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福州理工学院

2024年福州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7:21:52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福州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福州理工学【xué】院【yuàn】招生章【zhāng】程,主【zhǔ】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céng】次、招生计划、报【bào】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xué】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xì】内容【róng】,希【xī】望对大家【jiā】有所帮【bāng】助。

福州理工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工作,确保普通高校本科招【zhāo】生【shēng】工作顺利进行,依照【zhào】《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guó】教【jiāo】育法》《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yù】法》等相关法律【lǜ】法规【guī】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hé】学校实际,特制定【dìng】本章程。

第二条 福州理工学院,国标代【dài】码13773,现已【yǐ】发展【zhǎn】成为以工为主,理、工、经【jīng】、管、文【wén】、医【yī】、艺等【děng】多学科协调发展的【de】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学制四年,办学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西江滨大道8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dì】四条 学【xué】校成立招生委员【yuán】会【huì】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专【zhuān】业招生计划,以及研究【jiū】决定招【zhāo】生【shēng】过程中的重【chóng】大【dà】事宜【yí】。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zhī】和实施【shī】招生工作的【de】常设机构,具体【tǐ】负【fù】责招生录【lù】取和日常工【gōng】作。

第六条 学校【xiào】成立招生工作【zuò】监【jiān】察办公室,负责【zé】监【jiān】督招生政策的贯【guàn】彻落实,保【bǎo】证招生录取工【gōng】作的公开、公【gōng】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举报【bào】监督电【diàn】话:0591-62990012。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七条 学【xué】校2024年招生专业【yè】及计【jì】划以各【gè】省级教育【yù】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招生计划的管理办法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bā】条 学校以英语【yǔ】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ān】排教学。各专【zhuān】业均无男女比例限【xiàn】制,无外【wài】语应试语【yǔ】种要【yào】求。

第九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dì】十【shí】条 考生身体【tǐ】健康状【zhuàng】况要【yào】求按【àn】教育【yù】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hé】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yì】见》(教【jiāo】学〔2003〕3号【hào】)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shēng】部办【bàn】公厅【tīng】《关于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xiāo】乙肝项目检测【cè】有关问题的【de】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相关招生政策确定调档比例。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调档。

第十二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在各省录【lù】取【qǔ】,学校专业分配上均采【cǎi】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qǔ】。“专业清”即专【zhuān】业【yè】志愿之间有先后【hòu】顺【shùn】序,先按第一【yī】专业志愿排序【xù】从高分到【dào】低【dī】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zhuān】业,则【zé】从未录取【qǔ】的考生所【suǒ】填【tián】报的【de】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zhí】到专业计划【huá】完【wán】成【chéng】。

2.高考改革按【àn】照“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qǔ】模【mó】式的各省,在专业调剂时,只在【zài】同一院【yuàn】校专业组内【nèi】进行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zhě】,予【yǔ】以退【tuì】档处理。

3.校内【nèi】专【zhuān】业【yè】调配中不设专业分数级差,若出【chū】现同分考生,按各【gè】省平行志愿投档【dàng】同分排序规定执行。如仍相同的【de】,参考考生综合【hé】素【sù】质评价择优录取【qǔ】。

4.学校【xiào】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zhǔ】管【guǎn】部【bù】门制定的【de】有关【guān】加分或降【jiàng】分的照顾政【zhèng】策,以加分后的投档成【chéng】绩调配专业或计算综合分。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学校认可【kě】各省(市、自【zì】治【zhì】区)艺术类专业统【tǒng】考成【chéng】绩【jì】,不组织【zhī】专业校考;录取【qǔ】时,考【kǎo】生文化成绩(即文化分【fèn】,含政策性加分)和相应专业类别的专业【yè】统【tǒng】考成绩均需达到考【kǎo】生所【suǒ】在省【shěng】(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录【lù】取控制线。

2.福建省外【wài】各省份的艺术【shù】类专【zhuān】业录取规则按生源省份规定的录取原【yuán】则执行,无具体规【guī】定的,参【cān】照福建省【shěng】艺术类录取原则执行。学校在福【fú】建省艺术【shù】类招考【kǎo】中安排在本科批艺术【shù】类本科批【pī】省【shěng】考阶段录取。

第十四条 录【lù】取【qǔ】结束后【hòu】,录【lù】取结果在各省招生主【zhǔ】管【guǎn】部门网站和学校网站上公布【bù】,录取通知于录取结果公布后统一寄出。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yǒu】关费用方能注册【cè】。各【gè】专【zhuān】业学【xué】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guǎn】理实施【shī】细则》(闽发【fā】改【gǎi】服价〔2019〕394号)文【wén】件要【yào】求执行,收费标准【zhǔn】具体如下:

1.学费

(1)土木工程、工【gōng】程造价、工程管【guǎn】理、国【guó】际【jì】经济与【yǔ】贸【mào】易、金融【róng】工程、投资【zī】学、金融数学、经济学、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审计学、商务【wù】英语、数学与【yǔ】应用数学【xué】、健康服务与【yǔ】管理、生物信息【xī】学、广告学【xué】等专业,每生【shēng】31000元/学年【nián】;

(2)建【jiàn】筑电【diàn】气与智能化【huà】、生物【wù】技术、通信工程【chéng】、网络工程、智能科学与技【jì】术、物联网【wǎng】工程、软件工程、网【wǎng】络与新媒体【tǐ】、数字【zì】媒体技术、财务管理、电子信【xìn】息【xī】工程等专业,每生34000元/学年;

(3)计算机科学【xué】与技术、视觉【jiào】传达设【shè】计、康复治【zhì】疗学、护理学等【děng】专【zhuān】业,每生36000元/学【xué】年;

2.住宿费

学校2024级新生统一安排住宿,所有宿舍均配备空调,收费标准分为四档:

2300元/生·学【xué】年、2600元/生【shēng】·学【xué】年、2700元/生【shēng】·学年、3000元/生·学年;具体以学生【shēng】实际【jì】入住宿舍【shě】为准。

第十【shí】六条 以【yǐ】上学费、住【zhù】宿费等如【rú】有【yǒu】调整,按照物价主管【guǎn】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标【biāo】准执【zhí】行。

第十七条 学生注【zhù】册后【hòu】因故休学【xué】、退学、提前结【jié】束【shù】学业或经批准转学,退费办法参照《福建省民办【bàn】教育【yù】收费管理实【shí】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相【xiàng】关规定【dìng】执【zhí】行。

第六章 入学及文凭发放

第十八【bā】条【tiáo】 已录取的【de】考生应按【àn】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办理入学【xué】手续,报到【dào】之【zhī】日起两周内不报到【dào】且【qiě】无正当【dāng】理【lǐ】由的,视为自动放弃【qì】入学资格【gé】。因故不能按期入学【xué】的,应提【tí】前向【xiàng】校招生【shēng】办公室请假。新生入【rù】学后,学【xué】校将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复核【hé】、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凡不符合【hé】录【lù】取条件【jiàn】或弄虚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gāo】等【děng】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处【chù】理。

第十九【jiǔ】条 新生入学后【hòu】转专业的,按照学校学生转专业【yè】相关【guān】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jiàn】的学生,将取得国【guó】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diàn】子注册的普通高等【děng】学【xué】校毕业【yè】证书,颁【bān】发证书学校名称:福州理【lǐ】工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hé】国学【xué】位条【tiáo】列》,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七章 奖助政策

第【dì】二十一【yī】条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nián】,按国家分配到我【wǒ】校的名额【é】具体确定。

第二十二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按国家分配到我校的名额具体确定。

第二【èr】十【shí】三条 国家助学金:特别困【kùn】难学生4500元【yuán】/生·年,困难学生【shēng】2800元/生·年,按国家分配【pèi】到我【wǒ】校的名额具体确定【dìng】。

第【dì】二十【shí】四条 在校【xiào】期间【jiān】,根【gēn】据【jù】课业成绩、综合表现等可申请【qǐng】学校各类奖学金。

第二十五条【tiáo】 家庭【tíng】经济困【kùn】难学生按上级文件【jiàn】精【jīng】神,可在当地教育部门申请生源【yuán】地信用助【zhù】学贷【dài】款。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zì】公布之日起生效,具【jù】体【tǐ】实施过程按教育部和各有【yǒu】关生源【yuán】省份相关招生【shēng】政策执【zhí】行。

第二【èr】十七条【tiáo】 我【wǒ】校未委【wěi】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gè】人【rén】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zuò】,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fēi】法招生宣传【chuán】等活【huó】动的机构或个人,我【wǒ】校【xiào】保【bǎo】留【liú】依法追究【jiū】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shí】八条 本【běn】章程由福州理工学院招生办公【gōng】室【shì】负责解释。

学校网址:www.FIT.edu.cn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西江滨大道8号邮编:350506

咨【zī】询电话:0591-62990018,62990020,15806096763,18750793736,15980288306

学校微信号:FIT-13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