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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单招工作方案

更新【xīn】:2024-9-21 23:10:48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wǎng】

2024年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单招工作方案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单招工作方案,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guān】于印发【fā】内蒙古自【zì】治区高等职业院【yuàn】校分类考试招生【shēng】工作方【fāng】案(试行【háng】)的通知【zhī】》(内【nèi】教发﹝2023﹞5号)和《内蒙古【gǔ】自治【zhì】区教育【yù】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单【dān】独【dú】考试招生【shēng】工作的通知【zhī】》(内教学函【hán】﹝2024﹞3号)要求,积极推进学院分类招生考【kǎo】试工【gōng】作,结合我院【yuàn】实际,特制定2024年单独【dú】考【kǎo】试招生工作方【fāng】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和“阳光工程”各项要求,结【jié】合【hé】学院办学【xué】特色和专业培养需【xū】要,遵【zūn】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zhēng】、公正【zhèng】选拔、综合【hé】评价【jià】、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jiào】接受【shòu】社会监督。

二、报考和免试条件

(一)报考条件

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2024年正式报名的考生。

(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中,获【huò】得由教育部主办的【de】国家级【jí】、自治区【qū】级职业院校技能大【dà】赛三等【děng】奖以上且综合素养【yǎng】评【píng】价合【hé】格及以上等级,可免试录取。

符合免试条件考生须在9-21前,将证书原件传真到学院招生就业处,联【lián】系人:刘老师(0471-5275666)。学院审【shěn】核通过后【hòu】可免试录取。

三、网上填报志愿

(一)填报志愿时间

本次填报志愿时间为9-21—9-21。

根据第一次【cì】网报志【zhì】愿【yuàn】情况,学院将决定【dìng】是否参加【jiā】第二次网【wǎng】上征集志愿,届时将在【zài】学院【yuàn】官网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zhù】。

(二)报考方式

登录内【nèi】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wǎng】(https://www.nm.zsks.cn)填报志愿。考生【shēng】应认真【zhēn】阅读有关单独考【kǎo】试招生规定和方【fāng】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内蒙【méng】古招生考试信息【xī】网”填【tián】报则报考【kǎo】无效。

(三)缴费

考生于【yú】9-21—9-21登录学院网站【zhàn】(http://www.imvcc.edu.cn)缴纳考试费200元,逾期未缴【jiǎo】费视为【wéi】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如遇特殊情况未能【néng】成功缴费,请致电:0471-5275666)。

(四)打印准考证

参加学院【yuàn】单独招生考试考生,于9-21—9-21登录学院【yuàn】网站(http://www.imvcc.edu.cn),自行【háng】打印准考证【zhèng】(如遇特殊情【qíng】况未能成功打【dǎ】印准考【kǎo】证【zhèng】,请致电【diàn】:0471-5275666)。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9-21—9-21(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地点

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各盟市【shì】考【kǎo】点:具【jù】体考点【diǎn】将在考试前通过学院【yuàn】官网公布(考试地【dì】点根据考生毕业学【xué】校所在地就近分配,考【kǎo】生按准考证上考试地点前往考【kǎo】点【diǎn】考试,如【rú】有【yǒu】特殊【shū】情况,需调整考点,请【qǐng】于9-21前联系学【xué】院招生就业处,联系电【diàn】话【huà】:0471-5275666)。

四、考试形式与内容

(一)考试形式

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形式。

(二)考试内容

实行“文化素【sù】质+职业技能(职业适应【yīng】性测试)”评价方式,考试【shì】内容【róng】涵盖文化【huà】素质、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知识。

1.报考对口招生科类的考生

试题【tí】内【nèi】容由文化【huà】素质测试(语文、数【shù】学、英语【yǔ】)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zǒng】分值300分【fèn】,其中,文化素质测【cè】试【shì】分值【zhí】15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50分),职业技能测试分值【zhí】150分【fèn】(按照报考科类【lèi】分类命题考核【hé】)。

2.报考高职对口招生以外文科、理科等其他类别考生

依【yī】据文化素【sù】质测【cè】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xìng】测【cè】试成绩,总分值300分【fèn】,其中,文化素质测试分值【zhí】150分(语文、数【shù】学【xué】、英语【yǔ】各50分,文、理科分类命题考核【hé】,文科:语【yǔ】文、数学(文【wén】科)、英语;理科:语文【wén】、数学【xué】(理科)、英【yīng】语【yǔ】),职业适【shì】应性测试分值150分。

五、录取

(一)根据招生计划与考试成绩,分专业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

(二)按照“公【gōng】开【kāi】、公平、公正”的原则【zé】,采【cǎi】用“专业志愿清”原则【zé】录取考生【shēng】。

(三)当考生录取【qǔ】排【pái】序成【chéng】绩相【xiàng】同时,按【àn】职业技能(职【zhí】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择【zé】优录取。

(四【sì】)考生成【chéng】绩及学【xué】院拟【nǐ】录取【qǔ】名单按【àn】照自【zì】治区教【jiāo】育招生考试中【zhōng】心规定的时间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结束后,我院于9-21前【qián】报自治区教育招【zhāo】生考试中心审【shěn】核。录取通知与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一并发放。

(五)通过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六)考生体检及其【qí】它【tā】相关【guān】录取资格的信【xìn】息均【jun1】采用自治【zhì】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yī】采集的【de】信息。

六、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本着诚【chéng】信原则【zé】参加考试,如有虚【xū】假、隐瞒或【huò】伪【wěi】造、涂改材料【liào】等【děng】欺诈手段取得单【dān】独【dú】考试招生报考资格的,学【xué】院将取消其录【lù】取资格。

(二)考生若在高职单【dān】独考试招生中存在违规行【háng】为【wéi】,按【àn】照《国家教育考试违【wéi】规【guī】处【chù】理办【bàn】法》(教育部令【lìng】第33号【hào】)等规定处理。

七、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考【kǎo】试招生【shēng】录【lù】取的考生,须【xū】在【zài】录取通知书规定【dìng】的时间到校报到【dào】,逾期【qī】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rù】学后,学院按照相关规定对考生入学【xué】资格【gé】进行复查【chá】,对不【bú】符合报名【míng】条件【jiàn】或者有【yǒu】徇私舞弊、弄虚作【zuò】假等行为的,取消其入【rù】学资格。

八、组织保障

(一)学院【yuàn】单独考试招生【shēng】工作接【jiē】受自治区教育【yù】厅及自治【zhì】区教育【yù】招生考试中心【xīn】等相关部门的指导【dǎo】和监督【dū】。

(二)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zhǎng】为学院招【zhāo】生工作的第一【yī】责任【rèn】人,分管院领【lǐng】导【dǎo】为直接责【zé】任人【rén】,招生就业处为具体责【zé】任部门,负责【zé】招生日常工作的【de】组织、协调、管理和指【zhǐ】导。

(三)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本方案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罗家营大学城

联系电话【huà】:0471—5275666、5279966、5279864

联系人:刘老师、王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imvc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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