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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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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广东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zūn】循教育部规定【dìng】的“学校负【fù】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shěng】(区、市)招生办【bàn】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běn】着“公开【kāi】、公平、公【gōng】正”的原则,以考【kǎo】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参照,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tiáo】  在【zài】省【shěng】(区、市【shì】)招生委员会【huì】按【àn】照普通类(历史类/文【wén】科类、物理类/理科类【lèi】),艺术【shù】类(含【hán】美术与设计类)等分别划【huá】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院校【xiào】及【jí】专业,计入【rù】高考总成绩【jì】的3门【mén】普【pǔ】通高【gāo】中【zhōng】学【xué】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pǔ】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jù】体要【yào】求以广【guǎng】东省【shěng】当年招【zhāo】生录【lù】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shí】条  在思想【xiǎng】政治【zhì】品德【dé】考核和身体健【jiàn】康状况检查【chá】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pī】录取最低分数【shù】线【xiàn】,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kuàng】下,依据考生成绩【jì】、专【zhuān】业志愿,以及【jí】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lù】取。

第【dì】二十一【yī】条  艺术类(含美术与设计类【lèi】)统考【kǎo】专业分档【dàng】时,根据【jù】广【guǎng】东省投【tóu】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fú】合专业要【yào】求的基【jī】础上,实行“专业志【zhì】愿优先【xiān】”原则,根据考生【shēng】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xù】,按【àn】考生投【tóu】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dàng】总分相同时【shí】,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lù】取修习相【xiàng】关专【zhuān】业基础【chǔ】知【zhī】识【shí】(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tiáo】  考生填报的【de】所有专业志【zhì】愿均未被录取时【shí】,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diào】剂【jì】到【dào】同一院校专业组【zǔ】内计划【huá】有空额且符合相【xiàng】关专业【yè】要求【qiú】的专业录取;考生【shēng】不服从【cóng】调剂的,作退档处【chù】理。

第二十三【sān】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wéi】英语和【hé】日语,非英语【yǔ】和日【rì】语语种考生需慎【shèn】重报考。

第【dì】二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照【zhào】顾【gù】录【lù】取政策,在各省【shěng】(区、市)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fèn】值。加分【fèn】分值适用于投档【dàng】及【jí】专【zhuān】业分档。符【fú】合国家和省(区、市【shì】)招生办【bàn】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jiàn】下【xià】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jì】的要求,按各【gè】省(区【qū】、市)有【yǒu】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校【xiào】在外省【shěng】录【lù】取原则按照【zhào】相应省(区、市)公【gōng】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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