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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22:09:12    发布:大学【xué】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度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为公办普通高等【děng】学校,学校分为夺【duó】底和堆龙两个【gè】校区。其前【qián】身【shēn】是1956年成立的西藏干【gàn】部学【xué】校【xiào】附设【shè】公安学校【xiào】,1957年7月【yuè】至1959年3月,经国务院批【pī】准【zhǔn】迁到北京,在中【zhōng】央人民公安【ān】学院(现【xiàn】公安大学)内建立【lì】西藏班。1960年4月中央人民公安【ān】学院西藏【cáng】班迁回拉萨办学【xué】,称西【xī】藏自治区公安【ān】学校【xiào】。1980年4月【yu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易名为【wéi】西藏自治区人【rén】民警察学校,隶属自治区公【gōng】安厅【tīng】,并正式开办【bàn】学历教育。9-21,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西藏警【jǐng】官高【gāo】等专科学校【xiào】,为政法序【xù】列全额拨款事【shì】业单位,副厅级【jí】建制,由西【xī】藏【cáng】自治区【qū】公安厅主管【guǎn】。共开设了治【zhì】安管理、刑【xíng】事侦【zhēn】查、政治安全保卫【wèi】、道路交通管理【lǐ】、经济犯罪侦【zhēn】查【chá】、网络安全与【yǔ】执法【fǎ】、刑事科学技术7个专科专业,学制3年。

二、专业设置

1.道路交通管理专业(专业代码:580102K)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yán】格的组织纪【jì】律观念,良好的职【zhí】业道【dào】德,有为国家安全和社【shè】会稳【wěn】定而献身的精神,具备必【bì】要的治安管理基本理论【lùn】、基本知识和基本技【jì】能【néng】,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能【néng】在公安【ān】机关交【jiāo】通管【guǎn】理部门从事道【dào】路交通【tōng】管理【lǐ】、安全【quán】保卫【wèi】、预【yù】防和处理交通事故等方面【miàn】工作的实战能力较强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2.治安管理专业(专业代码:580101K)

本专业培【péi】养具【jù】有坚【jiān】定【dìng】正确的政治方【fāng】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dào】德,有【yǒu】为国家安【ān】全和社会稳【wěn】定而献身【shēn】的精神,具备必要的治安管【guǎn】理基本理【lǐ】论、基本【běn】知【zhī】识和【hé】基本技能,且具有一定发【fā】展潜力,能【néng】在公安机关治安管理【lǐ】部【bù】门【mén】从事治安管理、安全保卫【wèi】、预防【fáng】和控制犯罪等方面工作的实战能力较【jiào】强的【de】应用型专门人才【cái】。

3.政治安全保卫专业(专业代码:580302K)

本专业培养【yǎng】具有坚定政治立场和方向【xiàng】、严格【gé】组【zǔ】织纪【jì】律观念和【hé】良好【hǎo】职业【yè】道德,具备一定的文化【huà】底蕴,熟知法律法【fǎ】规【guī】,掌【zhǎng】握安【ān】全保卫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jù】有【yǒu】侦破违法犯罪案件能力,实战能力强的应【yīng】用型【xíng】专门人才。

4.经济犯罪侦查专业(专业代码:580303K)

本专业培养【yǎng】适应社会主义和【hé】谐【xié】社会建设的需要,掌握【wò】马克思主【zhǔ】义基本原【yuán】理,具【jù】有良好的科学素质【zhì】、人文素质与【yǔ】警察的基本素【sù】质,既【jì】有较【jiào】高【gāo】的执【zhí】法能力,又有【yǒu】强烈的公共服【fú】务意识【shí】,全【quán】面系统地【dì】掌握侦查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jī】本【běn】技能,能在公安机关从【cóng】事经济犯罪侦查【chá】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hé】实践【jiàn】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cái】。

5.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专业代码:580201K)

本专业培养【yǎng】适应社会【huì】主义和【hé】谐社会建设需【xū】要【yào】,掌握马克【kè】思主义【yì】基本原理,政治坚定,具有良好【hǎo】素养、科学素【sù】养【yǎng】和人文【wén】素养,熟【shú】悉党和【hé】国【guó】家的路线、方针、政【zhèng】策,掌【zhǎng】握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基础理论、基【jī】本知识与【yǔ】基本技能,具备开展刑事科学技术【shù】工作的职业核心【xīn】能【néng】力和【hé】创新精神【shén】,能够在公安机关从事现场勘查、分析、重【chóng】建以及【jí】常规物证【zhèng】检【jiǎn】验、鉴定工作的应用【yòng】型【xíng】专门人才。

6.刑事侦查专业(专业代码:580301K)

本专业【yè】培养适应社【shè】会主义和谐社会【huì】建设的需要,掌握马【mǎ】克思主义基【jī】本原【yuán】理,具有良【liáng】好的科学素质、人文素质与警【jǐng】察的基【jī】本素【sù】质,既【jì】有较高的【de】执法能力【lì】又有强烈的【de】公【gōng】共服务意识【shí】,全面系统地掌【zhǎng】握侦查学的基【jī】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机关从事刑事侦查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hé】实【shí】践能【néng】力的应用型【xíng】专门【mén】人才。

7.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专业代码:580202K)

本专【zhuān】业培养德【dé】、智【zhì】、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警【jǐng】察职业道德、职业素质【zhì】和【hé】人文素养、政治立【lì】场坚定、作风优良,自【zì】觉践行【háng】“对党忠【zhōng】诚【chéng】、服务【wù】人民【mín】、执【zhí】法公正、纪【jì】律【lǜ】严明”的十六字总要求,掌握【wò】公安基本理【lǐ】论与警务运作规范,了解党和国家关于【yú】网络安全保卫的路线【xiàn】、方针、政策,熟悉网络安全执法工作必备的法律【lǜ】法规、基本知识与【yǔ】技术,具备网【wǎng】络安全管理和网【wǎng】络案件侦查【chá】等核心能力和【hé】持续发展【zhǎn】能力,能综【zōng】合运【yùn】用网【wǎng】络安全执法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是从事【shì】基层【céng】公安机关网络安全执法工作的应用型【xíng】专门【mén】人【rén】才。

三、2024年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面向西藏、河南四川甘肃陕西重庆6省(区)市招生,招生计划共计180名。

四、语种

各专业均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五、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

网络安【ān】全【quán】与执法专业学费2800元/年【nián】•生,其他专业学费【fèi】3360元/年•生【shēng】,住宿费均【jun1】为800元/年•生。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我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学生在入校后【hòu】按照公【gōng】安部规定【dìng】着【zhe】警服,警【jǐng】服费【fèi】用根据公安部、财政【zhèng】部《关【guān】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制式服【fú】装及其【qí】标【biāo】志供应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2〕53号)学生个人承担40%。在校期间教材费、杂品【pǐn】费(被褥【rù】等)由学生个人【rén】承担。

六、学生资助政策

1.贫困生入校前可在生源地申请或入校可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2.英烈子女、孤儿可申请减免学费;

3.贫困生经过我校评审后,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生;

4.我校为贫困生设立校内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资助;

5.学习成绩优异者可参评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

6.我区户籍的建档立卡【kǎ】贫困家【jiā】庭子女在我【wǒ】校就读期间,按照藏教厅〔2021〕57号文件,所缴【jiǎo】费用(学【xué】费【fèi】、住宿费、本费)到自己户籍所在【zài】地相关【guān】部门报销【xiāo】,并补助生活费,不再享受国家【jiā】助学【xué】金,但【dàn】可【kě】按相关规定【dìng】享受国家奖学金或【huò】国【guó】家励志(学业)奖【jiǎng】学金并获得国家助学贷【dài】款、勤【qín】工助学岗【gǎng】位【wèi】等。

七、就业与入警

我校学生毕业前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录用公务员考试。统考成绩上线且体检、面试、体能测评、政治考察等均合格的【de】,录用为【wéi】西藏公安机关【guān】人民警察。凡未能录【lù】用到西藏【cáng】公安机关的【de】我校【xiào】毕【bì】业生【shēng】,自主择业。

八、招生录取办法

(一)报考资格条件

2024年报考我校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mín】,热爱中【zhōng】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tè】色社【shè】会主义制度【dù】;

4.志愿从【cóng】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gōng】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shè】会稳定【dìng】刻苦【kǔ】学习【xí】、拼【pīn】搏奉献;

5.年龄为【wéi】16周岁以上、22周岁【suì】以【yǐ】下(9-21至9-21期间出生),未婚;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具有良好的【de】思想政【zhèng】治素【sù】质和道德品行,符合【hé】公安院校【xiào】公安【ān】专业招生政治【zhì】条件;

8.具有良【liáng】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hé】公【gōng】安【ān】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néng】测评合格标【biāo】准。

(二)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政治考察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xū】参加【ji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shēng】面试【shì】、体能测评、体检和政治考【kǎo】察,不合格的【de】,不予录取。面【miàn】试【shì】、体能【néng】测评、体【tǐ】检和政治【zhì】考【kǎo】察分别由西藏、河【hé】南、四川、甘【gān】肃【sù】、陕西、重庆6省(区)市公安机关和我【wǒ】校组织开展。

1.面试【shì】主要从思维表达能【néng】力、身体【tǐ】协【xié】调能力等【děng】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xiào】教育和从事【shì】公安工【gōng】作。

2.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具体以下面表格为标准:

(注: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2024年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3.体检【jiǎn】的【de】项目和标准【zhǔn】,参【cān】照公【gōng】安机关录【lù】用人民警察的有【yǒu】关规定执行【háng】,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shì】行)》(人社【shè】部发【fā】〔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biāo】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hào】)。同时【shí】,还必须符合下【xià】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chóng】指数(单位【wèi】:千【qiān】克/米2)在【zài】17.3至27.3之间(含本数【shù】,计算时四舍五【wǔ】入保留小数【shù】点后一位,下【xià】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体重指数=体重(千克)÷身高(米)的平方,体【tǐ】重【chóng】指【zhǐ】数保留1位【wèi】小数【shù】。如:一男生体重【chóng】为70千【qiān】克、身高为1.70米,则其体【tǐ】重指数为70÷1.702=24.2千克/米2 ,在17.3至27.3之间【jiān】,即【jí】为【wéi】合格。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5)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

(6)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

(7)听力正常:单侧耳语听力大于等于5米。

(8)嗅觉未丧失,不迟钝。

(9)血【xuè】压:收缩【suō】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xiǎo】于90mmHg。

(10)心率:每分钟大于【yú】50次且【qiě】小于110次【cì】;每分钟【zhōng】小于【yú】50次或大于110次排除病【bìng】理性改变的,合格【gé】。

(11)无影响面容且【qiě】难以治愈的【de】皮肤病,如白【bái】癜【diàn】风、银屑病【bìng】、血管瘤、斑痣等。

(12)外观不存在明显疾【jí】病【bìng】特征【zhēng】或【huò】其他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zì】行矫【jiǎo】正的斜颈等。

(13)无少【shǎo】白头,无【wú】胸廓【kuò】畸形【xíng】,无脊柱侧弯、驼背,膝【xī】内【nèi】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mǐ】,膝外翻【fān】胫骨【gǔ】内髁【kē】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mǐ】,无【wú】足底弓完全【quán】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hén】,面颈【jǐng】部无瘢痕,无下肢静【jìng】脉曲张,无腋【yè】臭【chòu】,无唇、腭裂【liè】或【huò】唇裂术后明显瘢痕。

(14)身体裸露部位(以【yǐ】着【zhe】夏装短袖T恤【xù】及长裤和【hé】正装【zhuāng】皮鞋为准)无【wú】明显瘢【bān】痕、疤痕、胎记等。

(15)无各种残疾

(16)在身体任何部位无文身。

(17)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

4.政【zhèng】治考察的【de】项目和标准按照【zhào】有关规定【dìng】执行,由考生户籍所【suǒ】在地公安机【jī】关组织【zhī】开展。

(三)录取

1.招生统一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进行,原则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未被录取的,不影响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2.录【lù】取时坚持从高分【fèn】至低分录取原则、兼顾考【kǎo】生第一【yī】志愿【yuàn】优先权的原【yuán】则。当同批录取【qǔ】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第一【yī】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shí】,原【yuán】则上只【zhī】录取第一【yī】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没有【yǒu】录满的【de】情况【kuàng】下【xià】,从【cóng】高分至低分录取【qǔ】其他志愿的考生。

3.录取时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

4.对于【yú】照顾【gù】录【lù】取考生的处理【lǐ】,我校承认自治区招考委关于【yú】加分投档以及同等【děng】条【tiáo】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对于投档成绩【jì】相同【tóng】的考生,按照招生各省份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shēng】规定执行。

(四)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

新生入【rù】学后,我校将进【jìn】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tǐ】检复【fù】查,对不【bú】合格者,我校将【jiāng】按照教育【yù】部、公安部有关规定取消入【rù】学资格【gé】。

九、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891-6370259

监督电话:0891-6312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