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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6:14:05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上海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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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上海师范大学
二、就读校址

徐汇校区地址为桂林路100号;

奉贤校区地址为海思路100号。

艺术类专业(除戏剧影视文学专业【yè】外)在【zài】徐汇校区【qū】就读,其余【yú】专【zhuān】业在奉贤【xián】校区就【jiù】读。

三、层次■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种类院校名称上海师范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jī】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师范大学招【zhāo】生办公【gōng】室是【shì】学【xué】校【xiào】组织【zhī】和【hé】实施招【zhāo】生工作【zuò】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tǒng】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师范大学【xué】纪委【wěi】办、监督检查室是学校招生【shēng】工【gōng】作纪【jì】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wěi】员会核准的年【nián】度招生【shēng】规模【mó】,结合【hé】学校发【fā】展定位与办学条件【jiàn】,统【tǒng】筹考【kǎo】虑近年分省分专业【yè】招生计划编【biān】制及使用【yòng】情况【kuàng】,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shěng】分【fèn】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gǎi】革省【shěng】市选【xuǎn】考科【kē】目要求等详见各【g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yǐ】下简称省招办【bàn】)编印【yìn】的2024年【nián】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guān】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yǔ】种【zhǒng】为英语【yǔ】,日语【yǔ】专业【yè】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wéi】日语、英语,法语专【zhuān】业【yè】入学外【wài】语【yǔ】考试语种为法语、英语,其他【tā】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非语言类专业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还需学习相应的语种)。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lián】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tǐ】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jiàn】》及有【yǒu】关补【bǔ】充【chōng】规定【dìng】为【wéi】依【yī】据,考生须【xū】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bìng】史,学校将【jiāng】按照【zhào】本校【xiào】学籍【jí】管理规【guī】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规则

学【xué】校【xiào】认可教育部和【hé】各省招办【bàn】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yǔ】考生的全国性加【jiā】分政策。学校原则【zé】上认可【kě】考生具备的【de】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fèn】一项,且【qiě】最【zuì】高不超过20分【fèn】。

依【yī】据普通【tōng】高【gāo】等学校招生【shēng】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kǎo】试)成绩【jì】录取的规则:

一、学校【xiào】按照【zhào】教育部的有【yǒu】关规定【dìng】、各省(自【zì】治【zhì】区、直辖市)各批次的投档模式、相关政【zhèng】策和学校【xiào】实际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shí】行【háng】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比例按各省级招办要求执行。

二、对【duì】进【jìn】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shù】优先【xiān】的原则,从高【gāo】分到低分【fèn】择【z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jiān】不设【shè】专业级差分。

三【sān】、同分考生的排序规【guī】则,参照各省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上海考【kǎo】生若仍有同分【fèn】则参考考【kǎo】生综【zōng】合素质评【píng】价信息【xī】)。

四、对考生【shēng】所填的专业【yè】均【jun1】不能满足,且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调剂,并符【fú】合调剂专业的相关要求【qiú】的考生,将按投档成绩从【cóng】高到【dào】低(上海考生并参【cān】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调剂【jì】录取【qǔ】到计划未满【mǎn】的专业【yè】中(不再【zài】征求考生意【yì】见)。

五、在平行志愿【yuàn】批次中,对完全服【fú】从【cóng】专【zhuān】业【yè】调【diào】剂(含高收费专【zhuān】业),体检、录取条件等不受限制进【jìn】档考生,学校将予【yǔ】以录取,不会退档。

六、按【àn】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bú】足的情况下【xià】,学校可【kě】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shēng】,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fēi】第【dì】一【yī】志愿【yuàn】考生【shēng】生源仍不【bú】足,将征集【jí】志愿。按照平行志愿【yuàn】投档【dàng】的【de】批次,未完成的计划【huá】也将征【zhēng】集志愿。征【zhēng】集【jí】志愿仍【réng】不足则将剩余计划【huá】调剂到其他省【shěng】份完成招生计划。

七【qī】、艺术类统【tǒng】考专【zhuān】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招【zhāo】办【bàn】划定的【de】合格【gé】线,高考文化【huà】成绩须【xū】达到省【shěng】级招办划定的艺术【shù】类【lèi】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各省折算出的【de】艺术类【lèi】投档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八、各省(市)其他录取相关未尽事宜,均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

文科类专业(包括【kuò】文学、历【lì】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lǐ】学、法学【xué】、教育学):每生每学【xué】年最高不超过6500 元。

理工体类专业(包括理学、工学、农学、体育学):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000 元。

艺【yì】术类专业:普通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xué】年最高【gāo】不超过13000元;艺术类中外合【hé】作【zuò】专【zhuān】业每生每学年【nián】最高不超过39000元。

普通中外合作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9500元。

普通中外合作理工体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1000元。

(沪发改价调〔2023〕21号)(沪【hù】发改规【guī】范〔2023〕4号)(沪发改规范〔2018〕2号)

住宿费标准每【měi】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hù】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jiāo】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学校认真【zhēn】执行国【guó】家和上海【hǎi】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bèi】本校【xiào】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kě】通过【guò】“绿色通道”申请入【rù】学【xué】,入学【xué】后可按【àn】规定申请国家【jiā】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jīn】、国家助学金、国家助【zhù】学贷款、勤工【gōng】助学【xué】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fèi】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lì】了完善的帮困助学设施,如【rú】慈【cí】善爱心屋【wū】、爱心家【jiā】园等,根【gēn】据【jù】有关政策【cè】对【duì】困难【nán】学生发放【fàng】学习和生活用【yòng】品,提供活【huó】动场所,开展各类【lèi】资助育人活动。学校承诺:确【què】保被本校录取的【de】学生不【bú】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办、监督检查室监督。

举报电话:64322204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hnu.edu.cn

招【zhāo】生办官网【wǎng】:http://ssdzsb.shnu.edu.cn

咨询电话:64322695

十六、其他须知

学生【shēng】可以根【gēn】据【jù】学校有关规定【dìng】一年后申请转专业,其中中外【wài】合作【zuò】专业录取的【de】,只能在中外合作专业范围【wéi】内申请。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学校招生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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