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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高考报名条件

更新:2024-9-21 9:40:56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广东高考报名条件

2024年广东高考报名条件已经公布,以下是具体要求,供大家参考。

报名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普通高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广【guǎng】东省【shěng】户籍,且出生后【hòu】首【shǒu】次申报户【hù】口登记【jì】在【zài】广【guǎng】东(即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44)。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tóng】)属于符合《广【guǎng】东省人才优【yōu】粤卡【kǎ】实施办【bàn】法》(粤【yuè】府〔2023〕29号)规定【dìng】的人才优粤卡【kǎ】持有人,或【huò】是经省或地【dì】级市人民政府【fǔ】认定的符【fú】合《中共【gòng】广东【dōng】省委广【guǎng】东省人民政府关于【yú】加快吸引培养【yǎng】高层次【cì】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规定的高层【céng】次【cì】引进人才。

3.父母【mǔ】一方【fāng】属于驻粤部队现役军人【rén】,报考【kǎo】人员须具有我省高中【zhōng】阶段【duàn】学校学籍,并实际就【jiù】读【dú】。

4.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

(1)应届毕业生

①具有我省高【gāo】中阶段学【xué】校连续3年学籍【jí】(时间【jiān】计算【suàn】到高考当年9-21,下【xià】同)并实际就【jiù】读【dú】,且高【gāo】考【kǎo】报名截止(9-21)前具有我省户籍的。

②考生父母(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广【guǎng】东户籍,考生取得我【wǒ】省户【hù】籍满1年、学【xué】籍满1年不足3年并实际【jì】就读的。即考生于高【gāo】三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9-21)已将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三【sān】年【nián】级开学【xué】前已具【jù】有【yǒu】我【wǒ】省高【gāo】中【zhōng】阶段【duàn】学校学【xué】籍并连续实际【jì】就读。

③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jun1】非广东户籍,但【dàn】考生取【qǔ】得我省户籍满2年、学籍满【mǎn】2年不足3年【nián】并实际就【jiù】读的。即考生【shēng】于高二年级开学前(时间【jiān】统一截至9-21)已将【jiāng】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二年级【jí】开学前考【kǎo】生已具有我【wǒ】省高中【zhōng】阶段学校学【xué】籍并连续【xù】实际就读【dú】。

(2)往届毕业生

①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

②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户籍迁入【rù】我省满18个月【yuè】(时间计【jì】算【suàn】到高考当年【nián】9-21),且高考报名时高中【zhōng】阶段学校毕业满1年的。

(3)同等学力人员

①户籍迁入我【wǒ】省满3年(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9-21),且在我省参加中【zhōng】考,高考【kǎo】录取【qǔ】时考生须【xū】初中毕【bì】业(含【hán】结业)满3年,并【bìng】取得我省普通高【gāo】中同等学力【lì】证明的。

②户籍迁入【rù】我省满18个月(时【shí】间计【jì】算到高考当年9-21),高考报名【míng】时初【chū】中学【xué】校毕【bì】业(含【hán】结【jié】业)满4年,并取得高中同等学【xué】力证明的。

5.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fā】省教育【yù】厅等【děng】部门关于【yú】做【zuò】好进【jìn】城务工【gōng】人员随迁子【zǐ】女接受义务【wù】教育后在【zài】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tōng】知》(粤府办【bàn】〔2012〕137号【hào】)报考条件的进城【chéng】务【wù】工人员随迁【qiān】子女。

6.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持【chí】有《港澳居民【mín】来往内地通【tōng】行证》或【huò】《港澳【ào】居民居住证》,并在【zài】我省高中【zhōng】阶段学【xué】校实际就【jiù】读的香港、澳门学生。

7.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fèn】证明,同时持【chí】有《台湾【wān】居民来往大陆通【tōng】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并【bìng】在我省【shěng】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台【tái】湾【wān】省籍学生。

8.在我省定居【jū】,并在我省高【gāo】中阶段学校实【shí】际就读【dú】,且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hé】国外国【guó】人【rén】永久居留证》的【de】外国【guó】侨民。

9.在我省内地西藏新疆高【gāo】中班就读的毕【bì】业生【shēng】,可以在我省报【bào】名参加【jiā】普通高考,但不在我省录取。

10.在我【wǒ】省就读【dú】,符合《广东省教【jiāo】育厅关于【yú】做好内地西【xī】藏新【xīn】疆中职班应届毕业【yè】生升入【rù】高职院校有【yǒu】关【guān】工作的【de】通知》规定的内地西【xī】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可以【yǐ】报名参加“3+证书”考试。

11.在我【wǒ】省就读,符【fú】合高【gāo】校(中国科学技术大【dà】学、东南大学、西安交【jiāo】通大学)少年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数学英才【cái】班、清华【huá】大学数学领军计划【huá】、清华大学物理攀登计【jì】划、北京大学物理【lǐ】学科卓越人才【cái】培养【yǎng】计划【huá】等报考资格的【de】非高三毕业班学生【shēng】,可根据【jù】招生院校提供的资格考生名单报考【kǎo】,考生【shēng】如需参加文【wén】化【huà】课统一【yī】考试,考试成【chéng】绩只能作为报考高校少年班、数学英才班等【děng】的录【lù】取依【yī】据【jù】,不能作为当【dāng】年【nián】广东【dōng】省普通高校招生其他院校录取【qǔ】的依据;清华大学数学领【lǐng】军计划的【de】非【fēi】毕业班资格学生只参加高【gāo】考报【bào】名【míng】,不参加文化课【kè】统一考【kǎo】试。

12.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

(二)下列人员不得在我省报名普通高考

1.具有普通高等【děng】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xiào】生,或已被普通【tōng】高校录【lù】取并【bìng】保留【liú】入学资【zī】格【gé】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fèn】以弄虚作假【jiǎ】手【shǒu】段【duàn】报名并【bìng】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kǎo】试(包【bāo】括全国统【tǒng】考、省级统考和高校【xiào】单独组织的【de】招生【shēng】考试,简称高校招【zhāo】生考试【shì】)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4.因违反国家【jiā】教育考试规定,被给【gěi】予暂停参加高校招【zhāo】生【shēng】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qī】内【nèi】的【de】人员。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其他事项

1.驻粤部队现役军人身份由省军区统一核准确认。

2.本通【tōng】知所称的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gāo】中、中等【děng】职【zhí】业【yè】学【xué】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成【chéng】人中专、技工学校【xiào】、技师学院【yuàn】)。

3.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工作依照《广东【dōng】省教育厅关于【yú】规范普通高中【zhōng】同等学【xué】力认【rèn】定工【gōng】作的通知》(粤教基【jī】函〔2019〕129号)执行,具【jù】体考【kǎo】核认定【dìng】办法【fǎ】以各地市教育局为准。

4.具有我省户籍的【de】应【yīng】、往【wǎng】届毕业【yè】生,如户籍迁入【rù】时间【jiān】或学籍(学历)未达到上述我省普【pǔ】通高考【kǎo】报名条件【jiàn】的,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tōng】高考【kǎo】,但只能参加高职院校(专【zhuān】科)批次录取,不能【néng】参加本科批次录【lù】取。

5.学制少于三年的【de】高【gāo】中阶段【duàn】学校,其应、往届【jiè】毕业生初【chū】中毕业不满3年的(时间计算到高考【kǎo】当年9-21),可以在我省【shěng】报名参【cān】加【jiā】普通高考,但只【zhī】能参加高职院【yuàn】校(专【zhuān】科)批次录取,不【bú】能参加本科批次【cì】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