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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5:17:36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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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贯彻【chè】落实国家中长【zhǎng】期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部、福建省【shěng】委省政【zhèng】府有关推进高【gāo】等职业教育改【gǎi】革发展文【wén】件精神,根据《福【fú】建省【shěng】教育厅关于做好【hǎo】2024年普通【tōng】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及核定工作的通【tōng】知》(闽教学〔2024〕6号)文件要求,确【què】保学【xué】校2024年【nián】普【pǔ】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lì】进行,结合学校【xiào】实【shí】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类型、办学地点

1.学校全称: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2.办学性质:公办

3.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4.办学层次:专科

5.学制:三年

6.学校地址:福建福【fú】州市闽【mǐn】侯县甘蔗街【jiē】道学院路8号(闽侯【hóu】行政【zhèng】服务中心旁)

第二条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学校成立【lì】由【yóu】校领导和有【yǒu】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gōng】作委员会,全面负【fù】责学【xué】校招【zhāo】生工作。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招生【shēng】工作的总【zǒng】体规划【huá】与部署【shǔ】,领导和协调相关部门【mén】开展【zhǎn】招生【shēng】工作,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jìn】行【háng】宏观【guān】管理;根据上级要【yào】求,做好招生【shēng】考试改【gǎi】革等具【jù】体改革方【fāng】案的制定和【hé】实施【shī】工作;审核研究学【xué】校【xiào】全年招生【shēng】计划;指导招生办公【gōng】室开【kāi】展工作,召开招生工作会【huì】议研究工作,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作出【chū】决策;加【jiā】强【qiáng】学校招生工作【zuò】的【de】纪【jì】律和廉洁建设。

第三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

2024年学校【xiào】招生【shēng】专业及计【jì】划以各省【shěng】级教育招生考试【shì】机构【gòu】公布为准。

第四条 录取原则

1.学校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

3.身体健康要求【qiú】,按【àn】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yì】见》文件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凡【fán】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jiāng】不【bú】予录取。

4.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5.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为英语。

6.福建省内考生招生录【lù】取规则严格按【àn】照【zhào】福建省教育厅发【fā】布的普【pǔ】通高考【kǎo】招生录取办法执行【háng】。

7.福建省【shěng】外考生招生【shēng】录取规则严格按照【zhào】考【kǎo】生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公【gōng】布的录取办【bàn】法执行【háng】。

第五条 学生资助政策

国家计【jì】划内统【tǒng】招的【de】新生【shēng】,可享受国家和学校奖助政策,含国家奖学【xué】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另学校还设有奖学金、减免学费、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双困毕业生补助等形式多样的奖助学政策。

第六条 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根据福【fú】建省物价局【jú】、省财政厅、省【shěng】教育厅闽价费〔2007〕75号;福建省物价【jià】局、省财政厅闽【mǐn】价费〔2009〕317号、〔2012〕356号;福建省发【fā】展和改革【gé】委员会闽发改【gǎi】服价函〔2019〕278号【hào】、〔2020〕434号【hào】、〔2021〕364号文件规【guī】定,学校各【gè】专【zhuān】业的收费标准如【rú】下【xià】:

学费:72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按不同宿舍类型,每学年550-1300元不等【děng】,具体宿【xiǔ】舍类【lèi】型由学【xué】校统【tǒng】一安排;

宿舍类型收费标准政策依据
四人间1300元/生·学年(含空调使用费)闽价费〔2009〕317号、闽发改服价函〔2020〕434号
六人间Ⅰ970元/生·学年(含空调使用费)闽价费〔2009〕317号、闽发改服价函〔2020〕434号
六人间Ⅱ870元/生·学年(含空调使用费)闽【mǐn】发改服价【jià】函〔2019〕278号、〔2020〕434号、〔2021〕364号
七人间550元/生·学年(含空调使用费)闽价费〔2007〕75号、闽发改服价函〔2020〕434号

代办费:教材费、军训服装费等代办费按学年据实结算,于学生毕业时多还少补。

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种类

按教育部有【yǒu】关规【guī】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bān】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dà】专学【xué】历毕业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xiào】名称为【wéi】:福建艺术职【zhí】业【yè】学【xué】院【yuàn】。

第八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fjyszyxy.com。

学校【xiào】官方【fāng】微信公众号【hào】:福建【jiàn】艺【yì】术职业学院【yuàn】、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

招生咨询QQ群号:670822007。

招生咨询电话:0591-38268178、38268198(传真)。

监督举报电话:0591-38268026。

第九条 其它

1.学校【xiào】以往有关招生工作【zuò】的政策、规定【dìng】如与【yǔ】本章程相冲【chōng】突,以本【běn】章程【chéng】为准;本章程若【ruò】有【yǒu】与国家或【huò】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zhī】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guān】政策为准。

2.学校不委托任何【hé】团体和【hé】个人代【dài】理招生工作,也不【bú】举办【bàn】任何形式与高职分类【lèi】招考有关的【de】辅导班或补习班。对【duì】以我校名【míng】义进行非法招生【shēng】宣传等活动【dòng】的机构【gòu】或个人【rén】,我校【xiào】保留依法【fǎ】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本章程由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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