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更新:2024-9-21 16:12:39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bì】备网      纠错

2024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shì】所占比【bǐ】例,希望【wàng】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gè】学院/专【zhuān】业实【shí】际公【gōng】布的比例为准。

一、总成绩

1.总成【chéng】绩(满分【fèn】700分)=初【chū】试成绩(500分)+复试成【chéng】绩(200分),按总成绩【jì】从高到低排【pái】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参加排名)。

注:会计专业总成绩为满分500分,初试成绩满分300分。

2.复试不合格考生(含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不允许参加相同专业的调剂及复试。

3.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录取

(一)学【xué】校根据考生思想品德审查、各学科招生计【jì】划人【rén】数,分批【pī】次【cì】以考生总成【chéng】绩由高到低顺【shùn】序择优录【lù】取(复【fù】试成绩【jì】不合【hé】格者不参加排名,一票否决)。考生【shēng】总成绩相同【tóng】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chéng】绩相同时按初试【shì】前三科成绩逐一排序(1外国【guó】语-2政治【zhì】理论-3业务课1)。如遇考生【shēng】不【bú】予【yǔ】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从复试【shì】合格【gé】考生中按总成绩【jì】依次递补。

(二)根据教【jiāo】育【yù】部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kǎo】生【shēng】不予【yǔ】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xiào】: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

2.思想【xiǎng】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品德审【shěn】查)不合格者,不【bú】予录取【qǔ】。

3.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三)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yòng】人单位分别【bié】签【qiān】订【dìng】定向协【xié】议【yì】,考【kǎo】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shēng】与【yǔ】原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chù】理【lǐ】;报考非定向【xiàng】的考生因个人原因【yīn】档案无法调【diào】入我校的,造【zào】成【chéng】无【wú】法【fǎ】被录【lù】取【qǔ】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kǎo】类别在网报信息确【què】认阶段已经【jīng】考生确认,在录取阶段一律不接【jiē】受修改。

(四)待录取考生经学校统一公【gōng】示后,还【hái】需上报【bào】国家【jiā】审核,最终【zhōng】录取结果【guǒ】以教育部【bù】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为【wéi】准。

(五)被录取的新生(录【lù】取资格无效【xiào】的除外【wài】),可【kě】以申请保留【liú】入学【xué】资格,保留入【rù】学资格的条【tiáo】件、期限须【xū】在报到前经学生管理部门及培养部门【mén】同意【yì】,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nà】入招生单位录取当年的【de】招【zhāo】生【shēng】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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