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4:51:53    发布:大【dà】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吉林艺术学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吉【jí】林艺【yì】术学【xué】院招收硕士【shì】学【xué】位研究生,旨在培【péi】养【yǎng】热【rè】爱祖国,拥护【hù】中国【guó】共产党的领导【dǎo】,拥护社会主【zhǔ】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hǎo】,具有【yǒu】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de】社会责任感【gǎn】,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de】基础理论和【hé】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xīn】能力和【hé】从事【shì】艺术类科研、创作、教学等工作能力的【de】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rén】才以及具有较强解【jiě】决实【shí】际问题的能力,能【néng】够承担【dān】专业【yè】创作【zuò】、具有良好职业素养【yǎng】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人【rén】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jiàn】的,通过参加国家组织的全【quán】国统一招生考试【shì】,报考我院硕士学【xué】位研究生【shēng】: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hán】普通高校、成人高校【xiào】、普通高校【xiào】举办【bàn】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jiè】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kǎo】试【shì】和网【wǎng】络【luò】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kē】生。考生【shēng】录【lù】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kē】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dé】国家承认的【de】高【gāo】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mǎn】2年(从毕业【yè】后到【dào】录取当年【nián】入学前【qián】,下同)或2年以【yǐ】上的【de】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kē】结【jié】业生,符合【hé】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jù】体学业【yè】要【yào】求【qiú】的,按【àn】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míng】包括网上报【bào】名和网上确【què】认两个阶段。所有【yǒu】考生【shēng】均须在规定【dìng】时间内参【cān】加【jiā】网【wǎng】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报名【míng】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wù】与素【sù】质发展中【zhōng】心负【fù】责。

应届本【běn】科毕业生原则上【shàng】应【yīng】选择就【jiù】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bào】考点,其中成人高校【xiào】应【yīng】届【jiè】本科【kē】毕【bì】业生也可选【xuǎn】择教学点所【suǒ】在地省级教育招【zhāo】生考试机构【gòu】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zuò】所在地【dì】或【huò】户籍所【suǒ】在地省级教育招【zhāo】生考试【shì】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1.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shàng】报名时间为9-21至10月25 日,每天9:00 —22:00。网上预报名【míng】时间【jiān】为9-21至【zhì】9月【yuè】 27日,每天【tiān】9:00—22:00(具体以教育【yù】部相关【guān】规定为准)。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shí】间【jiān】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xī】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zhāo】网”)浏览报【bào】考须知,并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报考【kǎo】点以及我院在网上【shàng】公告的【de】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kǎo】生【shēng】可【kě】自【zì】行修改网【wǎng】上报【bào】名【míng】信息或【huò】重新填报【bào】报【bào】名信息,但每位【wèi】考生只能【néng】保留一条有效【xiào】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xiū】改报【bào】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我院接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shēng】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cān】加普【pǔ】通【tōng】和成【chéng】人高等【děng】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shì】、高等教育自学考【kǎo】试等【děng】国家教育考试过【guò】程中因违纪、作弊【bì】所【suǒ】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zuò】假者,将按【àn】照《国家教育考试违【wéi】规处【chù】理办法》《普【pǔ】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lǐ】暂行办法》严肃【sù】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lì】(学籍)信息进【jìn】行【háng】网【wǎng】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xué】籍【jí】)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bào】名前【qián】或报【bào】名期间【jiān】自行登录【lù】“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zhǐ】: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xué】历(学籍【jí】)信息。

未【wèi】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院规定时间【jiān】内【nèi】按要求完成【chéng】学【xué】历【lì】(学籍【jí】)核验。

(6)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rén】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shù】民【mín】族照顾政策。在【zài】网上报名【míng】时按【àn】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shǎo】数【shù】民族【zú】身份及定【dìng】向就业少【shǎo】数民族地区。

(7)符合享受少数民【mín】族【zú】照顾政策【cè】规定条件并申【shēn】请享【xiǎng】受照【zhào】顾政策的考生,须【xū】在网【wǎng】上报名【míng】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xī】,并如实填【tián】写少数民【mín】族身份及【jí】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dì】区。报【bào】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hán】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xiǎng】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shēng】,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bào】相关信息。有【yǒu】关部门按职责【zé】分【fèn】工【gōng】进【jìn】行审核【hé】。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shì】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yīng】为高校【xiào】学生应征入【rù】伍【wǔ】退出【chū】现役【yì】,且【qiě】符合硕【shuò】士研究生报考条【tiáo】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zhì】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dì】二【èr】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hé】入【rù】学【xué】新生,以及成人高【gāo】校招收【shōu】的普【pǔ】通本专科【kē】(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rù】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jì】划【huá】,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jí】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xū】向招【zhāo】生单【dān】位【wèi】提供【gòng】《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xiàn】役证》进行【háng】复核。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zé】报考【kǎo】点【diǎn】。因不符【fú】合报考条【tiáo】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wǎng】上确认、考试(含【hán】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de】,后果【guǒ】由考生本人【rén】承担【dān】。

(10)考【kǎo】生应【yīng】当按【àn】要【yào】求准确填写个【gè】人【rén】网【wǎng】上报【bào】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yīn】网【wǎng】报信息填写错【cuò】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shì】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tōng】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shì】机构、报考点、招生单【dān】位【wèi】官方网站等【děng】方式,主动了解【jiě】网【wǎng】上确认、考试安【ān】排及注【zhù】意事【shì】项等,积极配合完【wán】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shàng】确认时【shí】间由各【gè】省【shěng】级教育招生【shēng】考试机构根据国【guó】家招【zhāo】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kǎo】组【zǔ】织情况自行确【què】定和公【gōng】布,具体确认工作【zuò】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wǎng】上【shàng】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hé】报考点,根【gēn】据核【hé】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cái】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háng】认真核对【duì】并确认。报【bào】名信【xìn】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cuò】误【wù】引起的一【yī】切【qiē】后果由其【qí】自【zì】行承担【dān】。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wèi】和报考点应当根据【jù】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liào】进行全面审【shěn】查,确定【dìng】考生【shēng】的考【kǎo】试资格【gé】。

考生填报的【de】报名信息与报考条【tiáo】件【jiàn】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shì】。报考点【diǎn】和招【zhāo】生单【dān】位发现【xiàn】有考生伪造、变【biàn】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àn】。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shēng】应当在考前十天左【zuǒ】右【yòu】,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lù】“研【yán】招【zhāo】网”自行下载打【dǎ】印《准考证【zhèng】》。《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bái】纸打【dǎ】印,正、反两【liǎng】面在【zài】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kǎo】生凭下【xià】载打印的《准【zhǔn】考【kǎo】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jiā】初试和复试【shì】。

六、考生诚信要求

考【kǎo】生【shēng】报【bào】名时须签【qiān】署《考生【shēng】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jí】要求。

七、考试

1.硕【shuò】士【shì】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chū】试【shì】和复试。初试分文化【huà】课和【hé】专业基础课【kè】两类,报考我院【yuàn】的考生均需按照【zhào】规定考点参加考试。

2.初试时【shí】间【jiān】: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初试定于9-21至24日(每【měi】天上午8:9-21:30,下午【wǔ】14:9-21:00)。考试时间超过3小【xiǎo】时【shí】或有使用画板等特【tè】殊要求的【de】考试科【kē】目在9-21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zhǐ】时间【jiān】由招生单位【wèi】确定,不【bú】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文化课考试科目:政【zhèng】治理论(满分100分),外【wài】国语(满分100分【fèn】),由教育部统一命【mìng】题【tí】。

4.专业基础课考试科【kē】目【mù】2门,由我院自行命题,每科满分为【wéi】150分【fèn】。

5.美术与书【shū】法【fǎ】专业【yè】初试考试要求:考【kǎo】试科目代码为521、522、523考试时间6小时,考【kǎo】试科【kē】目代码为524考试【shì】时间3小【xiǎo】时;以上科目考试【shì】时考【kǎo】生【shēng】需自【zì】备画板【bǎn】和画具,具体【tǐ】要求见我院研究生处网站【zhàn】通知。

6.复试【shì】是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shì】的重要组成部分【fèn】,用【yòng】于【yú】考查考【kǎo】生的创新【xīn】能力、专业【yè】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shēng】录取的必要环节,复【fù】试【shì】不合格【gé】者不予录取。

7.复试时间、地点、考试【shì】范围及【jí】复试【shì】办法和程【chéng】序在吉林艺术学【xué】院研究生处网站【zhàn】公布。

8.教育部按照一区、二【èr】区制定并公布【b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kǎo】生进入复试【shì】的初【chū】试成【chéng】绩【jì】基本要【yào】求。一区包【bāo】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

9.我院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jì】基本要求基础【chǔ】上,结【jié】合【hé】生源和招生计划、复【fù】试比例等情况,确定本单【dān】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chū】试【shì】成绩要求及【jí】其他学术要求。复试【shì】按【àn】照一定【dìng】比【bǐ】例进行差额复试。

我院自主确定“退役【yì】大【dà】学生士兵”专项【xiàng】计划考生【shēng】进入复【fù】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huá】接受考生调【diào】剂的初试成绩【jì】要求。

10.我院在复试【shì】前严格采取【qǔ】人证识【shí】别及相【xiàng】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kǎo】生的身份审核【hé】及报考专项【xiàng】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zhèng】策的资【zī】格审核,对不符合【hé】规定条件【jiàn】者,不【bú】予复【fù】试【shì】。

少【shǎo】数民族考生身【shēn】份以报考时查【chá】验的身份【fèn】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gèng】改。少数民【mín】族地【dì】区以【yǐ】国务院有关部【bù】门公布的《全国民族【zú】区域自治地方简表【biǎo】》为准【zhǔn】。

11.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12.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xìn】息【xī】为准)报考【kǎo】的【de】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专业主干课程。加试【shì】方式【shì】为笔【bǐ】试。

13.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xī】部计划”“三【sān】支【zhī】一【yī】扶计划”“农村义【yì】务教育阶段学校教【jiāo】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shī】志愿者”等【děng】项目服务期满、考核【hé】合格的【de】考生,3年内参加全【quán】国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shēng】考试的,初【chū】试总分加10分,同【tóng】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tuì】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bào】考条【tiáo】件后,3年【nián】内参加全国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shì】总分加10分【fèn】,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dà】学【xué】生士兵”专项计【jì】划【huá】的【de】,不享受退【tuì】役大【dà】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cè】。在【zài】部队荣立二【èr】等功【gōng】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shì】报考条件的【de】,可【kě】申【shēn】请【qǐng】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bì】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fú】务期满、考核称【chēng】职以上【shàng】的【de】考生,3年【nián】内参加全国硕士【shì】研【yán】究生招生【shēng】考试的,初试总【zǒng】分加10分,同【tóng】等条件下优先录取【qǔ】,其【qí】中报考人文社【shè】科【kē】类专业研究生的【de】,初【chū】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八、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请到各地市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将在我院网站通知中写明。

九、调剂

我院的【de】调剂政策待初试【shì】结【jié】束后,视第一志【zhì】愿【yuàn】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jì】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院按教【jiāo】育【yù】部录取政策确定【dìng】并公【gōng】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shēng】信息网”(网址【zhǐ】:http://yz.chsi.com.cn)调【diào】剂服务系统填【tián】写【xiě】报考【kǎo】调剂志愿。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hé】主要【yào】是考核考生【shēng】本人的现实【shí】表现,内容【róng】应当包括考【kǎo】生的政治态度【dù】、思【sī】想表现、道德品质、遵【zūn】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wǒ】院【yuàn】将强化【huà】对考【kǎo】生诚信的【de】要求,充分利【lì】用《国家教育考试考【kǎo】生【shēng】诚信档案【àn】》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tián】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qíng】况进行认真核查【chá】,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wéi】思想品德考【kǎo】核的【de】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dìng】、情节严【yán】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chù】罚结束后【hòu】继续【xù】报名【míng】参加研究生招生考【kǎo】试的,由我【wǒ】院【yuàn】决【jué】定是否予以录【lù】取。

2.我【wǒ】院在复试的同时【shí】将组织思想【xiǎng】政【zhèng】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bù】门、导师【shī】与考生面谈,直【zhí】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或采【cǎi】取“函【hán】调”或“派【pài】人外调”的方式对【duì】考生的【de】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dé】考【kǎo】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dìng】后【hòu】,我院将向考生所【suǒ】在单位函调人事【shì】档案【àn】(或【huò】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liào】,全面审【shěn】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kǎo】生现实表现材料,须【xū】由考生本人【rén】档案或工作所在单【dān】位【wèi】的人事、政【zhèng】工部门加盖【gài】印章。

十一、录取

1.我院【yuàn】根据国家【jiā】下达的【de】招生【shēng】计划,考生入学考试【shì】的成绩(含初试【shì】和复试),按照吉林【lín】艺【yì】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yán】究生招【zhāo】生录【lù】取原则,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xiǎng】政治表【biǎo】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zhuàng】况等择优确【què】定拟录【lù】取【qǔ】名单。思【sī】想品德考【kǎo】核不合格者,不予录【lù】取。

2.定向就业的硕士【shì】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yǔ】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qiān】订定向就业合【hé】同【tóng】。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suǒ】在单位产生的问题【tí】由【yóu】考生自行处理。若因【yīn】此造【zào】成考生【shēng】不能【néng】复【fù】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chéng】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bào】考【kǎo】信【xìn】息在【zài】录取阶段【duàn】一律不【bú】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hé】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tōng】过或未完成【chéng】学历(学【xué】籍)审核的考生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shàng】报。

4.应届本【běn】科毕业生及【jí】自学考试和网【wǎng】络教育届时可【kě】毕业【yè】的本科【kē】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shí】未取得国家【jiā】承【chéng】认的本科毕业证书【shū】者【zhě】,录取资格无效。

5.被录取的新生【shēng】(录取【qǔ】资格无效的【de】除【chú】外),经考生【shēng】本人【rén】申请【qǐng】和招生单位同意【yì】后【hòu】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rù】学资格的【de】考生纳【nà】入【rù】招生单位当年的【de】招生计划。

十二、违规处理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shí】考【kǎo】试的意识。对在研究【jiū】生考【kǎo】试招生中违反【fǎn】考试管【guǎn】理规【guī】定【dìng】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lǜ】按《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bù】令第【dì】33号)严肃【sù】处【chù】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yǒu】关规定给予【yǔ】处分,直至开除学籍【jí】;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shì】情节给予【yǔ】党【dǎng】纪或政纪处分;对【duì】考【kǎo】试工作人【rén】员【yuán】,由教育招生【shēng】考试机构或其所在【zài】单位视情节给予相【xiàng】应【yīng】的【de】行政处分【fèn】;构成违法的【de】,依【yī】法追究【jiū】法律【lǜ】责【zé】任,其【qí】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zhuī】究刑事责任。

2.相关【guān】单位应将【jiāng】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wéi】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jiā】教育考试考【kǎo】生【shēng】诚信档【dàng】案》,并将【jiāng】考【kǎo】生的有【yǒu】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xué】校或【huò】单【dān】位,记入【rù】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yè】的重要【yào】参考【kǎo】依据。

3.对在招生工【gōng】作中有违【wéi】反国家有关【guān】法【fǎ】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guī】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shēng】考试机构、主管教育【yù】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wéi】规行【háng】为处【chù】理【lǐ】暂行办法》(教育部【bù】令第36号)严【yán】肃【sù】处理,并追究直接责【zé】任人员的【de】责【zé】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liè】影【yǐng】响的【de】,还将按规定【dìng】对有关【guān】责任人实行问责。

4.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guǎn】理【lǐ】的通知【zhī】》(教学【xué】〔2008〕1号)等要求,加强【qiáng】考研辅【fǔ】导活动监管和依法整治。

对【duì】社【shè】会培训机构【gòu】违规【guī】开展辅导培训或【huò】发布虚假招生宣【xuān】传【chuán】(广告)骗取钱财【cái】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qí】他有【yǒu】关【guān】部门【mén】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jiāo】育促进法【fǎ】》《中【zhōng】华人【rén】民共和国广【guǎng】告法》等【děng】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yǔ】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dé】;情节严重【chóng】的责令【lìng】停止招【zhāo】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yíng】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yī】法追【zhuī】究法律责任。

严禁我【wǒ】院内部【bù】任【rèn】何【hé】部门和【hé】工作人员举【jǔ】办或参与【yǔ】举【jǔ】办考研辅【fǔ】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xùn】机【jī】构提供举办【bàn】考研辅导【dǎo】活【huó】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jìn】社会培训机构【gòu】进入校园【yuán】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zhǒng】方【fāng】式进行考研辅导【dǎo】培【péi】训【xùn】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zhù】考作弊【bì】、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fǎn】规定的要坚【jiān】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yǒu】关部【bù】门和相关人员【yuán】责任。

5.考【kǎo】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fǎn】本规【guī】定【dìng】或其他相关规【guī】定的【de】,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tí】出异议、申诉或【huò】举报。招生单位【wèi】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háng】存在【zài】异议的,应【yīng】当及时书面或【huò】口头【tóu】答复申【shēn】诉【sù】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yīng】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jìn】行调【diào】查【chá】,并按《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guān】规定作出书【shū】面答复。

考生对招【zhāo】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dá】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shěng】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jī】构申【shēn】请复查。对【duì】复【fù】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guān】规定【dìng】向【xiàng】省级教【jiāo】育行政部【bù】门或省级教【jiāo】育招生考【kǎo】试机【jī】构的上【shàng】一级机关【guān】提出复核。

十三、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我院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十四、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de】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hé】同就业【yè】;非定【dìng】向就业【yè】的硕【shuò】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xuǎn】择的【de】办法就业。

十五、国际交流

经【jīng】过多年的合作【zuò】与交流,目【mù】前【qián】我【wǒ】院已与英国、美【měi】国、俄罗斯、加【jiā】拿大、德【dé】国、韩国、日本、新【xīn】加坡等【děng】1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34所【suǒ】著名艺术院【yuàn】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学【xué】校【xiào】建有两【liǎng】个国家级中外人文交流平台:教【jiāo】育部中俄高【gāo】校【xiào】艺术交流基地、中俄艺术高校联盟,并连【lián】续举【jǔ】办【bàn】14期教【jiāo】育部俄罗斯艺【yì】术大师班、9期中俄艺术高校联盟活动。学校与【yǔ】英国约克大学、哈德斯菲尔德大学、伯恩茅斯艺术大学开展研【yán】究【jiū】生【shēng】联合培养项目,还同台湾艺术大学、台湾【wān】中国文化大学、澳门城市大学开展学【xué】生交【jiāo】流。邀请【qǐng】众多的国【guó】际高水平艺术家来我院【yuàn】教学、工作【zuò】,为【wéi】师生【shēng】提供更多的【de】学习与交流【liú】机会,提升【shēng】了学校的国际知名【míng】度和影响力【lì】。

十六、考生须知

1.我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类别分为两类:学术学【xué】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2024年拟招【zhāo】收学术学位【wèi】硕士研究生155人【rén】、专业【yè】学位艺术硕士研【yán】究生262人,在录取阶【jiē】段,我院将根【gēn】据教育主【zhǔ】管部门【mén】正【zhèng】式下【xià】达的招生【shēng】计【jì】划,结合生源情【qíng】况及学院【yuàn】发展需【xū】要,对招生计【jì】划做适当【dāng】调整。

2.报考我院艺术学各专业方向(除艺【yì】术【shù】创作研【yán】究、教育【yù】教学研究【jiū】等理论方向【xiàng】)接受文科考生报【bào】考,其它专业【yè】研究【jiū】方向原则【zé】上不接受跨专业考【kǎo】生报考。

3.我院学费为:学术学【xué】位硕士研【yán】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xué】位硕士研究【jiū】生每生【shēng】每年【nián】15000元。

4.我院硕【shuò】士学【xué】位研【yán】究生的奖励机制【zhì】:(1)研究【jiū】生国家【jiā】奖学金【jīn】;(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3)研究【jiū】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tiē】;(4)研究生学业奖学【xué】金;(5)毕【bì】业生评优政策【cè】;(6)创新【xīn】创业奖学金。奖励办法另见《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实施细则》。

5.由于【yú】我院住宿条件有【yǒu】限,长【zhǎng】春市学生原【yuán】则【zé】上不安【ān】排住宿。外地学生住宿地点根据入学当【dāng】年我【wǒ】院宿舍分布情况具体安排。

6.我院招生考试所【suǒ】有【yǒu】信【xìn】息(初试要求、复试相关要求、参考书【shū】目、复【fù】试名单、录取名【míng】单等)将在【zài】吉林艺术学院网站(研究【jiū】生处)和中【zhōng】国【guó】研究生招生信息【xī】网(院校信息【xī】、网报公告)中公布,请考【kǎo】生及时【shí】查【chá】询。

我院网址:www.jlart.edu.cn

研究生处网址【zhǐ】:http://yjs.jlar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431-85618202

培养单位在各校区的分布:

表演校【xiào】区:音乐【lè】学院、戏剧【jù】影视学【xué】院、舞蹈【dǎo】学院、东【dōng】北民间艺术研【yán】究中【zhōng】心、艺术学研究所【suǒ】,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

造【zào】型校【xiào】区: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新【xīn】媒体学院,地址:长春【chūn】市红旗街2077号。

综合校区【qū】:动漫学【xué】院、艺术教育学院、流行【háng】音乐学院、艺术管理学【xué】院,地【dì】址【zhǐ】:长春市建【jiàn】设街2663号。

城市校区:戏曲学院,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松辉路2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