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5:04:39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4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西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山西师范大学创建于【yú】1958年【nián】,1990年成为硕【shuò】士学位授权单位,2006年增列为博士学位授权单【dān】位【wèi】,建校以【yǐ】来,学校秉【bǐng】承【chéng】师范【fàn】教育【yù】的优良传统,不断【duàn】深化教师教【jiāo】育改革,现已发展成为一所【suǒ】培养体系完【wán】备、办学特色鲜【xiān】明的【de】省属师【shī】范大学,是培养山西【xī】省基础【chǔ】教【jiāo】育师资的重要基【jī】地。我校现有【yǒu】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物理【lǐ】学、化学和艺术学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硕士学【xué】位授权一级学科【kē】21个【gè】,硕【shuò】士学科覆盖【gài】哲学【xué】、经济学、法学【xué】、教育学【xué】、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艺术【shù】学门类。硕士专业学【xué】位类【lèi】别14个,分别【bié】为教育、体育、翻译、新闻与传播、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食品【pǐn】工程领域) 、农业(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公共管理、会【huì】计、旅游【yóu】管【guǎn】理【lǐ】、音乐、舞蹈 、戏剧与【yǔ】影视和【hé】美【měi】术与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tiáo】  根据教育部《2024全国【guó】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shēng】工作管理规定》,我校为【wéi】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保【bǎo】证硕士研究生的【de】入【rù】学【xué】质量和【hé】招生工【gōng】作【zuò】的【de】顺利进行,制定本章【zhāng】程。

第二条【tiáo】全国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shì】两个阶【jiē】段进行。初【chū】试和复试【shì】都是【shì】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chéng】部分。初试【shì】由国家统【tǒng】一组织,复试由招生【shēng】单位自行组【zǔ】织。我校初试【shì】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kǎo】试以及推【tuī】荐免【miǎn】试。

第三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wéi】全【quán】日制【zhì】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yī】据国【guó】家统一要求,执【zhí】行相【xiàng】同【tóng】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fāng】式【shì】分【fèn】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dìng】向【xiàng】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jiù】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shì】研【yán】究生按本人与用人【rén】单位双【shuāng】向选择的办【bàn】法就业。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xiào】研究【jiū】生招生工作【zuò】领导【dǎo】小组根【gēn】据教育部有关招【zhāo】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guǎn】部门、山西省高等学【xué】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结合我校【xiào】实际情况【kuàng】,制定研【yán】究生【shēng】招生【shēng】实施【shī】细则,并开展【zhǎn】招生工【gōng】作。

第【dì】五条  山西师【shī】范【fàn】大学研究【jiū】生招生办公【gōng】室是学校组【zǔ】织和实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jù】体【tǐ】负责【zé】学校研究生招生日【rì】常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六条  我校【xiào】2024年计划招收硕士研【yán】究生【shēng】1300余名,各学科(类【lèi】别【bié】)、专【zhuān】业(领域【yù】)所列招生人数为拟【nǐ】招生【shēng】计【jì】划【huá】数,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zhāo】生规模和实际报考情况做【zuò】相应调整【zhěng】。

特别【bié】提醒:2024年国家招生计【jì】划尚未下达,“中国研究生招【zhāo】生信息网”硕士【shì】专业目录中的【de】拟招【zhāo】生人数,是【shì】我【wǒ】校【xiào】根据【jù】2023年硕【shuò】士研究生实际招【zhāo】生人数拟订的各学科招生计划,仅【jǐn】供参考【kǎo】!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shù】将根【gēn】据2024年国家招【zhāo】生【shēng】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动态【tài】调整(可【kě】能增加,也可能减【jiǎn】少)。

第七【qī】条  我校已【yǐ】建立由研究生【shēng】奖学金【jīn】、助学金组成的多元【yuán】奖助体【tǐ】系,支持【chí】硕士研究生顺利【lì】完成【chéng】学业。具体设【shè】立有国家助学【xué】金、国【guó】家奖学金、学【xué】业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助研【yán】、助教、助管【guǎn】)岗位、绿色通道等。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八条  报名【míng】参加全国硕士研究【jiū】生【shēng】招生考【kǎo】试的人【rén】员,须符合下列条【tiáo】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gāo】校、成【chéng】人高【gāo】校、普通高校【xiào】举办的成人高【gāo】等学历教育【yù】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yù】届时可毕业本科生【shēng】。考生【shēng】录取当年9-21前必须【xū】取【qǔ】得国家承认【rèn】的本【běn】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wù】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zhèng】书【shū】》,否则录取【qǔ】资【zī】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de】高职高专【zhuān】毕业学【xué】历【lì】后满2年【nián】(从【cóng】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guó】家承认学历的【de】本科结业【yè】生,且同时符合以【yǐ】下两【liǎng】个条件【jiàn】的人员【yuán】,按本科毕业同等【děng】学力身【shēn】份【fèn】报考。

(1)至少进修过6门【mén】与报【bào】考【kǎo】专业相同【tóng】或相近的本科【kē】主干【gàn】课程(提供【gòng】加盖进修单位【wèi】教务部门【mén】公章的成绩单);

(2)在【zài】公开出版的省【shěng】级【jí】及以上刊物以独立作者或第【dì】一作者身【shēn】份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一致的学术论文(同时提【tí】供学术【shù】期刊收【shōu】录【lù】网【wǎng】站的【de】论文检索证明),或【huò】者获得过厅级及以上【shàng】与报考学科、专业【yè】相关的科研类奖项;

以上材料在网上确认前提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我校部分学科【kē】(类别)、专业(领【lǐng】域)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kǎo】,详见【jiàn】我校招生专业【yè】目录中备【bèi】注说明。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九条  报名参加【jiā】公共【gòng】管【guǎn】理(代【dài】码为125200)、旅游管理(代码【mǎ】为125400)、教育【yù】硕士中的教育管【guǎn】理(代码045101)专业学【xué】位全【quán】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hái】须满足【zú】下述【shù】相关条件:

(一)符合第八条中的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huò】大学本科【kē】结业后,符合上述第八条第【dì】(四)款【kuǎn】第3点提出的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bì】业同等学力【lì】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de】人【rén】员;或获得硕士学【xué】位【wèi】或博士学【xué】位【wèi】后【hòu】有2年【nián】以上【shàng】工【gōng】作经验的人员。

第十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de】考生,须在【zài】国家规定时【shí】间【jiān】内登录“全【quán】国【guó】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bì】业生免【miǎn】试攻读【dú】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guǎn】理服务系统【tǒng】”(网【wǎng】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jiā】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réng】未落【luò】实接【jiē】收单位的【de】推免生不再保【bǎo】留推免资格。已【yǐ】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míng】参【cān】加当年硕士研究生【shēng】考试招生,否则取【qǔ】消其推免录【lù】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chū】试资格(如在部队荣【róng】立二等功【gōng】以【yǐ】上退【tuì】役人【rén】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jiā】规定的全国【guó】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miǎn】试攻读研究【jiū】生(免【miǎn】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jì】管理服务系统【tǒng】”报【bào】名。

我校硕士研【yán】究生招【zhāo】生专业目录中【zhōng】公布的全日制部分【fèn】学【xué】科(类别)、专业(领域)(旅游管【guǎn】理、教【jiāo】育管【guǎn】理除外)均可接【jiē】收校内【nèi】、外推免生。

第十一条  我校2024年继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报考此类计划的考生只能报考专业学位。

第五章  报名

第十二条所有【yǒu】考生均须在规定时【shí】间内参加网上报【bào】名【míng】,并在【zài】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rén】图像【xiàng】等【děng】相关电【diàn】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bào】考【kǎo】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shēng】原则【zé】上【shàng】应选择就读【dú】学校【xiào】所在【zài】地省级教育招生【shēng】考试机构【gòu】指定的报考点【diǎn】办理网【wǎng】上报名和网【wǎng】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gōng】共管理、旅游管理、工【gōng】程管理【lǐ】等专业学【xué】位【wèi】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zhāo】生考试机构合理【lǐ】确【què】定【dìng】)或户口所【suǒ】在地省级【j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kǎo】点【diǎn】办【bàn】理网上【shàng】报名和网上【shàng】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9-21至9-21,每【měi】天9:00—22:00。网上预报【bào】名【míng】时【shí】间为9-21至9-21,每天9:00—22:00。

2.考生【shēng】应在规定时间登【dēng】录【lù】“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yǐ】下简【jiǎn】称“研【yán】招网【wǎng】”)浏览报考须【xū】知,并按省级【jí】教育【yù】招生考试【shì】机构、报考【kǎo】点以【yǐ】及报考招生单【dān】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míng】。报名期间,考生【shēng】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míng】信息,但【dàn】每【měi】位考生【shēng】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bào】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bú】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kǎo】生报名时只能填【tián】报一个招【zhāo】生单位的一个专业【yè】。待初试结束,教【jiāo】育部【bù】公布考生【shēng】进入复试的初试【shì】成绩【jì】基本要求后,考生可【kě】通过【guò】“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shēng】单位的调剂办法、计【jì】划余【yú】额等信息,并按【àn】相关规【guī】定自主多次平【píng】行填报多【duō】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yīng】如实填写学习情【qíng】况和提供真实【shí】材料【liào】。考生要如实【shí】填写本人所受【shòu】奖惩【chéng】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rén】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quán】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děng】国家教【jiāo】育考试【shì】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qíng】况。对【duì】弄【nòng】虚作假者,将按【àn】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guī】处理办法【fǎ】》《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shēng】违规【guī】行为【wéi】处理暂【zàn】行办【bàn】法》严肃处理。

5.报【bào】名期【qī】间【jiān】将对【duì】考【kǎo】生学历(学【xué】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kě】上网查看学【xué】历【lì】(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bào】名前或报名【míng】期间【jiān】自行登录“中国高等【děng】教育【yù】学生信【xìn】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rén】学历(学籍)信息。

为避免因学【xué】籍【jí】或【huò】学历【lì】问题影响报考和【hé】录取【qǔ】,请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míng】期间认真填写【xiě】个【gè】人信息,及时【shí】查【chá】阅并核对修改本人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结【jié】果,以【yǐ】保证在网上确认前通过学历(学籍【jí】)校【xiào】验【yàn】。

6.报【bào】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jiū】生招【zhāo】生【shēng】计划的考【kǎo】生【shēng】,应【yīng】为高【gāo】校学【xué】生应征入伍退【tuì】出现役【yì】,且符合硕士研究【jiū】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běn】专科(含高职【zhí】)、研究生【shēng】、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yè】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zhí】)应(往【wǎng】)届毕业【yè】生、在【zài】校生【shēng】和入学新生,下同【tóng】〕。考生报名时应当【dāng】选择填报退役【yì】大学生士兵专项计【jì】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qián】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xiàng】关信【xìn】息【xī】。

7.考【kǎo】生应当认真了解【jiě】并严格按照【zhào】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tián】报【bào】志愿并选择报考【kǎo】点。因不符合【hé】报考条件及相关政【zhèng】策要求【qiú】,造【zào】成后续不能网上【shàng】确认、考【kǎo】试(含初试和复【fù】试)或录取的,后【hòu】果由考【kǎo】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yào】求准确填写个人【rén】网上报名信【xìn】息并提供真实材【cái】料。考生因【yīn】网报信息填写【xiě】错误、填报虚假信息【xī】而造成不能考试(含【hán】初试和复试【shì】)或录取的【de】,后【hòu】果【guǒ】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yīng】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kǎo】试机构、报考点、招【zhāo】生单位官方【fāng】网【wǎng】站等方式,主动【dòng】了解网上确认、考试【shì】安【ān】排【pái】及【jí】注意【yì】事【shì】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报【bào】考点是指经【jīng】各省、市招办指定的接受考生网上确认和参加初试的【de】地点,具体情【qíng】况【kuàng】及要求请查阅【yuè】考生所在省【shěng】、市招办的【de】网报公告。报考点接【jiē】受考生咨【zī】询,办理报名【míng】手续,安排考场【chǎng】,组织【zhī】考试。

1.网【wǎng】上【shàng】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jiāo】育招【zhāo】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zhāo】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zhī】情【qíng】况自行确【què】定【dìng】和公布。

2.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

(2)考生网上确认【rèn】应当【dāng】提交本人居【jū】民【mín】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yīng】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zhèng】)和网上【shàng】报【bào】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rén】员进行核【hé】对。报考“退役大【dà】学生士【shì】兵【bīng】”专项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计划【huá】的考【kǎo】生还应当提交本人【rén】《入伍批准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zhèng】》。

在【zài】录【lù】取当年9-21前可取得国【guó】家承认【rèn】的本科毕业证【zhèng】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běn】科生,须凭【píng】颁发毕业证书的省【shěng】级自【zì】学考试机构或网络【luò】教育高校出【chū】具的相关证明方【fāng】可办理【lǐ】网【wǎng】上【shàng】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所【suǒ】有考生均应当【dāng】对本人网【wǎng】上【shàng】报名【míng】信息进行认【rèn】真核对【duì】并确认。报名【míng】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xiū】改,因考生填写错误【wù】引起的一切后果由【yóu】其自行承担【dān】。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dì】十三条【tiáo】  考生报【bào】名时须签署《考【kǎo】生诚信考试承【chéng】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jí】要求。

第十四条【tiáo】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对考生报考信【xìn】息【xī】和【hé】网上【shàng】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kǎo】试资【zī】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报考条件不符的,我校将不准予考试。

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我校【xiào】本年度的招生章程和专【zhuān】业目录等内容。网上报【bào】名时【shí】,报名成【chéng】功【gōng】只表示本【běn】人身份、学【xué】籍(学【xué】历)、报考【kǎo】信息等内容填写【xiě】完成,我校将【jiāng】在报【bào】名确认后对考生【shēng】的【de】报考资格按照本年【nián】度的招生【shēng】章程【chéng】和专业目录进行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准考。

第六章  初试

第十五条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shēng】应当在考【kǎo】前十【shí】天【tiān】左右,凭【píng】网报用户名和【hé】密码登录【lù】“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zhèng】》。《准【zhǔn】考证》使用【yòng】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shǐ】用期间不【bú】得涂改或书写。考生【shēng】凭下载【zǎi】打印【yìn】的《准考【kǎo】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十六条初试时间

初试【shì】时间为【wéi】9-21至24日(每【měi】天上午8:30—11:30,下午【wǔ】14:00—17:00)。

第十七条初试科目及方式

9-21上午【wǔ】    思想政治理【lǐ】论、管理类【lèi】综合【hé】能力

9-21下午    外国语

9-21上午    业务课一

9-21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教育【yù】学、心理学、体育学、历史学及体育【yù】硕【shuò】士专业【yè】学位初试【shì】科目为【wéi】三个单元。公共管理、会【huì】计和旅游管理硕士初试【shì】科【kē】目为两个单元。

第十八条我校【xiào】各【gè】学科(类别)、专业(领【lǐng】域)的【de】考试【shì】科目名称参见我校【xiào】招生专业目录。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tí】工【gōng】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kǎo】试大纲由【yóu】教育【yù】部教【jiāo】育考试院统【tǒng】一编【biān】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biān】制。我校所有自命题【tí】科目【mù】的命【mìng】题【tí】工作由我校【xiào】自行【háng】组织。

第七章  复试

第【dì】十九条复试【shì】是硕【shuò】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kǎo】查考生的【de】创新能力、专【zhuān】业素【sù】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bì】要环节,复试【shì】不合格者不【bú】予【yǔ】录取。

第【dì】二十条复试【shì】时间【jiān】、地【dì】点、内容、方式【shì】、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yóu】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zì】主【zhǔ】确定。在复试【shì】前我校将【jiāng】及时公布【bù】复试办法和程【chéng】序【xù】。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qǔ】当年4月底前完成【chéng】。

第二十一【yī】条教育部【bù】按照一【yī】区、二区制【zhì】定【dìng】并公布参【cān】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jī】本要求,我【wǒ】校为一区。

第二十二条我校将在国家【jiā】确定的初试成绩基【jī】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yuán】和招【zhāo】生计【jì】划等情况,自主【zhǔ】确定【dìng】考生【shēng】进入复试的初试成【chéng】绩要求及其【qí】他学【xué】术要求。

我校【xiào】依据教育【yù】部【bù】有关政策自主确【què】定并公布“退役【yì】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rù】复【fù】试的初试成【chéng】绩【jì】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huá】考生【shēng】调剂的初试【shì】成绩要【yào】求。

第二十三条我校在【zài】复试【shì】前【qián】将对考生的【de】居民【mín】身【shēn】份证、学历【lì】学位证书【shū】、学籍学历核【hé】验【yàn】结【jié】果【guǒ】、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gé】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fù】试。

考生学【xué】历(学籍)信息【xī】核验有问【wèn】题的,考生应【yīng】当【dāng】在复试时提供学历(学籍【jí】)认证报告。

少数民族考生身【shēn】份以报【bào】考时查【chá】验的身【shēn】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gèng】改【gǎi】。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bù】门公布的《全国民【mín】族区域自治【zhì】地方简表》为准【zhǔn】。

第二十四条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第二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cān】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jiā】试至少两【liǎng】门与报考专业【yè】相关的本科主【zhǔ】干课【kè】程。加试科目不【bú】得与【yǔ】初【chū】试科目相同。加试【shì】方式【shì】为【wéi】笔试。

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成人教育应届【jiè】本科【kē】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qǔ】得本科毕【bì】业证书【shū】的自考和【hé】网络教育考【kǎo】生不【bú】加试。

第二十【shí】六条公【gōng】共【gòng】管理硕士、会计硕【shuò】士和旅游管理硕【shuò】士的思想【xiǎng】政治【zhì】理论考【kǎo】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zǒng】成绩。

第二十七条  外国语【yǔ】听【tīng】力【lì】及口【kǒu】语测试【shì】均在复试中进行,成【chéng】绩计入复试总成绩【jì】。

第二十八条【tiáo】思想政治【zhì】素质和品德考【kǎo】核主要是考【kǎo】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biǎo】现,内容包【bāo】括【kuò】考生的政治态【tài】度、思想表现、道德【dé】品质、遵纪守法、诚【chéng】实守【shǒu】信等【děng】方面。思想品【pǐn】德考核不合【hé】格者不予【yǔ】录取。

我校复试时将充【chōng】分利用《国家【jiā】教育【yù】考【kǎo】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将【jiāng】考【kǎo】生【shēng】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kǎo】核的重【chóng】要【yào】内容。同时将组【zǔ】织思想政治【zhì】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bù】门、导【dǎo】师与考生面【miàn】谈,直【zhí】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qǔ】“函调”或“派人外【wài】调”的方式【shì】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zhì】和品【pǐn】德考核【hé】。

第二【èr】十九【jiǔ】条  我校认【rèn】为有必要时【shí】,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第三十条  参加【jiā】“大学生志【zhì】愿服务【wù】西部计划【huá】”“三支【zhī】一【yī】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duàn】学校教师特设【shè】岗位计划【huá】”“赴外【wài】汉语【yǔ】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hé】格的考【kǎo】生,3年内【nèi】参加全【quán】国【guó】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tóng】等条【tiáo】件下优先录【lù】取。

退役大学【xué】生士兵达到报【bào】考条件【jiàn】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shì】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qǔ】。报考(含调剂)“退【tuì】役大学生【shēng】士【shì】兵【bīng】”专项计划的【de】,不享【xiǎng】受【shòu】退役大学生【shēng】士兵【bīng】初试加【jiā】分政策。在【zài】部队荣【róng】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shì】攻读【dú】硕士研究【jiū】生。

参【cān】加“选聘高校毕业【yè】生【shēng】到村【cūn】任职”项目【mù】服务期满、考核【hé】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shēng】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fèn】,同等条件【jiàn】下优先录【lù】取【qǔ】,其中报【bào】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shēng】的,初试【shì】总分加15分【fèn】。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有以上加分项目的考生请在【zài】复【fù】试【shì】前按照我校网站【zhàn】相关通知,在规定【dìng】时间【jiān】内提交相关证【zhèng】明材【cái】料供我【wǒ】校核实。

第三十一【yī】条【tiáo】  考生体检工作在【zài】拟录【lù】取后组织进行。体【tǐ】检根据【jù】《残疾人【rén】教育条例》和《教【jiāo】育部办公厅【tīng】 卫生部办公厅关【guān】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chá】取消乙肝项【xiàng】目检测有关【guān】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cān】照【zhào】《教育部、卫【wèi】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hé】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的通知【zhī】》(教学〔2003〕3号)要求,结【jié】合我校【xiào】实际情况【kuàng】进【jìn】行。

第八章  调剂

第三十二条复试前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并公布本校调剂工作办法。

第九章  录取

第三【sān】十三条  在【zài】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zuò】领【lǐng】导小【xiǎo】组的【de】统一领【lǐng】导下,按照教【jiāo】育部【bù】、山西【xī】省有【yǒu】关招生录取政【zhèng】策规定,根【gēn】据招生计划【hu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lù】取名单。

第三十四【sì】条  定向【xiàng】就业的硕士研究生【shēng】在被录取前与我校【xiào】、用【yòng】人【rén】单位【wèi】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tóng】。报考非【fēi】定向就【jiù】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xiàng】就业的,我校【xiào】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yè】合同,从严掌【zhǎng】握。

考【kǎo】生因【yīn】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wèn】题由【yóu】考生【shēng】自行【háng】处理【lǐ】。若因【yīn】此造【zào】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qǔ】,我校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五条【tiáo】  经考生【shēng】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lù】取阶【jiē】段一律不作修改【gǎi】,对报考资格【gé】不符【fú】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六条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bì】业生【shēng】(含【hán】普通高校、成人高【gāo】校【xiào】、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běn】科毕业【yè】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luò】教【jiāo】育届时可【kě】毕业本科【kē】考生, 录取当年【nián】9-21前若【ruò】未取得国家承认【rèn】的本科【kē】毕业证书【shū】,录【lù】取【qǔ】资格无效。

第十章  培养方式、学制与学费

第三【sān】十七条  我校【xiào】硕士研【yán】究生培养方式分【fèn】为全【quán】日制和非全日制【zhì】两种,所有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zhì】均【jun1】为三年。非全日制中的公共管【guǎn】理每【měi】月进【jìn】行一【yī】到两次【cì】集中授课,非全日制中【zhōng】的教育【yù】硕士【shì】教育管理领【lǐng】域和音【yīn】乐专业学位授课时间为寒、暑假。

第三十【shí】八条【tiáo】  根据国家相【xiàng】关规定,所有纳入【rù】招生【shēng】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yào】缴纳【nà】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zhǔn】为每生每年8000元,公【gōng】共管理非全日【rì】制硕士研【yán】究生学【xué】费标准【zhǔn】为每生【shēng】每【měi】年10000元,音乐非【fēi】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xué】费【fèi】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教育管理非全日制【zhì】硕士【shì】研究生学费【fèi】标准为每生每年【nián】6000元。

第十一章信息公开公示

第三十九条【tiáo】  根据国家有【yǒu】关文件要求,按【àn】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yuán】则,严格执行【háng】招生信息公【gōng】开制度,并及时【shí】在网站公布【bù】招生章程、招生专业【yè】目【mù】录、复【fù】试录取【qǔ】办法、拟录取【qǔ】考生名【míng】单、拟录取考【kǎo】生成绩等相关信息。同时,提供考生咨询【xún】及申诉【sù】渠【qú】道,包括联【lián】系部【bù】门、电子信箱、电【diàn】话号【hào】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guān】渠【qú】道畅通,并按【àn】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二章违规处理

第【dì】四【sì】十条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shì】管【guǎn】理规定和考场纪【jì】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de】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yù】法》《国家教育考试违【wéi】规处理办法》(教育【yù】部令第33号)严【yán】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qí】所【suǒ】在【zài】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chù】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zhí】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dān】位,由【yóu】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jiē】给【gěi】予党纪【jì】或政纪【jì】处分;构成【chéng】违法【fǎ】的,由司法机【jī】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chéng】犯罪的,依【yī】法追究刑【xíng】事责任。

考生在硕【shuò】士研究【jiū】生招生考【kǎo】试中的违规或【huò】作弊事实将记【jì】入《国家教育考试【shì】考生诚信【xìn】档【dàng】案》,并将考【kǎo】生的有关情况【kuàng】通报其所在学校【xiào】或单位【wèi】,记入【rù】考生人事【shì】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jiù】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我【wǒ】校硕【shuò】士【shì】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lù】、各专业【yè】拟招生人数、初试【shì】复试科【kē】目【mù】等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研究【jiū】生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查【chá】阅。

第四十二条【tiáo】我校研【yán】究【jiū】生培养学院均在【zài】校本部。我校【xiào】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非【fēi】全日【rì】制【zhì】硕士研究生不【bú】安【ān】排住宿。

第四十三条  未尽【jìn】事宜,依照国家相【xiàng】关规【guī】定执行。

联系部门: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1-2051078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

邮政编码:030031

网    址:https://grc.sx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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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fù】件【附件01--山西师范大学2024年【nián】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专【zhuān】业【yè】目录.pdf】

附件【附件02--山【shān】西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yán】究生【shēng】招生考【kǎo】试初试科目情况【kuàng】表.pdf】

附件【jiàn】【附件03--山西师范大【dà】学2024年硕士研【yán】究【jiū】生招【zhāo】生【shēng】考试复试科目情况表.pdf】

附件【附【fù】件【jiàn】04--山【shān】西师范大【dà】学2024年硕士研【yán】究生招【zhāo】生考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情【qíng】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