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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xīn】:2024-9-21 11:40:44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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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可录取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参加黑龙江省单考单招并通过面试(谈)的考生,参加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春季高考并达到分数线的考生。

第十条    学【xué】校招生计划按照【zhào】黑龙江【jiāng】省【shěng】教【jiāo】育厅核准的分省分【fèn】专【zhuān】业招生计【jì】划执行。具体招生【shēng】专业和【hé】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zài】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kāi】发布的信息为准【zhǔn】。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黑龙【lóng】江省教【jiāo】育厅和黑龙【lóng】江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dǎo】下,招生办公【gōng】室【shì】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háng】教育部规定的【de】“学院负【fù】责、招办监督”的录取【qǔ】体制【zhì】。

第十二条  符合国【guó】家【jiā】高考报名条【tiáo】件,参加本年度【dù】高考的考生,根据我校【xiào】各专业【yè】培训对考【kǎo】生身体及【jí】其【qí】他相关要求【qiú】,按我【wǒ】校录取原则和【hé】招生计划录取。

第【dì】十三条【tiáo】  在高考成绩达到【dào】同批【pī】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生【shēng】所报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届时根据本省的生源情况确定。

第十四条  专【zhuān】业志【zhì】愿的【de】调剂:在【zài】同批次同【tóng】一志愿【yuàn】报考我校并服从专业调剂的【de】考生中【zhōng】,按从【cóng】高分到【dào】低【dī】分,调剂到未录满的【de】,符合专业培养对身【shēn】体及其他相关要【yào】求的专业。

第十五条【tiáo】  符合规定【dìng】的加分或降低分数【shù】要求投档的考生,在高考【kǎo】文【wén】化课成绩与【yǔ】其他【tā】考生同等条件下优【yōu】先录取【qǔ】。

第十六条  同【tóng】分【fèn】末【mò】段按照“分数优先【xiān】”的原则,以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考生【shēng】高考文【wén】化【huà】课成绩相同时,物理【lǐ】选科考【kǎo】生按照数学、外语、物理、语文单科成绩顺【shùn】序【xù】择优录取,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xué】、外语、理科综【zōng】合、语文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历史【shǐ】选课考生【shēng】按语【yǔ】文、外语、历史、数学【xué】单科成绩【jì】顺序【xù】择优录取,文史类【lèi】考生按照语文【wén】、外语、文【wén】科综合、数学单科【kē】成绩顺序择优【yōu】录取。外语语【yǔ】种不限。

第【dì】十七【qī】条 对实施“3+1+2”模式【shì】高【gāo】考【kǎo】改革省份各专业我校投档要【yào】求为物理、历史均可,不提科目要求【qi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