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gèng】新【xīn】:2024-9-21 19:53:13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yào】包含【hán】办学类【lèi】型、办【bàn】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lù】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xiào】地址【zhǐ】等【děng】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duì】大【dà】家有所【suǒ】帮助。

2024年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虹口区三门路661号
三、层次□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种类院校名称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是我【wǒ】校招生【shēng】工【gōng】作的【de】最高【gāo】决【jué】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xiào】招生工作;招生【shēng】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shī】招生工作的常设机【jī】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小组【zǔ】是我校纪委。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xiào】依据上海【hǎi】市教育委【wěi】员会【huì】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xiào】发展定【dìng】位与办【bàn】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zhuān】业【yè】招生计【jì】划编制及使用情【qíng】况【kuàng】,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shěng】分专业【yè】招生【shēng】计划。

(二)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sān】)本年度我校分【fèn】省【shěng】分专业招【zhāo】生计划、高考改【gǎi】革省市选考科【kē】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zhǔ】管部门【mén】(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de】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hé】计【jì】划【huá】相关文件【jiàn】。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九、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yǐ】教育【yù】部、原卫生【shēng】部和中国【guó】残疾人联【lián】合会印【yìn】发的【de】《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xué】〔2003〕3号)及有关补充【chōng】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shí】上报【bào】健康【kāng】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zhuàng】况不符【fú】合专业【yè】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tōng】高等学校学【xué】生管理规【guī】定》和本【běn】校【xiào】学【xué】籍管【guǎn】理相关规定处【chù】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我校认可教育【yù】部和各省级招办根【gēn】据教育部【bù】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加分政【zhèng】策【cè】。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suǒ】有加【jiā】分项中【zhōng】最【zuì】高分【fèn】一项(不累【lèi】计),且最高不【bú】超过20分。

(二)依【yī】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guó】统一考试(秋季统一【yī】高【gāo】考)成绩录取的【de】规则:

1.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首轮平行志愿报考【kǎo】我校的生源按当地确定的投档原则从【cóng】高分到【dào】低分(含加分)进行【háng】投【tóu】档【dàng】。具体的投【tóu】档【dàng】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jì】生源【yuán】情况【kuàng】确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dàng】的批次原【yuán】则上投档比【bǐ】例不超过105%,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dàng】的批次原【yuán】则上投档比例【lì】不【bú】超【chāo】过120%。

2. 对进档考【kǎo】生,按专【zhuān】业志愿【yuàn】优【yōu】先原则和各【gè】专业招生计划数【shù】,从高分【fèn】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志【zhì】愿间不设级差分。

3.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符合条件且【qiě】愿意服从【cóng】所有专【zhuān】业调剂的考生将【jiāng】随机【jī】调录【lù】到计【jì】划未【wèi】满的专业【yè】。对不服从专【zhuān】业调剂【jì】的考生予以退档。

5.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xiàn】考【kǎo】生同分【fèn】,则依次、逐项比较【jiào】语文、数学、外语成【chéng】绩的高低进行择优【yōu】录取。

(三)首轮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cì】按征集平【píng】行【háng】志愿【yuàn】考生人数【shù】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yú】数【shù】的105%进行投档,不实【shí】行【háng】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非第一【yī】志愿(包括征【zhēng】集志愿【yuàn】)考【kǎo】生【shēng】人数【shù】不超过招生计划【huá】剩余数的120%进行投档;若【ruò】生源仍不【bú】足,我校可【kě】以将剩余的招生计【jì】划【huá】调配至【zhì】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四)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lù】取规则和程序以【yǐ】当地【dì】省级【jí】招办【bàn】规定为准。

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高【gāo】职【zhí】教育一般专业每生【shēng】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shēng】每【měi】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hù】价【jià】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hào】)
十三、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háng】国家和上海【hǎi】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kùn】难学生【shēng】可通过“绿色【sè】通【tōng】道”申请入【rù】学,入学后可按规定【dìng】申请【qǐng】国家奖【jiǎng】学金、国【guó】家励志奖学【xué】金【jīn】、上海市奖【jiǎng】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shū】困难补助和【hé】学费【fèi】减免【miǎn】等。同时,学校【xiào】还【hái】设立【lì】综【zōng】合奖学【xué】金和单项奖学金。我校【xiào】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bú】因家庭经【jīng】济困难【nán】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yáng】光【guāng】工程”的统一要求,我【wǒ】校秋季统一高考招【zhāo】生全【quán】程接受本校【xiào】纪委监督【dū】。

举【jǔ】报电【diàn】话:021-31236158转01709(工作日8:30至【zhì】15:3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guān】网【wǎng】:https://www.shnhvtc.edu.cn

学校招生办【bàn】官网:https://nhzs.shnhvtc.edu.cn

学校微信公众号:shnhvtc

咨询电【diàn】话:021-55382487、021-31236158转【zhuǎn】15106(工作【zuò】日8:30至15:30)

十六、其他须知本章程由上海南湖职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