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大庆师范学院

2024年大庆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8:38:01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大庆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大庆师范学院【yuàn】招生章程,主要包含【hán】办学类型、办【bàn】学【xué】层【céng】次、招生计划、报考条【tiáo】件、录【lù】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jīn】、学校地址【zhǐ】等信息【xī】,以下是【shì】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suǒ】帮助。

大庆师范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程序【xù】,完善招生规章,做到依法治招【zhāo】,确保我校【xiào】2024年招【zhāo】生工作顺利进【jìn】行,根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育法【f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yù】法》和【hé】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大庆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235)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rì】制【zhì】普【pǔ】通【tōng】高等【děng】学【xué】校。学校上级主管部【bù】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tiáo】 学校成立招生委【wěi】员会,依据上级规【guī】定,并结【jié】合学校实际,负责【zé】制【zhì】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以及解决招生及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chù】是学【xué】校具体负责招【zhāo】生工【gōng】作的【de】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学生招生的日【rì】常【cháng】工作。

第七条 学校【xiào】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jiāo】育厅核准的分省【shěng】分专业招生【shēng】计划执行。具【jù】体招生【shēng】专业和【hé】招生【shēng】人【rén】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zhāo】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de】信【xìn】息为准【zhǔn】。

第八【bā】条 学校成立招【zhāo】生【shēng】录【lù】取【qǔ】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zhāo】生录取工作及【jí】各项【xiàng】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shēng】录【lù】取【q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zhèng】,切实维护广大考【kǎo】生和学校的【de】合【hé】法权益。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根据教【jiāo】育部【bù】的【de】要【yào】求和【hé】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招生部门有【yǒu】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gōng】平竞【jìng】争、公【gōng】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píng】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录取工【gōng】作。

1.学校【xiào】对思想政治品德认【rèn】定不【bú】合格的考生不予录【lù】取;各【gè】专业录取对【duì】考生【shēng】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yì】见》执行【háng】。

2.学校【xiào】根据各省【shěng】(自【zì】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2024年【nián】生源情况【kuàng】确定调档比例。

3.录取【qǔ】时,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qū】、直辖市)确定的关于照顾【gù】分数【shù】的相关【guān】政策【cè】,对普通类批次的进档考【kǎo】生(内蒙古自治【zhì】区考生除外)以考生投【tóu】档单库中【zhōng】投档成绩为基准,按【àn】照分数优先【xiān】的原【yuán】则【zé】进【jìn】行专业分配,专业志愿之间无级【jí】差【chà】。在已调档考生中,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投档考生【shēng】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de】专业志【zhì】愿时,服从【cóng】专业调【diào】剂【jì】者,可调剂【jì】到【dào】未录满专【zhuān】业【yè】;不服从者,做退档处理。

4.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级招【zhāo】生主【zhǔ】管部门确定【dìng】的成绩排【pái】序规则【zé】进行【háng】排序;若无【wú】成绩排序规则,综【zōng】合【hé】改革【gé】省份考生按高考实考总分、语文【wén】+数【shù】学、数学、语文、外语和其【qí】他【tā】三科总分【fèn】的顺序,其他省份【fèn】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进【jìn】行专业录【lù】取:理工类【lèi】专业按高考实考总【zǒng】分【fèn】、数学【xué】、外【wài】语、理科综合和【hé】语文成绩由高到底依【yī】次排【pái】序,文史类专【zhuān】业按高考实【shí】考总分【fèn】、语文、外语、文科【kē】综合和数学成绩由高到底依次排【pái】序择优录取。

5.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招英语考生,其【qí】他专【zhuān】业外语语种【zhǒng】均不受【shòu】限制。

6.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文件执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7.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àn】投档成【chéng】绩从高到低【dī】择优录取,投【tóu】档成绩【jì】相同时,以及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省【shěng】份,均【jun1】按【àn】以下原则录取:按照省统考专业【yè】课成绩【jì】由高分到低【dī】分进行录取【qǔ】;在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文【wén】化课【kè】总成绩【jì】、语文、外语单科成绩【jì】从高分到低分【fèn】依次录取。

8.各省、自治区招生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的乐器种类如下:

内蒙古自治【zhì】区招生的乐器种类:单【dān】簧管、长【zhǎng】笛、萨克斯、  圆号、次【cì】中【zhōng】音号、长号、大号。

湖南省招生的乐器种类【lèi】:竹笛【dí】、阮、琵琶、单簧【huáng】管【guǎn】、长【zhǎng】笛、萨克斯、 圆号、大提琴、低音【yīn】提琴。

河南省招生的【de】乐【lè】器种【zhǒng】类【lèi】:二胡、扬【yáng】琴、琵琶、竹【zhú】笛【dí】、单簧管、长笛、 萨克斯、圆【yuán】号、次中音号、长号、大号。

甘肃省招生的乐器种【zhǒng】类【lèi】:单【dān】簧管【guǎn】、长笛、萨【sà】克斯、次中音号【hào】、长号、 大号。

山东省招生的乐器种类:二胡、唢呐、扬琴、笙、大提琴。

河北省招生的乐器种类:二胡、竹笛、琵琶、阮。

黑龙江省招生的乐器种类:古筝。

9.体育类【lèi】专业【yè】录取办法:对于实行平行志愿【yuàn】投档【dàng】的省份,按投档成绩从【cóng】高到【dào】低择优录【lù】取,投档【dàng】成绩相同时,以及实行梯【tī】度志愿投【tóu】档的省份,均按以下原则录取:按照体育专【zhuān】业课成绩由【yóu】高【gāo】分到低【dī】分进行【háng】录取。在专业课成【chéng】绩相同的情况下,先后按文化【huà】课总成绩、语文、外语单【dān】科成绩从【cóng】高【gāo】分到低分【fèn】依【yī】次录取。

10.考生录取专业确定后,不予更换专业。

第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 录【lù】取结果【guǒ】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zhāo】生办公【gōng】布,考生【shēng】也可登陆我校【xiào】招生信息【xī】网(http://zsjy.dqsy.net)查询。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fèi】及其【qí】它相关费用。我校按【àn】黑龙江省【shěng】发改、财政【zhèng】、教育三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qǔ】学【xué】费及其它相关【guān】费用。考生可以在学校公布的【de】招生【shēng】计划中查【chá】询各专业学【xué】费。收费【fèi】标准如有【yǒu】变【biàn】动,以【yǐ】上级管理部【bù】门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除国家奖励政策外,设立了学校年度奖学金和“铁人式”大学生专项资助资金。

第十四条 学校通过办理国家助学贷【dài】款、提供勤工助学【xué】岗位【wèi】和【hé】困难补助、进行【háng】学费减【jiǎn】免等方式【shì】帮助家庭经济困【kùn】难学【xué】生顺利【lì】完成学【xué】业。

第五章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

邮政编码:163712

咨询电【diàn】话:0459-5510088   5510288

网    址:http://zsjy.dqsy.net

电子信箱:zsjy@dqsy.net

第六章 附则

第十【shí】五条 本章程【chéng】根【gēn】据教【jiāo】育部、黑龙江省【shěng】教育【yù】厅当年招生政【zhèng】策的调【diào】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yǒu】关政策相抵触,以【yǐ】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jí】有关【guān】政策为【wéi】准。

第十【shí】六【liù】条 招生咨询工作人员【yuán】意见仅【jǐn】供参考【kǎo】,不作为录取依据及【jí】承诺。

第十七条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在规【guī】定时间【jiān】内【nèi】来校报【bào】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bào】到的已录取考生,视【shì】其为自行放【fàng】弃入学资【zī】格。

第十八【bā】条 新生入校后,将【jiāng】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jìn】行新生【shēng】资格审【shěn】查【chá】,对不【bú】符合录取条【tiáo】件的考生一律予以退回【huí】。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大庆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