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初试复【fù】试所占比例,希望对【duì】大家有所帮助,如【rú】有不【bú】同【tóng】,还请以各学院/专【zhuān】业【yè】实际公布的比【bǐ】例为准。
一、录取
(一)录取原则
1. 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
2.根据“先考生类别、后专业考生总成绩排名”原则择优录取。
(1)考生类别依次为: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
(2)按专业考【kǎo】生总成绩从高到【dào】低的【de】顺序排序(总【zǒng】成绩相同时,按各学科专业公布【bù】的排名办法确定排序顺【shùn】序【xù】),依【yī】据招生【shēng】计【jì】划数顺【shùn】次拟录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不按时提交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2)复试总成绩300分以下者;
(3)加试单科成绩60分以下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体检存在影响专业学习的疾病者;
二、成绩公布
我校将在考生复试结束后,尽快【kuài】公布考生【shēng】复试成绩及拟【nǐ】录取名单,并通过研【yán】招网系【xì】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dìng】时间内登录系统【tǒng】确【què】认【rèn】接受【shòu】拟录取【qǔ】。不接受者,视为【wéi】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gé】,由下一【yī】排名【míng】符【fú】合录【lù】取条件考生【shēng】进行递补。考生一旦确认接受拟录取通【tōng】知,原则上不得更改【gǎi】或取消【xiā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