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城建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天津城建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wàng】对【duì】大家【jiā】有所【suǒ】帮助,如有不【bú】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shí】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总成绩计算
(1)初【chū】试成【chéng】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复【fù】试成绩占【zhàn】总成绩的【de】权重为【wéi】40%。
(2)总成绩计【jì】算公【gōng】式: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试卷总【zǒng】分【fèn】数【shù】×100)×60%+(复试成绩【jì】)×40%,总成绩保留两【liǎng】位小数。
二、录取规则
(1)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与【yǔ】调剂考【kǎo】生分别【bié】排序【xù】,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kǎo】生。调剂考生按【àn】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fèn】批【pī】次录取【qǔ】。
(2)各专业同一批次考生按照总成绩【jì】、复试成【chéng】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fèn】择优录取【qǔ】,即总成绩【jì】相同的【de】考【kǎo】生,复试成绩【jì】高【gāo】的【de】优先录取;总成绩【jì】和复试成绩均相同的考【kǎo】生,综合能【néng】力【lì】测【cè】试成绩高的优【yōu】先录取【qǔ】。如以【yǐ】上【shàng】成绩皆相同则政策照顾考生优先录取。如【rú】同为政【zhèng】策【cè】照顾考生或非政策照顾考生,由学【xué】院研究【jiū】生招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三、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jiē】段一律【lǜ】不作【zuò】修改,对报【bào】考资格不【bú】符合规【guī】定者【zhě】不予录取。未通过或【huò】未完成【chéng】学历【lì】(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míng】单公【gōng】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shì】课【kè】程的【de】成【chéng】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chéng】成绩【jì】(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bú】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报到时如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8.考生如被发现在复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