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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昆明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0:04:07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昆明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本【běn】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昆明传媒学院招生章【zhāng】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céng】次、招生计划【huá】、报考【kǎo】条件、录取规【guī】则【zé】、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dì】址【zhǐ】等信息,以下是详【xiáng】细内【nèi】容,希望【wàng】对大家有所帮助【zhù】。

昆明传媒学院(原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jù】《中华人民共和【hé】国教育法【fǎ】》《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为维护【hù】广大考生和学校【xiào】的【de】合法权益,结【jié】合【hé】昆【kūn】明传【chuán】媒学【xué】院招生录取的实际情况,制定本【běn】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办学性质及证书颁发。

1.学校名称:昆明传媒学院

2.学校国标代码:13333

3.办学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广博路57号

4.邮编:650502

5.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本科、专科的学历教育资格。

6.学制: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7.办学类型: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

8.证颁发: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qiú】者,颁发昆明传【chuán】媒学院本(专【zhuān】)科毕业【yè】证【zhèng】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jiāo】育【yù】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昆明传媒学院于【yú】2002年【nián】创办,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lì】为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yuàn】,2012年【nián】获【huò】得【dé】学士学【xué】位授【shòu】予权。2023年10月,经教育【yù】部【bù】批准,转【zhuǎn】设【shè】更名为【wéi】昆明传媒学院。学校贯彻落实党【dǎng】的教【jiāo】育方针,坚持社会主【zhǔ】义办【bàn】学方向,落实立【lì】德树人根本任务,连【lián】续8年在全国独立学院艺术【shù】学A等学科【kē】排名中稳【wěn】居前三【sān】位。获得【dé】第六届【jiè】云南省政府教学成果一等奖,第七届、第八届云南省政府【fǔ】教学成果二【èr】等【děng】奖。办学二十余年【nián】来,学校注重【chóng】内涵发展、特色发【fā】展,形成了以艺【yì】术学为特色,文学、管理【lǐ】学【xué】、教育学协调发展【zhǎn】的学科【kē】专业【yè】结构。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shēng】工作,研究和【hé】制定学校相关招生政策【cè】,审议和决定学【xué】校招生工【gōng】作中的重大【dà】事【shì】项。

第【dì】五条 昆明传媒学院招【zhāo】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gōng】作的常设机构【gòu】,负责【zé】学校本科、专【zhuān】科【kē】招生的日常工作【zuò】。

第六条 昆明传媒学院纪检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按照【zhào】教育【yù】主管部门计【jì】划编制工【gōng】作【zuò】要求,根据人才培【péi】养、办学条件【jiàn】、各省(区、市)生【shēng】源、就业升学等情况,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八【bā】条【tiáo】 分省分【fèn】专业【yè】招生【shēng】计【jì】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jiǔ】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dìng】,我校预留不【bú】超过本【běn】科招生计划总【zǒng】数的【de】1%,用于调控各省(区、市)生源质【zhì】量及解【jiě】决同分考生的录取【qǔ】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经【jīng】学校招生工作领【lǐng】导【dǎo】小【xiǎo】组集体决定。

第十条 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各省(区、市)确定的本、专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所有进档考【kǎo】生按投档总分【fèn】(含【hán】政策性加【jiā】分【fèn】)排序,依次满【mǎn】足考生【shēng】的专【zhuān】业志愿。在考生【shēng】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lù】取情况下,对服从专【zhuān】业【yè】调剂者,调录至未录满【mǎn】专业。

第十二条【tiáo】 考【kǎo】生投档成绩相同时【shí】,参【cān】照生源所【suǒ】在省【shěng】(区、市)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lù】取。

第十三条【tiáo】 认可生源所在省【shěng】(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dìng】的【de】有关加【jiā】分或降分投档的【de】政策规定【dìng】。

第十四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区【qū】、市)各【gè】招生【shēng】专业选考科目【mù】要【yào】求以各【gè】省(区【qū】、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wéi】准,相关录取要求按照各省(区【qū】、市)录【lù】取【qǔ】工作文件执行【háng】。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认可招生【shēng】省【shěng】(区【qū】、市)该专业【yè】(或专【zhuān】业类)统(联)考专业成绩。

2.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jí】统【tǒng】(联【lián】)考成【chéng】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lèi】专业【yè】最低录取控制【zhì】分数线的基础上,依【yī】据进【jìn】档考生所在省(区、市)计算后的综合【hé】成绩进行择优录取;若进档考生【shēng】综【zōng】合【hé】成绩相同时,按省级统(联【lián】)考成【chéng】绩从【cóng】高到低【dī】排序择优录取【qǔ】。

3.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4.若与招生省【shěng】(区、市)录取【qǔ】规则冲突时【shí】,以招生省(区、市)录取规则【zé】为准。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认可【kě】招生【shēng】省(区、市)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联)考专业【yè】成【chéng】绩。

2.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shěng】专业(或专业类)统(联【lián】)考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shěng】(区、市【shì】)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de】基础上【shàng】,按专业成绩【jì】从高【gāo】到【dào】低排序【xù】择【zé】优录取;若进档考【kǎo】生专业成【chéng】绩相【xiàng】同【tóng】时,按文化课【kè】成绩从高到【dào】低排序择优录取。

3.若与【yǔ】招【zhāo】生【shēng】省(区【qū】、市)录取规则冲【chōng】突时,以招生省(区、市)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七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退档处理:

1.考【kǎo】生所填报的【de】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zú】,并且不服从专【zhuān】业调【diào】剂的考生。

2.考生【shēng】身体条件不【bú】符合【hé】所报专业的【de】要求又无【wú】法【fǎ】调剂到其他专业的考生。

3.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cán】疾人【rén】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yì】见》相关规定,因体检情【qíng】况【kuàng】可不【bú】予录【lù】取的考【kǎo】生。

4.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应当退档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bā】条 学校【xiào】在可满【mǎn】足考【kǎo】生第【dì】一专业志【zhì】愿时,由于特殊原因,考生自【zì】愿申请录取到非第一专业【yè】志愿,原则上学【xué】校可尊重考生意愿调【diào】剂。

第十九条 应、往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第二十条 各专业不受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yī】条 体检标【biāo】准执行教【jiāo】育部【bù】、卫【wèi】生部【bù】、中国残疾人联【lián】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yì】见》及有关补【bǔ】充规定。

第二十二条  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二十三【sān】条  具体录【lù】取办【bàn】法【fǎ】以各省(区、市【shì】)招生主管部门公布【bù】的政策为准。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费及【jí】住【zhù】宿费收费【fèi】标准:本科【kē】、专科学费及住【zhù】宿费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云南【nán】省物价部门核定【dìng】的收费标准。2024年学费【fèi】标准详见各省【shěng】(区、市)招生计【jì】划【huá】版。

第七章 附则

第【dì】二十五条  学【xué】校设【shè】立招生咨询电话、官【guān】方网站、官方【fāng】微信公众号如下:

咨询电话:0871-68876543、68303466、68358333、68306444、68876606

官方网站:http://www.whxyart.cn

微信公众号名称:昆明传媒学院官方

第二【èr】十六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rèn】何中介【jiè】机构和非学校工作人员参与、介入招生工作【zuò】。考生及【jí】家长咨询招生有关事【shì】项,请【qǐng】务必与学【xué】校【xiào】招生【shēng】办公【gōng】室联系【xì】。

第二十七【qī】条【tiáo】 本章程自发布之【zhī】日起生效执行【háng】,未【wèi】尽事宜以教【jiāo】育部《2024年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区、市)招【zhāo】生主管【guǎn】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chéng】适用于【yú】昆明传媒学院2024年【nián】全【quán】日制本科、专科招【zhāo】生工作,由昆明传媒【méi】学院招【zhāo】生办公室负责【zé】解【jiě】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