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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韩山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xīn】:2024-9-21 11:28:12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韩山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韩山师范学【xué】院录取规则,主【zhǔ】要包【bāo】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qiú】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nèi】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dòng】,以【yǐ】学校最新公布的【de】信息【xī】为准【zhǔn】。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xiào】遵循【xún】教育部【bù】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lù】取体【tǐ】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相关省【shěng】(区【qū】、市【shì】)招生【shēng】办公室的【de】有关【guān】招生【shēng】录【lù】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shēng】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dì】二【èr】十二条 在相【xiàng】关省(区、市)招【zhāo】生委【wěi】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文科类、物理【lǐ】类/理科类),艺体类(含【hán】音【yīn】乐类、美术与【yǔ】设计类、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二十三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kē】层次院校【xiào】及专【zhuān】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gāo】中【zhōng】学业水平选择性【xìng】考试科【kē】目对应的3门普【pǔ】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gé】性【xìng】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以广东省当【dāng】年招生【shēng】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收高水平【píng】运动队,依据教育部和有关招生省(区、市【shì】)的有关规定【dìng】执【zhí】行【háng】。在【zài】有学【xué】业水平考试【shì】等级要求的【de】省【shěng】份和高水平运【yùn】动队考生学业水平等级要求按照有关省份(区、市)的【de】要求执行。

第二十五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èr】十六条【tiáo】 在思【sī】想政治品德考【kǎo】核和【hé】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gé】、统考成绩【jì】达到同批【pī】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xué】校【xiào】提【tí】档要求的【de】情况下,依据考生【shēng】成【chéng】绩、考生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zé】优录取。

第二十七条 普通类(历史类【lèi】/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lèi】)专业【yè】分档时【shí】,根据各省(区、市)投【tóu】档规则【zé】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de】录【lù】取原【yuán】则,根据考【kǎo】生投档总分排【pái】位情况从高到【dào】低排序录取。先安排【pái】排位高的【de】考生的第一【yī】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é】满,再逐一查【chá】看该生【shēng】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xiàng】同时,优先录【lù】取【qǔ】已修习【xí】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shēng】。

在无排位或【huò】排位分【fèn】的省【shěng】(区、市),投档总分【fèn】相同的情况下,按该省(区、市)有关【guān】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承认相关省(区、市)术科统考成绩。

面向广东省招生的【de】体育【yù】类及艺【yì】术类专【zhuān】业录【lù】取原则:体【tǐ】育类及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广东省投【tóu】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shēng】符合【hé】专业要求【qiú】的基础上,实行【háng】“分数优先”的原则【zé】,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zǒng】分排位在【zài】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xiàng】同时【shí】,按照考生【shēng】排位【wèi】择【zé】优录【lù】取。当考生排位相【xiàng】同【tóng】时,优先录取【qǔ】修习【xí】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kǎo】生。

面向广东省以外其他【tā】省份招生的体育类及【jí】艺术【shù】类专业【yè】录取规则:在高考文【wén】化成【chéng】绩【jì】和生【shēng】源所在【zài】省(区、市)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shàng】,实行“分数优【yōu】先【xiān】”的原则,优【yōu】先录取术科统【tǒng】考【kǎo】成绩排位在前【qián】的【de】考生,再录取术科统考成绩【jì】排【pái】位在【zài】后【hòu】的【de】考【kǎo】生。考生【shēng】术科统考成绩排位相同时,优先【xiān】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排位靠前的考生。

第二十九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普通【tōng】类专业录取原【yuán】则单【dān】列,实行“招生计【jì】划1:1范围内按专业【yè】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dì】三十条 学校【xiào】公费定【dìng】向【xiàng】培养粤【yuè】东【dōng】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试点专项计划【huá】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根据【jù】考生投档总【zǒng】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xiān】安排排【pái】位高【gāo】的考生的第【dì】一专业【yè】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kàn】该生【shēng】的后续专业志愿【yuàn】。考生【shēng】投档【dàng】总分排位相【xiàng】同时,优【yōu】先录【lù】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kuài】)的考【kǎo】生。

第三十一条 学校学前教育【yù】(与【yǔ】韩国光州大学【xué】中外合【hé】作办学)为【wéi】中外合作办学专业【yè】,只录取有【yǒu】专业【yè】志愿考生,具体培【péi】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招生录【lù】取时,如【rú】出现【xiàn】生源不【bú】均【jun1】衡,进行组【zǔ】内专业间计划调整,录取【qǔ】有【yǒu】关考【kǎo】生。入学后【hòu】,不得转到其他专业(含本专业其他招生【shēng】类型)。

第三【sān】十二【èr】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jì】,按考【kǎo】生投【tóu】档总分从高【gāo】到低【dī】调剂【jì】到计划有空额且【qiě】符合相【xiàng】关专业要求的【de】专业录取;考【kǎo】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diào】剂但是不符合计【jì】划有空额专【zhuān】业相【xiàng】关要求的,作【zuò】退【tuì】档处理。

第三十三【sān】条 学校公共外语和专业【yè】英语教学为【wéi】英语,非【fēi】英【yīng】语【yǔ】语种考生需慎【shèn】重报考。

第【dì】三十四条 有【yǒu】关加分或【huò】照顾【gù】录取【qǔ】政策【cè】,在【zài】各省【shěng】份执行各省(区、市【shì】)招生【shēng】办公布的加分项【xiàng】目及分值。加分【fèn】分值【zhí】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fú】合国【guó】家和【hé】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bù】的优录【lù】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de】要求,按各省(区【qū】、市)有关【guān】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tiáo】 学【xué】校在高考改【gǎi】革省(区、市)按高考【kǎo】改革录取相【xiàng】关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de】专业志愿【yuàn】须满足【zú】该【gāi】专业选考科目要求【qi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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