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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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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dà】家整【zhěng】理的是2024年【nián】苏【sū】州【zhōu】信息职业【y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hán】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考统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高校全称: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学校标识码:4132014256

第三条  学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1237号

第四条  层   次:高职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  证书颁【bān】发:学【xué】生完成学业,各科成绩合格【gé】者,由【yóu】苏州信【xìn】息职【zhí】业技术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

第七条  学校简介:苏州【zhōu】信息职【zhí】业技术学院,位于美【měi】丽的太湖之滨、苏【sū】州湾畔,是长三【sān】角【jiǎo】生【shēng】态绿色一体【tǐ】化发【fā】展示范【fàn】区内唯一的【de】公办高职院校。学院前【qián】身之一的江苏【sū】省吴江师范学校成立于1922年,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

学院的【de】办学历程大【dà】致经历【lì】了四个主要阶段:一【yī】是【shì】2003年【nián】学院的前身——南京邮电大学吴江职业学院成立;二【èr】是2009年苏【sū】信学院成【chéng】立,南【nán】京邮电大学【xué】继续代管;三是2014年【nián】学院由民办转公办【bàn】,为正【zhèng】科级事业单位【wèi】;四是【shì】2016年学院【yuàn】机构升格,为正处级建制。

学院现设有智慧财经学院(经济贸易系)、现代商务学院(管理工程系)、通信电【diàn】子学【xué】院(通信与信【xìn】息工程系)、智【zhì】能制造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chéng】系)、人工智能【néng】学院(大数据【jù】与互【hù】联【lián】网系)、基础课部【bù】(体育部)、马克【kè】思主义【yì】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xué】机构。全日制在【zài】校生6700多【duō】人,现有教职工314人,其中,正高职称9人,副高职【zhí】称【chēng】73人。开设专【zhuān】业24个,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群入选江苏省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招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办事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十条【tiáo】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各片区【qū】招生宣传工作组,负【fù】责该片区招【zhāo】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宣【xuān】传工【gōng】作组【zǔ】成【chéng】员【yuán】由【yóu】我校教职工组成。

第【dì】十一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zuò】实行上级主管部门【mén】、内【nèi】部和第三方多重【chóng】监督【dū】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zài】监【jiān】督部【bù】门【mén】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shè】会各界监【jiān】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èr】条  根据【jù】学校人才【cái】培养目标【biāo】、办学条件【jiàn】等实【shí】际【jì】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gāo】考人数【shù】、区【qū】域【yù】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běn】校【xiào】分省招生【shēng】计【jì】划编制情况,综合分【fèn】析,确定学校【xiào】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hé】后,由各【gè】省级【jí】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huì】公【gōng】布。招生专业(含专【zhuān】业名称、专【zhuān】业代码、学制等【děng】信息)及【jí】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mén】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五条【tiáo】  凡符合生源所在【zài】地【dì】各省【shěng】(自治区、直【zhí】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bào】名条件的【de】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fā】的《普【pǔ】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jiǎn】工作指导【dǎo】意见》及有关规【guī】定(特殊专业【yè】体检及要求)。学校对【duì】录取【qǔ】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七【qī】条  学校依据教【jiāo】育部和有关【guān】省【shěng】(自治【zhì】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lù】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shěng】(自【zì】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lù】取体制,坚【jiān】持德、智、体【tǐ】、美、劳全面衡量,按公【gōng】平、公开、公正【zhèng】和择【z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dì】十八条  我【wǒ】校【xiào】严格按教育部【bù】和【hé】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dìng】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dì】十九【jiǔ】条【tiáo】  学校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高考【kǎo】综合改革试点省【shěng】(市)按其高【gāo】考改【gǎi】革方案【àn】相关【guān】规定进行录取。

第【dì】二十条  学校将根【gēn】据【jù】各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shì】)的相关【guān】规定确定调档【dàng】比例。若生【shēng】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yuàn】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qǔ】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我【wǒ】校将采用“分【fèn】数优先”的录取方式。非高考综合【hé】改革试点省(自治区、自辖【xiá】市)考生如【rú】总【zǒng】分相同,则按【àn】语文+数【shù】学(含附【fù】加【jiā】分)总分从高到低进行【háng】排序择【zé】优录取,如仍相同【tóng】则按外语单【dān】科成【chéng】绩从【cóng】高到低进行【háng】排序择优录【lù】取【qǔ】。高考综合改革试【shì】点省(自【zì】治区【qū】、自辖市)考【kǎo】生如总分【fèn】相同,则按语文+数学总【zǒng】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zé】按语文或数学【xué】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pái】序择优录取,如仍相【xiàng】同【tóng】,则按首选科【kē】目单科最高成【chéng】绩【jì】从【cóng】高到【dào】低进行排序择优录【lù】取【qǔ】;如【rú】仍相同,则按【àn】再选科目单科【kē】最高成绩从高到低进行【háng】排序择优录取。

我校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jīng】江苏【sū】省【shěng】物价部门【mén】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shōu】取费用。学费:文科专【zhuān】业4700元/学【xué】年,工科专业【yè】5300元/学年(江苏省物价局江【jiāng】苏【sū】财政厅苏价费136号);住宿【xiǔ】费【fèi】:1200元/学年(江苏【sū】省物价局苏价费[2002]369号【hào】)。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jīn】、学校奖【jiǎng】助学【xué】金等奖【jiǎng】励资助项目,奖励【lì】品学兼优的学生,并为特困生【shēng】进行生活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提供勤【qín】工助学【xué】岗位【wèi】,为经济困难【nán】学生争取社会资【zī】助,帮助申请【qǐng】生【shēng】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kuǎn】,贫【pín】困生【shēng】资助【zhù】覆盖率达100%。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1237号

联系电话:0512-63118999、63110951、63118188

监督电话:0512-63119901

传   真:0512-63118777

邮政编码:215200

学校网址:http://www.szit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wǔ】条  本章程解释【shì】权归苏州信息职业【yè】技术学院所有【yǒ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