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郑州美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wéi】大家整理的是【shì】2024年【nián】郑州美术学院【yuàn】招生【shēng】章程,主要包含办【bàn】学类型、办【bàn】学层次、招生计划、报【bào】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jiǎng】助学金、学校地【dì】址等【děng】信息,以下是详【xiáng】细内容,希望对【duì】大家有所帮助。
郑州美【měi】术学院【yuàn】(原郑州轻工业【yè】大【dà】学易斯顿美术学院)2024年本科【kē】招生章【zhāng】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hé】国教育【yù】法【fǎ】》《中华人民共和【hé】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dìng】,结合郑州【zhōu】美术【shù】学院本科【kē】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郑州美术学院是【shì】经教育部【bù】批准独【dú】立设置【zhì】的全日制民办本科普通【tōng】高等学校。学校前【qián】身为郑州轻工业大学易斯【sī】顿美【měi】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2023年6月经教育【yù】部【bù】批【pī】准分立【lì】为郑州【zhōu】美术学【xué】院。
第三条 学校的校【xiào】名【míng】全【quán】称:郑州美术学【xué】院,国标代码:14831。办学【xué】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中牟新城商都大道(西)999号。
第四条 根【gēn】据教育部和各省(区【qū】、市)颁布的2024年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本【běn】着公平、公正、公开的【de】原则【zé】,择优录取【qǔ】,接受纪检【jiǎn】监察部【bù】门【mén】、考生【shēng】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jiān】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wǔ】条 学校成立【lì】招生工作【zuò】领【lǐng】导【dǎo】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rèn】。招生【shēng】工作领【lǐng】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xiào】招【zhāo】生政策、拟【nǐ】定招生【shēng】计划和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dì】六条 郑州美【měi】术【shù】学院招生办公室【shì】是学【xué】校【xiào】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jī】构,负责学校招生【shēng】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履行监督职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dì】八条 根【gēn】据学校【xiào】发展规【guī】划、办学【xué】条件、生源情况、师资情况、就业情况,以及【jí】学【xué】科专业建设【shè】和【hé】社会需求【qiú】等因素,学【xué】校招生办公室会同有【yǒu】关部门编制年【nián】度招生计划,经学校审定后,报上【shàng】级主管部门审批【pī】。
第【dì】九条 招【zhāo】生【shēng】办公室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分省(区、市【shì】)、分专业【yè】计【jì】划【huá】,按要【yào】求及时报送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guǎn】部门,并【bìng】通过公开渠道向【xiàng】社【shè】会公布。
第十条 录【lù】取过程中【zhōng】未完成的计划,在生源【yuán】省(区【qū】、市【shì】)的统一【yī】安排下,根【gēn】据生源情况,进行志愿征集或调整到其它省(区、市)招生。
第十一条 预留计划【huá】按照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工作【zuò】规定》,报【bào】主管部【bù】门审核、教【jiāo】育部备案,用于调节各【gè】省(区、市)生源【yuán】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shí】二【èr】条 所有专业【yè】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教学活动中,公共大学【xué】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请【qǐng】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yá】语【yǔ】等【děng】非【fēi】英语【yǔ】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三条 录【lù】取考生思想政治【zhì】品【pǐn】德考核【hé】合格,身体【tǐ】健康要求须按《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zhāo】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入【rù】学和【hé】就业【yè】体检项目维【wéi】护乙肝表【biǎo】面抗原携带者入【rù】学和就业【yè】权利的【de】通知》等有关要【yào】求执行。
第十四条 所有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shēng】填【tián】报学校志愿,须参加所【suǒ】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jì】合格【gé】,且文化成绩达到所【suǒ】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kē】录取控【kòng】制线。
(一)美术与设计类
1.在河南省,学校按河南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录取。
视觉【jiào】传达设【shè】计、环【huán】境设计【jì】、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jì】、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shù】专业选择【zé】按【àn】考生高考文化课【kè】成【chéng】绩排序,文化课成绩【jì】相同的,依次【cì】按照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xù】。
绘画、雕塑【sù】、中国画专【zhuān】业【yè】选择【zé】按【àn】考生文化成绩70%加专业【yè】成绩30%的综合成绩排【pái】序 (综【zōng】合成绩【jì】=考【kǎo】生【shēng】文【wén】化课成绩×70%+考生专【zhuān】业省统考【kǎo】成绩/300×750×30%),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专【zhuān】业省统考成【chéng】绩排【pái】序【xù】。
2.在云南省,学【xué】校按云南省平【píng】行志愿投档规【guī】则录【lù】取,选择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gù】分【fèn】)排序。
3.在其余省(区【qū】、市【shì】),采用平行志【zhì】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按生源省(区、市)的投档规则录【lù】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且服【fú】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档后原则上不【bú】退档。安排专业时,对专【zhuān】业志愿采用分数优先【xiān】的【de】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如考【kǎo】生【shēng】投档排序成绩相同,依【yī】次按照专业省统考【kǎo】成【chéng】绩【jì】、语文【wén】成【chéng】绩、数【shù】学成绩排序【xù】。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zhì】愿【yuàn】都无【wú】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jì】,则【zé】根据分数优【yōu】先的原则【zé】将【jiāng】考生【shēng】调剂到招生计【jì】划尚未【wèi】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zhuān】业【yè】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二)书法类
书法学专业【yè】:学校按河南省平行【háng】志愿投档规则录取。按考生【shēng】高考文化课【kè】成绩排【pái】序【xù】,文化课成【chéng】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成绩【jì】、数【shù】学成绩排【pái】序【xù】。
第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fèn】政策的考生【shēng】,按生【shēng】源省(区【qū】、市)的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如有其它方面的情况,学校将于高考志愿填报开始前在学校网站上公布相应的补充说明。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hòu】,按照国【guó】家和【hé】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fù】查。复【fù】查不【bú】合格的学生,依据国家和【hé】学【xué】校有【yǒu】关规定处理。
颁发学历【lì】的学校名称为:郑州【zhōu】美【měi】术【shù】学院。学生修【xiū】业【yè】期满,符合【hé】学校学籍管理【lǐ】有关规【guī】定的,颁【bān】发郑州【zhōu】美术【shù】学院【yuàn】本科毕【bì】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dì】二十条【tiáo】 学校严格按照【zhào】教育【yù】部【bù】“十公【gōng】开”要求,公开有关信息,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zī】格公开、招生章程公开、招【zhāo】生计【jì】划公开、考生资【zī】格公开、录取程序公【gōng】开、录取结【jié】果【guǒ】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gōng】开、重大违【wéi】规事【shì】件及处理结果公【gōng】开、录取新生【shēng】复查结果公开。
第二十一条 根【gēn】据《河南省发展和【hé】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jiāo】育厅关【guān】于改革我省民办高校学历【lì】教育【yù】收费【fèi】管理【lǐ】方式【shì】有关事【shì】项【xiàng】的通知》(豫发【fā】改收费〔2017〕17号)的精神,普通本【běn】科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18000元/年.生。
根据住宿条件【jiàn】,住宿费标准为:4人【rén】间1100元/年【nián】.生;6人间900元/年.生。
第二十二条 学生资助政策
为帮助家庭经济确有困难、无力解决在校学习期间学【xué】习【xí】和生【shēng】活费用的学生顺利【lì】完【wán】成学业,学校开辟有新生入学【xué】“绿色【sè】通道”,建立了【le】完【wán】善的资助政策体系。
1.奖学金【jīn】:对各方面表现特别【bié】突出的学【xué】生可申请国【guó】家奖学金【jīn】,奖【jiǎng】励【lì】标准为每生【shēng】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yōu】学生可申请【qǐng】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奖励标准为每生【shēng】每年【nián】5000元;品学兼优和【hé】在某一方面【miàn】有突出成【chéng】绩的学生可评选优【yōu】秀学生奖学【xué】金:每【měi】生【shēng】每年500-3000元。
2.助学金:家庭经济困【kùn】难【nán】的学生【shēng】可申【shēn】请国【guó】家助学金【jīn】,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shēng】每年33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shēng】国家【jiā】助【zhù】学金,资【zī】助【zhù】标【biāo】准【zhǔn】为每生每年3300元【yuán】。
3.助【zhù】学贷款:家庭经【jīng】济困难的【de】学生【shēng】可【kě】在【zài】入学前到【dào】生源所在地县(区【qū】)学【xué】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qǐng】生源地信用助学贷【dài】款【kuǎn】。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4.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qín】工【gōng】助【zhù】学岗位,优先安【ān】排家庭困难【nán】的学生【shēng】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zì】己的劳动取得合法【fǎ】报酬,改善学习和【hé】生活【huó】条【tiáo】件。
5.服兵役【yì】高【gāo】等学校学生国家【jiā】教育资助:经学生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cháng】以【yǐ】及学费【fèi】减免的【de】标准【zhǔn】,每生【shēng】每【měi】年最高【gāo】不超过16000元。
6.困难生临时补贴:如学生家庭因突发原因遭遇临时困难,近期无法支付全【quán】部或【huò】部分生【shēng】活费用【yòng】的状况,由本【běn】人提【tí】出申请,学校【xiào】根【gēn】据【jù】实际【jì】情况给【gěi】予临时困难补助【zhù】。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及网址
1.招生咨询电话:0371-62132001
2.招生咨询传真:0371-62132002
3.电子邮箱:zhaosheng@zzafa.edu.cn
4.学校网址:http://www.zzafa.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tiáo】 学校不委托任【rèn】何中【zhōng】介机【jī】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lù】取工作,不收【shōu】取国家【jiā】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xué】校【xiào】名义进行非【fēi】法招生宣传等活动【dòng】的中介【jiè】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zé】任【rèn】的权利。
第二【èr】十五【wǔ】条 对于各种媒体平台【tái】节【jiē】选公布的【de】学【xué】校招生章程,如内【nèi】容理【lǐ】解有误,以学校在教育部“阳光【guāng】高考信息平台”公布【bù】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liù】条 本章程未尽事项【xiàng】,以国家法律、法规【guī】、规【guī】章和【hé】上级【jí】有关【guān】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tiáo】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郑【zhèng】州【zhōu】美术学【xué】院【yuàn】招生【shēng】办公室所有。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类型 | 培养类型 | 面向群体 | 学制 | 师范 | 艺术 | 中外合作办学 | 招生人数 | 所属学科门类 | 学费(元/年) | 方向 | 备注 |
绘画 | 130402 | 普通 | 全日制 | 4 | 否 | 是 | 否 | - | 艺术类 | 18000 | |||
雕塑 | 130403 | 普通 | 全日制 | 4 | 否 | 是 | 否 | - | 艺术类 | 18000 | |||
书法学 | 130405T | 普通 | 全日制 | 4 | 否 | 是 | 否 | - | 艺术类 | 18000 | |||
中国画 | 130406T | 普通 | 全日制 | 4 | 否 | 是 | 否 | - | 艺术类 | 18000 | |||
视觉传达设计 | 130502 | 普通 | 全日制 | 4 | 否 | 是 | 否 | - | 艺术类 | 18000 | |||
环境设计 | 130503 | 普通 | 全日制 | 4 | 否 | 是 | 否 | - | 艺术类 | 18000 | |||
产品设计 | 130504 | 普通 | 全日制 | 4 | 否 | 是 | 否 | - | 艺术类 | 18000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30505 | 普通 | 全日制 | 4 | 否 | 是 | 否 | - | 艺术类 | 18000 | |||
工艺美术 | 130507 | 普通 | 全日制 | 4 | 否 | 是 | 否 | - | 艺术类 | 18000 | |||
数字媒体艺术 | 130508 | 普通 | 全日制 | 4 | 否 | 是 | 否 | - | 艺术类 | 1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