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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4:24:37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河北工程【chéng】技【jì】术学【xué】院招生章程,主要包【bāo】含办学类型、办学层【céng】次、招生计划【huá】、报考【kǎo】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xué】金、学【xué】校地址等信息,以下【xià】是详细内容,希【xī】望对大家有所【suǒ】帮助【zhù】。

2024年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háng】,规【guī】范招【zhāo】生行为,维【wéi】护考生合法权【quán】益【yì】,根【gēn】据《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gāo】等教育法》等【děng】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xiào】实际【jì】,特制定本【běn】章程。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guān】政策相悖【bèi】之处,以【yǐ】国家的政策和【hé】规定为准。

第二章 学校基本信息

河北工程技术【shù】学院是国【guó】家教育部批【pī】准的【de】具【jù】有高等学历教育招【zhāo】生资格的全日【rì】制普通本科院校。

1.学校名称: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2.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3.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4. 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5.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6.学历证: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qiú】的,由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guó】家承认学历【lì】的本【běn】科学历【lì】证【zhèng】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děng】教育【yù】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shòu】予条件【jiàn】,颁【bān】发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学士【shì】学位证书【shū】。

第三章  组织机构

1.河北工程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制【zhì】定招【zhāo】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shēng】工作重【chóng】大事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lì】进行。

2.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3.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招生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录 取

1.学校招生录取工【gōng】作【zuò】本着公平、公正、公开【kāi】的【de】原则,全面贯彻实施高【gāo】校招生“阳光工程”。

2.学校的总【zǒng】体【tǐ】招生【shēng】计划【huá】以河北省教育【yù】厅正【zhèng】式下达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shēng】计划【huá】、各层次录取批次及要求,均以各省【shěng】级(自治区、直辖【xiá】市【shì】)招生管理部门【mén】向社会公布【bù】的【de】结果为准【zhǔn】。学校不预留计划。

3.对于未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含内蒙古自【zì】治区)的进档考生【shēng】,以“分数优先、专业【yè】之间【jiān】不设级差”为原【yuán】则安排【pái】考生【shēng】专业志愿,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做退档处理。

对于实行【háng】“专业+院校”志愿【yuàn】方式的高考综【zōng】合【hé】改革【gé】省份的进【jìn】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录取。

对于【yú】实行“院校【xiào】+专业组”志愿方【fāng】式的高考综合改革【gé】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jù】投档分数进行专【zhuān】业安排【pái】,同【tóng】一专业【yè】组的各专业志愿间【jiān】不【bú】设专业级【jí】差。

在内蒙古自治【zhì】区【qū】录取【qǔ】时,对进档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fàn】围内按专业志愿【yuàn】排队录取”。

4.同分考生处理办法

河北省考【kǎo】生【shēng】同分【fèn】时,依次按高考【kǎo】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yǔ】文数学两【liǎng】门成绩之【zhī】和、语文数学两门中【zhōng】的单科最高成【chéng】绩、外语单【dān】科【kē】成绩、首【shǒu】选科目单科成【chéng】绩【jì】、再选【xuǎn】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kē】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dàng】。

外省(市、自【zì】治区【qū】)考【kǎo】生同【tóng】分时,遵循【xún】各省(市、自治区)同分录取【qǔ】规则执行。无明确规定时【shí】,考生投档分【fèn】数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wài】语分数择【zé】优录取。

5.艺术类录取规则

(1)河北省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科提前批B段使【shǐ】用省级统【tǒng】考成绩[综合成【chéng】绩【jì】=高【gāo】考【kǎo】文化总成绩(含政【zhèng】策性【xìng】加分)*0.5+(专【zhuān】业成绩/专业满【mǎn】分【fèn】)*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录取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在专业、文化成绩等均达到我省艺术类相关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xià】,按照【zhào】“分【fèn】数优先、遵【zūn】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原【yuán】则【zé】,将控制线上未录【lù】取的有志愿【yuàn】考生,结合高校各专业(类)要求,依据高校各专业(类)调档比例【lì】,按综【zōng】合成【chéng】绩从高分到低【dī】分排【pái】序,遵循考生的志愿【yuàn】顺序依【yī】次投档【dàng】,由高校择优录取。

(2)内蒙古艺术类录取规则:

按【àn】照内蒙【méng】古自治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专业的高【gāo】考文化课考试成绩【jì】占比为50%,即【jí】:投档【dàng】分=〔(高【gāo】考文【wén】化分【fèn】/文化满分)*50%+(专业分/专业满分)*50%〕*750,结果【guǒ】四【sì】舍五入取整。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河南省艺术类录取规则:

按【àn】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高【gāo】考文化课成绩*0.5+专【zhuān】业【yè】省统【tǒng】考成绩【jì】*1.25,综【zōng】合分保留两【liǎng】位小数【shù】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yǔ】文成绩,数学成【chéng】绩排序,从高【gāo】到低择优录取。

(4)山东省艺术类录取规则:

艺术类【lèi】省级统考【kǎo】专业遵循【xún】考生志愿,关联【lián】省级【jí】统考合格成绩,根【gēn】据综合成【chéng】绩(四舍五【wǔ】入保留两位【wèi】小数)按招生计划【huá】1:1投档,由高校【xiào】审【shěn】核录取。

其中,艺术类省级【jí】统考【kǎo】专业(使用省【shěng】级统考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dàng】。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yǎn】类,综【zōng】合成绩按照文化【huà】成【chéng】绩【jì】(含【hán】政策性加分,下同)占50%、专业【yè】成绩【jì】占50%计算,综合成绩具体计算办【bàn】法为【wéi】: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wǔ】蹈类【lèi】、表(导【dǎo】)演类综【zōng】合成绩=文化【huà】成【chéng】绩*50%+专业成绩【jì】*750/300*50%。

(5)艺术类同分考生处理办法

河北省考生当遇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yī】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yǔ】文数学两【liǎng】门成绩之和、语【yǔ】文【wén】数学【xué】两门中的单【dān】科最高成【chéng】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mù】单【dān】科成【chéng】绩【jì】、再【zài】选【xuǎn】科目【mù】单科最高【gāo】成绩【jì】、再选科目单【dān】科次高成【chéng】绩由高到低【dī】排序投档;如仍相【xiàng】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qián】者优【yōu】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tóng】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高校决定。

外省【shěng】(市、自【zì】治区)考生同分时,遵循各省(市、自治区)同【tóng】分录【lù】取规【guī】则执行。无明确规定时【shí】,依次按照高考文化总成【chéng】绩、语文、数学、外【wài】语成绩择优【yōu】录取。

6.音乐【lè】表【biǎo】演、舞蹈表演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duān】正,无明显【xiǎn】肢【zhī】体残疾,舞蹈表演【yǎn】专业要求【qiú】女生【shēng】身【shēn】高1.65米以上(含【hán】1.65米)。

7.环【huán】境设计、视觉传达设【shè】计、艺术设【shè】计学、数字媒体艺术【shù】专业【yè】不建议【yì】色弱考【kǎo】生报考,不招【zhāo】收色盲考生。

8.电子信息工程【chéng】、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网络工【gōng】程【chéng】、微电子科学与【yǔ】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yǔ】集成【chéng】系统【tǒng】、虚拟现实【shí】技【jì】术7个【gè】专【zhuān】业不【bú】建议色弱色盲报考。

9.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加分和降分的投档政策。

10.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全部为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11.专业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yào】求:按照【zhào】教育【yù】部【bù】、卫【wèi】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hé】会统【tǒng】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及相关补充【chōng】规定执【zhí】行。

12.招收的学生男女比例不限。

13.入【rù】学【xué】复【fù】查工作:新生【shēng】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rù】学资格复查,对于弄虚【xū】作假【jiǎ】、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qǔ】消入学【xué】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费【fèi】标准【zhǔn】:校本【běn】部:四人间 1950元/生/年,六人间【jiān】 1200元【yuán】/生【shēng】/年,八人间 950元/生/年【nián】。

赞皇校区:四人间 2150元【yuán】/生/年,六人间 1400元/生【shēng】/年【nián】,八【bā】人间 1150元/生/年。

灵寿校区【qū】:四人间 2600元/生/年,六【liù】人间 2000元/生/年,八人间 1500元【yuán】/生/年【nián】。以上住宿费用最终以【yǐ】入学须知为【wéi】准。

第六章  资助措施

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zhù】学金、生源【yuán】地【dì】助【zhù】学【xué】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xué】生国家教【jiāo】育资助、学校学业奖学金【jīn】、学校励【lì】志奖【jiǎng】学金【jīn】、绿色通道、勤【qín】工【gōng】助学、校园无息借款、专项资助【zhù】”等多项奖、助学金及困难【nán】学生资助措施【shī】,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xué】生顺利完【wán】成学业。

第七章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宫北路11号(主校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工业路99号(灵寿校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京赞公路(南徐乐段)路西(赞皇校区)

咨询电话:0311-89653577、89653588、89653599

学校网址:http://www.hebuet.edu.cn/

招生【shēng】办【bàn】网址:http://zhaosheng.hebue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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