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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许昌电气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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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许昌电气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běn】文【wén】为大家整【zhěng】理的是2024年许昌电气【qì】职业学【xué】院招生章【zhāng】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zhāo】生计划、报考条件【jiàn】、录取规则【zé】、收费标准、奖助学【xué】金、学校地址等信【xìn】息,以下【xià】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suǒ】帮助。

许昌电气职业学院2024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概况

高校全称:许昌电气职业学院

校址:许昌市魏文路与万通街交汇处路东

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河南省招生代码:6385

第二条 学校简介

许昌电气职业【yè】学院是经【jīng】教育部【bù】备【bèi】案,2011年河南省人【rén】民政府批准,许昌市人民【mín】政府主办的一【yī】所【suǒ】多学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gāo】等职业院校。

学校坐【zuò】落【luò】于汉魏故都——河南省许昌市,学校东【dōng】临学院河,西临中央【yāng】公园,北靠【kào】电【diàn】力装备【bèi】制造产业【yè】聚集区【qū】中原电【diàn】气谷。规划总占地面积990亩,校舍【shě】建筑面【miàn】积23万平方米【mǐ】,教【jiāo】学楼、实验楼、图馆等基础设【shè】施齐全,总投资近【jìn】10亿【yì】元。建有【yǒu】实验(训)室【shì】近150个,仪【yí】器设【shè】备总【zǒng】价值近亿元,图书馆馆藏【cáng】图书61.78万册,办学条件优越【yuè】。

学校现开设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与会计、学前教育、广告艺术设【shè】计等60多个专业。学【xué】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教师868人,其中专任教师【shī】729人【rén】,副高级以上【shàng】职称68人,硕【shuò】士学历以上【shàng】333人【rén】。全日制【zhì】高职在【zài】校生16000余人。

学校【xiào】以“立足【zú】许昌、面向河南、辐射全国的未来【lái】一流【liú】电气【qì】紧缺人才【cái】的摇【yáo】篮和基地【dì】”为发展方向,以“诚信、善思、崇【chóng】德、砺【lì】志【zhì】”为校训,坚持“以知识为【wéi】根,以【yǐ】人才为本,以市场为源,以创新为魂【hún】”的办【bàn】学理念,突出高职教育、带动多层次【cì】教【jiāo】育的办【bàn】学特色。

第二章 招生对象和培养形式

第三条 招生对象

(一)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四条 培养形式和学制

培养形式:全日制;学制:3年。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五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2024年学【xué】校【xiào】招生总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tīng】公布【bù】为【wéi】准,单独考【kǎo】试招生【shēng】未完成的招生计划【huá】调至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yī】考试高【gāo】职高专批次统招计划【huá】。

第六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2024年我【wǒ】校不设高职预【yù】留计划,也不在外省投【tóu】放高职招生【shēng】计划,仅在【zài】河南省招生【shēng】。

第七条 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

(一)对考生加分【fèn】成绩的使【shǐ】用:严格按照《河南省【shěng】教育厅等【děng】六【liù】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shěng】进一步调整【zhěng】和规范高考加分【fèn】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学〔2021〕116号)执行。

(二)投档【dàng】成绩相同的【de】考【kǎo】生的【de】处理:计算出的考生【shēng】投档排序成绩综合【hé】分保【bǎo】留两【liǎng】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shù】学成【chéng】绩排序【xù】择优录取。

(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及专业调剂录取办法: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néng】满足【zú】,服【fú】从专业【yè】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yōu】先、遵循志愿”模式录取到计划未完成【chéng】的专业【yè】。如不【bú】服从专【zhuān】业调剂,对【duì】其作退【tuì】档处理。

第八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规则

报考【kǎo】我校艺术【shù】类【lèi】专业的【de】考生,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kǎo】试【shì】,其【qí】专业【yè】成绩采用河南省统一组【zǔ】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依据河南省设【shè】定【dìng】的统【tǒng】一投档规则按照进【jìn】档考【kǎo】生成绩【jì】排序【xù】从高到低录【lù】取【qǔ】。投档排序成【chéng】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文化【huà】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chéng】绩【jì】/300×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wén】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liú】两位小数后仍【réng】相同的,依【yī】次按照语文成【chéng】绩,数【shù】学成绩排序。

第九条 录取语种和教学语种

录取时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教学使用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条 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àn】照2024年普【pǔ】通【tōng】高【gāo】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考生所【suǒ】在学校或单位应【yīng】对【duì】考生的【de】政【zhèng】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quán】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huò】工作单位【wèi】的考生原【yuán】则上【shàng】由【yóu】所【suǒ】属的【de】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zhěng】、准确地反【fǎn】映在考生报名登记【jì】表或省【shěng】级【jí】招办另设的专门附【fù】加表中。

各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健【jiàn】康【kāng】委员会等【děng】部门【mén】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guān】补充规定【dìng】执行。所有报名参加【jiā】2024年【nián】普【pǔ】通高校招【zhāo】生统一考试【shì】的考【kǎo】生均须参【cān】加高招体检,符合【hé】《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yì】见》要求。未经高招体检和【hé】体检【jiǎn】不合【hé】格的【de】考生,我校可【kě】不予【yǔ】录取,由【yóu】此产生【shēng】的后果由考生【shēng】本人负责【zé】。入学报到后我校将对考【kǎo】生思想品德进行考【kǎo】核【hé】,同时【shí】对新生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入学复检。

第四章 收费标准和资助政策

第十一条 学费标准和住宿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文科类3700元/年·生;理工类4200元/年·生;艺术类6000元/年·生。

(二)住【zhù】宿费标准暂定:4人间,带卫生【shēng】间【jiān】1000元/年·生【shēng】;4人间,不带卫生间800元/年·生;6人间,带【dài】卫【wèi】生间800元【yuán】/年【nián】·生;6人间,不带卫【wèi】生间【jiān】600元【yuán】/年·生;如遇政【zhèng】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zì】主【zhǔ】择【z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kě】申请【qǐng】学费减免【miǎn】,减【jiǎn】免标准按所学专业【yè】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nián】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xiào】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kě】申请学【xué】费补偿或助学【xué】贷款代【dài】偿【cháng】,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wǔ】的,退【tuì】役【yì】复【fù】学【xué】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háng】,每人每【měi】年最高16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xué】生入【rù】学【xué】后可向【xiàng】高校申【shēn】请高校国家【jiā】助学贷【dài】款,也可在入学前到【dào】生源所在地【dì】县(区)学【xué】生资助管【guǎn】理【lǐ】中心申请生源【yuán】地信用助学贷款。每【měi】生每年最高可【kě】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三)奖【jiǎng】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tè】别突【tū】出的【de】学生可申请国【guó】家奖【jiǎng】学【xué】金,奖励标准【zhǔn】为每生每年【nián】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奖【jiǎng】励【lì】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奖学金【jīn】,根据成绩评定,每生每【měi】年10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jīn】,资助标准【zhǔn】按【àn】困【kùn】难程【chéng】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měi】年3300元;退役士兵【bīng】均可享【xiǎng】受本专【zhuān】科【kē】生国家【jiā】助学金,每【měi】生每年3300元【yuán】。家庭经济【jì】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学校助学金。

(五)勤工【gōng】助学:学校【xiào】设有勤【qín】工助学【xué】岗位,优【yōu】先安排家庭特【tè】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dòng】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六【liù】)开【kāi】通【tōng】家庭【tíng】经济困难新生【shēng】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jīng】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xù】,然【rán】后再根【gēn】据核实后【hòu】情【qíng】况,分别采取措施予【yǔ】以资助。

第五章 入学须知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和待遇

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录取通【tōng】知书原件、纸质【zhì】档案、党团关系按【àn】我校规定【dìng】时间入学报到【dào】。我校【xiào】将严【yán】格组织【zhī】新生【shēng】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工作【zuò】,确【què】保招生录取公【gōng】平【píng】公正【zhèng】。我校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zhù】册学【xué】籍。转【zhuǎn】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xiào】的相关规【guī】定执行。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jì】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xué】校毕业要求的,准【zhǔn】予毕业【yè】,颁【bān】发普通专【zhuān】科【kē】毕业证书

第六章 学历颁发和证书种类

第十四条 学历颁发和证书种类

(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许昌电气职业学院

(二)证书种类: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五条 声明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jī】构或个【gè】人进行招生工作,对以我【wǒ】校名义进行非法【fǎ】招生【shēng】活动者【zhě】,我校将【jiāng】依法追究【jiū】其责任【rèn】。望考生和【hé】家长不要轻信中【zhōng】介机构或【huò】个人【rén】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十六条 章程执行

本章程自批【pī】准之日起施行。我校2024年【nián】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考试章程以【yǐ】国家【jiā】法律、法规【guī】、规【guī】章和上【shàng】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xué】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zhǔn】,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guān】政【zhèng】策不一【yī】致之处【chù】,以国家和上级有【yǒu】关【guān】政策为准。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八章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许昌市魏文路与万通街交叉口路东

招生政【zhèng】策咨询(招生办):0374—3189962/3189963

学籍档案咨询(学生处):0374—3189953

应征入伍咨询(保卫处):0374—3189965

学校网址:https://www.xcevc.edu.cn

邮编:4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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