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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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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甘肃林业职业【yè】技术学院录【lù】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guī】则、身【shēn】体要求等信息,以【yǐ】下是【shì】详【xiáng】细内容【róng】,供大【dà】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wéi】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2024年学院计划面向甘肃、陕西宁夏青海西藏四川山西安徽江西山东广西云南贵州湖南河南河北内蒙古湖北等省份招生。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上级行政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第十四条  2024年学院招生【shēng】计【jì】划以各省(市【shì】、自治区)教【jiāo】育考试【shì】院或招生办公【gōng】室下达计划【huá】为准,招生专业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zhāo】生【shēng】主管部门、学【xué】院官方媒体平台【tái】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学院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xiàng】目【mù】维护乙【yǐ】肝表【biǎo】面抗【kàng】原携带者入学【xué】和【hé】就业权利【lì】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hòu】进行体检【jiǎn】复查,凡不符合条【tiáo】件或有舞弊行为【wéi】者,取消【xiāo】其入学资格,退【tuì】回生源地。

第十六条  学院【yuàn】同意并执行各【gè】省(区【qū】、市)教育【yù】行政部【bù】门、招生【shēng】考试机构有【yǒu】关【guān】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  普通高考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

第【dì】十【shí】八条【tiáo】  甘肃省【shěng】高等职业【yè】教育考试招生按照《关于做好【hǎo】2024年甘肃省高等职【zhí】业教【jiāo】育分类【lèi】考试招生工作【zuò】的通知》执行。

第十九条  原则上按【àn】已公布的【de】各专业的招生计【jì】划执行录取。当录【lù】取过程中【zhōng】出【chū】现各【gè】专业【yè】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zǒng】计划不变的前提【tí】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zhāo】生计划【huá】数,减少线上生源不【bú】足的专【zhuān】业招【zhāo】生计划,相【xiàng】应增【zēng】加生源充【chōng】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tiáo】  按照各省(市、自治【zhì】区)规定批次进行录【lù】取;学校【xiào】分【fèn】为高职(专【zhuān】科【kē】)批特殊【shū】类、高【gāo】职(专科)批普通【tōng】类、高职(专科)批其他批【pī】次录取。学院录取本【běn】着“志愿优先”的规则,按照分【fèn】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先考【kǎo】虑考生第一专【zhuān】业【yè】志愿,再考虑第二专业【yè】志【zhì】愿,依【yī】次类【lèi】推。学校公【gōng】共课外语教【jiāo】学语【yǔ】种仅有英语,非英【yīng】语语【yǔ】种的考生请【qǐng】谨慎报考。

第二十一条  中职【zhí】生升学【xué】考试招生:按照甘肃【sù】省中【zhōng】等职业学【xué】校八个专业类别【bié】分【fèn】别录取,录取规则见第二十一条【tiáo】。

第【dì】二十二条  学院中高职贯通培养转段【duàn】升学录取严格遵守【shǒu】省教【jiāo】育厅的有关政【zhèng】策和【hé】规定,以【yǐ】考生的【de】转【zhuǎn】段升学考核成绩为依【yī】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各专业招【zhāo】生计【jì】划择【z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已经【jīng】参加2024年我省【shěng】高考【kǎo】或中职【zhí】升【shēng】学考试且未被录取的考【kǎo】生【shēng】和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jun1】人【rén】、下岗职工、农民工【gōng】和【hé】高素【sù】质农民【mín】等【děng】群体可参加学【xué】院2024年【nián】单考单招录【lù】取。单考单招录取采用“文化素【sù】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fāng】式。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由【yóu】各省【shěng】(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luò】或有关媒【méi】体向社会公布,由学【xué】院邮【yóu】寄录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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