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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0:07:53    发布:大【dà】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zhěng】理的是2024年【nián】新乡医学院三全学【xué】院招【zhāo】生章程,主要【yào】包含办【bàn】学【xué】类型、办学层次、招【zhāo】生计划、报考条【tiáo】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jiǎng】助学金、学【xué】校地址等信息,以下【xià】是详细内容,希【xī】望对大【dà】家有所帮【bāng】助。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工作顺利进【jìn】行,切实维护学校和【hé】考生的合【hé】法权益,根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hé】国教育法》《中【zhōng】华人民共【gòng】和国高【gāo】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èr】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xún】“公平、公正、公开、择【zé】优”的原则,并【bìng】接【jiē】受纪检监察【chá】部门【mén】、考生、家长【zhǎng】以及社会各界的【de】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guó】标代【dài】码:13505;在豫【yù】招生代码【mǎ】:6505。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新乡校区:河南省新乡市向阳路东段;

平原校区: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第六条 办学层次:民办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dì】十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guān】规【guī】定【dìng】,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招生委员会办公【gōng】室、招【zhāo】生录取工作【zuò】领导【dǎo】小组和招【zhāo】生【shēng】录取纪律【lǜ】监督工作小组。招生委员会是学校对招【zhāo】生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的【de】组织机构,由【yóu】校领导【dǎo】、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学生【shēng】代表、校友代表【biǎo】组成【chéng】。

第【dì】十一条 学校【xiào】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guàn】彻执行教育【yù】部【bù】和有关省(自【zì】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de】有关招生工作政【zhèng】策,负责制定招生【shēng】章程【chéng】、招【zhāo】生规定和实施【shī】细则、确【què】定【dìng】招生规模,领导、监督【dū】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shī】,协调处【chù】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tiáo】 招【zhāo】生录取【qǔ】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根据【jù】学【xué】校的招【zhāo】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biān】制招生计划【huá】,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处理招生【shēng】的日常事【shì】务。领导小组下设【sh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jiāo】务部,负责【zé】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zhī】和协【xié】调【diào】。

第十三条 招生录取纪律监督工作小组【zǔ】主要职责是对【duì】学校招生工作的环节和过【guò】程进行监督、检【jiǎn】查;配【pèi】合上级机关调【diào】查【chá】处理招生【shēng】录取【qǔ】工【gōng】作【zuò】中【zhōng】的有关违纪问题。工作【zuò】小【xiǎo】组【z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chá】审计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招生录【lù】取工【gōng】作【zuò】在各【gè】省(区、市)招【zhāo】生委员会【huì】统一领导下进【jìn】行,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教【jiāo】育厅下达【dá】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五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yuán】地【dì】区【qū】,同【tóng】分考生按考生位次排序录取。考生位次排序办法按各省【shěng】(区【qū】、直辖市)招生主管【guǎn】部门规定执行,如未明确规定考生位次排序【xù】办【bàn】法【fǎ】的地区,考【kǎo】生在【zài】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yǔ】成【chéng】绩进行排【pái】序录取。

第十六条 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de】生源地区,录取【qǔ】规则按照所【suǒ】在省(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mén】规【guī】定执行【háng】。

第十七条 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qǔ】规则。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fèn】录【lù】取。如【rú】学校按【àn】考生【shēng】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huá】,则从考生第二【èr】志愿中从高分【fèn】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yè】志愿【yuàn】均不【bú】被录取【qǔ】时【shí】,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shēng】,从高分【fèn】到低【dī】分排序【xù】,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zhuān】业,若【ruò】不服【fú】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chù】理。

第十【shí】八条 所有专【zhuān】业录取不限制外【wài】语语种,考生入【rù】学后【hòu】以英语【yǔ】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yǔ】语【yǔ】种考【kǎo】生谨慎填报,无加试要求。

第十九条 执【zhí】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gōng】作【zuò】指导意见》和国家相关规定,不招收【shōu】患【huàn】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xiào】有关专业可不予录【lù】取”和“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考【kǎo】生。

第二十条 对省教育考试院通过【guò】的当【dāng】年度《普通高等【děng】学校照顾加【jiā】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hé】省教【jiāo】育【yù】考试院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xué】校【xiào】在【zài】同等条件下【xià】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tiáo】 为调节线上生源不平衡,减少退档【dàng】数【shù】量,学【xué】校在教育【yù】部核定的年度招生【shēng】规模内【nèi】,预留不超过1%的招生【shēng】计划,并按规【guī】定报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dì】二十【shí】二条【tiáo】 预留计划的使用坚【jiān】持“集体议事、共同决策”的原则,在【zài】录取过程中,按照“除体【tǐ】检【jiǎn】受限或不同【tóng】意专【zhuān】业【yè】调剂【jì】外,考【kǎo】生【shēng】进档不退”的录取规则,根据实际投档【dàng】情况确定预留计划的使用【yòng】数量。

第二十三条 录取【qǔ】结束后,学校【xiào】及时向社会【huì】公布录取结果,供考【kǎo】生查询。

第五章 入学资格复查

第二十四【sì】条【tiáo】 我校录【lù】取考生的体检【jiǎn】标准按照教育【yù】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bān】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wèi】生部办公厅【tīng】关于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qǔ】消乙【yǐ】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jiāo】学【xué】厅【tīng】〔2010〕2号)的有关规定【dìng】执行。对【duì】残障的考【kǎo】生【shēng】,若其生活能【néng】够自【zì】理、符合所报专【zhuān】业【yè】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cháng】录【lù】取。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gè】月内【nèi】按【àn】照国家【jiā】招生规定进行【háng】新生入学资【zī】格复【fù】查。复查不合格者【zhě】,依据有关规定视不【bú】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qǔ】消入【rù】学资格【gé】。对弄虚【xū】作假、徇私舞【wǔ】弊方式【shì】骗【piàn】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gé】。

第二十六【liù】条【tiáo】 被我校录【lù】取的各层次新生,须【xū】持有效【xiào】身【shēn】份证、《录取通知》原件,在学校规定时间报到【dào】。报到后要将个【gè】人档案转至学校并接受全【quán】日制培养。学【xué】校按照国家和【hé】省相关规【guī】定、程序【xù】为【wéi】学【xué】生注【zhù】册【cè】相应层次学籍。在【zài】学校规定【dìng】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yào】求【qiú】的,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新乡医【yī】学院三【sān】全学院普【pǔ】通【tōng】全日制相应层次毕业证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2024年本【běn】科收费标准如下【xià】:临床医学【xué】、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jì】术、医学影像【xiàng】技【jì】术、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学、助产学、眼视光学、康复【fù】治疗学、药【yào】学【xué】、药物制【zhì】剂、智能医学工程专【zhuān】业【yè】每生每年17000元,康复【fù】工【gōng】程、生【shēng】物医学工【gōng】程、生物技术【shù】、生物工程【chéng】、假肢【zhī】矫形工程【chéng】、生物制药、数据科学与大【dà】数据技术专业每【měi】生每【měi】年16000元,健康服务与管理、公共事业管【guǎn】理(卫生【shēng】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guǎn】理(医政管理)、市场营销、英语、医疗产【chǎn】品【pǐn】管理专业每生每年15000元;专科专【zhuān】业学费按【àn】照省发改委【wěi】批准【zhǔn】的学年收费标【biāo】准【zhǔn】收【shōu】取:康【kāng】复辅助器具技术、老年保健与管【guǎn】理、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医疗【liáo】器械维护与管理、智能【néng】医疗装【zhuāng】备技术、虚拟【nǐ】现实技术应用、社【shè】区康复专【zhuān】业每生每【měi】年12000元。

我【wǒ】校作为河南省书院制改革试点【diǎn】院【yuàn】校,住宿费【fèi】根据豫发改收费[2017]17号文件要【yào】求,住宿【xiǔ】费【fèi】标准如下:

新乡校区:六人间800元/生/年;

平原【yuán】校区:四人间1800元/生/年,六【liù】人间1400元/生【shēng】/年。

第二十八条 学校建立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jīn】、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dài】款、校内奖学金、勤工【gōng】助学、校【xiào】内临时困难【nán】补助【zhù】、学费【fèi】缓交【jiāo】、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服兵役高等【děng】学校学生【shēng】国家教育资助【zhù】等多【duō】种形【xíng】式有【yǒu】机结合的学生资【zī】助体系,保【bǎo】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nán】而失学【xué】。其中: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nián】8000元;国家励【lì】志【zhì】奖学金【jīn】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学【xué】生家庭经【jīng】济困难程度,可【kě】申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yuán】/生/年三档;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zuì】高可【kě】以【yǐ】申请16000元;校内奖【jiǎng】学【xué】金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píng】成【chéng】绩,可【kě】以申请1500元/生/年【nián】,1000元/生/年,600元/生/年三【sān】档【dàng】;鼓励学生在学有余力【lì】的前【qián】提下,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院组织的勤【qín】工助学【xué】活动,通过劳【láo】动【dòng】取得合法报【bào】酬,改善学习和生活【huó】条件;针对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xué】生给【gěi】予相【xiàng】应的校内临时困难补助;每学年【nián】根据学生【shēng】家庭经【jīng】济状【zhuàng】况给【gěi】予每生最高16000元学【xué】费【fèi】缓交政策优惠;对于服兵【bīng】役大学生士【shì】兵,根据国家政策要【yào】求,给予每【měi】生每年最高不超【chāo】16000元学费补偿及【jí】减免,全日制在【zài】校【xiào】退役士兵学生全部【bù】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zhù】学【xué】金,资助标【biāo】准为【wéi】每生每年3300元。

第二十【shí】九条【tiáo】 我【wǒ】校所有校企合作专业【yè】收费与【yǔ】同类非【fēi】校企合作【zuò】专业相【xiàng】同,学校或企业均【jun1】不收取校企合作职业【yè】技能培训【xùn】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如有乱收费情况请拨打学校监督电话。

第七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jiè】机构【gòu】或个【gè】人进行招生录【lù】取工作,请考生和【hé】家长不要轻信任何【hé】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fēi】法招【zhāo】生【shēng】行【háng】为。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huó】动的中介机构或个【gè】人【rén】,我校将【jiāng】依法【fǎ】追究其责【zé】任。

招生咨询电话:

0373-7351186   7375432   3831943  3831880

电子邮箱:sqxyzsbyx@126.com

学校监督电话:0373-7375672

考生申诉电话:0373-7375672

考生申诉电子邮箱:sqjjjc@sqmc.edu.cn。

学校网址:http:// www.sqmc.edu.cn

招生网址:http:// zs.sqmc.edu.cn/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sān】十一条 本【běn】章程【chéng】适用于【yú】新乡医学院三【sān】全学院2024年本、专科招生工作【zuò】,自公布之日【rì】起施行,以后逐年修订。

第三【sān】十二条 本【běn】章程由新乡医【yī】学【xué】院三【sān】全学院授权【quán】新【xīn】乡【xiāng】医学院三全学院【yuàn】教务部负责【zé】解【jiě】释【shì】。本章程若与国【guó】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培养类型面向群体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所属学科门类学费(元/年)方向备注
假肢矫形工程082602T普通全日制
4-理工16000

公共事业管理120401普通全日制
4-文科类15000医政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120401普通全日制
4-文科类15000卫生事业管理
市场营销120202普通全日制
4-文科类15000

生物制药083002T普通全日制
4-理工类16000

生物工程083001普通全日制
4-理工类16000

生物医学工程082601普通全日制
4-理工类16000

生物技术071002普通全日制
4-理工类16000

护理学101101K普通全日制
4-医学类17000

药物制剂100702普通全日制
4-医学类17000

药学100701普通全日制
4-医学类17000

口腔医学技术101006普通全日制
4-医学类17000

康复治疗学101005普通全日制
4-医学类17000

眼视光学101004普通全日制
4-医学类17000

医学影像技术101003普通全日制
4-医学类17000

医学检验技术101001普通全日制
4-医学类17000

临床医学100201K普通全日制
5-医学类17000

助产学101102TK普通全日制
4-医学类17000

健康服务与管理120410T普通全日制
4-文科类150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080910T普通全日制
4-理工类16000

智能医学工程101011T普通全日制
4-医学类17000

医疗产品管理120412T普通全日制
4-文科类15000

医学影像学100203TK普通全日制
5-医学类17000

康复工程082604T普通全日制
4-理工类16000

英语050201普通全日制
4-文科类15000

老年保健与管理520803普通全日制
3-医学类12000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510208普通全日制
3-理工类12000

智能医疗装备技术490210普通全日制
3-理工类12000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490213普通全日制
3-理工类12000

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490214普通全日制
3-理工类12000

社区康复590303普通全日制
3-文科类12000

康复辅助器具技术520602普通全日制
3-医学类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