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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动画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2:45:20    发布【bù】: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吉林动画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吉林动画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吉林动画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依据【j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huá】人【rén】民【mín】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fǎ】》等法律法规以【yǐ】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tè】制定本【běn】章程。

第【dì】二条 本【běn】章程适用于【yú】我校2024年普通【tōng】高等教【jiāo】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动画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层次:本科

第四条 吉【jí】林动画【huà】学【xué】院高新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shù】产业【yè】开发区飞跃街道三佳社【shè】区博识路【lù】168号

吉林动画学院双阳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平湖街道甩湾村委会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互联网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新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虚拟现实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广播电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000元;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000元;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000元;

录音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00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000元;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0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8500元;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8500元;

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摄影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000元;

漫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500元;

艺术设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5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000元;

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000元;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000元;

工艺美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000元;

艺术与科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500元;

包装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000元。

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80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80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8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专升本专业: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0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shēng】完成培养方案【àn】要【yào】求的教学【xué】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动画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jīn】、国【guó】家【jiā】助学贷【dài】款、服兵【bīng】役高等学校【xiào】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学校校内资助设立董事长创业奖【jiǎng】学【xué】金、校长奖学金【jīn】、学校奖【jiǎng】学金、学【xué】校阳光助学金及力行创新创业奖学金。自【zì】建校【xiào】以【yǐ】来,学校成【chéng】立【lì】了学生勤工【gōng】助学组织【zhī】——阳光社,为【wéi】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tí】供勤工助学岗位。

入学前,家庭经济【jì】困难学生【shēng】可向【xiàng】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zhù】管理机构申【shēn】请办理生【shēng】源地信用助【zhù】学贷【dài】款。入学时,家庭经【jīng】济【jì】特别困难的【de】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fèi】和住宿【xiǔ】费【fèi】,可在报到期间【jiān】,通过高校开设的【de】“绿色通道”先【xiān】办理【lǐ】入学手续。入学后,家庭经济【jì】困【kùn】难学【xué】生向学【xué】校提出申请【qǐng】,由高校【xiào】资助【zhù】部门根据学生具【jù】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qǔ】不同【tóng】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gè】招生专【zhuān】业外【wài】语【yǔ】语种不限,英语语种考生宜报考。学生入学后,提供【gòng】英语、日【rì】语教学(日语教学【xué】仅【jǐn】限高考外语为日语语种考生)。

第九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秋季高考统招本科录取规则

1.投档原则:按照各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艺【yì】术【shù】类专业成绩认可方【fāng】式:专业成绩承认各省(市、区)统考成绩,具体参【cān】看【kàn】各【gè】省招【zhāo】生主管部【bù】门公布的报考指南;

3.计划调【diào】整【zhěng】原则:根据【jù】生源实际【jì】情况按照各省招生主【zhǔ】管【guǎn】部门相关规定【dìng】进行计划调整;

4.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清”(分数优先、参考志愿、无级差【chà】)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dī】分参【cān】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xù】依次录取。所报专业志【zhì】愿都无法满足且服【fú】从专业【yè】调【diào】剂的考生【shēng】,依次从高分到低分【fèn】调剂到【dào】未录满且符合【hé】录【lù】取条件【jiàn】的专业;

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省份【fèn】,普【pǔ】通类及艺术【shù】类【lèi】专业均实行招【zhāo】生【shēng】计划1:1,按各省投档分【fèn】数从高至低【dī】排名择优录取(河南省按文化课【kè】成【chéng】绩×50%+专【zhuān】业省统考【kǎo】成绩【jì】/300×750×50%综合成绩投档);

实【shí】施【shī】顺序志【zhì】愿投档省份,艺术类【lèi】专业按综合分数排【pái】名【míng】择【zé】优【yōu】录取,综【zōng】合分数排序计算公【gōng】式如下:播【bō】音与主持艺术专【zhuān】业综合【hé】分数=高考文化分数×0.4+专业分【fèn】数×0.6;表演专业按照专业成【chéng】绩由高至低排名择优录【lù】取【qǔ】;其他艺术类专【zhuān】业(美术【shù】与设计类【lèi】、音乐类【lèi】、戏剧影视导演专【zhuān】业等)综合分【fèn】数=高考【kǎo】文【wén】化分数×0.6+专业分数×0.4。普通类专业【yè】按投档分数排名录取。

5.同分录取原则:优先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

6.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

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名录取;

艺术【shù】类专业:使用自【zì】治区统考成【chéng】绩,按区平【píng】行【háng】志愿投档分从高至低择优【yōu】录取;

7.高【gāo】考综合改革【gé】选科要【yào】求:艺术【shù】类专业均为不限科目【mù】,普【pǔ】通类【lèi】各专业【yè】选科要求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zhāo】生主管部门【mén】下发的报考专业目录

8.专业下设方向的,在新【xīn】生入学后结【jié】合个人意愿【yuàn】和学【xué】校有关【guān】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专升本录取原则

学校环【huán】境设计、市场营销、数字媒体技术、飞行【háng】器【qì】制造工程(无人机制造【zào】与应用工程【chéng】方【fāng】向)专业面向吉林省【shěng】开设专升本。专【zhuān】升【shēng】本【běn】报名、考试、录取统一【yī】由吉【jí】林省教育厅组【zǔ】织【zhī】实【shí】施。具体录取原则【zé】按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  第二学士学位录取原则

学校【xiào】动画【huà】、数字媒【méi】体【tǐ】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技术、广告学等专【zhuān】业面向全【quán】国高校毕【bì】业生开设第【dì】二学士【shì】学位招生,对【duì】报考的学生进行面试等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ai.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博识路168号

联系【xì】电话:0431-87021904、87021910、87011156

联系人:王老师

第【dì】十五条  此章程由【yóu】学校负责解释【shì】,本章程未尽事宜【yí】,按照国家【jiā】招生政策执行【há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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