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9-21 11:40:04    发【fā】布: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qǔ】规则,主要包含投档【dàng】比例、专业分配、调【diào】剂【jì】规则、身体要求等【děng】信【xìn】息,以下是详细内【nèi】容,供大家参考【kǎo】,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de】信息【xī】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xué】校【xiào】对考生体【tǐ】检的【de】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tōng】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招收【shōu】的学生外【wài】语【yǔ】语种【zhǒng】不限,但考生【shēng】进校后以英语安排教学。各专【zhuān】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shí】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xuǎn】拔、公开【kāi】透明的原则,德【dé】智体全【quán】面【miàn】考核、综合评【píng】价、择优【yōu】录取新生

第十七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de】考生满额情况下,根据招生计划数量,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tiáo】件,实【shí】行【háng】“专【zhuān】业清”的办法予以录【lù】取;在第【dì】一志愿生【shēng】源不满【mǎn】的条件下,不拒【jù】绝非第一志【zhì】愿考【kǎo】生。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校在河南省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在考生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河南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

第【dì】十【shí】九条 对加分或【huò】降【jiàng】分投档考生的【de】处理按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mén】有关【guān】录取文件规定【dìng】执行【háng】。

第二十条 录取规则。

普通类:录取【qǔ】时严格【gé】执【zhí】行【háng】河南省招生考试主管部【bù】门【mén】有关【guān】录取文【wén】件相【xiàng】关政策,实【shí】行“专业【yè】清”的办法予以【yǐ】录取。考生档案【àn】投档后,采【cǎi】用专【zhuān】业【yè】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huá】数【shù】,按【àn】成绩从【cóng】高分到低【dī】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qí】第二专【zhuān】业志【zhì】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de】按其第三专业志愿【yuàn】录取,以此类推。当所【suǒ】有专业志愿均不能【néng】满足时【shí】,服【fú】从专业调剂的考生【shēng】,将【jiāng】其调剂录取到招【zhāo】生计划未满的专【zhuān】业【yè】;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tóng】分数的考生,按【àn】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按照我省统一设定的【de】投档【dàng】规则【zé】录取(成绩计算办法【fǎ】:考【kǎo】生文化课成绩×0.5+考生专业【yè】省统【tǒng】考成绩【jì】×1.25),若综合分【fèn】、语文【wén】成【chéng】绩、数【shù】学成绩相同【tóng】,按照考生外语成绩、大综合成绩依次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shí】一条 学校补录工作严格执【zhí】行补录的【de】缺额计划,对达到录【lù】取最低控制分数线【xiàn】以上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de】原【yuán】则【zé】进【jìn】行【háng】录取,直至【zhì】缺额【é】计【jì】划录满为止。

第二十二条 学生毕业后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商丘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