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有哪些,一般多少钱?
本文是大学生必备网为大家整理的新疆应【yīng】用职业技【jì】术学院奖学金、助学金、贷款等设置情【qíng】况,包含国家资【zī】助、地方资助【zhù】以及【jí】校内资助等【děng】政【zhèng】策【cè】,希望【wàng】对大【dà】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dòng】,以学校最新公布【bù】的信息为准。
1、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奖励6万名,按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评选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本科生【shēng】约占【zhàn】在校生人数【shù】的3%,专科生约【yuē】占在校生【shēng】人数的3.3%,按财【cái】政厅【tīng】、教育厅下达名额评选 | ||
国家助学金 | 生均3300元,每【měi】年:一等【děng】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本科生受助面约占【zhàn】在校生的28%,专科生受助面【miàn】约占在校生【shēng】的【de】30.8%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xué】费或【huò】代【dài】偿国家助【zhù】学贷款,每生【shēng】每年不高于【yú】8000元,由自治区财政承担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cháng】、国家助学贷款【kuǎn】代偿以及【jí】学费减免【miǎn】标准,本专科生【shēng】每生每年最高不【bú】超过8000元【yuán】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xiào】的新生【shēng】每人【rén】500元,就读省外院【yuàn】校【xiào】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dào】”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gāo】校【xiào】资助【zhù】部门根【gēn】据【jù】学生具体【tǐ】情况开展【zhǎn】困难认定【dìng】,采【cǎi】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全区奖励10000名,根据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 |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 | 生【shēng】均2000元,一等3000元,二等【děng】2000元,三等1000元。 | 全区资助50000名,根据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 | ||
高校伙食补助 | 自治区财政按【àn】照每生每【měi】月20元,每年10个月进行【háng】补助,高校【xiào】安相【xiàng】同【tóng】标准配套【tào】补贴 | 无限制 | ||
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生学费和住宿费补助 | 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学【xué】费和【hé】住宿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主要用【yòng】于少数民【mín】族预科新生的学费和住宿【xiǔ】费【fèi】补助【zhù】,所需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全额承【chéng】担【dān】。高校【xiào】学费和【hé】住宿【xiǔ】费【fèi】收费标准高于本补助标准的,不足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元,一学年不超过1000元 | 无限制 |
学院助学金 | 10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技能大赛奖学金 | 60-3000元 | 无限制 | |
培优奖学金 | 60-1000元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150-300元; | 按学院勤工助学岗位需求定制岗位 | ||
临时岗位:每小时8元 | ||||
学费减免 | 减免2000—6000元 | 无限制 | ||
…… | …… | …… |
2、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新疆应【yīng】用职业技【jì】术学【xué】院是【shì】根据【jù】经济【jì】社会【huì】发展【zhǎn】和高校【xiào】布局调整的需要,2012年初经自【zì】治区【qū】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jiā】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独【dú】立设置的【de】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tōng】高等职【zhí】业院校。
学院自1974年6月成立的农七师师【shī】范学【xué】校起【qǐ】,历经奎屯师范学校【xiào】、伊犁州奎屯师范【fàn】学院【yuàn】、伊【yī】犁州【zhōu】教师进修学院、伊犁教育【yù】学院【yuàn】、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2014年8月,学院【yuàn】与塔城地区行政【zhèng】公署签【qiān】订了《托【tuō】管协议》,托管了塔【tǎ】城地【dì】区【qū】卫生学校和塔城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xué】校,促进了资源共享【xiǎng】,实现了优势【shì】互补,拓【tuò】展了学院发展空间。2018年7月,自治区党委根据全区高等职业教育【yù】布局【jú】的【de】需【xū】要【yào】,将学院隶属关【guān】系调整【zhěng】至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过【guò】四十六年的发展,先后培养各类学生30000余名,为新疆和伊犁【lí】哈萨克自治州的经济【jì】建【jiàn】设、社【shè】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做出了【le】应有的贡献。曾先【xiān】后【hòu】获得“全国民族教育【yù】先进集体【tǐ】”、“全【quán】国成【chéng】人高等【děng】教育先【xiān】进学校【xiào】”、“全国学校【xiào】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