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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考优先录取政策

更新:2024-9-21 10:57:43    发【fā】布: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湖南高考优先录取政策

湖南高考优先录取政策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以考试院消息为准。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zǐ】女【nǚ】,因【yīn】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dìng】的三类以上艰【jiān】苦边远【yuǎn】地区和【hé】西藏自治区或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lèi】计满20年军人【rén】的子女,在国家确定【dìng】的四类【lèi】以上艰【jiān】苦边【biān】远地区或者解放【fàng】军【jun1】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jun1】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dá】到飞行最高【gāo】年限【xiàn】空勤【qín】军人的子女【nǚ】,从事舰艇工作满【mǎn】20年【nián】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gǎng】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rén】的子【zǐ】女【nǚ】,参加全国【guó】统【tǒng】考录取【qǔ】并达到【dào】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ān】烈士、公安【ān】英模和【hé】因公牺牲、一级【jí】至四级因【yīn】公伤残【cán】公安民警子【zǐ】女参【cān】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àn】照《公安部 教育【yù】部关【guān】于进一【yī】步加强和改进公【gōng】安英烈和因【yīn】公牺【xī】牲伤残公安【ān】民警【jǐng】子女教育【yù】优待工作的【de】通【tōng】知》(公政【zhèng】治〔2018〕27号)的有【yǒu】关规定执【zhí】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qí】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cān】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tuì】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cán】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guó】统考录取并达到【dào】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zài】与【yǔ】其他考【kǎo】生【shēng】同【tóng】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xìn】联合【hé】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zhì】愿【yuàn】者的,达到有关高【gāo】校投档要求的,在【zài】与其他考生同等条【tiáo】件下优先录【lù】取【q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