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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春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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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春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长春师范大学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长春师范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中华【huá】人【rén】民【mín】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fǎ】律【lǜ】法【fǎ】规以及教育【yù】部有关规定【dìng】,特【tè】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tiáo】 本【běn】章程适用【yòng】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等【děng】教【jiāo】育的本科、专科(高职)层【céng】次招生工【gōng】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师范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学校

层   次:本科

第四条 长春师范大学长吉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远达街道长江村委会长吉北线677号

长春【chūn】师范大学【xué】乐【lè】群校区: 吉林【lín】省长春【chūn】市二【èr】道区荣光街道同兴【xìng】社区吉林大路3291号

长【zhǎng】春师范大学【xué】北湖校【xiào】区: 吉林省长春市长【zhǎng】春高【gāo】新技术产【chǎn】业开发区奋进乡一间堡社【shè】区

长【zhǎng】春师范大学中工校【xiào】区: 吉林省【shěng】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dào】民盛社区卡【kǎ】伦湖大【dà】街4771号【hào】

第二部分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智能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人工智能(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5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计算机科【kē】学与【yǔ】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zhuān】业【yè】学费标【biāo】准为每生【shēng】每学年26000元;

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会计学(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旅【lǚ】游管【guǎn】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教育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科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人文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教育技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特殊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学前教【jiāo】育(中外合作【zuò】办学)专业学费【fèi】标准为每【měi】生每学【xué】年23000元;

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经济与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应用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地理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地理信息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生物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应用心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历史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英语(五年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德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法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西班牙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表演(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动画(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书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zhǔn】为【wéi】每生每【měi】学【xué】年25000元【yuán】。

专科专业: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第三部分  学历证书颁发

第【dì】六条 学【xué】生完【wán】成培养方案要求的【de】教学【xué】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师【shī】范大【dà】学颁发国家规定的【de】本【běn】科毕【bì】业证书【shū】,专科毕业生由长【zhǎng】春师【shī】范大【dà】学颁发国家【jiā】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长春师范【fàn】大学颁【bān】发国【guó】家规定的专【zhuān】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部分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学生资助政策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xué】金、国家助学贷【dài】款、服兵【bīng】役高等学【xué】校学生国家教育【yù】资助、基层【céng】就业学费补偿【cháng】国家【jiā】助学【xué】贷款代偿、师范生公费教育【yù】、勤工助学【xué】和“绿【lǜ】色通【tōng】道”等内容。

此外【wài】,我校【xiào】还设立校级奖学金、家庭经济困【kùn】难学生【shēng】补助、学费减免等【děng】资助项目【mù】;通【tōng】过资助品【pǐn】牌活【huó】动【dòng】“爱心百日行”,走访我校家庭【tíng】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de】学【xué】生家庭【tíng】,送去学校的爱心资助物【wù】品;学校还积极【jí】加强社会资助【zhù】项目引【yǐn】进力度,设有助学金【jīn】社会资【zī】助项目。

第八条 有关申请程序

入学前【qián】,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qū】)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zī】询【xún】并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xué】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kùn】难【nán】的【de】新生如【rú】暂时筹集【jí】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lǜ】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shǒu】续。入学后【hòu】,高校资助部【bù】门【mén】根据学生具体情【qíng】况开展家庭【tíng】经济困【kùn】难【nán】认定,采取【qǔ】不【bú】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部分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yǔ】专业、英语(五年制【zhì】)专业、日语专业、俄【é】语专【zhuān】业、朝【cháo】鲜语专业、德语专业、法语【yǔ】专业、西班牙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zhǒng】考生。计算【suàn】机科学与技【jì】术(中外合作办学)专【zhuān】业、旅游【yóu】管理(中【zhōng】外【wài】合作【zuò】办学)专业、学【xué】前教育(中【zhōng】外合作办学)专【zhuān】业主干课用英【yīng】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kǎo】生慎重报考。其他【tā】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shēng】身体健康状况参【cān】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wěi】员【yuán】会、中国【guó】残疾人联合【hé】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我校【xiào】根据各省【shěng】(区、市【shì】)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bǐ】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fèn】投档比例【lì】有特殊要【yào】求,按【àn】照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yào】求【qiú】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高考改革【gé】试点省(区、市)的录取,按照该省(区、市)公布【bù】的【de】2024年普通【tōng】高【gāo】校【xiào】录取工【gōng】作方案执行。

中外合作【zuò】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kǎo】生,如同一批次同一科【kē】类院校志愿(专业组)含两个及【jí】以【yǐ】上中外合【hé】作办【bàn】学专业时,考生填报其中一个中外合【hé】作办学专业且服从专【zhuān】业【yè】调剂,则视作【zuò】该【gāi】生同【tóng】意【yì】调剂到该院【yuàn】校志【zhì】愿【yuàn】(专业组)中其他未录满【mǎn】的中【zhōng】外合作办学专业。

投档时,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加分政策。

(一)普通类专业

1.普通类专【zhuān】业投【tóu】档后,无特殊要求的【de】省(区、市)根【gēn】据考生【shēng】投【tóu】档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zhì】愿”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fèn】择优【yōu】录取。专【zhuān】业【yè】志愿之间不设【shè】分【fèn】数级差。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服【fú】从专【zhuān】业调剂的【de】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根据考生【shēng】投档成绩从【cóng】高到【dào】低调剂到其他【tā】未录【lù】取满额专业;对于投档成绩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满专业录【lù】取要【yào】求的考生【shēng】做退档处【chù】理。

2.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jí】分【fèn】数从高到低排序,若招生省份有【yǒu】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文科类【lèi】以【yǐ】语文、外语、文【wén】科【kē】综合、数【shù】学为顺【shùn】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xiān】录【lù】取;理【lǐ】科【kē】类以数学【xué】、外【wài】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科目成【chéng】绩高【gāo】者【zhě】优先录取【qǔ】;不分文理类【lèi】以【yǐ】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选考科目中单【dān】科最【zuì】高成绩、选考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jì】,或首选科目【mù】单【dān】科成【chéng】绩、再选【xuǎn】科目单科最【zuì】高【gāo】成【chéng】绩)为顺序,科目成绩【jì】高者优先录取。

3.对口专业

对符合对口专业招生【shēng】录取条【tiáo】件的考生,按投档【dàng】成绩从高到【dào】低【dī】择优录取。分数【shù】相同的情况下,以数学【xué】、语文、外语【yǔ】、综【zōng】合为顺序,科目成绩【jì】高者【zhě】优先录【lù】取。

4.英语【yǔ】专业、英【yīng】语(五年【nián】制)专业要求英语成绩【jì】不低于英语科目总分的70%。朝鲜语专业【yè】只招收【shōu】非朝鲜【xiān】族考生。

(二)艺术类专业

除【chú】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xué】专业外,我校投放艺术类【lèi】相【xiàng】关专业招生计【jì】划的省份,若该省份艺术类【lèi】专业有统考规定【dìng】,考【kǎo】生需持有【yǒu】该省该【gāi】专业统考合【hé】格证【zhèng】方可报考,专业课成绩【jì】为省【shěng】统考【kǎo】成绩。

艺术【shù】类【lèi】各专业投档进线后,录取时按照【zhào】文化课成绩【jì】(含政策性加分)由高【gāo】到【dào】低以及报考【kǎo】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de】原则录取,同时优【yōu】先录取有专业【yè】志愿考生。专业志【zhì】愿之间【jiān】不设分数级差【chà】。对无【wú】法满【mǎn】足专【zhuān】业志愿且服从【cóng】专业调【diào】剂的考【kǎo】生进行专业【yè】调剂,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fèn】)从【cóng】高到【dào】低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mǎn】额专业;对【duì】于文化课成【chéng】绩(含政策性加分)低于所报专业【yè】志愿要求【qiú】,又不【bú】服从【cóng】调剂【jì】或服从调剂但不符【fú】合未满专业【yè】录取【qǔ】要求的考生做【zuò】退档处理。

文化课成【chéng】绩(含政策性加【jiā】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de】考生【shēng】;若专【zhuān】业【yè】课成【chéng】绩相同,则【zé】按文化【huà】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qiú】执行【háng】,若无规定,以语文、外语、数学、综合(选【xuǎn】考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选【xuǎn】考科目【mù】中单科次高成【chéng】绩,或首选科目【mù】单科成绩、再【zài】选【xuǎn】科目【mù】单科最【zuì】高成【chéng】绩)为顺序,科目成绩高【gāo】者优【yōu】先录取【qǔ】。

(三)体育类专业

1.体育教育专业:

考生【shēng】须参加各省组织的【de】专业加试,成绩合格且【qiě】文【wén】化课成绩【jì】达到本省同批【pī】次最【zuì】低控制分数线。投档后,按照文化课成绩【jì】(含政策性加分【fèn】)由高到低择优录【lù】取,文【wén】化课成绩(含政策【cè】性【xìng】加分)相同时【shí】,优先【xiān】录【lù】取专业【yè】课成绩【jì】高的考【kǎo】生,若专业课成绩【jì】相同【tóng】,则按文化课【kè】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dī】排序,若招生省份有相关规【guī】定,按照【zhào】要求执行【háng】,若无规定,以语文【wén】、数学、外【wài】语、综合【hé】(选考科目中单科【kē】最【zuì】高成【chéng】绩、选考科目中【zhōng】单科次【cì】高成绩,或【huò】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zài】选【xuǎn】科目单科【kē】最【zuì】高成绩)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运动训练专业:

按【àn】教育部【bù】、国【guó】家体育【yù】总局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符【fú】合国家【jiā】运动【dòng】训练专【zhuān】业报考【kǎo】条【tiáo】件,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统【tǒng】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及【jí】文化考试,成绩达到【dào】国家体【tǐ】育总局划定的文化【huà】成绩录取控制线者,按(文化成【chéng】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分性别择优【yōu】录取。

(四)如此录取原则有违考生所在省【shěng】(区、市)有关文【wén】件【jiàn】精神,则【zé】遵循考生所在省(区、市)录【lù】取原则。

第十三条 其他说明

1.校企合作办学专业:

表演专业、动画专业是我校与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办学专业。

人工智能专业是我校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办学专业。

会计学专业是我校与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办学专业。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计算机【jī】科【kē】学【xué】与技术(中外合【hé】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中【zhōng】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wǒ】校与【yǔ】澳大【dà】利亚南【nán】十字星大学合【hé】作办学专业。

音乐学(中外合【hé】作办【bàn】学【xué】)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中外【wài】合作办【bàn】学【xué】)专业是我校与俄罗【luó】斯【sī】克麦罗沃国立文化学院合作【zuò】办学专【zhuān】业。

学前教【jiāo】育(中外合作【zuò】办学)专业是我【wǒ】校与美国塞基【jī】诺【nuò】谷州立大【dà】学【xué】合作办学专业。

3.本科【kē】少【shǎo】数民族预科生预科阶段就【jiù】读地点【diǎn】在吉林省教育学院少数【shù】民族预科班培【péi】训基地【dì】。

4.英【yīng】语(五年制)专业:采用“英语+小【xiǎo】语种”复语人才培养【yǎng】模【mó】式【shì】,分别【bié】为英日双语、英西班牙双语、英【yīng】法双语。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csf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线677号

联系电话:0431-86168222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wèi】尽事宜,按【àn】照【zhào】国家和各省(区、市)招生【shēng】政【zhèng】策执行。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jiě】释【s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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