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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0:43:57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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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做好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dà】考生的合法【fǎ】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教育法》、《中【zhōng】华人【rén】民【mín】共和【hé】国【guó】高等教育【yù】法》和教育部【bù】相关法律【lǜ】法【fǎ】规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

第【dì】二【èr】条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yuàn】招生工作贯彻公开【kāi】、公平、公正的【de】原则【zé】,全面【miàn】考【kǎo】核、综【zōng】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漯河【hé】职业技【jì】术学院【yuàn】招【zhāo】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mén】、考生、新【xīn】闻媒体【tǐ】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校址:漯河市源汇区大学路123号

第六条 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 学校国标代码:10835,河南招生代码:6277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学校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负责制定【dìng】学校招【zhāo】生政策和招生计【jì】划【huá】等,讨【tǎo】论和决定学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dà】事宜【yí】。

第十一条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zǔ】织和实施招【zhāo】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zé】漯河【hé】职业【yè】技术学【xué】院专科招生【shēng】日常工【gōng】作,学校没有委托个人【rén】和机构从事招【zhāo】生工【gōng】作。

第【dì】十二【èr】条 漯河职业【yè】技术学院纪检办公室负【fù】责对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进【jìn】行【háng】监督,保证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kāi】。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sān】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zǔ】根据河南【nán】省【shěng】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guī】模,结【jié】合学校【xiào】发展规划【huá】科学编制专业招生计划【huá】,具体招生专业与计划以【yǐ】各【g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zhāo】生主管部门【mén】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招生计【jì】划与【yǔ】专业公布形式:一是详见各省(自治区【qū】、直辖市)招生工作主管部门公布【bù】的【de】招生信【xìn】息。二【èr】是由学校通【tōng】过招生章【zhāng】程和学校网【wǎng】站、招生宣传资【zī】料【liào】等形式向社会公【gōng】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依【yī】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shén】的要【yào】求,本【běn】着公正、公【gōng】开、公平的原则,德【dé】智体美【měi】全面考核,择优【yōu】录【lù】取。

1.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qū】、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yǔ】考生的全【quán】国性【xìng】高【gāo】考加【jiā】分【fèn】项【xiàng】目和所【suǒ】增加分值的有关【guān】规定。

2.学校执行生源【yuán】所在省(自治区【qū】、直【zhí】辖市)招【zhāo】生录【lù】取政策。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yōu】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lù】取,总分相同【tóng】考【kǎo】生,按【àn】考生语文、数学【xué】、外【wài】语成绩排序;如考【kǎo】生所【suǒ】填专业【yè】志【zhì】愿【yuàn】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diào】剂【jì】者,将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zhuān】业,如不【bú】服【fú】从专业【yè】调剂,对其做退档处理。

3.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采用平行志愿方【fāng】式,按照河南省统一设【shè】定的投档排【pái】序成【chéng】绩计算办【bàn】法进行录取,成绩并列考生【shēng】,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dān】科成绩【jì】从【cóng】高到低排【pái】序择优录取。

4.外语语种的【de】要求:除商务【wù】英语、小【xiǎo】学英【yīng】语教育2个专业只招收英语【yǔ】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均不限【xiàn】外语语【yǔ】种。新生入校后,所有专业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

5.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六【liù】条 体检要求【qiú】:考生须身体健康,无传【chuán】染【rǎn】性疾病,符合【hé】《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要求。未按【àn】要求参加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的【de】考生【shēng】取消【xiāo】录取资格【gé】。

第六章 学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学校严【yán】格【gé】按照河【hé】南省发【fā】展和改革委员会、河【hé】南省财政【zhèng】厅、河南【nán】省教育厅三部门联合【hé】下【xià】发的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规定的【de】收费【fèi】标准执行。理工类专业4200元/年.生(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yòng】技术2个专业4600元/年.生【shēng】),文史类专业3700元/年.生(其中,大数据与会计、学前教育、电子【zǐ】商【shāng】务3个专【zhuān】业40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生【shēng】(其中【zhōng】,室内艺术设计【jì】专【zhuān】业【yè】6600元/年.生)。住宿费【fèi】标【biāo】准暂定【dìng】:6人间700元【yuán】/年.生,8人间500元/年.生【shēng】,如遇政策【cè】调整【zhěng】,按政府最新政【zhèng】策执行。

第十八条 资助政策:

1.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zhǔ】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guī】定,可申请【qǐng】学【xué】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suǒ】学【xué】专【zhuān】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xué】生【shēng】在【zài】校或毕业后应征入【rù】伍【wǔ】,可申请【qǐng】学费补偿或助学【xué】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在【zài】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xué】后可【kě】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àn】所【suǒ】学专业的收费【fèi】标准【zhǔn】执行,每人每年最【zuì】高16000元。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jì】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kě】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zhù】学【xué】贷【dài】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qū】)学生【shēng】资助【zhù】管理中心【xīn】申【shēn】请【qǐng】生【shēng】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xué】贷款【kuǎn】16000元。

3.奖【jiǎng】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tū】出的学生可【kě】申请国家奖学金,奖【jiǎng】励标准【zhǔn】为每生每年【nián】8000元;家庭【tíng】经济【jì】困难【nán】的品学兼优【yōu】学生可申【shēn】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4.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qǐng】国家助学金【jīn】,资助标准按困难程【chéng】度【dù】确【què】定【dìng】,平均【jun1】资助标【biāo】准为每【měi】生每年3300元;退役【yì】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kē】生国家助【zhù】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5.勤工助学【xué】:学校【xiào】设有【yǒu】勤工助学岗【gǎng】位,优先安排家庭特【tè】别困【kùn】难【nán】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上述资助政策等【děng】均需由学生提出申请,经逐级【jí】评【píng】定或认【rèn】定、公【gōng】示、确定等程序,具体按【àn】学校有【yǒu】关【guān】制【zhì】度规定执行【háng】,国家助学贷款按规定程【chéng】序审【shěn】批。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新生审查复查【chá】:新生报【bào】到时【shí】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考生档【dàng】案、身份【fèn】证、准【zhǔn】考证。入【rù】学【xué】后,按【àn】照河【hé】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jìn】行【háng】审查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hé】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huò】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kǎo】生,身【shēn】体条件不符【fú】合《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dǎo】意见》要求的考生,取【qǔ】消入学【xué】资格。

第【dì】二十条 本章程以【yǐ】国家法律【lǜ】、法【fǎ】规、规章和上级【jí】有【yǒu】关【guān】政策为依据。本章【zhāng】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zhī】处,以国家【jiā】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咨询电话与学校地址

学校网址:http://www.lhvtc.edu.cn

招生信箱:lhdxzsc@sohu.com

学校地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大学路123号

邮政编码:462000

第二十二条【tiáo】 本章程由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yè】处【chù】负责解释【s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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