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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德州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gèng】新【xīn】:2024-9-21 20:03:52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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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确保2024年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维【wéi】护学校和考生的合【hé】法权益,依据【jù】《中华【huá】人民【mín】共和国教育法【fǎ】》《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guó】高等教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gòng】和国职业教育法》以【yǐ】及教育部、省教育厅等相关【guān】文【wén】件精神,并结合【hé】我校具体【tǐ】情【qíng】况,制定了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yī】条 本章程适用于德州工程职业学【xué】院【yuàn】2024年【nián】普通高等教【jiāo】育【yù】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zuò】贯【guàn】彻 “公平竞争【zhēng】、公正选【xuǎn】拔、公开程序,德【dé】智体【tǐ】美【měi】劳全【quán】面考核、综合评价、择【z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sān】条 学【xué】校招生工作接受纪【jì】检监【jiān】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hé】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德州工程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857

第六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天衢新区崇德八大道5939号

第七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xué】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zǔ】,由学校校【xiào】长【zhǎng】担任组长,分管招【zhāo】生的校【xiào】领导担任副组长【zhǎng】,负责对学校招生【shēng】专业设置、招生计划编制、招生考试、录检录取等重大招生工作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

第【dì】十条 招生办公室负【fù】责协调处理【lǐ】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是【shì】组织和实施【shī】招【zhāo】生及【jí】其相关【guān】工作的常设【shè】机构。

第十【shí】一条【tiáo】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tǐ】、考生及【jí】其家【jiā】长以及【jí】社会各【gè】界的监督,确【què】保招【zhāo】生【shēng】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gōng】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二条【tiáo】 学院招生【shēng】专业层【céng】次为专【zhuān】科(高职),各省(自治【zhì】区【qū】、直辖市)分【fèn】专业【yè】招生计划【huá】和各专【zhuān】业相关报考要求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zhǔn】。

第十三【sān】条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通过各省【shěng】级招生主管部门报【bào】考指南、学【xué】校【xiào】招生简章、学校【xiào】网【wǎng】站等形式向【xiàng】社会公布。

第五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认真遵守并执【zhí】行教【jiāo】育部和各省教【jiāo】育厅、招生考试院【yuàn】对于【yú】2024年【nián】招生工【gōng】作的规定。

第十五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de】考生中【zhōng】,学校按照省教育招【zhāo】生考试院规【guī】定的【de】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àn】,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guǎn】部门确定。

第十六条【tiáo】 按教育【yù】部要【yào】求【qiú】,实【shí】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kǎo】试院监督【dū】的招生【shēng】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měi】、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yōu】录取。

第十七条 我校对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只开设公共英语。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jiǔ】条 在考生体检方面,学校将【jiāng】遵循教育部【bù】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bù】的《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zhǐ】导意【yì】见》以【yǐ】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二【èr】十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学校官【guān】方网站,各省考试院官【guān】网,录取【qǔ】通知等。

第二十一条 录取规则:

1. 我校【xiào】严格【gé】执行国家和【hé】各省关【guān】于考试招生制【zhì】度【dù】改革的各【gè】项规定,确保录取【qǔ】过程的公平与公正。

2. 我校在录取时根据考【kǎo】生的高考【kǎo】成【chéng】绩从【cóng】高到低进【jìn】行【háng】选拔。对于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考【kǎo】生档案。对于未实施平行志【zhì】愿的省【shěng】份,我们按照【zhào】“志愿优先,从【cóng】高分【fèn】到低分”的【de】原【yuán】则进行录取。

3. 我校各专业招生对考生高考选考科目均不做限制。

4. 各省份的招生录取【qǔ】工作【zuò】将【jiāng】严格遵【zūn】循各省公布的录【lù】取方案和【hé】相关办法进行。

5. 我【wǒ】校认可并执行各省教育招生考【kǎo】试院关于加分投档等相【xiàng】关【guān】政策【cè】规定。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tīng】 山东省教育厅【tīng】关于规范完善高【gāo】校【xiào】学费【fèi】收费政策【cè】的【de】通知》(鲁发改【gǎi】价格【gé】〔2023〕559号)文件【jiàn】执行。退费按照【zhào】国【guó】家和【hé】省相关【guān】规定【dìng】执行。

第【dì】二十三条 学校【xiào】通【tōng】过奖、贷、助、补【bǔ】、免等多【duō】种【zhǒng】资助方式【shì】帮【bāng】助学生完【wán】成【chéng】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sè】通【tōng】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děng】资【zī】助项目。资助条件【jiàn】和标准由【yóu】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zhào】省【shěng】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yìn】发的《山东省学生资【zī】助【zhù】资【zī】金管理办【bàn】法》(鲁财科教〔2022〕17号【hào】)以及学【xué】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

第二十四条

1.学院将组织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所有新生必须参【cān】加。如果发现伪造【zào】材【cái】料取得报名资格、冒名顶替【tì】或体检舞弊【bì】等【děng】舞弊行为,将按规定清退【tuì】相关人员。

2.若因特【tè】殊原因【yīn】无法按时【shí】入学,需在规定报到截止日期前书面【miàn】请假。未请【qǐng】假或请【qǐng】假逾期者【zhě】,除正当事由外,视为【wéi】放弃入学资格。请假期【qī】限一般不【bú】得超过【guò】十个工作日【rì】。

第八章 证书颁发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德州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 本【běn】章程【chéng】若有与上【shàng】级有关政策【cè】不一致之处【chù】,以国【guó】家和上级有关政【zhèng】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dìng】执行。

第【dì】二【èr】十【shí】七条  本章程由德州工程职【zhí】业学院负责解释【shì】。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德州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53011

联系电话:0534-2552669

学校网址:www.dzgcx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