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商学院研究生复试内容

更新【xīn】:2024-9-21 9:56:42    发【fā】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上海商学院研究生复试内容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上海商学院研究生复试内容,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复试程序

复试开始【shǐ】前由学院工【gōng】作【zuò】人员【yuán】完成考【kǎo】生“两识【shí】别”“四比对”资格审查与身份认证。

(一)复试

复试在考【kǎo】查【chá】考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hé】基本技能的基【jī】础【chǔ】上【shàng】,着重加【jiā】强【qiáng】对考生既往学业、一【yī】贯表现、科研【yán】能【néng】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未来发展以及【jí】英语口【kǒu】语与听【tīng】力等情【qíng】况的全面考查。

复试方式为面试。每名考生【shēng】面【miàn】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满【mǎn】分成绩为【wéi】100分,其中英语【yǔ】听说测试【shì】为【wéi】20分。

(二)复试成绩评判方法

每个复试教师【shī】应根据考生【shēng】的复试表【biǎo】现独立打分,由专业复【fù】试小组组长在复试结束时综合每个复试教师的【de】独立打【dǎ】分分数,评定每个【gè】考【kǎo】生的最终分数。考生的最【zuì】终【zhōng】分数应反【fǎn】映在【zài】考生的复试【shì】审查汇总表上。

二、录取标准

根据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总成绩核算方式如下。

(一)总成绩=折算成【chéng】100分的初【chū】试成绩×60%+复试【shì】总成绩×40%。

(二)复试总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除第二款和第【dì】三【sān】款规定【dìng】不得录取的考生以外【wài】的各【gè】专业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序,从【cóng】高【gāo】分到低分依【yī】次录取。

(五)一志愿与调剂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

(六)当招生专业【yè】出现【xiàn】多名考生总成绩同分并列的情【qíng】况,依下列【liè】顺序排【pái】列【liè】名次:当总成绩相同,复试成绩高【gāo】者,名次前列;当【dāng】总【zǒng】成绩和复试成【chéng】绩相同者,专业课【kè】1成绩高者【zhě】,名次前列。

(七【qī】)拟录【lù】取【qǔ】名【míng】单确定后,学【xué】校向考生【shēng】所在单位【wèi】函调【diào】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xiàn】等材料,全面考查其【qí】思想政【zhèng】治【zhì】表现和品德情况,并组织入学体检,不合【hé】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入学【xué】后3个【gè】月内,学校按【àn】照《普通高等学校学【xué】生管理【lǐ】规定》有关要求,对所【suǒ】有考生进【jìn】行全面复【fù】查。复【fù】查不合格【gé】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研究生【shēng】处在各【gè】专业复试小组【zǔ】汇总复试成绩【jì】后【hòu】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qǔ】名单经校研究【jiū】生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审核【hé】批准后,在研究生处【chù】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后报上【shàng】海【hǎi】市教育【yù】考试院【yu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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