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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9-21 16:21:26    发布【bù】:大学【xué】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二【èr】十一【yī】条 所有艺术类【lèi】专【zhuān】业的专业【yè】成绩均认【rèn】可省统考成绩,未组织相应专业统考【kǎo】的省份,经生源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招生【shēng】考试部门批准,也可认可考生参加其他高校同专业考试的合格成绩。

第二十二条 所有艺术类专业招生在专业成绩【jì】与文化成【chéng】绩合格基础上,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招生考【kǎo】试【shì】部门制定的艺术类【lèi】专业投档【dàng】录取规则【zé】,按照考生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fèn】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省(自治区【qū】、直辖市【shì】)招生考试部门【mén】对【duì】艺术【shù】类专业投档录取规【guī】则无明确要求,则【zé】在【zài】专业成【chéng】绩与文【wén】化【huà】成绩合【hé】格基【jī】础【chǔ】上,按照专业【yè】成绩与【yǔ】文化成【chéng】绩的总分,从【cóng】高分到低分择【zé】优【yōu】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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