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xīn】:2024-9-21 16:46:34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南京邮电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下发【fā】的《2024年【niá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shēng】工作【zuò】管理规定》(教学【xué】〔2023〕2号),制定本章程。

第二【èr】条南京邮电大学是以工【gōng】学为【wéi】主体,以电子信息【xī】为特色【sè】,理、工、经、管【guǎn】、文、教、艺、法等多学科相互交【jiāo】融【róng】,博士后【hòu】、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céng】次教育协调【diào】发展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

第【dì】三条2024年我校【xiào】在19个学院46个硕士【shì】生招生专【zhuān】业招收硕【shuò】士学位研究生【shēng】,详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shēng】专业目录》。

第四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chí】按需【xū】招【zhāo】生、全面衡【héng】量、择优录取和宁【níng】缺毋滥的原【yuán】则【zé】。

第五条  招生对【duì】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de】应届【jiè】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shì】分为【wéi】全日制和非全【quán】日制两【liǎng】种【zhǒng】。全日制和非【fēi】全日制研【yán】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tǒng】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hé】标准。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按照教【jiāo】育部有【yǒu】关规定,学校成【chéng】立招生委员会,落实教【jiāo】育部有关【guān】招生【shēng】政【zhèng】策规定,并结合本【běn】单位【wèi】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zé】;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和【hé】推进研究生考试【sh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集体【tǐ】议事、集体决策、会【huì】议【yì】决【jué】定”的规程,审【shěn】议决策考【kǎo】试招【zhāo】生重【chóng】大事项等【děng】。负责确定年度招生规模,审【shěn】定年度招【zhāo】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yī】法维护考生和考【kǎo】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quán】益,协调解【jiě】决招生录取【qǔ】工作中【zhōng】的重【chóng】大事宜等。

第八条  南京邮【yóu】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shì】是学校【xiào】组织和实施研究生招【zhāo】生工作的常设【shè】机构,具体负【fù】责【zé】研究生招【zhāo】生录取等日【rì】常【cháng】工【gōng】作。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九条202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shì】研究生2800名【míng】左【zuǒ】右(包含全日制和非全【quán】日制硕士研【yán】究【jiū】生),最终【zhōng】招生总人【rén】数以【yǐ】教育部正式【shì】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生计【jì】划包含推【tuī】免生。录取时我校将【jiāng】根据学【xué】校有关文件以【yǐ】及教育部最终【zhōng】下达【dá】的招生计划数、考【kǎo】生报【bào】考、推免生接收及上线【xiàn】情况对招生计划进【jìn】行调整。

设置“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设置南京邮电大学【xué】与【yǔ】江苏省产业技【jì】术研究【jiū】院联合培养“集萃【cuì】研究生”专项【xiàng】计划。

设置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项计划。

设置南京邮电大学与【yǔ】中国科【kē】学院大学南京【jīng】学院(简称“国科大南京学院”)联【lián】合培养“卓【zhuó】越研究生【shēng】”专项计划。

设置南京邮电大学与南京市浦口区联合培养“浦芯精英”专项计划。

设置南京邮电大学与中国信息通信【xìn】科技集团【tuán】联合【hé】培养【yǎng】“卓越工【gōng】程师”专项【xiàng】计划。

学生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完成学业后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

第十条  报【bào】名参【cān】加【ji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kǎo】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hán】普通【tōng】高【gāo】校、成人高校、普通【tōng】高【gāo】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lì】教【jiāo】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luò】教【jiāo】育【yù】届时【shí】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de】本科【kē】毕【bì】业【yè】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fú】务中心出具的《国【guó】(境)外学历学位认证【zhèng】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xiào】。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rèn】的高职高【gāo】专毕业学历【lì】后满【mǎn】2年(从毕业后到录【lù】取当年入学前【qián】,下同)或2年以【yǐ】上的人员【yuán】,以【yǐ】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jié】业生【shēng】,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shēng】同等学力,且【qiě】符合我校对【duì】考生提出的具体业【yè】务【wù】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tóng】等学力【lì】身份报考【kǎo】。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dì】十【shí】一条报名参加以下专【zhuān】业学位【wèi】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shēng】考【kǎo】试的,按下【xià】列规定执行。

1.报名【míng】参【cān】加工商管【guǎn】理【lǐ】(专业代【dài】码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chéng】管【guǎn】理(专业代码125601)和项目管理(专【zhuān】业代码125602)专业【yè】学位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考【kǎo】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tiáo】件:

(1)符合第十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huò】获得国家【jiā】承认【rèn】的【de】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běn】科结【jié】业后,达到与大学本【běn】科毕业【yè】同等学力并有【yǒu】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yǐ】获硕士学位或博【bó】士研究【jiū】生学【xué】历或学位【wèi】并有2年以上工【gōng】作经验的人员。

2. 报考【kǎo】“浦芯精英”专项计划的考【kǎo】生被【bèi】录取【qǔ】前须与南【nán】京【jīng】市浦口区辖区内【nèi】企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第十二条经【jīng】教育【yù】部批准【zhǔn】,南京邮【yóu】电大学与美国波特兰州立【lì】大学合作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gòu】—南京邮电大【dà】学【xué】波特兰学院【yuàn】,研究生【shēng】招【zhāo】生专业为“通信与信息系【xì】统【tǒng】”。除具有境外本科【kē】学历的考【kǎo】生外,所有考生须【xū】满足: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shì】成绩【jì】不【bú】低于520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5.5分,或托福【fú】成绩不低于80分,或PTE成绩不低【dī】于50分。

第十三【sān】条【tiáo】在录取【qǔ】当年入学【xué】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zì】学考试和【hé】网络教育本科生,须【xū】凭颁【bān】发【fā】毕业证书【shū】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hì】办公室或【huò】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de】相【xiàng】关证明方可【kě】办理网上【shàng】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网上确认【rèn】时需上传【chuán】(提交)以下材【cái】料以备审核:1、自考办或【huò】网络教【jiāo】育高校出具【jù】的相关【guān】证明;2、入【rù】学考试报名【míng】信息简表;3、本科课程【chéng】成绩单。

第十【shí】四条同等学【xué】力考生不【bú】得【dé】跨专业报考我【wǒ】校硕士研究生,须经全国自【zì】学考试或【huò】成人高考进【jìn】修过6门【mén】以上与报【bào】考【kǎo】专业相应的本科主干【gàn】课程,成绩合格【gé】。网上确认时需上【shàng】传(提交)以下材料【liào】以备审核:1、高职【zhí】高专毕业【yè】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复印件;2、入【rù】学考【kǎo】试报名信【xìn】息简表;3、进修本【běn】科课程成绩证明【míng】。

第十五【wǔ】条持海外【wài】学【xué】历报考我校【xiào】硕士研究生,网上确认时需上传(提交)以下材【cái】料以备审核:1、教育部【bù】留【liú】学服务中心的国【guó】外学历学【xué】位【wèi】认证书;2、入学考试【shì】报【bào】名信息简表;3、本科【kē】课程成绩【jì】单。

第四章  报名时间及办法

第十六条【tiáo】报名包括网【wǎng】上【shàng】报名【míng】和网上确认【rèn】两个阶段【duàn】。所有参加硕士【shì】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jìn】行网上报名,并在网【wǎng】上确认网报【bào】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xiàng】等相关【guān】电子信息,考生报名时【shí】应按规定缴【jiǎo】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yuán】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shì】)指【zhǐ】定的【de】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què】认【rèn】手续;其【qí】他考生【shēng】(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yè】学【xué】位考生)应选择【zé】工作或【huò】户口所在【zài】地省级教育【yù】招生考【kǎo】试机构【gòu】指定的【de】报【bào】考点办理网上报【bào】名和网上确认手续【xù】。

网【wǎng】上报名【míng】技术服【fú】务工作由教育【yù】部学生【shēng】服务与素【sù】质发展中心负【fù】责。网【wǎng】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shì】机构负责组织【zhī】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七条 网上报名要求:

1.网【wǎng】上报名时间为【wéi】9-21至【zhì】9-21,每【měi】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21至9-21,每天【tiān】9:00—22:00。

2.考【kǎo】生应【yīng】在【zài】规定时间【jiān】登录【lù】“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jiǎn】称“研招网”)浏【liú】览报考须知,并【bìng】按教育部、省级教【jiāo】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yǐ】及我【wǒ】校的网上公告【gào】要求报【bào】名。报【bào】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wǎng】上报名信息或【huò】重新【xīn】填报报【bào】名信息【xī】,但一位考生只能保【bǎo】留一【yī】条有效【xiào】报名【míng】信息【xī】。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bào】名时【shí】只【zhī】能【néng】填【tián】报我校一个招【zhāo】生专业。待初试【shì】结【jié】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jìn】入复【fù】试的初试成绩基本【běn】要求后【hòu】,考生可通过【guò】“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bàn】法、计划余额等信【xìn】息【xī】,并按相关规定【dìng】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diào】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yào】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chéng】情【qíng】况,特别是要如实填【tián】写在【zài】参加普通和【hé】成人高【gāo】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guó】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yù】考【kǎo】试过程中因【yīn】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jiǎ】者【zhě】,将按照《国家教育【yù】考试违规处理办【bàn】法》《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招生【shēng】违【wéi】规行为处理【lǐ】暂行办法》严肃【sù】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shēng】可【kě】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xiào】验结【jié】果。考生【shēng】也可在报名【míng】前或【huò】报名期【qī】间【jiān】自行【háng】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chá】询本人学历(学【xué】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xué】籍)网上【shàng】校验【yàn】的考生应【yīng】在我【wǒ】校规定时间内完【wán】成学历(学籍【jí】)核验。

7.报考“退役【yì】大【dà】学【xué】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xiào】学生应【yīng】征入伍退【tuì】出现【xiàn】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zhǐ】全日制普【pǔ】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èr】学士学位的【de】应(往【wǎng】)届毕业生、在校生和【hé】入学【xué】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pǔ】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xīn】生,下【xià】同〕。考生报名时应当【dāng】选择【zé】填报【bào】退役【yì】大学生士兵专项【xiàng】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wǔ】前的入学【xué】信息以【yǐ】及入【rù】伍、退役【yì】等相【xiàng】关信【xìn】息。准【zhǔn】确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hé】退【tuì】出现役证编号【hào】。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bào】考条件及相【xiàng】关政【zhèng】策要求,造成【chéng】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shì】(含【hán】初【chū】试和复【fù】试)或【huò】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dāng】按要求【qiú】准确【què】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yīn】网报信息填写错【cuò】误、填报虚假信息【xī】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chū】试【shì】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kǎo】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shěng】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gòu】、报考点、招生单位【wèi】官方网站【zhàn】等方式,主【zhǔ】动了解网上确认、考【kǎo】试安【ān】排及注意事【shì】项等,积极配【pèi】合完成相关工作【zuò】。

第十八条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kǎo】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què】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zhāo】生【shēng】考试机构【gòu】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ān】排及报【bào】名所在省【shěng】份【fèn】教【jiāo】育【yù】招【zhāo】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dìng】并【bìng】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tí】交本人居民身份证【zhèng】、学历学【xué】位证书(应【yīng】届本科毕业生持【chí】学生【shēng】证【zhèng】)和网上报名编号等【děng】,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hé】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zhuān】项【xiàng】硕士研究生招生【shēng】计划【huá】的考生【shēng】还【hái】应当提交本人《入【rù】伍批准书》和《退【tuì】出【chū】现役【yì】证》。

3.所有考生【shēng】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míng】信息【xī】进行【háng】认真【zhēn】核对并确认【rèn】。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yīn】考生填【tián】写错误引起的一切【qiē】后【hòu】果由【yóu】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招生单位和【hé】报考【kǎo】点应当根据【jù】相关【guān】规定【dìng】,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shàng】确【què】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shì】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第十【shí】九条考【kǎo】生【shēng】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yòu】,凭【píng】网报用户名【míng】和密码登录【lù】“研招网”自行【háng】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zhèng】》使用A4幅面白【bái】纸打【dǎ】印,正、反【fǎn】两面在使【shǐ】用期【qī】间【jiān】不得涂【tú】改或书写。考生【shēng】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mín】身份证参【cān】加初试和复试。

第二十【shí】条考生报【bào】名时须签署《考生诚【chéng】信考【kǎo】试承诺书【shū】》并遵守相关约定及【jí】要求。

第五章  初试与复试

第二十一条【tiáo】初【chū】试时【shí】间为9-21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wǔ】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jiān】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shēng】考【kǎo】试,国家一【yī】律不予承认。

考试地点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

第【dì】二十【shí】二【èr】条  初【chū】试【shì】科目:思想政【zhèng】治【zhì】理论、英语(一)、英语(二【èr】)(满分【fèn】为100分【fèn】),数学(一)、数【shù】学(二【èr】)、数学(三【sān】)、经济类综合能力(满分为150分),管理类综合能【néng】力(满分为【wéi】200分)的【de】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qí】余科【kē】目的试题由我校自命题,考试大纲公布在【zài】我校研【yán】究生招生信息网【wǎng】(网址:http://yzb.njupt.edu.cn/)。

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工程管理【lǐ】硕士(MEM)中的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和【hé】物【wù】流工程与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shì】由学校【xiào】在【zài】复【fù】试【shì】中进行,成绩【jì】计入复试总成【chéng】绩。

第二十三条  复试时间和形式:

1.我校【xiào】在国家确定的【de】初试成【chéng】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jié】合我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yán】究生考生初试成绩【jì】基本【běn】要求和复试考生【shēng】名单。我校复试工【gōng】作预【yù】计在2024年3月下【xià】旬【xún】进行,具【jù】体时间和复试办法另行通知【zhī】。

我校【xiào】依据教育部有关政【zhèng】策自主确定并公【gōng】布“退役【yì】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rù】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qiú】和【hé】接受其【qí】他招【zhāo】生【shēng】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yán】究【jiū】生【shēng】招生计划考生调剂【jì】的初试成绩要求。

2.初【chū】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shì】,复试统一安排在【zài】南【nán】京邮电大学。在【zài】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shēn】份证【zhèng】、学历学位证【zhèng】书(以【yǐ】报名【míng】网上确认截止日【rì】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xué】历学籍认【rèn】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liào】原件【jiàn】及【jí】考生资【zī】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guī】定者,不予复【fù】试。

3.复试采取【qǔ】差额形式,差额比【bǐ】例【lì】一般【bān】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de】,按【àn】实际合格生源数【shù】组织复试。复试包【bāo】括外国【guó】语听力、口【kǒu】语测试、专业知识笔试(复试科目不【bú】得与【yǔ】初试科目相同)和【hé】综合面试。复试方式将采【cǎi】取笔试、面试及实践操作等。复试重点【diǎn】考【kǎo】查考【kǎo】生的创【chuàng】新【xīn】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zhì】等【děng】,复【fù】试不【bú】合格者不予录取。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fù】试的【de】考生【shēng】,在复试中须加试两【liǎng】门与报【bào】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shì】和【hé】复试【shì】科目相同。加试方【fāng】式为笔试。成【chéng】人【rén】教育【yù】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zì】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jiā】试。报考【kǎo】工商管【guǎn】理硕【shuò】士、工程管理【lǐ】硕【shuò】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yǐ】不加试。

5.我校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制,在复【fù】试阶段确定研究【jiū】方【fāng】向和导师。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可以通【tōng】过【guò】我【wǒ】校“硕士研【yán】究生招【zhāo】生管理信【xìn】息系统”选【xuǎn】定复试【shì】科目、申【shēn】报导师及研究【jiū】方向。

第六章 调剂

第【dì】二十【shí】四条我校将按教【jiāo】育【yù】部有【yǒu】关政策确【què】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yào】求和程序。

第七章  录取

第【dì】二十【shí】五条【tiáo】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de】招【zhāo】生【shēng】计划,复试【shì】录【lù】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sī】想政治表现【xiàn】、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dān】。

第【dì】二十六条拟录【lù】取名单确定后,学【xué】校向考【kǎo】生【shēng】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àn】和本人【rén】现实表现等材料,函调的考生【shēng】现实表现材【cái】料,需由考生本【běn】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shì】、政工部【bù】门加盖印【yìn】章。

学校将【jiāng】考生考试【shì】诚信状况作为【wéi】思【sī】想政治素质【zhì】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nèi】容和录取的重要【yào】依据,对【duì】于思【sī】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bú】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shí】七条硕士研究【jiū】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yè】和非定向就业【yè】两【liǎng】种。定向就业【yè】的硕【shuò】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被录【lù】取前与学校、用【yòng】人单【dān】位签订定【dìng】向就业合同【tóng】,未按【àn】规定办【bàn】理者【zhě】不发放录取通知书【shū】。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àn】本【běn】人【rén】与用【yòng】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原则上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在职人员。

考生因报【bào】考硕【shuò】士研究生【shēng】与所在【zài】单位产生的【de】问题由考生自【zì】行处理。若因此【cǐ】造成考生【shēng】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dì】二十八条【tiáo】 新生【shēng】应【yīng】按时【shí】报到【dào】。不能按时报到【dào】者,须有正当【dāng】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xiàng】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qǔ】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xué】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shí】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xué】时【shí】未取得【dé】国家承认的本科毕【bì】业证书者,取【qǔ】消录取【qǔ】资格。

第二十九条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zhǔn】:根【gēn】据《残疾人【rén】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gōng】厅卫生部办【bàn】公厅关于【yú】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shēng】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yǒu】关问题的通知》(教【jiāo】学【xué】厅〔2010〕2号)等【děng】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wèi】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guān】于印【yìn】发【fā】〈普通高等【děng】学校【xiào】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jiàn】〉的通【tōng】知》(教学〔2003〕3 号)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专业及办法

第三十条我【wǒ】校【xiào】各全日制【zhì】招生【shēng】专业均【jun1】接收推荐免试【shì】研究生,接收办法详见《南京邮电大学接收推荐优【yōu】秀应届【jiè】本科毕【bì】业生免【miǎn】试【shì】攻读硕【shuò】士学【xué】位研究生【shēng】办法【fǎ】》。我校所有博士研究【jiū】生招生【shēng】专业均接【jiē】收直博生,推【tuī】荐免试生可申请直【zhí】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详见《南京邮【yóu】电大学【xué】直接攻读博士研【yán】究生的接收办法》。

第三十【shí】一【yī】条经本【běn】科毕业【yè】学【xué】校选拔并确【què】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jiā】规定时间内【nèi】登录“全国【guó】推荐【jiàn】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wǎng】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jiā】复试。

已【yǐ】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dé】再报名参加【jiā】当年硕【shuò】士研究生招【zhāo】生考试,否【fǒu】则取消其推免【miǎn】录取资格。

第九章 学制与学费

第三十二【èr】条我校学术型硕士研【yán】究生学制【zh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yán】究生学制为2—3年【nián】(其中翻译硕【shuò】士专【zhuān】业学制为2年【nián】,其【qí】它【tā】均为3年)。

第三十三条新生入学【xué】时【shí】,按【àn】照学校【xiào】有【yǒu】关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具体收费标准以江苏省【shěng】发展与改革【gé】委员【yuán】会核定的【de】收【shōu】费项目和标准为准【zhǔn】。

南京邮电大【dà】学【xué】波特兰【lán】学院学【xué】生【shēng】在我校【xiào】学习【xí】期间,学费为每生每年6万【wàn】元人民币;学生赴美国波特兰州立【lì】大学学习期间,学费按照美方标准收取,中美两校不重复收取学费。

第十章  奖助学金及其他说明

第三【sān】十四条奖助学金【jīn】的发放【fàng】按照【zhào】《南京邮电大学研究【jiū】生国【guó】家奖学金【jīn】评审实【shí】施细则》《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xué】金评审实施细则【zé】》《南京【jīng】邮电大学【xué】研究生国家【jiā】助学金【jīn】管理办法》《南京邮【yóu】电大学研究【jiū】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等办【bàn】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被【bèi】录【lù】取的新生【shēng】如保【bǎo】留入学资格,须在入学报到前由本人提【tí】出申【shēn】请,经学【xué】校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guān】手续。

第三十六【liù】条对弄虚作假者【zhě】(含推免生【shēng】),不论何【hé】时,一经查实,即按【àn】有关规【guī】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考生的【de】有关【guān】情况通报其【qí】所【suǒ】在学校或【huò】单位,记入【rù】考生【shēng】人【rén】事档【dàng】案。

第十一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三【sān】十七条【tiáo】根据【jù】教育部有【yǒu】关政策要求【qiú】,我校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zhì】度,创建【jiàn】研究生招【zhāo】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jì】、拟录取【qǔ】名单等信【xìn】息,并同【tóng】时公布举报电【diàn】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等信【xìn】息,保【bǎo】证考生申诉渠道畅【chàng】通,确【què】保【bǎo】研究生招【zhāo】生录取工作【zuò】规范透明。

各学院【yuàn】是本学院各研究生招生专业招【zhāo】生信息公开【kāi】工作的【de】责任主体【tǐ】,要严【yán】格按照【zhào】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jí】时予以公【gōng】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de】原则,做好对所【suǒ】公【gōng】开信息【xī】的【de】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第十二章 违规处理

第三【sān】十八【bā】条对【duì】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kǎo】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gōng】作人员【yuán】及【jí】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教育法》及《国家教【jiāo】育【yù】考【kǎo】试【shì】违规处理办【bàn】法》(教【jiāo】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相关单位将考生在【zài】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中【zhōng】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jì】入《国家教育【yù】考【kǎo】试考生诚【chéng】信档【dàng】案【àn】》,并将考【kǎo】生的有关情况【kuàng】通报其所【suǒ】在学校【xiào】或单位,记入考生【shēng】人事【shì】档案,作为其今后升【shēng】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三章  其他

第三【sān】十【shí】九条南【nán】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学生报【bào】到后通过审核注册【cè】中美两校【xiào】双【shuāng】学籍。

学生第一年在南京邮【yóu】电【diàn】大学学习,可在【zài】第二【èr】年或第三年【nián】赴美国波特兰州立【lì】大【dà】学学【xué】习研究。

学生毕业时,符合南【nán】京邮【yóu】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yè】及硕士学【xué】位授予条件者【zhě】,颁【bān】发南京【jīng】邮电大学硕【shuò】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南京邮电大学【xué】硕士【shì】学【xué】位。学生【shēng】赴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学习研究【jiū】后,符【fú】合美国波特兰州【zhōu】立大【dà】学硕士【shì】学【xué】位授予条件者【zhě】,由【yóu】该校授予相应硕【shuò】士学位【wèi】;符合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毕【bì】业及硕【shuò】士学【xué】位授予条件【jiàn】者,颁发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yǔ】南【nán】京邮【yóu】电【diàn】大学硕士学位。

第四十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后不转户口,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第四十一条招生咨询:

单位名称:南京邮电大学

单位代码:10293

通【tōng】讯【xùn】地址:南京市栖【qī】霞区文苑路9号南京【jīng】邮电大学【xué】仙林校区研【yán】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23

联系电话:025-83492350

办公地点: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南楼451室

电子邮件:yzb@njupt.edu.cn

我【wǒ】校研究生招生信息【xī】网主页【yè】网址: http://yzb.njupt.edu.cn/

研【yán】究【jiū】生招生的【de】有关动态【tài】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xìn】息【xī】网公布,初试成绩【jì】、复试通知、拟录取【qǔ】名单等【děng】材料不再【zài】通过邮【yóu】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wǒ】校研究生招【zhāo】生信息网【wǎng】。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由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