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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9-21 9:40:46    发布:大学【xué】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gé】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shì】)的【de】考【kǎo】生,选【xuǎn】考科【kē】目必须符合【hé】学院公布的专业【yè】选考【kǎo】科目要求,具体要求以考生所在生源省(自【zì】治区、直辖市)教育【yù】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学院根据各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shì】)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shēng】档案的比【bǐ】例。根据国【guó】家教育【yù】部【bù】规定,按照顺序【xù】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tiáo】 认【rèn】可各【gè】省【shěng】(自【zì】治区【qū】、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性加分。

第十七条 艺【yì】术类专业录【lù】取规则:高考【kǎo】文化成【chéng】绩、专业【yè】统考成绩须【xū】达【dá】到生源【yuán】所在省(直辖市、自治【zhì】区)划定的艺术类相应【yīng】层次最【zuì】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比例、投档方式【shì】、艺术类专业【yè】与省级统考【kǎo】科类【lèi】对应关【guān】系等【děng】按生源地【dì】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dìng】执行。

1.进档考生【shēng】若【ruò】投档成绩为【wéi】文化成绩和专【zhuān】业【yè】成绩的综合【hé】分,则【zé】按投【tóu】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进档考【kǎo】生若投档成绩未计【jì】算【suàn】综【zōng】合分的,综合分【fèn】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huà】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tǒng】考【kǎo】成绩*70%,按综【zōng】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lù】取。

3.在综【zōng】合分相【xiàng】同的情【qíng】况下【xià】,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kǎo】生,专业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xià】,依次按高考【kǎo】语【yǔ】文、数学【xué】、外语【yǔ】单科成绩【jì】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八条 在个【gè】别【bié】省(自治【zhì】区【qū】、直辖市)对录【lù】取原则【zé】有特别规【guī】定的,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dì】十九条 高【gāo】考改革省(自【zì】治【zhì】区、直辖市)的进档【dàng】考生在【zài】所有成绩、志愿顺序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生【shēng】源地有关政策【cè】,参考【kǎo】考生综合素质【zhì】评价【jià】进行录取。

第二【èr】十条【tiáo】 学院在依照录【lù】取【qǔ】原则分配专业时,当考生【shēng】所报【bào】专业已满额,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符合【hé】条件的专业【yè】;对不【bú】服从专【zhuān】业调【diào】剂的,则作退档【dàng】处理。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二十二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wǎng】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以生源地【dì】教育【yù】主【zhǔ】管部门公布【bù】的为准,学院将通过快【kuài】递物流向【xiàng】新生寄送录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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