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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政法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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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政法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北京政法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

第十三【sān】条【tiáo】 招生录【lù】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zhí】行经教【jiāo】育行【háng】政主管部【bù】门备案、学【xué】校对外公布的招生章程。如遇重大问【wèn】题【tí】,由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 录取采取计算机远【yuǎn】程网上录【lù】取的【de】方式进行。按【àn】照正式公布的招【zhāo】生计划,对达到学校录取提【tí】档分数线的考生,结合考生所填志愿,坚持德、智、体、美【měi】、劳【láo】全面考核的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择【zé】优录取,经省【shěng】级【jí】招生主管部门【mén】审核通【tōng】过后确定录取名单,及时发【fā】放录取【qǔ】通知

第十五条 按照各省、市高招办【bàn】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dìng】制定的政策性【xìng】加【jiā】分投档【dàng】政策和【hé】规则,接【jiē】受【shòu】考【kǎo】生政策性加分投档。

第十六条 实【shí】行“选考【kǎo】科目【mù】”和招【zhāo】生改革试点省【shěng】份【fèn】的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shěng】、市【shì】的招生工作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文件【jiàn】执行。采【cǎi】取按照综合【hé】成【chéng】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lù】取的方式,综【zōng】合成绩按各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招生考【kǎo】试主【zhǔ】管部门规定的【de】艺术类专业联考(统考)成绩和文化【huà】课成绩折【shé】算比【bǐ】例【lì】计算【su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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