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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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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4年江苏旅游职业学院高考统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shí】维【wéi】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fǎ】》、《中华【huá】人民共和【hé】国高【gāo】等教育法》等和【hé】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dìng】,结合学【xué】校实【shí】际,制【zhì】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旅游职业学院。

学校标识码:4132014604,学【xué】校在【zài】各招生省(自治区【qū】、直辖市【shì】)的代【dài】码以【yǐ】各省(自治区【qū】、直辖市)招生主【zhǔ】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办学地址:江苏省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毓秀路88号。

第四条  学校是一所省属全日【rì】制公办【bàn】普【pǔ】通高【gāo】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特色【sè】鲜明【míng】的旅游类高职院【yuàn】校,坐落于【yú】中国【guó】历史【shǐ】文化名【míng】城扬州。学校创办于1959年,总【zǒng】面积1176亩,其中九龙湖校【xiào】区为主校区,北望高旻寺、南【nán】眺扬【yáng】子江【jiāng】、西依古运河、东临【lín】凤栖湖【hú】。学校按5A景区标准建设,集萃扬州园林精华【huá】,校【xiào】园小桥流水,建筑【zhù】古朴【pǔ】雅致,环境优美,景色宜人,是理想【xiǎng】的求【qiú】学胜地。

第【dì】五条  颁发【fā】学历【lì】的学校名称为【wéi】:江苏旅游职业学【xué】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suǒ】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liù】条【tiáo】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zǔ】,领导小组主【zhǔ】要负责审议招生章程及【jí】简章,研制招生录取【qǔ】工作方案,研究决【jué】定【dìng】录【lù】取工【gōng】作中的重【chóng】大事项等。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shī】招【zhāo】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fù】责招生的【de】日【rì】常【cháng】工作。

第【dì】八条  学校设立监督组,全程监督招【zhāo】生【shēng】、录【lù】取等环节,明确申诉渠道,确保录取【qǔ】结【jié】果公【gōng】平、公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jiè】监【jiān】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

第九条  根【gēn】据学校人才培养目【mù】标、办学条件【jiàn】等实际情况【kuàng】,统筹【chóu】考虑各省份高考【kǎo】人数、区域协调发展【zhǎn】等因素,结合【hé】近年来本校分省招【zhāo】生计划【huá】编制【zhì】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jì】划。

招【zhāo】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zhuān】业代码、学【xué】制等信息)及招生计【jì】划,以省级招生【shēng】主管部门公布的【de】信息【xī】为【wéi】准。

第十条  学【xué】校根据生源【yuán】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xué】校将向【xiàng】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qǐng】,经【jīng】同意【yì】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xiào】根【gēn】据各省(自治区【qū】、直【zhí】辖市)生源【yuán】情况确【què】定【dìng】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

第十二条  凡符合【hé】生【shēng】源所在【zài】地各省(自【zì】治区【qū】、直辖市)招生委员会【huì】规定的报名【míng】条件的考【kǎo】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zhí】行教育【yù】部【bù】、卫【wèi】生【shēng】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zhuān】业体检及要求【qiú】)。体检受限代码【mǎ】为22,即色【sè】觉异常Ⅱ度(俗【sú】称色盲)的【de】考生【shēng】,不予【yǔ】录取我校:烹饪工艺与营养、中西面【miàn】点工艺【yì】、西式烹【pēng】饪工艺【yì】、人物形象设计、艺【yì】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和工艺美术【shù】品设计专业。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wú】要求。其中,空中乘务、高速铁路【lù】客【kè】运服务专业【yè】建议具备以下条件:身体健康(无【wú】传【chuán】染病、心脏病、哮喘病【bìng】史,肝【gān】功能【néng】正【zhèng】常【cháng】),身材匀称,五官端正,面部无严【yán】重痤疮、痘印,颈部、手部、小臂、小【xiǎo】腿等裸【luǒ】露部位无明显【xiǎn】疤痕、胎记、自【zì】残痕等。无色盲【máng】、色弱、斜【xié】视、弱视,无纹身、狐臭,无“O”型腿或【huò】“X”型腿【tuǐ】。净身高:男生173CM—185CM,女生163CM—175CM。双眼矫【jiǎo】正【zhèng】视力(C字表):男生0.7以上,女生0.5以上。报考【kǎo】旅游管理【lǐ】和酒店【diàn】管【guǎn】理与数字化【huà】运营专【zhuān】业建议具备以下条件【jiàn】:身体健康(无传【chuán】染【rǎn】病、心脏病、哮喘【chuǎn】病史,肝【gān】功能正【zhèng】常),身材【cái】匀称,五官端【duān】正,口齿清楚。无【wú】明显内外【wài】八【bā】字【zì】,无【wú】“X”形腿、“O”型腿,无【wú】纹身【shēn】、狐臭,面部、脖子和手腕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净身高【gāo】:男生170CM以【yǐ】上,女生158CM以上【shàng】。

第【dì】十四条  考核方【fāng】式:考生参加各省统【tǒng】一组织的【de】普通高考【kǎo】。

第十五条【tiáo】  学校【xiào】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shěng】(自【zì】治区、直辖市)对【duì】高【gāo】校招生【shēng】录取工【gōng】作的要求,实行【háng】学校负责、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mén】监督的录取体【tǐ】制,坚【jiān】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gōng】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de】原则,根据考生【shēng】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dì】十六条【tiáo】  学校严【yán】格按教育部和各【gè】省(市、区【qū】)的【de】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huì】政策。

第十【shí】七条【tiáo】  高考综合改【gǎi】革试点省(市【shì】)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xiàng】关规定录【lù】取,其他省(市)按照分代【dài】码(分类【lèi】)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tiáo】  学校【xiào】将根据各省【shěng】(自治【zhì】区、直辖市)的相关规【guī】定确定调档【dàng】比例【lì】。若生源不足【zú】,则参【cān】加征求【qiú】平行院校【xiào】志【zhì】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lù】取。

第十【shí】九条  对进【jìn】档的考生,按照【zhào】“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yuán】则【zé】进行录取。当【dāng】投【tóu】档分相同时,学校依【yī】据各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招【zhāo】生主管部门【mén】出台的【de】同分排序规则(或【huò】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kǎo】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没有明【míng】确的同分排序政策【cè】,则【zé】普【pǔ】通【tōng】类【lèi】专业,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jì】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jì】、外语单科成【chéng】绩【jì】,由高到低排序录【lù】取;艺术【shù】、体育类专业【yè】,依次按高考文化【huà】分、语【yǔ】文【wén】数学两科【kē】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jì】、外【wài】语单【dān】科成绩【jì】,由【yóu】高到低排【pái】序录取。因不【bú】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yīn】不能被录取【qǔ】的【de】考【kǎo】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学【xué】校所有专业不【bú】限【xiàn】制考生应试的外语【yǔ】语种,但学校的公【gōng】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yǔ】和日语【yǔ】。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yī】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shì】)招生主【zhǔ】管部【bù】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jì】发录取通知【zhī】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guān】问题的通知》(苏【sū】价费〔2014〕136号)和【hé】《高等学校社会【huì】化学生公寓【yù】收费【fèi】管【guǎn】理【lǐ】暂行办法》(苏【sū】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zōng】〔2002〕162号)相关规定执行。

学费:

文科类专业  4700元/生/学年

工科类专业  530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  6800元/生/学年

体育类专业  4800元/生/学年

住【zhù】宿费:1200元/生/学年(住【zhù】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shōu】费标准以省发【fā】改委省【shěng】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jiāng】在三个月内进行【háng】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shēn】体复【fù】检。经【jīng】复查不【bú】合格者【zhě】,根【gēn】据国家【jiā】相关规定处理,凡【fán】发现弄虚作【zuò】假者,一【yī】律取消其入【rù】学资格【gé】。

第二十四条  奖、助、贷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jīn】、学校奖学【xué】金、学【xué】校助【zhù】学金等奖、助学【xué】体系。奖学金最高金额【é】达8000元/生/学年,助学金最高金额达4300元/生/学【xué】年,每【měi】年获得各【gè】类奖助人数占全校总人数的50%以【yǐ】上。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可凭录取【qǔ】通知书在生源地办理生【shēng】源【yuán】地信用助【zhù】学【xué】贷款。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毓秀路88号。

邮政编码:225000

招生咨询电话:(0514)87431888、87431880

招生传真:(0514)87431880

招生监督电话:(0514)87437755

招生监督邮箱:jslyjwb@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jstc.edu.cn/

学校招生信【xìn】息【xī】网址:http://www.jstc.edu.cn/zs/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阳【yáng】光招生信息平台【tái】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zhǒng】媒【méi】体节选【xuǎn】公【gōng】布的章程内【nèi】容【róng】,如理解有误,以【yǐ】学校公布【bù】的完整的【de】招【zhāo】生章程为准。

第【dì】二十七条  学【xué】校以【yǐ】往【wǎng】有【yǒu】关招【zhāo】生工作的【de】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chéng】相冲【chōng】突【tū】,以本【běn】章程为准【zhǔn】,原政策、规定即时废【fèi】止;如遇国家法律、法【fǎ】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dì】二【èr】十八条  本章程由江苏旅【lǚ】游职业学院招【zhāo】生就【jiù】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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