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9:41:17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wéi】大【dà】家整理【lǐ】的是2024年聊城职业【y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bàn】学类【lèi】型、办学层次【cì】、招生计划、报【bào】考条件、录取规【guī】则【zé】、收费标准、奖助【zhù】学金、学校地址等信【xìn】息,以下【xià】是【shì】详细内容,希望对【duì】大家有所帮助。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使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háng】,维【wéi】护学校和考生合法【fǎ】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hé】国教【jiāo】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和教育部【bù】等部门有【yǒu】关文【wén】件精神【shén】,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聊城职业技术学院【yuàn】2024年普通【tōng】高等【děng】教育招【zhāo】生有关工作【zuò】。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gōng】作遵循“公【gōng】平竞争、公【gōng】正选拔【bá】、公开【kāi】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hé】评价、择优【yōu】录取【qǔ】”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zuò】接受纪【jì】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shēng】、家长【zhǎng】及社会各界【jiè】的【de】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chēng】:聊城职【zhí】业技术学院【yuàn】 学校代码:12441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聊城市花园北路133号 邮编:252000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层次、公办全日制【zhì】普【pǔ】通高等【děng】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qī】条 成【chéng】立以学校领导【dǎo】为组长【zhǎng】的招生工【gōng】作【zu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zǔ】负责制【zhì】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zhāo】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bā】条 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shī】招生【shēng】及【jí】其相关工【gōng】作的常设【shè】机构,具体负责我校普通高【gāo】职招【zhāo】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tiáo】 学校招【zhāo】生录取工作在省教【jiāo】育厅的统一【yī】领导【dǎo】和【hé】监【jiān】督下进行,学校纪委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条 2024年学校面向山东、河南宁夏山西吉林安徽内蒙古甘肃江苏贵州等10个省市【shì】自治区【qū】。各省【shěng】(自治区)的分专【zhuān】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zhì】区【qū】)招生主管部【bù】门【mén】公布为准,学【xué】院将及时在官方招生信息网【wǎng】(网址为:http://zsjyw.lcvtc.edu.cn/)上【shàng】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yuè】考生【shēng】档案【àn】,具体比例由【yóu】各省(市)招生主管部【bù】门确定。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的相【xiàng】关【guān】规定【dìng】,实行学校负责、省【shěng】教育招生考【kǎo】试院监督【dū】的【de】管理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gōng】平、公【gōng】正、公【gōng】开”和“择优录取”的原【yuán】则。

第十三条 专业【yè】语种不限,学校统一开设的外【wài】语课程【chéng】为【wéi】英语。

第十四条 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shí】五条 考生【shēng】思想品【pǐn】德考核【hé】须合格。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qiú】执行《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yì】见》文件规定。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1.山东省统一高考招生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fàn】围为前提,分段【duàn】填报,分段录取【qǔ】;学校所有【yǒu】专业不限【xiàn】选考科目要求,根【gēn】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yè】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学校的具体专业。

2.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dàng】方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执行考生所【suǒ】在【zài】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招生主管部【bù】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dìng】,按照“分数优【yōu】先,遵循【xún】志愿、专业【yè】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chà】”原则开【kāi】展录取工作。若录取不满时,再【zài】录【lù】取征求志愿考生;对征求【qiú】志愿投档【dàng】和按规定降分录取后仍未完成【chéng】招生计划的,视情【qíng】况进行降分【fèn】征求志愿。对不设置“平【píng】行志愿”录取办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àn】照【zhào】考【kǎo】生【shēng】报考【kǎo】学【xué】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yuàn】的考生,若第【dì】一【yī】志愿不满【mǎn】时,再录取第【dì】二志愿【yuàn】,仍不满【mǎn】时【shí】再【zài】录取第三志愿【yuàn】或征求志愿考生。对于进档考【kǎo】生,专业录取按【àn】考生【shēng】专业志愿先后顺【shùn】序从高分【fèn】到低分择优【yōu】录取【qǔ】。

3.在【zài】确【què】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qíng】况【kuàng】均计【jì】入总分,无单科【kē】成【chéng】绩要求。

4.春季高考考生按分数优先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5.录取结果通过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等渠道公布。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shān】东省【shěng】发展和【hé】改革【g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dōng】省【shěng】教育厅关【guān】于【yú】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shōu】费【fèi】政策的通【tōng】知【zhī】》(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 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dì】十九条 学校通过【guò】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wán】成【chéng】学业。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lǜ】色通道【dào】”、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děng】资【zī】助项目【mù】。资助条【tiáo】件和标准由【yóu】学校根据学【xué】生【shēng】家庭经【jīng】济情况,按照省财【cái】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mén】印【yìn】发的《山东【dōng】省【shěng】学生【shēng】资助资金【jīn】管理办法》(鲁【lǔ】财【cái】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guān】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新生入【rù】校后【hòu】,所【suǒ】有考生均【jun1】须参加由学校组【zǔ】织的身【shēn】体【tǐ】健康状【zhuàng】况检【jiǎn】查和【hé】入学【xué】资格复查,如【rú】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wǔ】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一条 专升【shēng】本政策依据当年教育部和教【jiāo】育厅【tīng】文件规定【dìng】执行【háng】。

第二十二条【tiáo】 颁发学历证书【shū】的学校【xiào】名称【chēng】及证书种【zhǒng】类:聊城职【zhí】业技【jì】术学院【yuàn】;普通高等教育【yù】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三【sān】条 学校【xiào】不【bú】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bàn】理招生【shēng】相关事宜【yí】。对以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fēi】法招【zhāo】生宣传等【děng】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xiào】保留【liú】依法【fǎ】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yǒu】关【guān】政【zhèng】策不一致之【zhī】处,以国家【jiā】和上级有关政策为【wéi】准。未尽事宜【yí】,按上级有关【guān】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5-8334937,8334338

纪委监督:0635-8375062

E-mail:lczyjsxyzsc@lc.shandong.cn

学院网址:http://www.lcvtc.edu.cn

招生信息【xī】网网址:http://zsjyw.lcvtc.edu.cn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