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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农业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9-21 11:31:29    发【fā】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南京农业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wén】为大家【jiā】整理的是【shì】2024南京农业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dàng】比例【lì】、专【zhuān】业分配、调剂【jì】规则、身体要求等信【xìn】息,以下【xià】是【shì】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gōng】布的信【xìn】息为准【zhǔn】。

录取规则

第【dì】十条【tiáo】 我校【xiào】按【àn】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各批次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其【qí】中【zhōng】:

1、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diào】阅考【kǎo】生档案的比例原则【zé】上【shàng】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xù】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专业确定原则:对进【jìn】档考生【shēng】依据投档成绩安排【pái】专【zhuān】业,分数【shù】优先、遵循志愿,不设专业级【jí】差。若【ruò】投【tóu】档成绩相同,排【pái】序规则【zé】如下:文【wén】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加外语【yǔ】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shù】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xù】;理工类考生【shēng】依次【cì】按【àn】照数学加外语【yǔ】总分、数学【xué】单科【kē】成绩【jì】、语【yǔ】文单科成绩【jì】从高到低排序。在【zài】专业招生【shēng】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xiào】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yuàn】情况适度【dù】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3、对于享受国家及所【suǒ】在省(自【zì】治区、直辖市【shì】)招生委员会政策规定全国性加【jiā】分【fèn】的考生,按考生【shēng】加分后的成绩调【diào】档及【jí】参与专业排序,我【wǒ】校仅认可【kě】考生具备【bèi】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fèn】,且最高加分不【bú】得超【chāo】过【guò】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mù】及分【fèn】值不【bú】适用于【yú】2024年【nián】不安排分省计划招生项目【mù】的录取。

第十一条 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甘肃省录取原则:

1、专业【yè】确定原则:对进【jìn】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安排专【zhuān】业,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不设专业级差。若投【tóu】档成【chéng】绩相同,排【pái】序规则如【rú】下:首【shǒu】选【xuǎn】历史考【kǎo】生依【yī】次按【àn】照语文加外语【yǔ】总【zǒng】分、语文单科【kē】成绩、数【shù】学【xué】单科成绩【jì】、历史单【dān】科成绩【jì】、再【zài】选科目单科【kē】最高成【chéng】绩【jì】从高到【dào】低排序;首选物理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加外语总分、数【shù】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物【wù】理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dī】排序【xù】。

2、学生【shēng】综【zōng】合素【sù】质档案材料使用办法【fǎ】:在特殊类型招生中,综【zōng】合素质档案材料【liào】将作为报名【míng】资格【gé】审核的【de】参考;在普通高考录取中,综合【hé】素质档案材料将作为安排【pái】考生调剂专业志愿【yuàn】的参考【kǎo】。

3、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录取原则:

1、专业确【què】定原【yuán】则【zé】:对进档【dàng】考生【shēng】依据【jù】投档成绩安排【pái】专业,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不设【shè】专【zhuān】业级差。投【tóu】档成绩相【xiàng】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直辖市)招生【shēng】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2、学生【shēng】综合素质档案材【cái】料使用办法:在特殊类型招生【shēng】中,综合素【sù】质档案材料将作为报名资格【gé】审核的参考【kǎo】;在普【pǔ】通高考录取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将作为安排考【kǎo】生调【diào】剂专业志愿【yuàn】的参考。

3、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dì】十三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de】省(自治区【qū】、直辖市),在【zài】第一志愿考【kǎo】生生源【yuán】不足的情况【kuàng】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zhào】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jiàn】的非第【d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réng】不【bú】足,将【jiāng】征集【jí】志愿。征集志愿【yuàn】仍不足则将【jiāng】剩【shèng】余【yú】计划调【diào】剂到其【qí】他【tā】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chéng】招生计【jì】划【huá】。

第十四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国家专项【xiàng】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shēng】等按【àn】照【zhào】教育部【bù】、各省(自治【zhì】区【qū】、直【zhí】辖市【shì】)和学校有关【guān】规定录取。我校新疆协作计【jì】划、内地新疆高中班以【yǐ】及内地西藏高中班均按专业招生,学【xué】生入校后不参【cān】与【yǔ】专业分流。

第十五条 艺术类表演专业录取办法:

考生须根据生源地省级【jí】招生【shēng】考试【shì】主管部门的【de】相关【guān】规定【dìng】参【cān】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艺术类表演【yǎn】专业统【tǒng】考【kǎo】并成绩合格,且考生的【de】高【gāo】考文化课成绩【jì】须【xū】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本【běn】科批次艺术类表演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依据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jí】教育【yù】行【háng】政部门或【huò】招【zhāo】生考试【shì】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相应最【zuì】低录取控制分【fèn】数线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对考生【shēng】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bù】、卫生部、中【zhōng】国残联【lián】颁布的《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zhǐ】导意见》及有关补【bǔ】充规定执行【háng】,并【bìng】根据学校专业【yè】培养要求,作以下【xià】补充规定:

1.轻度【dù】色觉【jiào】异常(俗称色弱)不能【néng】录取的【de】专【zhuān】业:农学、园艺【yì】、植物【wù】保护、茶学、园林【lín】、农业资源与环境、环【huán】境工程、生态学、动物【wù】医【yī】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shù】、生物【wù】科学(生物学基地【dì】班)、生物技术(生命科【kē】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wù】工程、食品科学与工【gōng】程、动物科学、水【shuǐ】产养殖学【xué】、应用【yòng】化学等专业。

2.色觉异【yì】常II度(俗【sú】称色盲)不【bú】能【néng】录【lù】取的专【zhuān】业:同轻度色觉异常。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huáng】、绿、蓝【lán】、紫【zǐ】各种颜【yán】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de】导线、按键【jiàn】、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zhuān】业:除【chú】同轻度色觉异【yì】常【cháng】、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zhuān】业外,还包括农林经济管理、数字经济、土地【dì】资源管【guǎn】理、人力资源管理【lǐ】、劳动与社【shè】会保障、行政管理、信息管理与【yǔ】信【xìn】息【xī】系统、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xiāo】、会计学、农村【cūn】区域发展、信【xìn】息资【zī】源管理等专业。不能准【zhǔn】确在【zài】显示器【qì】上识别红、黄【huáng】、绿、蓝、紫【zǐ】各颜色中【zhōng】任【rèn】何【hé】一种颜【yán】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第十八条 学生入校后【hòu】需进【jìn】行体【tǐ】格【gé】检查,体检【jiǎn】异常者【zhě】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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