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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焦作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4:09:25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焦作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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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焦作大学2024年招生工作顺【shùn】利进【jìn】行,维护学【xué】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yù】法》、《中华人民【mín】共【gòng】和国高等【děng】教育法》和教育部【bù】有关文件规定,结【jié】合【hé】学校【xiào】实际,制定【dìng】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焦作大学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焦作【zuò】大学招生工【gōng】作【zuò】贯彻执【zhí】行“公平、公【gōng】正、公开【kāi】”和【hé】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焦作【zuò】大学招生工作接受【shòu】招【zhāo】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chá】部门、考生及【jí】社会各【gè】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焦作【zuò】大学,学【xué】校国标代【dài】码:11522,河南省招生代码:6256。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综合性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bā】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焦【jiāo】作市人民路3066号(南校区)、焦【jiāo】作市工【gōng】业路458号【hào】(北【běi】校区)。

第九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的学校名称:焦作大学。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3.学历证书经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dì】十【shí】条 焦作大【dà】学设有招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zhèng】策,决【jué】定招生工作【zuò】中的重大【dà】事宜。

第十一条 焦作大学招生就业处【chù】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gōng】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fù】责【zé】焦【jiāo】作大学普通(专【zhuān】科)招生的日【rì】常工作【zuò】。

第十【shí】二条 焦作大学纪检【jiǎn】监察部门负责对招【zhāo】生工作【zuò】实施监督【dū】。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tiáo】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及各【gè】招生省份【fèn】颁【bān】布的有关文【wén】件精神执行。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

按【àn】照教育部【bù】、各省【shěng】(直辖市、自治区)招生【shēng】主【zhǔ】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huá】执行。学校根据河南省【shěng】教育厅下达【dá】的招生计划按照学校办【bàn】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专【zhuān】业建【jiàn】设发【fā】展【zhǎn】、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和区域【yù】经济发展需要分配【pèi】编制【zhì】分省【shěng】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zhuān】业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审定后【hòu】,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将【jiāng】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bào】送相关【guān】省【shěng】(市、区)招生主管【guǎn】部门。招生计划通过各【gè】省级招生【shēng】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zhàn】等【děng】形式向【xiàng】考生公布【bù】。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1.按照教【jiāo】育部【bù】及各【gè】招生省份有【yǒu】关文件精【jīng】神,对【duì】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由高到低依次安【ān】排考生【shēng】的【de】录取【qǔ】专业,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jí】差。投档成绩【jì】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成绩、数【shù】学成绩【jì】、英语成绩依【yī】次进【jìn】行排序录取。

2.体育类在招生过程【chéng】中,若【ruò】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guī】则,按【àn】其投档规【guī】则执【zhí】行;若无明确【què】投档规则,按河南省【shěng】录取规【guī】则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tóu】档的【de】省份,进档考生按照河南【nán】省统一设定的【de】投档【dàng】排序成绩计算办法,由【yóu】高分到【dào】低分录【lù】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kǎo】生按语【yǔ】文成绩、数【shù】学成绩【jì】、英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民族传统体育(太极【jí】拳方向)专业、社会体育【yù】专业的录取【qǔ】批次及科类按【àn】照各省政策【cè】执行【háng】。

3.艺术类【lèi】在【zài】招生过程【chéng】中,若生【shēng】源省份有【yǒu】明确的投档规【guī】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河南省录取规则【zé】投档。实行平【píng】行志愿投【tóu】档的科【kē】类,按照河南【nán】省设定的统【tǒng】一投【tóu】档规【guī】则计算投档排序【xù】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jì】相同的考生按语【yǔ】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依次【cì】排序录取【qǔ】。

数字媒体艺【yì】术设计【jì】专业、视觉【jiào】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艺术设【shè】计专业、室内艺术设【shè】计专业按照省统考【kǎo】美术与【yǔ】设计类成绩,舞蹈表演专【zhuān】业按照省统【tǒng】考舞蹈类【lèi】成绩,音乐【lè】表演专业按照省统考音【yīn】乐表演【yǎn】声乐成绩,播【bō】音与【yǔ】主持专业按【àn】照省统【tǒng】考播【bō】音与主持类成绩。

4.对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满额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5.如生源所【suǒ】在省(市、自治区)有其他录取要求【qiú】的【de】,按【àn】照该【gāi】省(市、自治区)录取原则执【zhí】行。

第【dì】十【shí】七条【tiáo】 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shì】)教育【yù】行政【zhèng】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fèn】投档的政策规定【dìng】。

第十八条 男女生比例:招生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外语语【yǔ】种【zhǒng】:不【bú】限制考【kǎo】生应试【shì】外【wài】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学校外语课程只进【jìn】行英语教学。

第二【èr】十条 体检要求【qiú】:对考生身体健【jiàn】康状况要【yào】求,执【zhí】行《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第五章 学费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1.学【xué】费标准:文【wén】科类专业3700元【yuán】/生【shēng】/年,理科类专业4200元/生/年,艺术【shù】类专业6000元/生【shēng】/年,体育类【lèi】专业【yè】3700元/年【nián】。

2.住宿费【fèi】标【biāo】准【zhǔn】暂定:北校区600元/生/年,南校区800元/生/年【nián】(如遇政【zhèng】策调整【zhěng】,按【àn】政府最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奖助措施:

学校建立有以国家【jiā】助学贷款【kuǎn】(贷款额度【dù】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yuán】)、国家奖学【xué】金【jīn】(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5000元【yuán】/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为主体,学校奖学金【jīn】、勤【qín】工【gōng】助学、学费【fèi】减免、“绿色通道”、临时【shí】困难【nán】补助为补充的奖励资助育人体系,实现【xiàn】应【yīng】助尽助,保证学生不因家庭【tíng】经济困难而失【shī】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校【xiào】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duì】违反招生有关规【guī】定的违规【guī】入学【xué】的【de】学生按教【jiāo】育部【bù】、省【shěng】教育厅有【yǒu】关规定处理。

第【dì】二【èr】十【shí】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hé】校外机构和个人【rén】从事【shì】招生工作。对【duì】以焦作大学名义进行违规招生活动的机【jī】构或【huò】个人【rén】,学校保留依【yī】法追究其【qí】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shí】五条 本章程若【ruò】有与国家法律、法【fǎ】规、规【guī】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yǐ】国家法律、法规、规章【zhāng】和上【shàng】级有关政策为【wéi】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焦作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1)29899112989922

传真:(0391)2989933

监督电话:(0391)2989050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人民路3066号

邮编:454000

网址:www.jzu.edu.cn

E–mail:jzdxzs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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