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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22:01:45    发布【bù】: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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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lì】进行【háng】,维护学校和【hé】考【kǎo】生【shēng】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gōng】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育【yù】法》、《中华人【rén】民【mín】共和国高等教育法【fǎ】》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24号。

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tiáo】 杨凌职业技【jì】术学院是【shì】1999年经教育部和陕【shǎn】西省人民【mín】政府批准成【chéng】立的【de】省属全日制【zhì】公办普【pǔ】通高等学校,由原【yuán】国家级重点中专陕西【xī】省【shěng】农业学校、陕西【xī】省水利学校和【hé】省【shěng】部级重【chóng】点【diǎn】中专【zhuān】陕西省林业学校合【hé】并升格组建,学校历史可以【yǐ】追溯到1934年国立西北农林专科学校附设【shè】高职。学【xué】校是省属全日【rì】制【zhì】公办普通高校,为【wéi】国家示【shì】范性高职院校,也是【shì】中国【guó】特色高水平高职【zhí】学校计划建设单位【wèi】,学校设有水【shuǐ】利【lì】工程学【xué】院、建筑工【gōng】程学【xué】院、交通【tōng】与测绘工程学【xué】院、经济与【yǔ】贸易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yuàn】、生【shēng】态环【huán】境工程学院、药物【wù】与化【huà】工学院、动物工程学【xué】院【yuàn】、旅游与管理【lǐ】学【xué】院、文【wén】理学院、继续教【jiāo】育与培训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zhǔ】义学院等16个学【xué】院部,在校学生19000余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dìng】招生政【zhèng】策和规则【zé】,决定招生重大【dà】事项等。学【xué】校【xiào】纪【jì】检监【jiān】察【chá】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guò】程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dì】九条【tiáo】 2024年我校面【miàn】向【xiàng】全国部【bù】分省份【fèn】招生,学【xué】校在相关【guān】省(自【zì】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shēng】计划以生源省省级招考部【bù】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tiáo】 招生录取严格遵【zūn】守教育【yù】部和各【gè】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hé】规定,按各【gè】省(自治区)招考部门规定的【de】录取批【pī】次,采【cǎi】取远程网上录【lù】取的方【fāng】式【shì】进【jìn】行录取。

第十【shí】一【yī】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lì】限制。对考生身体【tǐ】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yù】部、卫生部【bù】、中国【guó】残疾人联【lián】合会印【yìn】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zhǐ】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dìng】执行。认可各省【shěng】(直辖市、自治区)根【gēn】据教育部有关【guān】规定制【zhì】定【dìng】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2.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bèi】录取时【shí】,若服从专业调剂【jì】,则【zé】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huá】有空额【é】专业【yè】,且符合相关专业【yè】录取【qǔ】要求【qiú】;若【ruò】考生【shēng】不服从调剂【jì】,作退【tuì】档处理。

第【dì】十【shí】三条 学校对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xué】后我校只【zhī】提供英语教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dì】十四条 学校严【yán】格按照陕西【xī】省【shěng】发【fā】改委、教【jiāo】育厅有【yǒu】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六章 助学体系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guó】家【jiā】奖助【zhù】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qín】工助学、困难【nán】补【bǔ】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一、国家资助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3.国【guó】家助学金【jīn】:一般困难【nán】每【měi】生【shēng】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nián】3800元【yuán】,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生源地【dì】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dì】县【xiàn】区学生资助管【guǎn】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yuán】地【dì】助学贷款,每【měi】生【shēng】每【měi】年不【bú】超【chāo】过16000元。

5.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二、学校资助

1.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xué】金2000元、二等奖学【xué】金1000元、三等奖【jiǎng】学金【jīn】400元【yuán】。

2.勤工【gōng】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lì】完成【chéng】学业、培养学【xué】生【shēng】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qiáng】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zǔ】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dòng】,按规定计酬【chóu】发【fā】放。

第七章 附则

第【dì】十【shí】六条 新【xīn】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zhào】国家招生【shēng】规定对其【qí】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fù】查合格者予以【yǐ】电子【zǐ】注册【cè】,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yóu】我校【xiào】统【tǒng】一在中国高等教【jiāo】育【yù】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bì】业生电【diàn】子注册,并【bìng】颁发教育部【bù】印制【zhì】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八条 招生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24号

邮编:712100

咨询电话:029-87083921、87083005

传真:029-87083940

网址:http://www.ylvtc.com

第十九【jiǔ】条【tiáo】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zhōng】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gōng】作,不【bú】收取国家规定之外【wài】的任【rèn】何【hé】费【fèi】用。对以【yǐ】我【wǒ】校名义【yì】进行非法招【zhāo】生宣传等活动的中【zhōng】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jiū】其责【zé】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 本【běn】章程自公【gōng】布之日起施【shī】行。原招【zhāo】生章程同时废止;本章程未尽事宜,以【yǐ】生源省份【fèn】招【zhāo】生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由学校【xiào】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