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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银川能源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9-21 16:21:15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银川能源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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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gè】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xià】进【jìn】行,执行教育【yù】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bàn】监督”的录取【qǔ】体制【zhì】。

第【dì】十条  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zhì】区)的招生【shēng】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kuàng】,确【què】定调【diào】档比例。

第十【shí】一条  学院按照各【gè】省(市、自治【zhì】区)投档原【yuán】则接收考【kǎo】生电子档案【àn】,从高分到低【dī】分进行录取【qǔ】。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相关录取政策执行【háng】;若【ruò】第一志愿生源不【bú】足时,将依次从【cóng】后续志【zhì】愿的考生中择优【yōu】录【lù】取。

第【dì】十【shí】二条 进档考生若报考同一【yī】专业【yè】志愿,分【fèn】数相同【tóng】时将根据单项成绩择优【yōu】录取。理工类单项【xiàng】成绩比较顺【shùn】序【xù】为理科【kē】综合、数【shù】学、英语;文史类成绩比较【jiào】顺序【xù】为文科综【zōng】合、语文、英语。

第十三【sān】条 当【dāng】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bú】能满足但【dàn】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将【jiāng】根据其他专业的录取【qǔ】情况进行专业调剂【jì】;对【duì】填【tián】报的专业志【zhì】愿均不能满足且又【yòu】不服【fú】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tuì】档处理。

第十四条  各专业招生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wǔ】条【tiáo】  我校各专业外【wài】语教学均为英语教学【xué】,请非英语【yǔ】语种考【kǎo】生慎【shèn】重报考。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我院认可由各省、市、自治区自行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成绩【jì】,不再【zài】单独【dú】组织艺术类专业课【kè】考试【shì】。学校根据生源【yuán】情况在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招生部门划定【dìng】的最【zuì】低控【kòng】制分数线的考生范围内,确定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分数线

文理科计划通用【yòng】。录取【qǔ】时按照文理【lǐ】科【kē】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kè】成绩相同时,文【wén】化课【kè】成绩【jì】高者优先录取;专【zhuān】业课和文【wén】化课均【jun1】相同时,按单【dān】科顺序及【jí】成绩排序。文史类单科顺序为文【wén】科综合、语【yǔ】文、数学、外语【yǔ】;理工【gōng】类单科顺序为理【lǐ】科综合、数学、语【yǔ】文、外语。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第十八条

(1)我院与福州大【dà】学【xué】实施【shī】联合培养【yǎng】本科生计划,每【měi】年【nián】选【xuǎn】派“化学工程与【yǔ】工艺、财务管【guǎn】理、电气【qì】工程【chéng】及其自动化、食品质【zhì】量与安全【quán】、土木工程、风景园【yuán】林、机械制造【zào】及其自动化、汽【qì】车服务工程、商务英语”等各专业优秀学生,以“1+2+1”或【huò】“2+1+1”的模式与【yǔ】福州【zhōu】大学联合培养。

(2)“化学【xué】工程与工艺【yì】”专业与福州大学实施【shī】“2+2”专【zhuān】业【yè】人【rén】才培养实验班【bān】。

第十九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gōng】厅卫生部办公【gōng】厅关【guān】于普通【tōng】高等学【xué】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chá】取消乙肝【gān】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tōng】知【zhī】》执【zhí】行。

第二十条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由学院寄发录取通知,凭银【yín】川能源学院【yuàn】普通本专科高等教育【yù】录【lù】取通知书【shū】,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lǐ】入学注【zhù】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