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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0 16:40:48    发布【bù】:大学生必【bì】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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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de】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shēng】合【hé】法权【quán】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国务院关于【yú】深化【huà】考试招【zhāo】生制度【dù】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tōng】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zhī】》以及教育【yù】主管【guǎn】部门有关政策【cè】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jì】,特制【zhì】定【dìng】本【běn】章程。

第二条  本【běn】章程适用【yòng】于黔南民族医学高【gāo】等【děng】专【zhuān】科学校【xiào】2024年【nián】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85年11月,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rì】制普通高等专科学【xué】校【xiào】,是教育部、卫【wèi】生部首【shǒu】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改革【gé】试点【diǎn】院校【xiào】、全国民【mín】族【zú】团结进步示【shì】范【fàn】学校、全国【guó】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贵州省【shěng】高水平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dān】位【wèi】、贵州省人才基地、黔南【nán】州人才基地等【děng】。校【xiào】园总占地面积【jī】1167亩,校舍面积31.27万平方米【mǐ】,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zhí】1.53亿【yì】元,纸【zhǐ】质图80.82万册,实习基【jī】地122家,直属附属医【yī】院【yuàn】4所(其【qí】中三甲2所)。现有【yǒu】教职工【gōng】700人(含附院【yuàn】),硕士、博士学历教师242人,高级职称【chēng】教师312人,全【quán】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优秀教师【shī】2人,省级职教【jiāo】名师4人【rén】。建有7个二级系部,开【kāi】设【shè】19个专业(专业方向【xiàng】),面向全国24个【gè】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招生【shēng】。

第三条  学校全称: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学校代码:4152011663

第五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公办

第七条  招生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九条  学制:三年

第十条  学校地址

杉木湖校区:贵州省都匀市匀东镇杉木湖大道东段11号(校本部)

青云湖校区:贵州省都匀市匀东镇青云湖大道东段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yī】条  学校【xiào】设立招【zhāo】生【shēng】工作领导【dǎo】小组,全面负【fù】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shēng】工作的规定【dìng】,研【yán】究制定学校招【zhāo】生政策【cè】、审【shěn】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dà】事宜等。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shì】组织【zhī】和实【shí】施招生工作的【de】常设机构【gòu】,其主要【yào】职责是【shì】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dìng】,具体【tǐ】负责招【zhāo】生的各项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shēng】工作由【yóu】学校纪检【jiǎn】部门实施【shī】全过程监【jiān】督,并接受社会【huì】各【gè】界的监督【dū】。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shí】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24个省(自治区【qū】、直【zhí】辖市)招生,招生计【jì】划以【yǐ】贵州省【shěng】教育厅下达各生【shēng】源地招【zhāo】生主管部门公【gōng】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与专业要求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一【yī】)学校根【gēn】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招【zhāo】生录取工【gōng】作规定【dìng】及生【shēng】源情【qíng】况确定提档比例。学校按照【zhào】各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招生【shēng】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shēng】电【diàn】子档案信息作为录【lù】取考生的依据。

(二)学校严格【gé】执【zhí】行国家和省高考优惠【huì】政策【cè】文件有关规定【dìng】,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jiā】分、降分形成的投【tóu】档【dàng】成【chéng】绩,并将其作为录取和【hé】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三)录取时,以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yī】据【jù】,采【cǎi】取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chà】。若在【zài】录取【qǔ】中出现考生【shēng】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学校将依【yī】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招生录取【qǔ】相关【guān】规定,并【bìng】与其招生考【kǎo】试主管部门协【xié】商决【jué】定实施录【lù】取。

(四)未完成的【de】计划,根据各省安排进【jìn】行网上【shàng】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后仍未【wèi】完成计划【huá】,经招【zhāo】生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招生委员会批准【zhǔn】,将计划调整【zhěng】至生源较好【hǎo】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shì】)。

(五)对思想政治品德认定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de】要【yào】求,学校【xiào】严格按照教育部【bù】、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hé】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及有【yǒu】关补充规【guī】定和以下专业要求【qiú】、建议执行【háng】。鉴于医学【xué】类专业培养要求和【hé】就业特点,建议有聋哑、肢体残【cán】疾、传染病、癫痫【xián】病史、精神病【bìng】史、纹身等的考生,慎报【bào】医【yī】学类专业。色盲、色【sè】弱考生【shēng】限报。医学【xué】美容技术【shù】建【jiàn】议女生报考。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各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520101K临床医学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520401K中医学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520403K针灸推拿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520703K预防医学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520416中医康复技术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520507医学美容技术色盲、色弱考生限报。建议女生报考。
520201护理色盲、色弱考生限报。男生不低于165厘米【mǐ】,女【nǚ】生不低于155厘米(根据【jù】就业【yè】岗【gǎng】位操作【zuò】要【yào】求)
520201护理(老年护理方向)色盲、色弱考生【shēng】限报。男生不低于【yú】165厘米,女生不低于155厘米【mǐ】(根【gēn】据就业岗位操作要求【qiú】)
520201护理(中医护理方向)色盲、色弱考生限报。男生不【bú】低于165厘米【mǐ】,女生【shēng】不低于155厘米(根据就【jiù】业岗位操作要求)
520301药学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520410中药学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490201药品生产技术(中药制药方向)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490208药品经营与管理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570306体育保健与康复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520501医学检验技术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520502医学影像技术色【sè】盲、色弱考生限报。根【gēn】据岗位操作要求,考生【shēng】进校【xiào】后【hòu】须进行【háng】放射性健康检查,费用约650元【yuán】,需考生自理。
520102K口腔医学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520504口腔医学技术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第十七条 新生入【rù】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jiā】、省【shěng】关于招生、入学【xué】及高校【xiào】学生管【guǎn】理等【děng】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yǔ】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kuàng】,根【gēn】据相关规定予以【yǐ】处理,直【zhí】至取【qǔ】消入学资【zī】格【gé】。

第十八条 我校各专【zhuān】业现行【háng】所【suǒ】修公共课【kè】外语语种为英语,建【jiàn】议高考语【yǔ】种为非英语语种的【de】考生根【gēn】据自身情【qíng】况填报【bào】我校。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dì】十九条【tiáo】 学校严格按照【zhào】贵州省价格【gé】主管部门备【bèi】案【àn】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xì】,新生进校时【shí】开通了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xué】生【shēng】入【rù】学“绿色【sè】通道”。学校全日制学【xué】生【shēng】在校【xiào】期间可享受国家奖学【xué】金【jīn】、国家励志奖学金、国【guó】家助学金、国家助学【xué】贷款等国家资【zī】助项目。同【tóng】时,学校还【hái】设立了【le】勤工助学、社会【huì】资助、困难补助等多个资助项目,为学生顺【shùn】利完【wán】成学业提供坚实的【de】资助保障,确保【bǎo】“不【bú】让一个学生【shēng】因家庭经济困难而【ér】失学”。

第二十一条  除【chú】国家奖学【xué】金、国家励志【zhì】奖学金政策【cè】外【wài】,我校还设立了校级奖学【xué】金【jīn】,专门用于【y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shēng】。

第七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学生【shēng】在规【guī】定的学习年【nián】限内,思想品德合【hé】格并完【wán】成【chéng】培【péi】养方案要求的教【jiāo】学内容,成绩合【hé】格,符合毕业条件,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jiāo】育【yù】部学籍、学历电子注【zhù】册的黔南【nán】民【mín】族医【yī】学高【gāo】等专科学【xué】校专科毕业【yè】证书【shū】,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rèn】何【hé】机【jī】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及【jí】录取工作【zuò】,不【bú】在校外【wài】设立任何招生代理机构,不举办任何【hé】形式【shì】的盈利性培训【xùn】活【huó】动。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chéng】若与国家法律、法【fǎ】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相【xiàng】抵触的【de】,以国家【jiā】法【fǎ】律【lǜ】、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zhāng】程由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kē】学校【xiào】招【zhāo】生就【jiù】业处负【fù】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老师、杨老师、胡老师

咨询电话:0854-8519055、0854-8516321

学【xué】校地址:贵州省【shěng】黔南州都匀【yún】市匀东镇杉木湖大道【dào】东段【duàn】11号,邮编:558003

学校官网:www.qnmc.cn

学校微信公众号: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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