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沈阳音乐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dà】家【jiā】整理的【de】是2024年沈阳音乐学【xué】院【yuàn】招生【shēng】章程,主要包含【hán】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kǎo】条件、录【lù】取规则【zé】、收费标准、奖助学金【jīn】、学【xué】校地址【zhǐ】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nèi】容【róng】,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4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情况
(一)学校全称:沈阳音乐学院
(二)招生专业及办学地点:
1.招生专业:艺术史论、音乐【lè】学(五年制)、音乐表演、作【zuò】曲【qǔ】与作曲技【jì】术【shù】理论、录音艺术。办学地点:三好校区,地址为沈阳【yáng】市和平区三好【hǎo】街61号。
2.招生【shēng】专业:艺【yì】术与科技、表演【yǎn】、播音与【yǔ】主持艺术、广播【bō】电视编导、影视【shì】摄【shè】影与【yǔ】制【zhì】作、戏【xì】剧影视【shì】文学、戏剧影【yǐng】视【shì】美术设计、音乐表演【yǎn】、音【yīn】乐学(四年制)、舞蹈学、音乐表演(中外【wài】合作办【bàn】学)。办学地点:长青校区,地址为沈【shěn】阳【yáng】市浑南区文【wén】汇街18号。
3.招生专业【yè】:舞蹈表演【yǎn】、舞蹈编导。办学地【dì】点:桃仙校区,地址为【wéi】沈阳【yáng】市浑南区【qū】凤凰【huáng】大街9号。
4.招【zhāo】生专业:音乐【lè】学(四【sì】年制)、音乐表演、舞【wǔ】蹈【dǎo】表演、舞蹈学。办学地点【diǎn】:大连分【fèn】院目前在沈阳【yáng】办学。大连分院【yuàn】音教系、声【shēng】乐系、钢琴系、管【guǎn】弦系、民【mín】乐【lè】系新生就读地点为三好校区,大连分院舞蹈系新生就读地点为长青校区。
(三)上级主管部门:辽宁省教育厅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
(七)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miàn】积【jī】50.1万【wàn】平方米(约【yuē】合751.3亩【mǔ】),生均教学行政用【yòng】房面积20.6平方米,生【shēng】均宿舍面积8.6平方米【mǐ】;生师比7.8:1;专任教师1251人【rén】,其中具有副高【gāo】级以上【shàng】职务教师占【zhàn】专任【rèn】教师的【de】比例为38.3%,具有【yǒu】研究生学位以上【shàng】教师占专任【rèn】教【jiāo】师的【de】比例【lì】为73.2%;教学【xué】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595.9万元,生均教【jiāo】学科研仪器设备【bèi】值13460.1元;图书74.2万册,生均图书73.4册。
(八)宿舍分配【pèi】:2024级新【xīn】生宿舍标【biāo】准【zhǔn】为4/6/8人间,按院(系)和专【zhuān】业集中统【tǒng】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
(一)校【xiào】考专业招生录取【qǔ】做全国计划,不【bú】编制分【fèn】省计划;省级统【tǒng】考专业和【hé】普通类专业编制分省计【jì】划。无预留【liú】计划。
(二)各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本科阶段开设英语公共课。
(三)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四)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设置【zhì】的招生专业,无选考科【kē】目要求。最终【zhōng】选考【kǎo】科目【mù】要【yào】求、综合素质档【dàng】案的使用办法,以【yǐ】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shēng】考试部门)及我院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五)各专业文理科(历【lì】史学/物理学科类)兼招。招生【shēng】计划【huá】总数【shù】按【àn】上【shàng】级【jí】主管部门核准执行;分省计划具体安排以招【zhāo】生计划【huá】投放省份核【hé】准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六)无华侨港澳台计划。
三、专业设置
(一)校考专业(三好校区)
专业名称及代码 | 招考方向 | 学制 | 学费(元/年.生) | 教学单位 | |
音乐学 130202 | 音乐学理论(五年制) | 五年 | 8800 | 音乐学系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五年制) | 14000 | 作曲系 | ||
视唱练耳 | 四年 | ||||
录音艺术 130308 | |||||
音乐表演 130201 | 乐队指挥 | 四年 | 15400 | ||
合唱指挥 | |||||
美声演唱 | 声乐歌剧系 | ||||
胡明健声乐专家组 | |||||
民族声乐演唱 | 民族声乐系 | ||||
钢琴演奏 | 钢琴系 | ||||
手风琴演奏 | |||||
长笛演奏 | 管弦系 | ||||
双簧管演奏 | |||||
单簧管演奏 | |||||
音乐表演 130201 | 大管演奏 | 四年 | 15400 | 管弦系 | |
古典萨克斯演奏 | |||||
圆号演奏 | |||||
小号演奏 | |||||
长号演奏 | |||||
大号演奏 | |||||
小提琴演奏 | |||||
中提琴演奏 | |||||
大提琴演奏 | |||||
低音提琴演奏 | |||||
竖琴演奏 | |||||
古典吉他演奏 | |||||
古典打击乐演奏 | |||||
竹笛演奏 | 民族器乐系 | ||||
笙演奏 | |||||
唢呐演奏 | |||||
管子演奏 | |||||
柳琴演奏 | |||||
琵琶演奏 | |||||
阮演奏 | |||||
扬琴演奏 | |||||
古筝演奏 | |||||
古琴演奏 | |||||
箜篌演奏 | |||||
二胡演奏 | |||||
板胡演奏 | |||||
大提琴演奏 | |||||
低音提琴演奏 | |||||
民族打击乐演奏 | |||||
音乐学 130202 | 音乐学(四年制) | 四年 | 15400 | 大连分院 | 音教系 |
音乐表演 130201 | 美声演唱 | 声乐系 | |||
民族声乐演唱 | |||||
流行演唱 | |||||
钢琴演奏 | 钢琴系 | ||||
手风琴演奏 | |||||
长笛演奏 | 管弦系 | ||||
单簧管演奏 | |||||
双簧管演奏 | |||||
音乐表演 130201 | 大管演奏 | 四年 | 15400 | 大连分院 | 管弦系 |
古典萨克斯演奏 | |||||
圆号演奏 | |||||
小提琴演奏 | |||||
低音提琴演奏 | |||||
竹笛演奏 | 民乐系 | ||||
唢呐演奏 | |||||
琵琶演奏 | |||||
扬琴演奏 | |||||
古筝演奏 | |||||
二胡演奏 |
(二)校考专业(长青校区)
专业名称及代码 | 招考方向 | 学制 | 学费(元/年.生) | 教学单位 | |
音乐学 130202 | 音乐学 (四年制) | 四年 | 15400 | 音乐教育学院 | 音教系 |
声乐教育系 | |||||
民族声乐教育系 | |||||
键盘器乐教育系 | |||||
管弦器乐教育系 | |||||
民族器乐教育系 | |||||
音乐表演 130201 | 流行演唱 | 现代音乐学院 | 流行声乐系 | ||
流行萨克斯演奏 | 流行器乐系 | ||||
电吉他演奏 | |||||
电贝司演奏 | |||||
流行打击乐演奏 | |||||
爵士钢琴与合成器演奏 | |||||
电子管风琴演奏 | 电子管风琴系 | ||||
舞蹈学 130205 | 14000 | 舞蹈学院 | |||
舞蹈表演 130204 | 中国古典舞表演 | 15400 | 大连分院 | 舞蹈系 | |
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 | |||||
舞蹈学 130205 | 14000 | ||||
音乐表演 (中外合作办学)130201H | 流行演唱 | 四年 | 65000 | 国际学院 |
(三)校考专业(桃仙校区)
专业名称及代码 | 招考方向 | 学制 | 学费(元/年.生) | 教学单位 |
舞蹈表演 130204 | 中国古典舞表演 | 四年 | 15400 | 舞蹈学院 |
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 | ||||
芭蕾舞表演 | ||||
国际标准舞表演 | ||||
现代舞表演 | ||||
舞蹈编导 130206 | 14000 |
(四)省级统考专业
专业名称及代码 | 招考方向 | 学制 | 学费(元/年.生) | 教学单位 | |
艺术与科技 130509T | 键盘乐器修造 | 四年 | 14000 | 音乐科技系 | |
弦乐器制作 | |||||
管乐器维修 | |||||
乐音与健康 | |||||
表演 130301 | 影视表演 | 13000 | 戏剧影视学院 | 戏剧影视表演系 | |
歌舞剧 (原音乐剧表演) | 音乐剧系 | ||||
影视摄影与制作 130311T | 14000 | 影视摄影与制作系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130309 | 13000 | 播音与主持系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30307 | 14000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系 |
(五)普通类专业
专业名称及代码 | 学制 | 学费(元/年.生) | 教学单位 | |
艺术史论 130101 | 四年 | 8000 | 音乐学系 | |
戏剧影视文学 130304 | 13000 | 戏剧影视学院 | 戏剧影视文学系 | |
广播电视编导 130305 | 广播电视编导系 |
学生本科学习期【qī】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bù】课程,成绩合格【gé】,颁【bān】发沈阳音乐学院本【běn】科毕【bì】业证书;达到沈阳音【yīn】乐学【xué】院学位授予标准【zhǔn】,颁发沈阳音乐学【xué】院【yuàn】学士学位【wèi】证书。
五、收费标准及资助办法
(一)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1.各招生专【zhuān】业学费标准详见【jiàn】本简章“三、专业【yè】设置”,最终【zhōng】以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批【pī】准的标准【zhǔn】执行。
2.住宿费收费标准:三好【hǎo】校区【qū】800元/人/学年【nián】;长【zhǎng】青【qīng】校区6人【rén】间1000元/人/学年,8人间800元/人/学年;桃仙校区4人间1200元/人/学年,6人间【jiān】1000元/人/学年。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gù】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yè】,根【gēn】据学生实际【jì】学习【xí】时间,按照【zhào】辽教【jiāo】发〔2006〕76号文件相关规定,按月计退剩余的【de】学费和住宿费【fèi】。
(三)奖、助学办法
奖、助学办法具体包括国家【jiā】(省政【zhèng】府)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xué】院奖学金、学费减免等内容【róng】,按【àn】规定通过申【shēn】报、评审【shěn】、公示后执行。
1.国【guó】家(省政府)奖助学【xué】金:包括国【guó】家奖学金【jīn】(8000元【yuán】/人/年)、辽【liáo】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nián】)、国家励志奖【jiǎng】学【xué】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zhù】学金(一等【děng】4400元/人【rén】/年【nián】,二等2750元/人/年)。
2.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3.学【xué】院奖学金:包括【kuò】学业【yè】奖学金(一等3000元【yuán】/人【rén】/年,二等2500元/人/年,三等【děng】1500元/人/年)、励志奖【jiǎng】学金(奖励【lì】金额【é】为参评年度所获得其他奖学金金额的20%)、荣【róng】誉奖学金(按获奖等级【jí】奖励500-5000元/人【rén】/年【nián】不【bú】等)、创新创业奖学金(按获奖等级奖励200-20000元/人/年不等)。
4.孤儿大学生在读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规定予以减免。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zī】助按【àn】照《沈阳音【yīn】乐学院【yuàn】家庭经济困【kùn】难学生资助【zhù】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六、中外合作办学与国际学院
我院经【jīng】教【jiāo】育【yù】部【bù】批准的中外【wài】合作办学【xué】项目为沈阳音乐学院【yuàn】与意【yì】大利CPM音乐学院合作实施【shī】音乐表演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招考【kǎo】方向为流行演【yǎn】唱。学【xué】生录取后就读于我【wǒ】院国际学院。有关说明【míng】如下:
(一)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二)招生方式及招生计划
1.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jì】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xué】考试,严格执【zhí】行【háng】国家统一招生【shēng】政策,与我院招【zhāo】收中国籍学生【shēng】执行相同【tóng】招生【shēng】政策和【hé】标准。
2.招生计划70人/年。
(三)培养模式
按照中意【yì】双方共【gòng】同制【zhì】定的教学培养方【fāng】案,引进【jìn】意方师资和核心课程,学【xué】生第一【yī】年【nián】至第三【sān】年由中【zhōng】意【yì】双方教师共同授【shòu】课,在我院完成规定【dìng】学【xué】业,注册中外双方【fāng】学籍,符合申请就读、签证条件并经【jīng】考试合格者,可自愿申【shēn】请前往意大【dà】利【lì】CPM音乐学院完成第四年学习。
(四)证书发放有关事项
1.第【dì】四年赴【fù】意大利学习的学生【shēng】,完成我院与意大利CPM音乐学【xué】院课【kè】程【chéng】,符合我院与意大利【lì】CPM音乐学院的毕业条【tiáo】件,将获得【dé】由沈【shěn】阳音乐学院【yuàn】与意大利CPM音乐【lè】学院颁发的两校学士学位证书,以及沈阳音乐学院颁【bān】发的【de】本科毕业证书(意【yì】方证书【shū】获【huò】得【dé】意大【dà】利教育部和欧盟认证,同时【shí】获【huò】得中国【guó】教育部涉外【wài】监【jiān】管网认证)。
2.第四年未赴意大利学习的【de】学【xué】生,将在【zài】我院完【wán】成第【dì】四【sì】年【nián】学习任务,成绩合格【gé】且符合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jiàn】的,将获得【dé】沈阳音乐【lè】学【xué】院颁发的本科毕【bì】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七、报考要求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各省【shěng】(区、市)2024年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zhāo】生全国统【tǒng】一考试(高考)报【bào】名条件。
2.按照教【jiāo】育部【bù】文件要求【qiú】,我院面向【xiàng】省级统考合格生【shēng】源组织专业校考。考生必须提前了解生【shēng】源所在地省【shěng】级统考子科【kē】类【lèi】与【yǔ】我院【yuàn】艺术【shù】类招【zhāo】生专业的【de】对应关系,且达【dá】到省【shěng】级统【tǒng】考相应子科类本【běn】科成绩合格。我院各招考【kǎo】专业与【yǔ】各省【shěng】统考子科类对应关系详见《2024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kē】招生【shēng】专业与【yǔ】各省统【tǒng】考子科类对应【yīng】表》。有关省统考的具体事【shì】宜请咨询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办。
3.对【duì】考生资格【gé】审【shěn】核贯【guàn】穿报名考试【shì】录取全过程【chéng】,凡不符合考生属地高考报名条件、报【bào】考类型(艺【yì】术类考生)、省【shěng】级【jí】统考子科类对应关系、选考科目【mù】要【yào】求等,取消【xiāo】考生报名资【zī】格及校考成绩,后果由考【kǎo】生自行负责。
(二)考点设置
2024年招生专业考试校【xiào】考考点设在沈阳【yáng】音乐【lè】学院三好校区(沈阳市和平【píng】区【qū】三【sān】好街61号)。
(三)报名方式
考生均【jun1】须通过网上报【bào】名、缴【jiǎo】费,一律不接受【shòu】现【xiàn】场报名及其他缴费方式。
(四)报名须知
1.按时完成报【bào】名【míng】缴费【fèi】。报名【míng】及缴【jiǎo】费须按【àn】规【guī】定时间完【wán】成,逾期系统将关闭,未按【àn】时进行报【bào】名与缴【jiǎo】费产生【shēng】的一切后果由考【kǎo】生自【zì】行负责。具体报【bào】名时间及安排将在我院本科招生网“公示公告”栏发布。
网址:http://www.sycm.edu.cn/info.aspx?DWid=66。
2.及【jí】时获取报名信息。“沈阳【yáng】音【yīn】乐学院招生办”微【wēi】信公众号:sycmbkzs
3.详细阅读有关要【yào】求【qiú】。考【kǎo】生应详细阅读并理解《2024年沈阳音乐学【xué】院本科【kē】招生简章》所【suǒ】述的各项考【kǎo】试、录取规则等有【yǒu】关要求【qiú】后【hòu】,再进行报名。
4.严格执行操作流【liú】程。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shí】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上传【chuán】相关证件,选【xuǎn】择报考【kǎo】专业【yè】,进行网上缴费【fèi】,慎重【chóng】执【zhí】行【háng】“确认【rèn】、提交【jiāo】”等操作,一旦提交成功,报考信息不得更改,考生无【wú】论【lùn】是否参【cān】加【jiā】考试【shì】其所交纳费用一律不退【tuì】。
5.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凡【fán】因不按【àn】要【yào】求报名,网报【bào】信【xìn】息误填、错填、漏填等造成影响考试及录取【qǔ】的【de】,后果【guǒ】由考生本人承担【dān】;对弄虚作假者,一经【jīng】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xiāo】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jí】。
6.专业【yè】方向不得兼报。考生只能报考一【yī】个招考方向【xiàng】,各专业【yè】方向不得兼报。
(五)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将在我院本科招生网“公示公告”栏发布。
网址:http://www.sycm.edu.cn/info.aspx?DWid=66
(六)报考费用
初【chū】试费每专业【yè】100元,复试费每专【zhuān】业100元;初试、复试【shì】一试考试【shì】的专业收费【fèi】200元。
八、考试须知
(一)专业考试方式
专业考试方式最终以我院本科招生网“公示公告”栏发布为准。
网址:http://www.sycm.edu.cn/info.aspx?DWid=66
(二)最终成绩计算(校考专业)
1.音乐学【xué】(五年制)专【zhuān】业:初【chū】试与复试成【chéng】绩相加【jiā】为专业最终【zhōng】成绩,专业笔试科目未【wèi】达到【dào】该科【kē】目试卷分值的60%,视为校考不合格。
2.作曲与作曲技【jì】术理论(五年制【zhì】)、视唱练耳、乐队指挥【huī】、合唱指挥招考方【fāng】向及录音艺术专业:初试与复【fù】试成绩相加【jiā】为专业【yè】最终成绩。初试专业笔试科【kē】目未【wèi】达到该科【kē】目试卷【juàn】分值的60%,则【zé】无【wú】法获得复试【shì】资格,复试【shì】专业笔试科目未达到该科【kē】目【mù】试卷分值的60%,视为校【xiào】考不合格。
3.音乐【lè】学(四【sì】年制)专业:主项成【chéng】绩【jì】70%+副项成绩30%为【wéi】专【zhuān】业最终成绩。
4.舞蹈学专业:所有科目专业考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
5.音【yīn】乐表演(合唱指挥【huī】、乐【lè】队指挥除【chú】外)、舞蹈表【biǎo】演、舞蹈编导、音乐表【biǎo】演(中外合【hé】作办学)专业:复试成绩【jì】为专【zhuān】业最终成【chéng】绩。
6.基本乐理、视唱练耳成绩不计入专业最终成绩,只划定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shēng】须【xū】严格按照专业考试要求【qiú】全程参【cān】加所报专【zhuān】业的【de】所【suǒ】有科目【mù】考试,缺考【kǎo】任一科目考试【shì】,校考专业最终成绩视为无效。
2.报【bào】考分初试、复试专【zhuān】业的考生均须参【cān】加专业初试,初试合【hé】格名单在沈阳音乐学【xué】院本科招生网【wǎng】发布【bù】。初【chū】试合格的考生在【zài】办理专业【yè】复试【shì】手续、交纳复试费用后【hòu】,方可参加所报考专【zhuān】业复试及专业基础【chǔ】课考【kǎo】试【shì】。
3.考生须严格按抽签序号次序参加考试。
4.未按考试要求内容进行考试的,将相应扣分或不得分。
5.面试评委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进行评【píng】分,考场主【zhǔ】任可【kě】根据考核过【guò】程实【shí】际【jì】情况对考【kǎo】生考试做出暂停、终止【zhǐ】等指令。
6.报【bào】考我院音乐学【xué】(四年制)专【zhuān】业的考生,其演【yǎn】唱声种【zhǒng】及演【yǎn】奏乐器具体要【yào】求详见如下:
所属学院 | 所在系 | 演唱声种 | 演奏乐器 |
音乐教育学院 | 音教系 | 美声/民声 | 钢琴 |
声乐教育系 | 美声 | 钢琴 | |
民族声乐教育系 | 民声 | 钢琴 | |
音乐教育学院 | 键盘器乐教育系 | 美声/民声/流行 | 钢琴、手风琴 |
管弦器乐教育系 | 美声/民声/流行 | 长笛、双簧【huáng】管【guǎn】、单簧管、大管、古典【diǎn】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hào】、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qín】、古【gǔ】典打【dǎ】击乐 | |
民族器乐教育系 | 美声/民声/流行 | 竹笛、笙、唢【suǒ】呐【nà】、管【guǎn】子、柳琴【qín】、琵琶、阮、扬琴、古筝、古琴、二胡【hú】、板【bǎn】胡、民族打击乐、马头琴 | |
大连分院 | 音教系 | 美声/民声 | 钢琴 |
7.校考专业最终成【chéng】绩统一【yī】于9-21后在沈阳音乐学【xué】院【yuàn】本科【kē】招生网【wǎng】上发布。
(四)文化课考试
考生均须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九、录取原则
我院执【zhí】行各【gè】省级【jí】(区、市)招【zhāo】生考试机构统一【yī】规【guī】定的批次设【shè】置以及投档原则。艺术史论、艺术与科【kē】技【jì】、表演、戏剧影【yǐng】视文学、广播电视编【biān】导、影视摄【shè】影与制【zhì】作、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非校考专业执【zhí】行各省(区【qū】、市)招考委关于【yú】高考加分的规【guī】定;其【qí】他组织【zhī】校考的专业均不【bú】执行各省(区、市)招考委关【guān】于高【gāo】考【kǎo】加分的【de】规【guī】定。
(一)校考专业
1.报考我【wǒ】院音乐表演【yǎn】、音【yīn】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舞蹈【dǎo】表演、舞蹈编【biān】导、舞蹈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de】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考生所【suǒ】在省(区、市)普通类【lèi】专【zhuān】业本科【kē】批【pī】次录取【qǔ】最低【dī】控制分数【shù】线,相应子科【kē】类省级统【tǒng】考成绩合格【gé】,使用校【xiào】考【kǎo】各招考方【fāng】向最终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理统一排队。
2.我院校考专业原则上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3.按上【shàng】述原则录取后,各招考方向【xiàng】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进行【háng】破格【gé】录取【qǔ】,依次录取I类、Ⅱ类破格考【kǎo】生。
Ⅰ类破格:各招考方向具【jù】有突出表现、特殊才【cái】能的考生(中学期间【jiān】参加国内【nèi】外顶尖【jiān】比赛获奖者【zhě】,奖项【xiàng】列表附后,获奖时间【jiān】截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pò】格至【zhì】生源所在省(区【qū】、市)2024年本科艺术类【lèi】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dī】控制分数线【xiàn】90%以上(小【xiǎo】数向上取【qǔ】整),依据【jù】校【xiào】考成绩排【pái】序,由高到低依【yī】次破格【gé】录取【qǔ】。
Ⅱ类【lèi】破格:各招考【kǎo】方【fāng】向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chéng】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kē】类录取最低【dī】控制分数线的考【kǎo】生,按【àn】校考成绩排序【xù】,由【yóu】高【gāo】到低依次破【pò】格录【lù】取。
音乐类【Ⅰ类破格奖项列表】
国内顶级比赛:中国音乐金钟奖
国际顶级比赛:
柴可夫斯基国际【jì】音【yīn】乐比赛 肖邦国际钢琴比赛【sài】
范·克【kè】莱本国际钢琴比【bǐ】赛 维【wéi】尼亚夫斯基国际【jì】小提琴比赛【sài】
意【yì】大利帕格尼尼国际小提琴比赛 美国印第安【ān】纳波利斯国【guó】际小提琴比【bǐ】赛【sài】
伊【yī】丽莎白女王国际音乐比【bǐ】赛 捷克【kè】布拉格之春国【guó】际音乐比赛【sài】
日内瓦国际音【yīn】乐比赛【sài】 德国慕【mù】尼黑Ard音乐比赛
利兹国【guó】际钢琴比【bǐ】赛 卡迪夫国际声乐比【bǐ】赛
舞蹈类【Ⅰ类破格奖项列表】
国际赛事:
序号 | 名称 | 国家 | 举办地 | 类型 | 名次 |
1 | 瓦尔纳国际芭蕾舞比赛 Varna International Ballet Competition | 保加利亚 | 瓦尔纳 | 芭蕾舞 | 大奖、一、二、三、四等奖 (不包括任何形式的特别单项奖) |
2 | 莫斯科国际芭蕾舞比赛 Moscow International Ballet Competition | 俄罗斯 | 莫斯科 | 芭蕾舞 | |
3 | 赫尔辛基国际芭蕾舞比赛 Helsinki International Ballet Competition | 芬兰 | 赫尔辛基 | 芭蕾舞 | |
4 | 美国杰克逊国际芭蕾舞比赛 USA International Ballet Competition | 美国 | 杰克逊 | 芭蕾舞 | |
5 | 法国巴黎国际舞蹈比赛 Concours International de Danse de Paris | 法国 | 巴黎 | 芭蕾舞 | 大奖、一、二、三等奖 (不包括任何形式的特别单项奖) |
6 | 瑞士洛桑国际芭蕾舞比赛 Prix de Lausanne, international ballet competition | 瑞士 | 洛桑 | 芭蕾舞 | |
7 | 纽约国际芭蕾舞比赛 New York International Ballet Competition | 美国 | 纽约 | 芭蕾舞 | |
8 | 日本名古屋芭蕾、现代舞比赛 Japan international ballet & modern dance competition | 日本 | 名古屋 | 芭蕾舞 |
国内赛事: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名次 |
1 | “桃李杯”全国青少年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 | 个人单项终评展演者 (优秀表演人才) | |
2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 | 中国舞表演 | 一等奖及以上 |
破格录【lù】取【qǔ】名单通过本校招生【shēng】报名系统【tǒng】在该招考方向合【hé】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shì】期为【wéi】7天,公【gōng】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shū】面形【xíng】式【shì】向我校【xiào】招生办公室【shì】实名【míng】提出【chū】,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zuò】弊等行为者【zhě】,将被【bèi】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bǔ】录取。
4.校考成绩末位同分者【zhě】,按照考生高考【kǎo】文化成绩÷生源所在省【shěng】(区、市【shì】)特【tè】殊【shū】类型录取控制【zhì】分数线(本科录取【qǔ】批次未【wèi】合并的省份,按照【zhào】本科一批录取【qǔ】控【kòng】制分数线,具体细则参照各【gè】省【shěng】级招生考【kǎo】试机构当年划线【xiàn】标准),所得比值从高【gāo】到低【dī】择优录取,若比【bǐ】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yǔ】、数学成绩(折算为【wéi】单科150分制计算【suàn】)。
(二)省级统考专业
1.报考我院艺术与科技【jì】、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zuò】、播音与主持艺【yì】术、戏剧【jù】影视美【měi】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在高【gāo】考【kǎo】文化【huà】课成绩达【dá】到所【suǒ】在省(区【qū】、市)本科艺术类【lèi】专业相【xiàng】应【yīng】科【kē】类录取最低控【kòng】制分数【shù】线、相应省级统考【kǎo】子科类【lèi】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yī】据考生高考文化课【kè】成绩和省级统考【kǎo】成绩按【àn】比例合成的综合成【chéng】绩从高到【dào】低【dī】排名【míng】录取。综合成绩合成比【bǐ】例要求由【yóu】各省(区、市)确定,具体【tǐ】投档录取【qǔ】办法以【yǐ】各省(区、市)要求为准。
2.考【kǎo】生投档综合分【fèn】相同且所报【bào】专业招生【shēng】计划不足时,按生【shēng】源【yuán】省份投档同分排序规则【zé】录取【qǔ】。
(三)普通类专业
报考我院艺术史论、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yǐng】视文学专业的考生,无艺术类省级统考及校考【kǎo】要【yào】求【qiú】,在普通【tōng】类专【zhuān】业相应【yīng】批【pī】次录取有该【gāi】专业志愿的考生【shēng】,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zé】,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分【fèn】到低分依次录取。高【gāo】考成绩末【mò】位同【tóng】分【fèn】者,执行各省份【fèn】关【guān】于末位同分的投档规【guī】则。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其他按【àn】照教育部、卫【wèi】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pǔ】通高等学校【xiào】招【zhāo】生【shēng】体【tǐ】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执【zhí】行【háng】。
十、入学
被录取【qǔ】的新生须【xū】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bào】到注册【cè】。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zhě】,应向学【xué】校请【qǐng】假【jiǎ】(请假期【qī】限一般不得【dé】超过两【liǎng】周),待入学时须提供相关书面材料【liào】销假。未请假【jiǎ】及请假逾期【qī】者(不可抗力等正当【dāng】事由除外),按放弃入学【xué】资【zī】格处理。
所【suǒ】有录取的考生【shēng】,在【zài】开学后三【sān】个月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liǎng】次测试成【chéng】绩差【chà】异【yì】显【xiǎn】著的考生,我院将组【zǔ】织专门调查。经查【chá】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tì】考、冒名【míng】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xiāo】该生录【lù】取资格【gé】,并通报考【kǎo】生所在【zài】地省级招生【shēng】考【kǎo】试机构倒【dǎo】查追责。
辽宁【níng】省【shěng】内【nèi】和辽【liáo】宁省外年满18周【zhōu】岁【suì】以上的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qiān】转【zhuǎn】户【hù】口;截至报到日期,未满【mǎn】18周岁的新生不予迁转户口。
三好校区沈阳市【shì】三环【huán】以内户籍学生为【wéi】走读【dú】生,长青校区【qū】沈阳市二环以内户籍学生【shēng】住宿【xiǔ】自愿【yuàn】,其他所有新生均【jun1】须住校。
十一、联系方式
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dì】 址:辽宁省沈阳市【shì】和【hé】平区【qū】三好街61号
邮政编码:110818
电 话:(024)23894405
传 真:(024)23894405
本章【zhāng】程【chéng】未【wèi】尽【jìn】事宜或因【yīn】其他原因导致的调【diào】整变更,将在我院官方【fāng】网站及时发布信息【xī】,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kǎo】生【shēng】随【suí】时关注我院本科招生网【wǎng】。
网址:http://www.sycm.edu.cn/info.aspx?DWid=66
敬告考生:我院从未委托【tuō】任何【hé】校外机构及个人进【jìn】行任何【hé】形【xíng】式【shì】的考前辅导,所【suǒ】有【yǒu】招考相关信息及本招生章程具体内容【róng】均由我院招生办公【gōng】室负责【zé】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