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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7:58:14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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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招工作顺利进【jìn】行,切实维护学校【xiào】和【hé】考【kǎo】生的合【hé】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hé】《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高【gāo】等【děng】教育法》等法【fǎ】规以及【jí】教育部、省招生委员【yuán】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luò】实【shí】《教育部关【guān】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xiào】实际【jì】情况,特制【zhì】定本章程。

第【dì】二条 学【xué】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jìng】争、公正选【xuǎn】拔、公开程序,德【dé】智【zhì】体美劳【láo】全【quán】面【miàn】考【kǎo】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yuán】则,接受纪律监督部门【mén】、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de】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sān】条 吉安职业技术【shù】学院坐【zuò】落于吉安市吉州区【qū】吉安南【nán】大道,是【shì】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立的一所集工、农、商、医、艺术师范教育为一体的专科层次公【gōng】办普通【tōng】高等学【xué】校,2014年【nián】9月【yuè】正式招生办学。学校【xiào】按“山水【shuǐ】校园【yuán】、庐陵院”规划定位建【jiàn】设,现有吉【jí】州区吉安南【nán】大道、井开区南塘【táng】路2个校【xiào】区【qū】,总占地面积约【yuē】8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9万【wàn】平方【fāng】米【mǐ】。现有教职工617人,其【qí】中专任教【jiāo】师495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de】422名。

学校内设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现代农林工程学院、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旅游【yóu】学院【yuàn】、医【yī】学技术与护理学院、木林【lín】森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chuàng】新【xīn】创业学院等9个二级学【xué】院,下辖井【jǐng】冈【gāng】山应【yīng】用科技【jì】学校、吉安市高级技工【gōng】学校等【děng】2所中职学校。学院招生专业有:电子信息【xī】工程技【jì】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数【shù】控技术【shù】、智能光电【diàn】技术应用、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wù】、智能产品开发【fā】与应用、计算机应用技【jì】术、机械制造及【jí】自动化、新能【néng】源汽车技术、物联网应【yīng】用【yòng】技【jì】术、电气自动化技术、酒店管理与【yǔ】数字【zì】化运营、旅游【yóu】管理【lǐ】、研学旅【lǚ】行管理与服务、民【mín】宿管理与【yǔ】运营【yíng】、网络【luò】营销与直【zhí】播电【diàn】商、食品检验检测技术【shù】、农【nóng】产品【pǐn】加工与质【zhì】量检测、现代农【nóng】业技术【shù】、畜牧兽【shòu】医、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室内设计、园林工【gōng】程技术、产【chǎn】品艺术设计、智能建造【zào】技术、现代物流【liú】管理【lǐ】、供应链运营管【guǎn】理、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jì】术、健康管【guǎn】理、小学教育【yù】(教育类)等【děng】34个专业【yè】。为站在【zài】高职教育的制高点,吉安市政府【fǔ】于【yú】9-21与深【shēn】圳职业技术学院签订深【shēn】度合作办学协议,开创了高职院校“跨区合作、优资共【gòng】享”“特区带老区【qū】、名校助普校”新模【mó】式。各个专业都与深圳职【zhí】业技【jì】术学院签订的专业建【jiàn】设合作【zuò】项目,制定【dìng】了专业标准【zhǔn】和【hé】课程标准,加强双师素【sù】质教师【shī】、“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加强【qiáng】课程建【jiàn】设,在不【bú】断尝试课程教学改革的基础上【shàng】,特【tè】别强调实验【yàn】、实训、专业综合能力【lì】实【shí】践【jiàn】等环节。

第四条 学校名称: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标识码:4136014504

第六条 学【xué】校本部【bù】地址:江西省【shěng】吉安市吉州【zhōu】区【qū】吉安南大道133号

木【mù】林森学院地址【zhǐ】:江西省吉安【ān】市吉安【ān】县【xiàn】国【guó】家井冈山经济技【jì】术开发区南塘路269号

小学教育学院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131号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十条 学校主管单位:吉安市人民政府

第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学校【xiào】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néng】部【bù】门负责人、学校教师代表组成【chéng】的【de】招生【shēng】委【wěi】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bù】和江西省招【zhāo】生【shēng】委员会有【yǒu】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dìng】学校招生章程、招【zhāo】生【shēng】规定【dìng】和【hé】实【shí】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zhāo】生【shēng】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chù】理招【zhāo】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xiàng】。

第十三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huì】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xiào】的招生【shēng】规【guī】定和实施【shī】细则【zé】,编【biān】制招生计划,组织【zhī】招生宣传和【hé】录取【qǔ】工【gōng】作,处理招生的【de】日常事务。招【zhāo】生工【gōng】作人员必须严格遵【zūn】守招【zhāo】生纪律和有关考【kǎo】试命题的【de】规定,主【zhǔ】动接受纪律监【jiān】督部门和社【shè】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tiáo】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lǐng】导和【hé】纪律监督部门组成的考试【shì】招【zhāo】生监【jiān】察【chá】小组,对招生工【gōng】作全过程【chéng】实【shí】施监督。在录取期间【jiān】成立信访【fǎng】组,安【ān】排专人【rén】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经教育【yù】部批准,当年我【wǒ】校面向全国各省(市【shì】、区)的招生计【jì】划数【shù】以各省(市【shì】、区)招生【shēng】指南公【gōng】布为【wéi】准。

第十六条 学院【yuàn】电子信息工程技术【shù】、机电一【yī】体【tǐ】化【huà】技术【shù】、智能光电技【jì】术【shù】应用、数控技术、计算【suàn】机应用【yòng】技术、电【diàn】子商务、大【dà】数据与会【huì】计7个专业【yè】还与木林森电子【zǐ】科技有限公司【sī】开展校企深度合作,共建木林森学【xué】院【yuàn】,办学地【dì】址在江西省吉安【ān】市吉【jí】安县国家井【jǐng】冈山经济技术开发【fā】区南塘路269号。木林【lín】森学院学生按人才培养方【fāng】案要求,在木林森学院完成3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kǎo】核合格,并符合相【xiàng】关条件和【hé】要【yào】求的,获得吉【jí】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zhí】(专科)毕业证【zhèng】书。

第十七【qī】条 学院【yuàn】电子【zǐ】商务专业与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电子商务专业开展“职业院校【xiào】联合培【péi】养专【zhuān】科层次【cì】学生试点【diǎn】” 。试点【diǎn】班招生【shēng】对象为相同【tóng】或相近【jìn】专业【yè】(同一【yī】专业大类)的中等职业学校【xiào】(含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学生进行单独编班,按人【rén】才培养方案【àn】要求,在井【jǐng】冈山应【yīng】用科技学【xué】校完成2年高职学段学习【xí】,各项考核合【hé】格,并符合相关【guān】条件和要求【qiú】的,获【huò】得吉安【ān】职业技术学院【yuàn】普通高职(专【zhuān】科)毕业证书。

第十八条  学院【yuàn】与井冈山【shān】大【dà】学电子信【xìn】息工程技术、计【jì】算机科学技术、软件工程【chéng】、旅游管理专业【yè】联合培【péi】养本科层次技【jì】术【shù】技能型人【rén】才。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物理历史类专业投档原则:遵循专业志愿优【yōu】先,在思想品德考【kǎo】核合格的基础上,按分数高低顺序择优录取,若【ruò】考生填报【bào】的【de】所有专业志愿【yuàn】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zhuān】业调剂的考生【shēng】,将【jiāng】其调剂【jì】录取到计划未满【mǎn】的【de】专业【yè】。

第二十条  所【suǒ】有专业外语语种【zhǒng】不限;物【wù】理历史类考【kǎo】生兼收【shōu】;考【kǎo】生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第二十一条 符合加分或【huò】降分条件投【tóu】档【dàng】的考【kǎo】生【shēng】,按生源所在地【dì】招生主管部【bù】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diào】剂【jì】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yè】中进行调【diào】配安排,根据【jù】综合【h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xiān】调【diào】剂到服【fú】务“1269”行【háng】动计划重【chóng】点产业链专业【yè】(详见附【fù】件),按【àn】照服务“1269”行动【dòng】计划【huá】重点产业【yè】链专业缺额计【jì】划由小到大进【jìn】行调剂,当出现服务“1269”行【háng】动计划【huá】重【chóng】点产【chǎn】业链【liàn】专业缺额【é】计划相同时,优先【xiān】调【diào】剂到报考代【dài】码较小的专业。当所有服务“1269”行动计【jì】划重点产【chǎn】业链专业缺额计划调剂满后,再调剂到【dào】其他非服【fú】务“1269”行动【dòng】计划重点产业链专【zhuān】业。对未【wèi】录取到所【suǒ】填报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第二十三条 入学与注册: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chí】录取通知书,按【àn】学校【xiào】有关要求和规定【dìng】的期【qī】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bú】能按期入学的,应【yīng】当向【xiàng】学【xué】校请【qǐng】假。未请假或者请假【jiǎ】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děng】正【zhèng】当事由以外【wài】,视为放弃【qì】入【rù】学【xué】资格。新【xīn】生入【rù】学后,学校将在三个【gè】月内【nèi】进【jìn】行入【rù】学资【zī】格复查。复查不合【hé】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guī】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shí】,取消其入【rù】学资格或学籍。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四条 本校录【lù】取考【kǎo】生的【de】体检标准按照【zhào】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cán】疾人联合【hé】会【huì】颁【bān】布的《普通高等学【xué】校【xiào】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tīng】卫【wèi】生部【bù】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xué】身体检【jiǎn】查【chá】取【qǔ】消乙肝项目【mù】检测有【yǒu】关问题的【de】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guī】定执行。对于残障【zhàng】考生,若其生活能【néng】够【gòu】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qiě】高考成【chéng】绩达到录取标准【zhǔn】,予【yǔ】以正常录【lù】取【qǔ】。各专业对体检有具【jù】体要求的,详细请看各省考试【shì】院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dì】二十五条 根【gēn】据江西【xī】省财政厅【tīng】、教育厅、物价局规定:执行各专【zhuān】业学费5000元【yuán】/人/学年;学【xué】生公【gōng】寓【yù】800元/人/学【xué】年(六人间);预收教材费500元/人/学年。

第八章 奖、贷学金制度

第二十六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jīn】、国家助【zhù】学金、国家助学贷款【kuǎn】、服兵役国家教【jiāo】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jiǎn】免【miǎn】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xiào】家庭经济困【kùn】难【nán】学生资助政【zhèng】策体系【x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xué】,可通过学校开设的【de】“绿【lǜ】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duì】其家【jiā】庭经济困难【nán】情况进行核实,采【cǎi】取不同措施给予【yǔ】资助。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6-8263123、0796-8263303

传  真:0796-8263123

电子邮箱:jazyjsxyzjc@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japt.com.cn

招生章【zhāng】程公布【bù】网址:吉安职业技术【shù】学院【yuàn】招【zhāo】生信息网 (japt.com.cn)

第二十八条 招生录取【qǔ】工【gōng】作【zuò】接受学【xué】校纪律【lǜ】监督部门监督,纪【jì】律监督与申诉【sù】联系部门:学【xué】校督查室

监督与申诉电话:0796-8263330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jiǔ】条【tiáo】 本【běn】章程若【ruò】有【yǒu】与国家教育部制【zhì】定【dìng】的最新【xīn】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jiàn】:吉安职业【yè】技【jì】术【shù】学院2024年服务“1269”重点           产业链专业名单
序号专业名称专业 代码服务“1269”重点产业链
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510101电子信息产业链、装备制造产业链
2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510108装备制造产业链
3智能光电技术应用510109电子信息产业链、装备制造产业链
4物联网应用技术510102电子信息产业链、装备制造产业链
5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电子信息产业链
6新能源汽车技术460702新能源产业链
7机械制造及自动化460104装备制造产业链、航空产业链
8数控技术460103装备制造产业链、航空产业链
9机电一体化技术460301装备制造产业链、电子信息产业链
10电气自动化技术460306装备制造产业链、电子信息产业链
11护理520201医药产业链
12助产520202医药产业链
13健康管理520801医药产业链
14医学检验技术520501医药产业链
15现代农业技术410103食品产业链
16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410114食品产业链
17畜牧兽医410303医药产业链
18食品检验检测技术490104食品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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