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外国语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广西外国语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广西外国语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2024年广西外国语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de】通知》(桂考【kǎo】院【yuàn】〔2023〕227 号【hào】)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高【gāo】职院【yuàn】校分类考试招【zhāo】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广西外国语学院
学校代码:13830 (国标码)
办学性质:国家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院校地址:中国-东盟南宁空港经济区空港大道89号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外国语学院
二、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符合《自【zì】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fā】广【guǎng】西2024年普【pǔ】通高校招生考【kǎo】试【shì】报名【míng】工作规定的通知【zhī】》(桂考院〔2023〕212号)中高职【zhí】对口【kǒu】招【zhāo】生【shēng】报名条件的考【kǎo】生。
三、招生专业、计划数
我校【xiào】各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学校【xiào】官网【wǎng】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广西教育厅审定为准。学校【xiào】严格执行【háng】国家、自治区有【yǒu】关收费【fèi】政策,按上级【jí】部门审定的【de】收【shōu】费标准收【shōu】费。
2024年中职对口招生专业、计划一览表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计划人数 |
1 | 570215 | 应用越南语 | 高职专科 | 三年 | 20 |
2 | 570205 | 商务日语 | 高职专科 | 三年 | 20 |
3 | 570214 | 应用泰语 | 高职专科 | 三年 | 20 |
4 | 570208 | 应用外语(柬埔寨语方向) | 高职专科 | 三年 | 5 |
5 | 570208 | 应用外语(缅甸语方向) | 高职专科 | 三年 | 5 |
6 | 570208 | 应用外语(印尼语方向) | 高职专科 | 三年 | 5 |
7 | 570208 | 应用外语(老挝语方向) | 高职专科 | 三年 | 5 |
8 | 570202 | 应用英语 | 高职专科 | 三年 | 20 |
9 | 570211 | 应用法语 | 高职专科 | 三年 | 20 |
10 | 570212 | 应用西班牙语 | 高职专科 | 三年 | 20 |
11 | 5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 | 高职专科 | 三年 | 40 |
12 | 530605 | 市场营销 | 高职专科 | 三年 | 40 |
13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高职专科 | 三年 | 40 |
14 | 540106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涉外酒店管理方向) | 高职专科 | 三年 | 15 |
15 | 540106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星级酒店管理方向) | 高职专科 | 三年 | 25 |
16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高职专科 | 三年 | 40 |
17 | 530301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高职专科 | 三年 | 40 |
18 | 5305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高职专科 | 三年 | 40 |
19 | 530207 | 国际金融 | 高职专科 | 三年 | 40 |
20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高职专科 | 三年 | 40 |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计划人数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申报方式
(一)考生可【kě】通过【guò】关注“广西外国语学院”微信公众号,进入【rù】“招考报【bào】名”中的“高职【zhí】对口【kǒu】中职报考”通道填写信息【xī】进行【háng】申【shēn】报。
(二)申报时间:9-22-9-22
五、考核方式
(一)综合素质测试时间:9-22-9-22
(二)测试方式: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zhǔ】招生测试采用线【xiàn】上测【cè】试的方【fāng】式进行【háng】,测试题为标【biāo】准【zhǔn】化试题。
(三)测试内容:
高职对中职自主招【zhāo】生【shēng】进行文化基【jī】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测试成绩作为招生录取【qǔ】的依据。测【cè】试【shì】的主要内【nèi】容【róng】分为两部分,一是文化基础测试,包含语【yǔ】文、数学【xué】、英语课程的相关知识;二是职业技能考【kǎo】试,职业技【jì】能考试包括专业【yè】能【néng】力测【cè】试和【hé】技【jì】术技能测试。
(四)评分标准
我校2024年高职对口中职自【zì】主招生考试均采用“文【wén】化素质+职业技【jì】能”的【de】考试评价方式,由文【wén】化基础测【cè】试【shì】成绩【jì】、职业技能测试成【chéng】绩【jì】组成,文【wén】化基础测【cè】试成绩300分,职业【yè】技能测试成绩300分,满分【fèn】为【wéi】600分。
(五)测试步骤
申报成功的考生通过关注“广西【xī】外国语学院”微【wēi】信公【gōng】众【zhòng】号,进入“招【zhāo】考报名【míng】”通道,进行【háng】测试,系统自动从题库出题,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wán】成【chéng】答题【tí】。
(六)成绩公布
在考生填报志愿前通过【guò】“广【guǎng】西外国语学院”微信公众【zhòng】号,进入“招考报名”通道进【jìn】行查询,也可电话0771-4797113、0771-4797126咨【zī】询获取。在【zài】考生查询成【chéng】绩的同时,公布本校【xiào】各招生类型测试成绩的一【yī】分一档表,并【bìng】公布【bù】本校【xiào】2023年各招生类型测试成绩的【de】一分一档【dàng】表以及【jí】各专【zhuān】业录取最低分【fèn】数,供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
申报【bào】我校【xiào】高职对口招【zhāo】生的考生必须参加【jiā】我【wǒ】校组织的【de】文化基础与职业技【jì】能【néng】测试且取得相应成【chéng】绩。没有参【cān】加测试或测试【shì】成绩【jì】低于我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该分数线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shěn】定后【hòu】,我校将在【zài】考生填报志【zhì】愿前在学校【xiào】招生官网【wǎng】(网址:https://zs.gxufl.edu.cn)对外公【gōng】布)的考生【shēng】,不予录取【qǔ】。
六、填报志愿
所有【yǒu】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shēng】的考生本人需【xū】通过【guò】自治【zhì】区招生考试院【yuàn】志愿填【tián】报系【xì】统填报志愿【yuàn】,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wéi】放弃【qì】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zì】主招生资格。
考生【shēng】于【yú】2024 年【nián】 4 月 8 日 10:00 至 10 日 10:00登录“广【guǎng】西【xī】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yuàn】填【tián】报系统填【tián】报【bào】相应类别的志愿。志愿填报【bào】系统【tǒng】从“广西招生考试院” 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4年普通【tōng】高【gāo】校招【zhāo】生志愿填报系统(分【fèn】类【lèi】考试招生)”进入。
高职对口【kǒu】中职【zhí】自主招生设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wéi】2024 年【nián】 4 月 22 日【rì】 10:00 至 23 日 10:00,未【wèi】被录取的【de】考生登【dēng】录“广西招生考试院【yuàn】”网站“系统导【dǎo】航-志愿填报【bào】-2024 年普【pǔ】通高校【xiào】招生志愿填报系【xì】统(分类考试【shì】招生)”填【tián】报征【zhēng】集志愿,每个考生最多【duō】可填【tián】报 2 个【gè】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bào】 10 个专业【yè】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zhuān】业调剂,仍实【shí】行顺序志愿【yuàn】。
如志【zhì】愿填报安排有【yǒu】所【suǒ】变动,以【yǐ】自治区【qū】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广西招【zhāo】生考试【shì】院”网站【zhàn】的最新【xīn】消息。
七、录取
(一)录取时间
1.投档录取时间:2024 年 4 月【yuè】 15 日至【zhì】 21 日。
2.征集志愿【yuàn】录【lù】取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至【zhì】 25 日。
3.录取结果查询时间:9-22。
4.录取时间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
(二)录取原则
1.所有申报我校高【gāo】职对【duì】口中职自主招【zhāo】生的考生必须参加广【guǎng】西外国语学院【yuàn】文化素质【zhì】测试【shì】并取【qǔ】得相应成绩。
申报我【wǒ】校高职对口【kǒu】招生的考生必【bì】须参【cān】加我校组织【zhī】的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测试且取得相应【yīng】成绩【jì】。没有参加测试或测试成绩【jì】低于我校录取最【zuì】低控制分数【shù】线(该分数【shù】线经【jīng】自治区【qū】招生【shēng】考试【shì】院审定后【hòu】,我校将在【zài】考生填报志【zhì】愿前在学校招生官网(网【wǎng】址【zhǐ】:https://zs.gxufl.edu.cn)对外【wài】公布)的考生,不予录【lù】取。
2.录取排序规则:
1)我校按【àn】照【zhào】“专业顺【shùn】序【xù】,分【fèn】数优先”的录取原则【zé】,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安排专业,直【zhí】至录满招生计【jì】划【huá】。若【ruò】考【kǎo】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èr】专业志愿【yuàn】录取【qǔ】,以此类【lèi】推;
2)考生所填专业志【zhì】愿【yuàn】均不能满足且有未录满计划时,若考【kǎo】生填【tián】了“服从【cóng】专业调【diào】剂【jì】”,则考【kǎo】生按分【fèn】数从高【gāo】到低调剂至其他未录满【mǎn】专业,直至【zhì】专业计划录满为止;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jun1】不【bú】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yè】调剂”,则【zé】按【àn】退档处理;
3)考生分数排序规【guī】则为:测试总成绩— 文化素质【zhì】测试分— 职【zhí】业技能测试分—语文—数【shù】学—英语。即先【xiān】按【àn】测试总成【chéng】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lù】取;如测试总成绩相【xiàng】同,则按【àn】文化素质测试【shì】分高低排序【xù】,文【wén】化素【sù】质【zhì】测试分【fèn】高者排在前【qián】面;如文化素质测试分相同【tóng】,则按【àn】职业技能测试分【fèn】高低排序,分数高【gāo】者排在前面【miàn】;
4)已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de】考生不得【dé】参加【jiā】 2024 年普通高校【xiào】招生统一【yī】考试录取【qǔ】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qǔ】。
3.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录取工作【zuò】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我校纪【jì】检【jiǎn】监察部【bù】门全程【chéng】监【jiān】督,同时接受社会、考生和【hé】家【jiā】长的监督。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qǔ】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yuàn】审核通过后【hòu】,将于【yú】9-22前在学【xué】校招生官网(网址:https://zs.gxufl.edu.cn)公示,公示【shì】时间为10个工作日【rì】,公示的信息保留至【zhì】年底【dǐ】。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9-22前,对公示无异【yì】议【yì】的考生发放录【lù】取通【tōng】知【zhī】书【shū】,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八、招生日常安排表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9-22-9-22 | 关注“广西外国【guó】语学院”微信【xìn】公众号,进入“招考报【bào】名”通【tōng】道填【tián】写信息进行申【shēn】报【bào】,包【bāo】括网上注册【cè】、信息填报、专业填报 | |
9-22-9-22 | 关注“广【guǎng】西【xī】外国语学院”微信公众号【hào】,进【jìn】入“招考报名”通道,参加广【guǎng】西外国语学【xué】院综合【hé】素质测试 | |
4 月 8 日 10:00 至 10 日 10:00 | 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 |
4 月 15 日至 21 日 | 投档录取 | |
4 月 22 日 10:00 至 23 日 10:00 | 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 | |
4 月 24 日至 25 日 | 征集志愿录取 | |
9-22 | 录取结果查询 | |
9-22 | 录取名单公示 | |
9-22前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九、入学与注册
1.已被录取【qǔ】考生凭【píng】录取通知书【shū】,按我校规定的报到【dào】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shǒu】续。不能按时【shí】报到的已录【lù】取考生,应【yīng】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yán】期报到。对未经我院【yuàn】同【tóng】意逾【yú】期不【bú】报到的考【kǎo】生,视为自行放弃【qì】入学【xué】资格。
2 .新生入学【xué】后三【sān】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dìng】对新生入学资格再进行【háng】复查,凡属【shǔ】徇私舞弊或不符合条件者【zhě】,一经查【chá】实【shí】,即取消学【xué】籍,予【yǔ】以退【tuì】回。
十、新生待遇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新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与【yǔ】同专【zhuān】业【yè】新生同等收取,在【zài】日常教学【xué】管理以及“奖、助、勤、贷、减、免、缓”等方面享有与参加【jiā】普通高考【kǎo】录取的学生相【xiàng】同待遇【yù】。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学年。
国家助学金:
一等:4300元/学年;
二等:3300元/学年;
三等:2300元/学年。
学校助困奖学金:
一等:3000元/学年;
二等:2000元/学年。
国家生【shēng】源地信用助学贷【dài】款:根据【jù】国家有关规定,家庭困难学生【shēng】可【kě】在【zài】当地教育局资助办申请办理国家生源【yuán】地【dì】信用【yòng】助学贷款,货【huò】款最高【gāo】额度【dù】为:16000元生·学年【nián】。
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每年为校内生提供近1000多个岗位。
退役复学【xué】学费【fèi】代偿:应征入伍退役后参加普【pǔ】通高考且被我校录取【qǔ】的学【xué】生,入【rù】学后可以【yǐ】申请学费代偿【cháng】,最高代偿金【jīn】额为12000元/年,9-22后【hòu】入伍的学生【shēng】,最高代偿金额为16000元/年。
退伍复学学【xué】费代偿【cháng】:参加当年普通高【gāo】考且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在【zài】当年【nián】应征入【rù】伍【wǔ】前办理保留学籍手续【xù】,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可以申【shēn】请学费代偿【cháng】,最【zuì】高【gāo】代偿金额为12000元【yuán】/年【nián】,9-22后入伍的学生,最【zuì】高代偿金【jīn】额【é】为16000元/年。
十一、其它
1、高职对口中职自主【zhǔ】招生是【shì】普通高等学【xué】校【xiào】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已被高【gāo】职对口中职自【zì】主招生录取的考【kǎo】生不再参加普【pǔ】通【tōng】高等学【xué】校招【zhāo】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qǔ】或其他【tā】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2、遵纪守【shǒu】法,严惩违规。对在考【kǎo】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yuán】,将按《国家教育考【kǎo】试违规处理【lǐ】办【bàn】法》(中华【huá】人民共【gòng】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guó】教育部令第36号【hào】)进【jìn】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shí】处理结果报送【sòng】自治区【qū】招生考试院进行【háng】后续处理。如违【wéi】规行【háng】为触犯了《中【zhōng】华人民共和【hé】国刑【xíng】法【fǎ】修正案(九【jiǔ】)》,将【jiāng】由司法机关依【yī】法追究刑事【shì】责任。
3、学校【xiào】从未委托或【huò】授权任何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háng】招生、录【lù】取等相关工作。
4、本简章自【zì】公布【bù】之日【rì】起施行【háng】,若遇【yù】国家【jiā】法律法规、规章和上【shàng】级有关政【zhèng】策变化,以变【biàn】化后的规定为准。
5、本简章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6、联系方式
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就业处
五合校【xiào】区地址:广西南宁【níng】市青秀区五【wǔ】合大道【dào】19号(邮编:530222)
电话:0771-4797229、4797113、4797126(兼传真)
广西外国语学院官网:https://zs.gxufl.com
广西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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