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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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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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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xiào】负责,省(自治【zhì】区、直辖【xiá】市)招办监督”的【de】录取机【jī】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qū】、直辖市【shì】)招生主管【guǎn】部门有关【guān】政【zhèng】策【cè】和规定,以【yǐ】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píng】、公正【zhèng】、公开的【de】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yōu】录取。

第十【shí】三【sān】条 学校【xiào】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dàng】比例,调档比例为1:1。

第十四条 学校【xiào】执行考生【shēng】所在省(自治区【qū】、直辖【xiá】市)招【zhāo】生【shēng】主管部【bù】门关【guān】于投档【dàng】的有【yǒu】关规定,认可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mén】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以考生的投档成绩【jì】作为排【pái】队时的基准成【chéng】绩。

第十五条 分专业录取原则

1.按院校平行志愿、专业组平行志愿投【tóu】档方案进档【dàng】的考【kǎo】生,学院依据思想政治【zhì】品德【dé】考核和【hé】身体健康状况检【jiǎn】查【chá】结果,按【àn】全【quán】国普通高校招生网【wǎng】上录取【qǔ】系统投档【dàng】成绩【jì】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进档考生【shēng】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àn】投档成【chéng】绩从高【gāo】分到【dào】低分排序进行录取。投档成【chéng】绩相同时,按教育考试院确定的同分排位顺序录取【qǔ】。对未【wèi】被所报专业【yè】志愿录取,同【tóng】时又服从【cóng】专业调剂【jì】的考生【shēng】,参照考生所【suǒ】填报的【de】相关专业志愿,按成【chéng】绩从【cóng】高分到低【dī】分【fèn】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yào】求的【de】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kǎo】生的优先级均低于【yú】其他考【kǎo】生,不能满足【z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jì】的作退档处【chù】理【lǐ】。

2.西藏自治区【qū】籍考【kǎo】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yuàn】排【pái】队录取”的规【guī】则【zé】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第十【shí】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kuàng】及身体条件的要求【qiú】,除专业录取【qǔ】要求特别【bié】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tōng】高【gāo】等学【xué】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dìng】执行。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xiào】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quán】面复查【chá】。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xiào】将视【shì】不同情况予以处【chù】理,直【zhí】至取消入学【xué】资格。凡【fán】发现弄虚作假【jiǎ】、冒名顶替【tì】者,一【yī】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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