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xīn】:2024-9-21 15:19:54    发布:大【dà】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东北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热【rè】烈欢迎广大【dà】考生报考【kǎo】我校2024年【nián】硕士研究【jiū】生!欢【huān】迎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miǎn】试【shì】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到我校【xiào】攻读【dú】研究生,具体条件【jiàn】和要求详【xiáng】见《东北大【dà】学【xué】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shì】研究生工作办法》。

2024年,我校拟在【zài】73个专业(领域)招收【shōu】全日【rì】制硕士研究生,在3个专【zhuān】业(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shì】研究生,具【jù】体【tǐ】招生专业详【xiáng】见《东北大【dà】学【xué】2024年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专业目录》。

第一章  报名

第一【yī】条 报名【míng】参加全国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shēng】考试的人员【yuán】,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gāo】校、成人【rén】高【gāo】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xué】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bì】业【yè】生)及【jí】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gāo】职高专毕业【yè】学历后满2年(毕【bì】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xué】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rén】员,网上【shàng】确认前【qián】须修【xiū】完报考相【xiàng】关【guān】专业10门及以【yǐ】上本科主干课【kè】,且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kǎo】试分【fèn】数达到及格线或通过全国英语【yǔ】等级考试三级,以及国家承认学历【lì】的本科【kē】结业【yè】生,按本【běn】科毕业同等学力身【shēn】份报【bào】考【kǎo】。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tiáo】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lǐ】、公【gōng】共管理【lǐ】、工【gōng】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guǎn】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jiū】生【shēng】招生考试的人【rén】员【yuán】,须符合下列条件【jiàn】:

(一)符合第一条中(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chéng】认的【de】高职高专毕业学【xué】历【lì】或大【dà】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xué】力并有【yǒu】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huò】获得硕士、博士【shì】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nián】以上【shàng】工【gōng】作【zuò】经验的人员。

第三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一条中(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大学本科【kē】毕业后连【lián】续工【gōng】作4年以【yǐ】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biǎo】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huò】者已经成为【wéi】业务骨【gǔ】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hé】两名【míng】具有高【gāo】级专业技术职【zhí】称的专家推荐【jiàn】,回原单位【wèi】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yuán】;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shēng】学历或学位【wèi】后工作2年以【yǐ】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wèi】同意和两名具有【yǒu】高级专【zhuān】业技术职称【chēng】的专家推荐,回原【yuán】单位【wèi】定向就业【yè】的在职人员【yuán】。

第四【sì】条 具有【yǒu】推荐【jiàn】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zài】国家规定时间内登【dēng】录“全【quán】国【guó】推荐【jiàn】免试攻读研究生【shēng】(免初试【shì】、转段)信息【xī】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jié】止日期仍未被招生【shēng】单位录取的【de】推【tuī】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wèi】录取的【de】推【tuī】免生【shēng】,不得再报名【míng】参加当年硕士【shì】研【yán】究生考试招【zhāo】生,否则取消其【qí】推【tuī】免【miǎn】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chū】试资格(如在部【bù】队荣立二【èr】等功以【yǐ】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dìng】的全国统【tǒng】考【kǎo】报名时间【jiān】内【nèi】登录“全国推荐免【miǎn】试攻读研究生(免【miǎn】初试、转段)信息【xī】公开暨管【guǎn】理服务系统”报名【míng】。

第五条【tiáo】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liǎng】个阶段。所有【yǒu】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cān】加网【wǎng】上报【bào】名和网上确【què】认,逾期不再补办【bàn】。省级教育【yù】招【zhāo】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pái】报【bào】考点【diǎn】开展答复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xù】、安排考场【chǎng】、组织考【kǎo】试等工作。报名网络【luò】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bù】学【xué】生服【fú】务与素质发【fā】展中心负责。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shàng】报【bào】名时【shí】间为9-21至9-21,每天【tiān】9:9-21:00。网上预【yù】报名时间【jiān】为9-21至9-21,每天9:9-21: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jiū】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yǐ】下【xià】简称“研【yán】招网”)浏览报考须【xū】知【zhī】,并按省级教育招生【shēng】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wǒ】校的【de】网报公告【gào】(详【xiáng】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同【tóng】)要【yào】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tián】报报名信息,但每【měi】位考生只【zhī】能保留一条有【yǒu】效报名【míng】信息【xī】。逾期不得修改报【bào】名信【xìn】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分【fèn】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原则上【shàng】非【fēi】全日【rì】制硕士研究【jiū】生【shēng】招收【shōu】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chéng】情况,特【tè】别是在【zài】参加【jiā】普通和成人高【gāo】等学【xué】校招生考试、全国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gāo】等教【jiāo】育自【zì】学考【kǎo】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qíng】况。对弄虚【xū】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chù】理办法【f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违规【guī】行为处理暂【zàn】行办【bàn】法》严肃处理。

7.考生必须准【zhǔn】确详实【shí】地填报【bào】本人【rén】及家庭成员的联【lián】系方式【shì】、通信地址等【děng】信息,应保证【zhèng】上述信息在2024年【nián】9月前有效【xiào】,以确【què】保【bǎo】在招生的各个阶段保持畅通的联系,由于联【lián】系方式及通信地【dì】址【zhǐ】问题影响【xiǎng】考试(含【hán】初试和复试)或【huò】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chéng】担。

8.报名期间将对【duì】考生学历【lì】(学籍)信息【xī】进行网上【shàng】校验【yàn】,考生【shēng】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míng】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dēng】录“中【zhōng】国高等教【jiāo】育学生信息网”(网址【zhǐ】: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běn】人学历(学【xué】籍【jí】)信息【xī】。

未能通【tōng】过学历(学籍【jí】)网上校验的考生,应【yīng】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chéng】学历(学籍)核验。

9.符合规定条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dì】方,且定向就业单位【wèi】为原【yuán】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zhí】人员考生,详情【qíng】请点击此【cǐ】处第五十二条【tiáo】)并申请享受照顾政【zhèng】策的考【kǎo】生,须在网上报名【míng】时按要求【qiú】填报相关信息【xī】,并如实填写少【shǎo】数民【mín】族身份及【jí】定向【xiàng】就【jiù】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guān】考生资格进行【háng】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规定条件(“大学生志愿服【fú】务西部【bù】计划【huá】”、“三支一扶计划【hu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jiāo】师特设岗位【wèi】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zhì】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pìn】高【gāo】校【xiào】毕业生到村【cūn】任【rèn】职”等,详情请点【diǎn】击此处第六十二条)并申【shēn】请享受初试加分政【zhèng】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bào】名【míng】时按【àn】要求【qiú】填报相关【guān】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jìn】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10.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仔细阅读我校研究生【shēng】招生【shēng】信息网公布的《2024年单独组织【zhī】考试招【zhāo】收四年以上【shàng】工【gōng】龄在职人员硕士研究【jiū】生报【bào】考须知【zhī】》。

1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rén】才计划【huá】”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bào】确【què】认的【de】信息【xī】为准。

1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shēng】计划的【de】考生【shēng】,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tuì】出现役,且【qiě】符合硕【shuò】士【shì】研【yán】究生报考【kǎo】条件者〔高【gāo】校学【xué】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hán】高职)、研究生、第二【èr】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bì】业生、在【zài】校【xiào】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pǔ】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xiào】生【shēng】和【hé】入学新【xīn】生〕。考生报名时应当【dāng】选择填报退役大学【xué】生【shēng】士兵专【zhuān】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qián】的【de】入【rù】学信息以【yǐ】及入伍【wǔ】、退【tuì】役等相关信息【xī】。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chū】现役证【zhèng】》进行复【fù】核。

13.残疾考生如需组【zǔ】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gòng】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bào】考点所在【zài】地【dì】省级招生考试【shì】机构【gòu】和我【wǒ】校沟通申【shēn】请,以便提【tí】前做好安【ān】排【pái】。

14.考生应认真【zhēn】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tiáo】件及相关【guān】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kǎo】条【tiáo】件及相关政策要求【qiú】,造成【chéng】后续不能【néng】网上确认、考试(含初【chū】试【shì】和复试)或录取的【de】,后果由【yóu】考生本【běn】人承担。

15.考生应当【dāng】按要【yào】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bào】名信息并提供真实【shí】材料【liào】。报名注意事项和【hé】资格审查要求仔【zǎi】细【xì】查看《东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wǎng】报公告【gào】》。考生因网报信【xìn】息填【tián】写错误、填报虚【xū】假信【xìn】息而造成不能【néng】考试(含初【chū】试和【hé】复【fù】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kǎo】生【shēng】本人承担。

1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dìng】期查阅【yuè】省级教育招生【shēng】考试机构、报【bào】考点官方网站以【yǐ】及【jí】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xī】网【wǎng】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shàng】确认【rèn】、考【kǎo】试安【ān】排及【jí】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wán】成相关工作。

17.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yù】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guó】家【jiā】招生工作安排和【hé】本地区报考组织情【qíng】况自行确定【dìng】和公【gōng】布,具体【tǐ】确认工作由相关报【bào】考点组织【zhī】实施【shī】。请关注【zhù】各【g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shì】机【jī】构网报公告。

2.考生【shēng】网上确认时【shí】应当积极配合【hé】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zuò】要求【qiú】提交有【yǒu】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yīng】对本人【rén】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jīng】考生确【què】认后一【yī】律不作【zuò】修【xiū】改,因考生填写【xiě】错误引起的一【yī】切后果由其【qí】自【zì】行承担【dān】。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六条 学校和报【bào】考【kǎo】点将根据相关规定【dìng】,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què】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dìng】考生的考试【shì】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第七条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yòng】户名和密【mì】码【mǎ】登录“研招网”自【zì】行下载【zǎi】打印《准【zhǔn】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bái】纸【zhǐ】打【dǎ】印,正【zhèng】、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gǎi】或书【shū】写。考生凭下载【zǎi】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mín】身【shēn】份证参加初试和复【fù】试。

第八条 考生报名时【shí】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chéng】诺书》并遵【zūn】守相关约【yuē】定【dìng】及要求【qiú】。

第二章  初试

第九条 初试时【shí】间为9-21至24日(每天【tiān】上午8:9-21:30,下午14:9-21:00)。考【kǎo】试时间超过3小时(501建筑【zhù】设计)的【de】考【kǎo】试科目在9-21进【jìn】行【háng】(起始【shǐ】时间8:30,结束时间14:30),考试地点【diǎn】由报【bào】名点统一安排。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shí】间为准。不【bú】在规定日期举【jǔ】行【háng】的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lǜ】不予承认。

第十条【tiáo】 我校各专业初【chū】试考【kǎo】试科目设置详见《东北大学【xué】2024年硕【shuò】士【shì】研究【jiū】生招生专业目录【lù】》。

第十一条 我【wǒ】校【xiào】初试自命题科【kē】目【mù】(501建筑设计除外【wài】)均【jun1】通【tōng】过网【wǎng】上【shàng】评卷方【fāng】式,考生应仔细阅读《东北【běi】大学2024年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条形码张贴说明及【jí】答【dá】题规范》。

第三章  复试

第十二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kǎo】生的创新能【néng】力、专业【yè】素【sù】养和【hé】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shēng】录取【qǔ】的【de】必要【yào】环节,复【fù】试【shì】不合【hé】格【gé】者不予录取。

第十三条【tiáo】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fǎ】、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dìng】自主确定【dìng】,一般在【zài】3月中旬前公布【bù】。我校一【yī】志【zhì】愿【yuàn】复试【shì】工作一般在3月中旬前后,复试【shì】办【bàn】法和程【chéng】序届时公布【bù】。

第十四条【tiáo】 在教育部划定的初【chū】试成绩基本要求【qiú】基础上,我校结【jié】合生源【yuán】、招生计划、复试【shì】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dìng】本【běn】单位考生【shēng】进入【rù】复试的初试成【chéng】绩要求。

第十五【wǔ】条 学校将在复试前严格采【cǎi】取人证识别【bié】及相关信【xìn】息【xī】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kǎo】生【shēng】的身份审【shěn】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hán】加分)政策【cè】的资格审核,对不符【fú】合【hé】规定条【tiáo】件者【zhě】,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fù】试时不【bú】得【dé】更改。少数民族地区【qū】以国【guó】务院有关部门【mén】公【gōng】布的【de】《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biǎo】》为【wéi】准。

第十六条 考生应自觉遵守【shǒu】考场规则【zé】及考生【shēng】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děng】内容,在复试【shì】工【gōng】作结【jié】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huò】传播复试试题内容【róng】等【děng】有关情况。

第十七条 以同等【děng】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shēng】,在复试中须加试【shì】至【zhì】少【shǎo】两门与报【bào】考专业【yè】相关的本科主干【gàn】课程(不同于初试【shì】科目【mù】,下同)。加试方式为笔【bǐ】试。报【bào】考【kǎo】工商管【guǎn】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gōng】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成人教育应【yīng】届本科毕业生及【jí】复试时尚未取【qǔ】得【dé】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至少【shǎo】两门与【yǔ】报【bào】考专【zhuān】业相【xiàng】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第十八条 会计硕士、工商【shāng】管【guǎn】理硕【shuò】士、公共管理硕【shuò】士、工【gōng】程管理硕【shuò】士的【de】思想政治【zhì】理【lǐ】论考试在【zài】复【fù】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十九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shì】均【jun1】在【zài】复【fù】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条 参【cān】加【jiā】“大学生【shēng】志愿服务西部计划【huá】”“三支一扶计【jì】划【hu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huá】”“赴外汉语【yǔ】教【jiāo】师志【zhì】愿者”等项【xiàng】目服务期满、考核合【hé】格的考生,3年【nián】内参加全国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fèn】,同等【děng】条件下优先【xiān】录取。

退役【yì】大学【xué】生士【shì】兵达【dá】到报考条件后【hòu】,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shì】,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jiàn】下优先录取【qǔ】。报考【kǎo】(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jì】划的,不享【xiǎng】受退【tuì】役【yì】大【dà】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zhèng】策【cè】。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quán】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bào】考条件的,可申【shēn】请免初【chū】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pìn】高校【xiào】毕业【yè】生到村【cūn】任职【zhí】”项目服务期满、考【kǎo】核称职以上【shàng】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guó】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shì】总分加10分,同【tóng】等条件下优【yōu】先录取【qǔ】,其【qí】中报考人文社科类【lèi】专业研究生的,初【chū】试【shì】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第四章  调剂

第二十一条 所有调剂考【kǎo】生(含报考“退役大【dà】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zhī】间调剂【jì】的考【kǎo】生【shēng】)均须【xū】通过教育【yù】部“全国硕士生招生【shēng】复试调【diào】剂服【fú】务系统”进行,具体程序及要求届时请关注系【xì】统。

第二【èr】十二条 第一志愿【yuàn】报考以下专业(或专项【xiàng】计【jì】划)调剂至我校应【yīng】遵循相关调【diào】剂要求。

(一)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体育学、体育硕士,教育部【bù】将【jiāng】根据国家战略需【xū】要、社会【huì】发展【zhǎn】需求、考生报考【kǎo】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下同【tóng】)的【de】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zhào】顾专业,其【qí】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wǒ】校【xiào】该照顾专【zhuān】业【yè】所在学科门类(非照顾专业)的初试【shì】成绩基【jī】本要求。

报考【kǎo】非【fēi】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fú】合我【wǒ】校对应的【de】非照【zhào】顾专业【yè】所在学【xué】科【kē】门类的初试成绩基【jī】本要求。

工学照顾专业【yè】之间,体育【yù】学【xué】与体育硕士【shì】之间调剂【jì】,按【àn】本【běn】类照顾专【zhuān】业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二)报考工商管理【lǐ】、公共管理【lǐ】、工程管理、会计【jì】专业学位硕士的【de】考【kǎo】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kǎo】条件、且初试【shì】成绩同时符合调出【chū】专业和调入专业在我校【xiào】初试【shì】成绩基本要求的【de】基础上【shàng】,可【kě】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dé】调入【rù】其他专业【yè】;报考其他专业【yè】的考生不得调入以【yǐ】上专业。

(三)报考【kǎo】“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dào】普通计【jì】划,其初试成【chéng】绩须达到【dào】我校相关【guān】专【zhuān】业所在学【xué】科【kē】门类的初试【shì】成绩基【jī】本要【yào】求【qiú】。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xiǎng】受退役大【dà】学【xué】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shēng】,若符【fú】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xiàng】计划报考条件,可申【shēn】请调剂到【dào】该专项【xiàng】计【jì】划,其初试【shì】成【chéng】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yì】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huá】考【kǎo】生调剂的【de】初试成绩【jì】要求。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gàn】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dé】调剂到【dào】该计划以【yǐ】外【wài】录【lù】取;未报考的【de】不得【dé】调【diào】剂入该计【jì】划录取。

(五)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六【liù】)调剂工【gōng】作具体要求详【xiáng】见我校研【yán】究生【shēng】招生信【xìn】息网在复试录【lù】取阶段公布的调剂工作【zuò】办法。

第二十三条 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出考生仔细查看《教育部关于印【yìn】发【fā】<2024年全国硕【shuò】士【shì】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de】通【tōng】知》第六十【shí】六条【tiáo】(点击此处)及调剂意【yì】向高【gāo】校调【diào】剂工作办【bàn】法。

第五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dì】二十四【sì】条【tiáo】 思【sī】想政治素质和【hé】品德考核【hé】主【zhǔ】要是考核考生【shēng】本【běn】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zhèng】治态度、思想表现【xiàn】、道德品质、遵纪【jì】守法、诚实【shí】守信等方面。思想【xiǎng】品德考核【hé】不合格者不【bú】予录取。

第六章  录取

第二十五条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kǎo】生初试和复【fù】试成绩、思想政治表【biǎo】现、身【shēn】心健康状【zhuàng】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dì】一学年学【xué】业【yè】奖学【xué】金【jīn】等级。

第二十【shí】六条 我校【xiào】与定向【xiàng】就业的考生【shēng】及其单【dān】位,在考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jiā】单独考【kǎo】试的考生,只能【néng】被录取为回原【yuán】单位定【dìng】向就【jiù】业【yè】的硕士研究生【shēng】。报考【kǎo】非定向就业研究生【shēng】申请录取为定向就【jiù】业【yè】的,应在拟录取名单【dān】公示后一【yī】周内向学校提出书面【miàn】申请。

第二十【shí】七【qī】条 考生因报考硕士【shì】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shēng】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wèn】题使我校无【wú】法【fǎ】调取考生档【dàng】案、签订定【dìng】向就业合同【tóng】,造成【chéng】考生【shēng】不能复试或【huò】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dān】责任【rèn】。

第二十【shí】八【bā】条【tiáo】 应【yīng】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yè】本科生考【kǎo】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wèi】取得国【guó】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shū】者【zhě】,录取【qǔ】资格无效。

第二十九条 被录取的新【xīn】生【shēng】(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yǐ】申请保留入学【xué】资格,保留【liú】入【rù】学资格的条件【jiàn】、期限【xiàn】等【děng】由【yóu】学【xué】校规定。经学校同意保留入学资【zī】格的新生纳【nà】入招生【shēng】单位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第七章  其他

第三十条 我校不办任何考研辅【fǔ】导班,初【chū】试自命题科目【mù】考试大纲请登录我【wǒ】校研究生【shēng】招【zhāo】生信【xìn】息网-硕士简章查询。

第三十一条 全【quán】日制硕士研究生【shēng】学习【xí】方【fāng】式为全脱产【chǎn】在校学【xué】习,非全日制硕【shuò】士研【yán】究生学习方式原则上为业【yè】余【yú】时间到校上课。

第【dì】三十二条 我【wǒ】校【xiào】2024年各招生【shēng】专【zhuān】业学制情况点击此处

第三十三条 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费标准最终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uì】审批为准;非【fēi】全日制研【yán】究生【shēng】专【zhuān】业【yè】及中外【wài】合作办学专业学费【fèi】标准最终以学校审批为准。

第三十四条 我校【xiào】研究生【shēng】奖【jiǎng】助学金基本【běn】情况详见《东北大学研究生【shēng】奖助学金【jīn】实施方案》。

第【dì】三十五条 体检标准【zhǔn】参照教育【yù】部、卫【wèi】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hé】《教【jiāo】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gōng】厅【tīng】关【guān】于【y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xué】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mù】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jiāo】学厅〔2010〕2号【hào】)和学校有关规定【dìng】执【zhí】行,体【tǐ】检工作【zuò】相【xiàng】关安排另行公布。

第三十六条【tiáo】 关于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考试相关规【guī】定和要求详见《2024年工商管理硕士【shì】(MBA)招生简章【zhāng】》、《2024年【nián】公共管理【lǐ】硕【shuò】士(MPA)招生简【jiǎn】章》。

第三十七条 专【zhuān】业目录中带有“【秦皇岛】”字样的研究方向【xiàng】有关情况,具体【tǐ】详见《东北大【dà】学关于【yú】秦皇岛【dǎo】分校【xiào】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及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

第三十八条 专业【yè】目【mù】录【lù】中带【dài】有“【佛山】”字样的研【yán】究方【fāng】向有关情况,具【jù】体详见《东北【běi】大学关于佛山研究生创【chuàng】新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及相关工【gōng】作情况的说明》。

第【dì】三【sān】十九条 关于我【wǒ】校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举办控制工【gōng】程专业[代【dài】码为085406]硕士研究生教【jiāo】育项目详见《东【dōng】北【běi】大学【xué】与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招收【shōu】中控技【jì】术【shù】工业人工智能研究生创新班项【xiàng】目【mù】介绍》

第【dì】四十条 关于【yú】我校同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合作举办软件工程专业[代码为085405]硕士【shì】研究【jiū】生教育项【xiàng】目【mù】详见【jiàn】《东【dōng】北【běi】大学与美国【guó】德【dé】克萨斯大学阿灵顿【dùn】分校合作举【jǔ】办软【ruǎn】件工程专业(085405)硕士【shì】研究生教育项目介绍》。

第四十一条 关于东北大学对口支援宁夏理工学【xué】院定向培养硕【shuò】士研【yán】究生专项计划详【xiáng】见《东【dōng】北大学对口支援宁夏【xià】理工学院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xiàng】计划报考须知【zhī】》。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shí】二条【tiáo】 现役军人报【bào】考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另【lìng】行【háng】制【zhì】定。

第四十三条 本【běn】章程最终解【jiě】释【shì】权归东北大【dà】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以【yǐ】《2024年全国硕士研【yán】究生招【zhāo】生工【gōng】作管理规定》等【děng】上级有关【guān】文件为准【zhǔn】。

第四十四条 本章【zhāng】程如有与教育部【bù】招【zhāo】生政策不【bú】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如果【guǒ】上级主管【guǎn】部门出台新政策,学校将对章程做【zuò】出相应调整【zhě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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