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郑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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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维【wéi】护学校和【hé】广大考【kǎo】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huá】人民共【gòng】和【hé】国教育【yù】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guó】高等教育法【fǎ】》和【hé】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jì】,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我校招生【shēng】工作贯【guàn】彻【chè】公平、公【gōng】正【zhèng】、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dì】三【sān】条【tiáo】 我校招生【shēng】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mén】、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huì】各界【jiè】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4235
第九条 河南省招生代码:6295
第十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新密市溱水路618号
第十一条 学历证书发放:学【xué】生修【xiū】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gé】,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郑【zhèng】州【zhōu】城市职业学院专【zhuān】科【kē】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 郑州城【chéng】市职业学【xué】院是经河南【nán】省【shěng】人【rén】民政府【fǔ】批准、教【jiāo】育部备案的普通【tōng】高等职【zhí】业院校,是“河南省职【zhí】业教育特色院校”。学校立足国家中心城市【shì】郑州,专注【zhù】于培【péi】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已为社会培育数万余名具有创新【xīn】精神和实践【jiàn】能力【lì】、值得信任、有【yǒu】社【shè】会【huì】责任感的城市建设与服务行业的高素质人【rén】才。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已【yǐ】参加2024年河南【nán】省【shěng】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已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
第【dì】十【shí】四条 招【zhāo】生计划:根据学校发展【zhǎn】规【guī】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编制。
招生【shēng】计划经各级主管部门审核后【hòu】,通过招【zhāo】生简章、学校网【wǎng】站等形式向社会和【hé】考生【shēng】公布。
录取过程中【zhōng】未完成【chéng】的计【jì】划,在生源省【shěng】份【fèn】的统一安排下【xià】,根据生【shēng】源情况,进行征集志愿或调整到其它生源较好的省份招生。
学校【xiào】2024年各专业招生人数以省【shěng】招生主管部门【mén】公布的招生计划【huá】为【wéi】准【zhǔn】。
专业名称 | 师范 | 艺术 | 对口 | 学制 | 学费(元/学年) |
材料工程技术 | 3 | 13900 | |||
非金属矿物材料技术 | 3 | 13900 |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3 | 13900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是 | 3 | 13900 | ||
建筑工程技术 | 是 | 3 | 13900 | ||
工程造价 | 是 | 3 | 13900 | ||
新型建筑材料技术 | 3 | 12900 | |||
环境艺术设计 | 是 | 3 | 15900 | ||
视觉传达设计 | 是 | 3 | 15900 | ||
艺术设计 | 是 | 是 | 3 | 15900 | |
数字媒体技术 | 3 | 13900 | |||
数字媒体技术(三维动画设计) | 3 | 13900 | |||
动漫制作技术 | 是 | 3 | 13900 |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3 | 13900 |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3 | 16000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16000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是 | 3 | 1600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是 | 3 | 16000 | ||
软件技术 | 是 | 3 | 16000 |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是 | 3 | 15000 | ||
电子商务(新媒体营销) | 是 | 3 | 15000 | ||
大数据技术 | 是 | 3 | 1600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是 | 3 | 13900 |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是 | 3 | 13900 |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3 | 13900 |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是 | 3 | 150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是 | 3 | 15000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是 | 3 | 15000 |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是 | 3 | 13900 | ||
工商企业管理 | 3 | 13900 | |||
大数据与会计 | 是 | 3 | 13900 | ||
电子商务 | 是 | 3 | 15000 | ||
现代物流管理 | 3 | 13900 | |||
市场营销 | 是 | 3 | 13900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3 | 13900 | |||
旅游管理 | 是 | 3 | 13900 | ||
应用英语 | 是 | 3 | 12900 | ||
空中乘务 | 3 | 15000 |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是 | 3 | 15000 | ||
音乐表演 | 是 | 是 | 3 | 15900 | |
学前教育(师范) | 是 | 是 | 3 | 15000 | |
早期教育(师范) | 是 | 3 | 13900 |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wǒ】校【xiào】招生录取【qǔ】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xué】校负责,招【zhāo】办监督”录取体【tǐ】制【zhì】,全面贯彻实施高【gāo】校招【zhāo】生“阳光工程”,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zūn】循志愿”的【de】原则择优录取,确保【bǎo】招【zhāo】生工作【zuò】的公平【píng】、公正、公开。对于成绩相【xiàng】同的考生,按照【zhào】语文、数【shù】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择【zé】优录取。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文化课成绩、专业省统【tǒng】考【kǎo】成绩双上线考生实行平行志【zhì】愿投档,投档排序成【chéng】绩计【jì】算【suàn】办法为【wéi】:文化课成【chéng】绩【jì】*50%+专业【yè】省【shěng】统考成【chéng】绩/300*750*50%,计【jì】算公【gōng】式【shì】为:文化课成绩【jì】*0.5+专业【yè】省统考成绩*1.25。对【duì】于成绩相同的考生,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若生源省份有【yǒu】明确【què】的投档规则,按【àn】其投档规则【zé】执【zhí】行;若【ruò】无明确投【tóu】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tóu】档。
第十七条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kāng】,无传染性疾病【bìng】,符合《普通高等【děng】学校【xiào】招生【shēng】体【tǐ】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jiàn】》要【yào】求。
第十八条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英语。
第五章 收费标准以及奖、助学金设置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
按照河【hé】南省教育厅、河南省【shěng】财【cái】政厅、郑【zhèng】州市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标准进【jìn】行收费,具体【tǐ】各专业学费详【xiáng】见专业信息表;住宿费标准为1400元/生·年【nián】(六【liù】人间【jiān】,无独立淋浴间、卫生间)、1500元/生·年(六人间【jiān】,有独立淋【lín】浴【yù】间、卫生间)和【hé】1500元/生·年(四人【rén】间,有独立淋浴间、卫生间)。
第二十条 奖、助学金及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
1.服兵【bīng】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yè】的退役士【shì】兵,按【àn】政【zhèng】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jiǎn】免,减免【miǎn】标准按所学专业【yè】的收【shōu】费【fèi】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gāo】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zhēng】入【rù】伍【wǔ】,可申【shēn】请学费补【bǔ】偿或助学【xué】贷【dài】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2.助学贷【dài】款【kuǎn】:家【jiā】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gāo】校申请【qǐng】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yě】可在【zài】入学前【qián】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xué】生资助管理【lǐ】中心申请【qǐng】生源地信用助学贷【dài】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shēn】请助学【xué】贷【dài】款16000元。
3.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shēng】可申【shēn】请国【guó】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wéi】每生每年8000元;家【jiā】庭经【jīng】济困难的品学【xué】兼优学生可【kě】申请国家【jiā】励志奖【jiǎng】学金,奖励标准为【wéi】每生【shēng】每年【nián】5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chéng】绩评定,分为一、二【èr】、三等,奖【jiǎng】励标准分【fèn】别为每【měi】生每年3000元、2000元和1000元。
4.助学金【jīn】:家庭经【jīng】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xué】金,资【zī】助标【biāo】准按【àn】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zhǔn】为每生【shēng】每年3300元。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xiān】安【ān】排家庭特别困难的【de】学【xué】生【shēng】上【shàng】岗【gǎng】,学生通过劳【láo】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溱水路618号
邮编:452370
网址:www.zcu.edu.cn
咨询电话:0371—68506666
传真:0371—69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