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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奖学金有哪些,一般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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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奖学金有哪些,一般多少钱?

本文是大学生必备【bèi】网为大家整理【lǐ】的【de】宁波工【gōng】程学院奖学金、助学金设置情【qíng】况【kuàng】,希【xī】望对大家有所帮【bāng】助【zhù】,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bù】的信息为准。

1、宁波工程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宁波工程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全国共奖励6万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在校生20%
(一等5%;
二等15%)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学年 5000 元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shēng】贷【dài】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额【é】度不【bú】超过 8000 元,贷款总金【jīn】额不超过 32000 元。每个学生【shēng】的【de】具体贷【dài】款金额可根【gēn】据学费、住宿费标准以及家庭的困难情况确定。无限制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fèi】补偿、国【guó】家助【zhù】学贷款代【dài】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měi】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绿色通道通过“绿【lǜ】色通【tōng】道”办理入学手续,暂【zàn】缓交纳学费。入学【xué】后,高【gāo】校资助部门【mén】根据学生具体情【qíng】况开展【zhǎn】困难认定【dìng】,采取不同措施【shī】给予【yǔ】资助无限制
中国政府奖学金每年:62200元,共四年9-21人
地方政府资助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奖学【xué】金按学年【nián】申请【qǐng】和评【píng】审,奖励标准为每人 6000 元人民币上级拨付名额,约330个左右
宁波市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每年:学历生20000元,语言生6000元约占全体留学生人数的5%
校内资助困难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一)个人能力提升工程无限制
1.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shì】,资助【zhù】标准为 200 元 / 人;如考分在 550 分及以【yǐ】上资【zī】助【zhù】标准为 500 元【yuán】 / 人;
2.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资助标准为【wéi】 600 元 / 人;如【rú】考分在【zài】 550 分【fèn】及以上,资助标准为 1000 元 / 人;
3.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或德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yè】德语四【sì】级考试【shì】,或日语专【zhuān】业学生通过日语N2考试,资【zī】助标【biāo】准为【wéi】 200 元【yuán】 / 人【rén】;如考分成绩【jì】为良好【hǎo】,资助标准为 500 元 / 人;
4.英语【yǔ】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yīng】语八级【jí】考【kǎo】试,或德语专【zhuān】业学生【shēng】通【tōng】过专业德语八【bā】级考试,或日语专【zhuān】业【yè】学生通过日语N1考试,资助标准为 200 元 / 人;如考【kǎo】分成绩为【wéi】良好,资助标准为 500 元【yuán】 / 人【rén】;
5.取得浙江计算机二级证书,资助标准为 200 元 / 人;取得口译证,资助标准为【wéi】 1000 元【yuán】 / 人【rén】;取得【dé】其他学院【yuàn】或专业评审委员会【huì】认定的较高级别【bié】的证书,资助标准为 200 - 1000 元 / 人;
6.取得考研复试通知书,并【bìng】参加复试,资【zī】助标准为 500 - 1200 元 / 人;
7.参与学校竞【jìng】赛目录【lù】中的相【xiàng】关科【kē】技创新活动并获奖,负责人按学校奖【jiǎng】励【lì】标准【zhǔn】的 30% 给予资助,成员按学校奖励标准的 15% 给【gěi】予资助【zhù】;
8.参加学校组织的海外交【jiāo】流专项活动,资【zī】助标【biāo】准【zhǔn】参照宁【níng】工【gōng】法〔2014〕17 号文件执行;
9.积极开展创业项目,经专家【jiā】评审通【tōng】过后资助【zhù】 1000 - 10000 元/ 人;
10.积极就【jiù】业【yè】,且在 5 月 30 日前【qián】完成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的【de】签订,资助标准为 300 元【yuán】 / 人;
11.有助于学生发展的其他项目,视情况给予资助。
新生补贴新生一次性伙食补贴 500元;
新生生活大礼包700元;
新【xīn】生一【yī】次性【xìng】交【jiāo】通补助根据生源地【dì】距离远近资助标准分为 200 元、500 元、800 元【yuán】三档。
勤工助学按小时计酬原则,每小时 15 元。
爱心补助、温馨旅费、走访慰问爱心补助资助标准为每【měi】人每年 1000-2000 元【yuán】,温馨旅费资助标准【zhǔn】为 200-800 元,走访慰问【wèn】1000-3000元/人
学生遭遇重大事故资助单笔不超过 1 万元,基金会每年设【shè】立专项【xiàng】资【zī】金 10 万元(根据基金【jīn】会运营状况,额度随之做相应调整【zhěng】),对学【xué】生【shēng】发生意外事【shì】故给予资助【zhù】,资助【zhù】节余部【bù】分资金自动转入【rù】下一年。
校内奖学金综合奖学金每年:特等奖学金:只【zhī】授荣誉,不设奖【jiǎng】金,名【míng】额等【děng】同于国家【jiā】奖【jiǎng】学金【jīn】名额; 一等奖学金:只授荣誉,不设奖金,名额等同于省【shěng】政府奖【jiǎng】学金名【míng】额;二等1000元;三【sān】等300元;二等7%,三等15%
考研及毕业论文奖学金考研一等【děng】奖:每【měi】人 2000 元  考研二【èr】等奖:每人 1000 元  考研鼓励奖:每【měi】人【rén】 200 元【yuán】   毕业论文(设计)优秀奖:每人 2000 元【yuán】考研【yán】奖【jiǎng】不设获奖        毕业论文奖比【bǐ】例不超过同【tóng】一专业毕业生人数的 5%
四、六级优秀奖四级优【yōu】秀【xiù】奖:每人 1000 元  六【liù】级优秀奖:每人 2000 元,不设获奖比例
新生奖学金浙江省:
1.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投档分在全省一万名以内,每生奖励30000元;
2.报考我【wǒ】校普通类【lèi】专业并被录【lù】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kǎo】投档分高【gāo】于浙江省一段线且在录取考生中排【pái】名【míng】前20(若有【yǒu】分数并列【liè】,以位【wèi】次号确定),每生奖励10000元;
3.报【bào】考我校【xiào】普通类专业并被录【lù】取【qǔ】的浙【zhè】江籍新生,高考投档分高于浙江【jiāng】省【shěng】一段线且在录取考生中排名前50(若有分数并列【liè】,以【yǐ】位次号确定),每生奖【jiǎng】励5000元。
新高考改革省份:
报考我校【xiào】普通类专业并被【bèi】录取【qǔ】的新高考改革省份新生,高考投档分【fèn】高于【yú】本省【shěng】当年【nián】一段线、按【àn】当年学校在该省的招生录取【qǔ】数的20%(取【qǔ】整数)确定名额【é】;若新生的【de】高考投档分高于该省【shěng】当年一段线10分【fèn】及以上则不受【shòu】比例限制。
新生奖学金每生奖励5000元。
其他省份:
1.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qǔ】的【de】新【xīn】生,理科高考投档分高【gāo】于所在【zài】省(直辖市、自治区)当年理【lǐ】科第一【yī】批控制线(或同等位次线),按当【dāng】年【nián】学校在该省的招生录取数的【de】20% (取【qǔ】整【zhěng】数)确【què】定名额【é】;若新生【shēng】的高考投【tóu】档分高于该省【shěng】当年【nián】第一批控制线(或同等位次线【xiàn】)10 分【fèn】及以【yǐ】上,则不受比例限制【zhì】。
新生奖学金每生奖励5000元。
2.报考【kǎo】我校普通类专【zhuān】业并被录取【qǔ】的新生,文科【kē】高考投档分高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当年文科第一批【pī】控【kòng】制线(或同等位【wèi】次线),按当【dāng】年学校在该省的【de】招生录取数的20%(取整数)确定名额;若新生的【de】高考【kǎo】投档分高于该省当年第一批控制线【xiàn】(或【huò】同等【děng】位【wèi】次【cì】线【xiàn】)5分及以上,则不【bú】受【shòu】比例限制【zhì】。
新生奖学金每生奖励5000元。
参加评审的新生必须完成报到注册。
浙江省:
1.报考我校普【pǔ】通【tōng】类专【zhuān】业并被录取的浙【zhè】江籍新生,高考【kǎo】投档分在全省一万名以内,每生奖【jiǎng】励30000元;
2.报考我校普通类【lèi】专业并被录取的【de】浙江【jiāng】籍【jí】新生,高【gāo】考投档分高于浙江【jiāng】省一段线且【qiě】在录取考生中排名前20(若有分【fèn】数并列,以位次号确定【dìng】),每生奖【jiǎng】励10000元;
3.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bèi】录取的【de】浙【zhè】江【jiāng】籍新生【shēng】,高考【kǎo】投档分高于浙江【jiāng】省一段线且【qiě】在录取考生中排名前50(若有【yǒu】分数【shù】并列,以位次号确定【dìng】),每【měi】生奖励5000元。
新高考改革省份:
报【bào】考我校普通类专【zhuān】业并被录取【qǔ】的新高【gāo】考改革省份新生,高【gāo】考投【tóu】档分高于本【běn】省当年一段线、按当年学【xué】校在该省【shěng】的招【zhāo】生录【lù】取数的20%(取整数)确定名【míng】额;若【ruò】新生的高考投档分【fèn】高于该省当【dāng】年一段线10分及以上则【zé】不受比例【lì】限制。
新生奖学金每生奖励5000元。
其他省份:
1.报考【kǎo】我校普通【tōng】类专业【yè】并被【bèi】录【lù】取的新生,理科高考投档分高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qū】)当年【nián】理【lǐ】科第一【yī】批控制线(或同【tóng】等位次【cì】线【xiàn】),按【àn】当年学校在该省的招生录取【qǔ】数的20% (取整数)确定【dìng】名额;若新生的高考投档分高于【yú】该省当年【nián】第一批控【kòng】制线(或同等位【wèi】次线)10 分及以上,则不受【shòu】比例限制。
新生奖学金每生奖励5000元。
2.报考我【wǒ】校【xiào】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qǔ】的新生,文【wén】科高【gāo】考【kǎo】投档分【fèn】高于【yú】所在省(直【zhí】辖市【shì】、自治区)当年【nián】文科【kē】第一【yī】批控制线(或同等位次线),按当年学校在该省【shěng】的招【zhāo】生录取数【shù】的20%(取整数)确定名额;若【ruò】新生【shēng】的高考投档分高于该省当【dāng】年第【dì】一批控制线(或同等位次线)5分及以上,则不【bú】受比例限制。
新生奖学金每生奖励5000元。
体育优秀奖每人500元不设获奖比例
校内先进集体文明班级 300元/班不超过各学院班级总数的 15%
文明寝室50元/寝室不超过各学院宿舍总数的 5%
校外资助校外奖学金宁波建设奖学金每人 1000 元每年奖励优秀本科生 30 名
乐歌奖学金1.乐歌特等奖学金:每人 10000 元;
2.乐歌优秀学生奖学:每人 5000 元;
3.乐歌励志奖学金:每人 2000 元;
4.乐歌特色优秀学生奖:每人 2000 元。
1.乐歌特等奖学金每年评【píng】选 2 名【míng】                       2.乐歌优秀学生奖学金【jīn】每【měi】年评【píng】选 4 名                  
3.乐歌【gē】励志奖学金每年评选【xuǎn】 15 名                     4.乐歌【gē】特色优秀学生奖每【měi】年评选 5 名
博闻奖学金博闻一等奖学金每人2000元;
博闻二等奖学金每人1000元;
博闻三等奖学金每人500元;
博闻优秀团队奖每项500元;
博闻一等奖学金3人;
博闻二等奖学金5人;
博闻三等奖学金5人;
博闻优秀团【tuán】队奖1项【xiàng】;      获奖名额可根据当期参加的学员数上下浮【fú】动【dòng】20%,具体由公司【sī】与学校商议确【què】定。
徐旭昶优秀学生奖励基金金额为每年 20 万奖励名额约为 30 名
龙嘉摩托奖学金龙嘉摩【mó】托优秀学【xué】生奖学金:奖【jiǎng】励【lì】标准【zhǔn】为 6000/人【rén】;龙嘉摩托【tuō】特色【sè】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2000/人。每项名额不超过 5 名;
开合奖励基金奖【jiǎng】学【xué】金:奖励额度【dù】为“奖励基金”总额的 60%,即每【měi】年 15 万【wàn】元人民币:
1.开合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 2000 元
2.开合优秀【xiù】学生奖学金:奖励【lì】标【biāo】准为按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第【dì】 1 名【míng】奖励 2000 元,其余 1000 元,二三年【nián】级各 30 名,共 60 名;
3.开合考研奖学金:凡分数线达到国家线的学生给予 300 元 / 人的奖励;凡被录取为研究生的,给予 1000 元 / 人的奖励(两者不兼得)。
1.开合新生奖【jiǎng】学【xué】金:共【gòng】 21 名;                     2.开合优秀【xiù】学生奖学金共 60 名
新桥奖助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 2000 元;
毕业生考研奖学金,考取 985 高校,奖励标准每人600 元;考取 211 高校,奖励标准每人 400 元 ;
机动奖励,根据基金实际产生的收益确定奖励额度和人数。
优秀新生奖学金 9-21 人
毕业生考研奖学金若干人,考取 985 高校,奖励标准每
人 600 元;考取 211 高校,奖励标【biāo】准每人【rén】 400 元 ;
机动奖励,根据基金实际产生的收益确定奖励额度和人数。
基金会及企业资助宁波速普电子助学基金金额大约 7000 元人民币 / 年/人;1.资助人数每年 4 名左右,具体名额由速普公司根据面试情况定;
2.每年学杂费、住宿费和保险等以当期学校收费标准为准
3.受资助期限 4 年。
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特等奖,6500元/人;一等奖,2500元/人;二等奖,2000元/人;三等奖,1500元/人;优秀奖,1000元/人【rén】;自强【qiáng】成才奖,3000元【yuán】/人。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评审
崇本基金助困专项每【měi】名受助者每年(次)资助金额不超过【guò】 1 万【wàn】元 / 年,期限最【zuì】长不超过 3 年。每年资助总额不【bú】超过 40 万【wàn】元。实际人数视当年学生申报的实际情况而定
崇本基金创新创业专项每年列【liè】出 20 万元用于资助 9-21 个创新创业项目、15 万元用【yòng】于资【zī】助 9-21 个学科竞【jìng】赛项目,每个项目资助一般不超过 3 万元;5 万【wàn】用于资助 30 项学生科研项【xiàng】目;实际项目数视当年投资收益【yì】及推荐【jiàn】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定。每年列【liè】出 20 万元用于【yú】奖【jiǎng】励在学生【shēng】创新方面作【zuò】出突出成绩【jì】的优秀学生和指导教师【shī】。每年资助总额不【bú】超过【guò】 60 万元【yuán】,特【tè】别【bié】优秀的项目【mù】由【yóu】学校主管部门向管委【wěi】会【huì】另行申报。
崇本基金新苗奖崇本新苗奖:一等2000元/人, 二等1000元/人崇本新苗【miáo】奖【jiǎng】:全校125名,其中一等25 人,二【èr】等【děng】100人。根【gēn】据学院学生创新【xīn】活动的开展情【qíng】况以及学生人【rén】数情【qíng】况,由崇本助创基金管理【lǐ】小组按比例分配名额给各【gè】学院。
王伟明助创资金1.学生科研计划:每年选择 9-21 个学生在【zài】教师指导【dǎo】下【xià】开展科技创新活动【dòng】,每个项目【mù】支持【chí】 1000-2000 元,每年【nián】支出【chū】 5 万元。经费用【yòng】于【yú】科研【yán】立项,主要包括:资料【liào】费、实验费、材料费、论【lùn】文【wén】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
2.大学生科【kē】技竞赛:每年资助大学生科技【jì】竞赛项目【mù】 9-21 项【xiàng】,每【měi】年总的经费【fèi】支出额度为 15 万元。经费用于赛事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报名费【fèi】、专家【jiā】指【zhǐ】导费【fèi】等
3.学生创新奖【jiǎng】励:每年奖【jiǎng】励创新活动优【yōu】秀学生和指【zhǐ】导教师【shī】 100-200 人,额度【dù】 1000-2000 元/ 人。每年总经费【fèi】额度为【wéi】 20 万元。
1.学生科【kē】研计划:每年选择 9-21 个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开展【zhǎn】科技创【chuàng】新【xīn】活动【dòng】          
 2.大【dà】学生科技【jì】竞赛:每年资助【zhù】大【dà】学生科技竞赛【sài】项目 9-21 项3.学生创【chuàng】新奖励:每【měi】年奖励创新活动优秀【xiù】学生和指导【dǎo】教师 100-200 人,
王伟明新苗奖一等2000元/人,二等1000元/人全【quán】校125名,其中一等25人,二等100人。根据学院学生【shēng】创新活动的【de】开展【zhǎn】情况以及学生【shēng】人【rén】数情【qíng】况,由王伟明助创资金管【guǎn】理小组按比例分配名额给各学院【yuàn】
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受助生【shēng】首年【nián】的资助【zhù】标准为6000元/名,第二学年资助标【biāo】准为4000元/人。肯德基曙光基金划拨
学生资助
“同心 • 思源(易通)”助创基金人民币100万元【yuán】设【shè】立,计划时效【xiào】 10 年,每年资助金额【é】人民币10万【wàn】元学校评审
王宽诚幸福特困生助学基金每年每人 8000 元人民币;每人受资助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

2、宁波工程学院简介

宁波工程学院(Ningbo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简称“宁工”,浙江省省级硕士立【lì】项建设单【dān】位,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创办的全日制普通本【běn】科【kē】院校,入选省【shěng】级硕士立【lì】项建设单【dān】位。以工科为主,文、理、经、管多学科协调【diào】发展,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shī】教【jiāo】育培【péi】养计划61所实施高【gāo】校之一,国家【jiā】级新工【gōng】科研究与实【shí】践项目【m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xīn】创【chuàng】业训【xùn】练【liàn】计划项【xiàng】目入选高校【xiào】,教【jiāo】育【yù】部首批CDIO试【shì】点高校,首届长三角地区应用【yòng】型本科高校联盟理事会主席单【dān】位,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高校,国【guó】家产教融【róng】合发展工程建设高校【xiào】,浙江省应用型本科【kē】高校联【lián】盟【méng】首届理事长单位【wèi】,CDIO工程教育【yù】联【lián】盟成员单位。
宁波工程学院其前身宁波高等专科学校创【chuàng】建于1983年,1984年被原【yuán】国家教委列为全国四【sì】所中德合作高专之一;2001年与【yǔ】宁波【bō】交通职业技【jì】术【shù】学院【yuàn】(筹)合并,仍称宁波高等专【zhuān】科学校;2008年,学【xué】校顺利通过浙江省【shěng】教育厅组织的学士学位授予【yǔ】权评估,实【shí】现了专科【kē】向本科的实质【zhì】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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