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7:34:58    发【fā】布:大学生【shēng】必【bì】备网      纠错

2024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4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hào】)及《关于做好【hǎo】2024年【nián】研究生【shēng】招【zhāo】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教【jiāo】学【xué】司〔2023〕11号)文件精【jīng】神,2024年我【wǒ】校拟【nǐ】招收全日制攻读【dú】硕士学位研究生280名,其中【zhōng】学【xué】术型【xíng】111名,专业型169名(含【hán】10名大学生士兵计划)。(注:根据往年招生情况,2024年我校招生【shēng】计【jì】划【huá】可能会增加,实际计【jì】划招生【shēng】人数以教【jiāo】育部下达的【de】2024年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gāo】校【xiào】、普通高校【xiào】举办的【de】成人【rén】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kē】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9-21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jiā】承认的高职高【gāo】专毕业学历【lì】后【hòu】满2年(毕业【yè】后到录取当年【nián】9-21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jí】国家承认【rèn】学历的本科结【jié】业生【shēng】,按【àn】本科毕【bì】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学习方式和修业年限

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全脱产在校学习方式,修业年限为三年。

四、考生资格审查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包括网【wǎng】上报名和网上确【què】认【rèn】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jun1】须在规定时间内【nèi】参【cān】加网【wǎng】上报名和网【wǎng】上【shàng】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kē】毕【bì】业【yè】生原则【zé】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shěng】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yè】生也可【kě】选择【z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jī】构指定的报【bào】考点;其【qí】他【tā】考生【shēng】应选择工【gōng】作【zuò】所【suǒ】在地或户籍【jí】所【suǒ】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kǎo】试机构【gòu】指定的【de】报考点。

1.网上报名时间为9-21至9-21,每【měi】天9:00—22:00。网【wǎng】上预报名时间【jiān】为9-21至【zhì】9-21,每天【tiān】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guó】研【yán】究生招【zhāo】生信【xìn】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liú】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bào】考点以及【jí】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qiú】报名【míng】。报【bào】名期间【jiān】,考生【shēng】可自行修【xiū】改网【wǎng】上报名信息或重新【xīn】填报报名信息,但【dàn】每位考生只能【néng】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xìn】息。逾期【qī】不【bú】得【dé】修【xiū】改报名信息【xī】。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xiě】本人所受奖惩情【qíng】况【kuàng】,特别是在参加【jiā】普通和成【chéng】人【rén】高等学校招生【shēng】考试【shì】、全【quán】国硕【shuò】士研究【jiū】生【shēng】招生考试【shì】、高【gāo】等教【jiāo】育自学【xué】考试等国【guó】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yīn】违纪、作弊【bì】所受【shòu】处【chù】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chù】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lǐ】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qī】间【jiān】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jìn】行网上【shàng】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kàn】学【xué】历(学籍)校验结果。考【kǎo】生可在报名前或【huò】报名期间自行登录【lù】“中国高等【děng】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rén】学历(学【xué】籍【jí】)信【xìn】息【xī】。

未能通过【guò】学历(学籍)网上【shàng】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rèn】前按要求【qiú】完成【chéng】学【xué】历(学籍)核验。

7.符【fú】合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以及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按要【yào】求【qiú】如实填写【xiě】信息或【huò】申【shēn】报,未按【àn】规【guī】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yīng】照顾或加分政策【cè】。

8.报考【kǎo】“退【tuì】役大学生士兵【bīng】”专项硕【shuò】士研究【jiū】生【shēng】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wéi】高校【xiào】学生【shēng】应征入伍退出【chū】现【xiàn】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shēng】报【bào】考【kǎo】条件者〔高校【xiào】学生指全【quán】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jí】成人高校招收的普【pǔ】通本专【zhuān】科(含高职)应(往【wǎng】)届【jiè】毕业【yè】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dāng】选择填报退役大【dà】学生士兵专项【xiàng】计划,并【bìng】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qián】的【de】入学【xué】信息【xī】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guān】信息,复试前须提【tí】供《入【rù】伍批准书》和《退出【chū】现役证》进行复核。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kǎo】点。因【yīn】不符合报【bào】考条件【jiàn】及相关政策【cè】要求,造成后【hòu】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hán】初试【shì】和【hé】复试)或录取的,后果【guǒ】由考生本人承担【dān】。

10.考生【shēng】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rén】网【wǎng】上报名【míng】信息并【bìng】提【tí】供真实材料。考【kǎo】生因【yīn】网报【bào】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xī】而【ér】造成不【bú】能考试(含初【chū】试和【hé】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yóu】考生本人承【chéng】担。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hé】时,一经查实,即按【àn】有【yǒu】关规定取消报【bào】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hòu】,应通过定期查【chá】阅省级教育【yù】招生考试机【jī】构【gòu】、报考点、招【zhāo】生单【dān】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le】解网上确【què】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xiàng】等,积【jī】极【jí】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què】认【rèn】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shēng】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pái】和【hé】本地【dì】区报考组织情【qíng】况自【zì】行确定和公布,具【jù】体确认工作【zuò】由相关报考点组【zǔ】织实施【shī】。

2.考生网上【shàng】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hé】验工作要求【qiú】提【tí】交【jiāo】有关补充材【cái】料。

3.所有【yǒu】考生均应当对【duì】本人网上报名信息【xī】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míng】信息经考生【shēng】确认【rèn】后一【yī】律【lǜ】不作修改,因【yīn】考生填写【xiě】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 考生应当在考【kǎo】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míng】和密码登录【lù】“研招网”自【zì】行下【xià】载打印《准考证》。《准【zhǔn】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shēng】凭下载打印【yìn】的【de】《准考证》及【jí】有【yǒu】效居【jū】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hé】复【fù】试【shì】。

6.考生报名时须签【qiān】署《考生诚【chéng】信考试【shì】承【chéng】诺书》并遵守相关【guān】约定【dìng】及要求。

六、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

初试时【shí】间为9-21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kǎo】试时间超过3小时【shí】或有【yǒu】使用画板等特【tè】殊要求的【de】考试科目在【zài】9-21进【jìn】行(起始时间8:30,截【jié】止时间由【yóu】招生单位【wèi】确定【dìng】,不【bú】超【chāo】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zhǔn】。不【bú】在规定日期举【jǔ】行的硕士研【yán】究生【shēng】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rèn】。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和科目:

9-21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9-21下午   外国语;

9-21上午   业务课一;

9-21下午   业务课二;

9-21上午8:30开始  考试【shì】时间超过【guò】3小时或【huò】有使用画板【bǎn】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kē】目【mù】(我【wǒ】校涉及考试科目为501建筑设【shè】计Ⅰ(6小时设计)、502城市设计Ⅰ(6小时设计)、503专业设计【jì】(6小时))。

考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七、复试

(一)复试【shì】是硕士【shì】研【yán】究生招生考【kǎo】试的重要组成部分【fèn】,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néng】力、专【zhuān】业素养和综【zōng】合素质等,是硕士【shì】研【yán】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jiē】,复试不合【hé】格【gé】者不予录取。

(二)将【jiāng】严格采取人【rén】证识别及相【xiàng】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duì】考生【shēng】的身【shēn】份【fèn】审核及【jí】报考专【zhuān】项【xiàng】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hé】,对不符【fú】合规定条件【jiàn】者,不予复试【shì】。

(三)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fù】试的考生,在复【fù】试中须【xū】加试两门与【yǔ】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kè】程。加试【shì】科目【mù】不与初【chū】试科【kē】目相同。加试方式为【wéi】笔试【sh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kē】毕业【yè】生及复【fù】试时尚【shàng】未取得【dé】本科【kē】毕业【yè】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shì】时【shí】不需要进行加试。

(五)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八、调剂

我校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根据第一志愿生源【yuán】上线【xiàn】情况,按照教【jiāo】育部政策确定。调剂的【de】具体要求和程序请考生密切关【guān】注我校【xiào】通知,届时【shí】考生可【kě】通过教【jiāo】育部“全国【guó】硕士生招生复【fù】试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bào】考调【diào】剂志愿。

九、体检

我【wǒ】校体【tǐ】检标准:按照【zhào】教育【yù】部、原卫生【shēng】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jiàn】》(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gōng】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xué】身体检查取消【xiāo】乙肝【gān】项【xiàng】目检测有关【guān】问题的通知》(教学【xué】厅〔2010〕2号)规【guī】定执行。

十、录取

(一)我校根据【jù】国家下达的招生【shēng】计划、复【fù】试录取【qǔ】办法以及【jí】考【kǎo】生【shēng】初【chū】试和【h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děng】择优确定拟录【lù】取名单。

(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复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新【xīn】生【shēng】应按【àn】时报到【dào】。不能按时【shí】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xiào】请假。无故逾【yú】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xiāo】入学资格。应【yīng】届【jiè】本科【kē】毕业生及【jí】自学考试和【hé】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běn】科生【shēng】考生,入学时【shí】未取【qǔ】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zhě】,取消录取资格【gé】。

(四)被录【lù】取的考生【shēng】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入学前由【yóu】本人【rén】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rù】学资【zī】格,可以【yǐ】参加工【gōng】作【zuò】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五)新生【shēng】报到后,我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pǐn】质、专业素质、健康状【zhuàng】况【kuàng】等全面【miàn】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zhǔn】者按【àn】照【zhào】有关规【guī】定进行处理【lǐ】。

(六)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jiū】生均须【xū】在被【bèi】录取前与我校、就【jiù】业单位分别签【qiān】订定向就业合同。

(七)考生因报【bào】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chǎn】生的问【wèn】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ruò】因此【cǐ】造成考生不能【néng】复【fù】试或无法录取【qǔ】,我校不承担责任【rèn】。

十一、学费与资助

根据国【guó】家【jiā】规定,研究生教育全面实【shí】行收费政策【cè】,学校【xiào】将按照国【guó】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全日制学【xué】术【shù】型【xíng】学【xué】费每年8000元,全【quán】日制【zhì】专业型每年7000元。

学校为【wéi】了保障研究【jiū】生的生【shēng】活学习,设立了国家奖学【xué】金、国家助学金、综合【hé】测评学业奖学金、科【kē】技【jì】创新奖【jiǎng】学金及“三助一辅【fǔ】”岗位。

按照当前河北省【shěng】有关政策,河北省建档立【lì】卡家庭学生可申请享受【shòu】“三减一免”资【zī】助政策,其【qí】他困难学【xué】生可依【yī】据国家相关政策申请【qǐng】生源地助学贷【dài】款和国家【jiā】助【zhù】学贷款。

十二、注意事项

(一)关于硕士【shì】研究【jiū】生的招生【shēng】信息及【jí】通【tōng】知、通告均在网【wǎng】上发布,考生可到我校【xiào】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hebiace.edu.cn/)查询有关信息。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参考书。

(三)本章程由【yóu】我校【xiào】研【yán】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违背上级主管部【bù】门有关政【zhèng】策的【de】条款,以【yǐ】上级主【zhǔ】管部门有关政策为【wéi】准。未尽事宜,请【qǐng】咨询【xún】我校研究生招生办【bàn】公室。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shì】朝【cháo】阳西大街13号河北建筑【zhù】工程学院研究生【shēng】招生办【bàn】公室

邮编:075000

Email:yanjiushengzhaosheng@hebiace.edu.cn

微信公众【zhòng】号:hbjzgcxyyjsb   咨询【xún】电话:0313-4187718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